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烈愛追緝令

第28頁 文 / 季月

    就在眾人怔忡之間,寇爾猝然飛起,兇惡地朝毫無所覺的飛狐衝去。

    大家本能地驚呼出聲,眼看著寇爾就要將手中的花瓶砸向飛狐,而飛狐竟仍渾然不覺地怔怔看著凝望他的葇亦,讓擠在門邊的眾人狂捏冷汗。

    就在此時,又是「咻」地一聲,不知從何而來的子彈將寇爾擊倒,這出人意表的場面又教眾人目瞪口呆。

    「用不著大驚小怪!他中的是麻醉槍。」那個大刺刺走到寇爾身邊,再把槍光明正大揣進懷中的人,竟是大家都陌生的老狐狸。「專打畜牲用的!」

    只見老狐狸朝心神早被愛人佔滿的飛狐不滿地嘖了一聲,自語地說:「早說過這臭小子不是干殺手的料!一看到自己的女人,魂都飛了!

    「啊?!你……你是那個流浪漢,」瑪麗蓮卻驟然詫異地叫了起來,隨即又有所頓悟喃喃地說:「噢!原來你已經這麼老了!」

    「老?」滿頭白髮、年過六十的老狐狸向來就最不服老,更恨人說他老。「注意一下你的嘴!小丫頭,當心咬斷你的大舌頭!」

    不待瑪麗蓮有所反應,老狐狸又開口了。「喂!快來幫忙把這頭上長金毛的傢伙拉走!」

    他的話似乎頗具權威性,大家一聽便七手八腳地上前將昏死的寇爾抬走。

    「看來……,我們錯了!」夫人看著被抬出去的寇爾,輕聲地說。

    「我們也要重新估量那個年輕人了!」爵爺用只有夫人才聽得見的音量說。

    原來這才是飛狐的真面目!幫忙搬運寇爾的瑪麗蓮不住偷眼打量著正用無限愛憐凝視葇亦的飛狐。

    雖說沒有貴族優雅的氣息,但清俊的輪廓卻透著某種原始的野性與東方的神秘,和寇爾相比,更勝寇爾一籌!難怪小姐對他深情不移,連她,對男人頗有一番心得的瑪麗蓮,看了這個飛狐都會忍不住怦然心動呢!

    「別流口水了,沒你的分!」老狐狸的聲音陡然在瑪麗蓮耳邊惡毒響起。

    這話卻道中了瑪麗蓮的心事,她的耳根不禁一熱,轉頭啐了老狐狸一口。

    「你挑撥離間啊?臭老頭!」她朝老狐狸大扮鬼臉道。

    「老頭?」老狐狸恨恨瞇起眼,斜斜睨起瑪麗蓮。「你再說一次!

    不過,這些鬧烘烘的話語完全驚擾不了角落含情對望的一對,知趣的大家也很快地把鋼琴室給讓出來。

    終於,這凌亂的房間歸於平靜,一種歡欣的沉默在空氣間飛揚著。

    久久,飛狐總算先開口了,聲音有著數不盡的輕憐蜜愛。

    「你打算就讓我們這麼大眼瞪小眼的過一輩子嗎?」

    「噢!飛狐!」

    葇亦湖水似的綠眸立時蒙上一層款款深情的迷霧,挾帶著要脹破胸口的驚喜與感動,她急急投進飛狐的懷中,迫切地感覺以為不能再有的甜蜜與溫暖。

    不明白他是怎麼活過來的,更不明白他這回是怎麼及時出手救她的,但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

    她的騎士回來了!帶著她的心回來了!

    —完—

    後記

    其實早在草擬這個故事的大綱時,我就在想會不會寫得有武俠的味道,可是後來想想,想寫殺手的故事,沒點武俠的廝殺,好像就如同蕃茄炒蛋少了蕃茄一樣,所以硬下心來,寫了再說。

    原本也沒有想到要如此「牽拖」,這樣從台灣殺到歐洲,再從歐洲殺到非洲,人物也隨著地點的轉移而有了小小的增加,但隨著劇情發展,自我陶醉的程度越來越深,以至於到了無法自拔的地步,所以便出現了現在的風貌。

    另外,在這本寫完以後,我和雅惠美女討論了一下本書男主角的小名「仔仔」的稱呼。這名字看起來是挺鄉土的,好像不是在國外的華人會用的稱呼。

    但是,根據我在國外幾年和當地華人接觸的經驗,其實有不少比台灣更保守、更鄉土的例子,而且,台灣鄉土的稱呼雖然有許多用「仔」這個字,這兩個「仔」字合起來用的稱呼,就我所記憶,便不是台灣鄉土的專利了。

    忘記是哪位老華僑,只能肯定不是台灣移民,老是稱小的一代叫「仔仔」,喊的人我已忘了在何時何地,但喊的稱呼卻老記在心裡,可能就因為這聽來挺有一種說不出的親切感與獨特,會在本書裡用上,也是這個原因。

    這是我寫的「殺手系列」其中之一,也算是另一種嘗試,原本有越寫越順的感覺,但寫了三本下來之後,突然感到自己活在暴力的世界裡,腦筋開始有了暴力傾向,整天想的不是打殺,便是綁架,要不就是專門注意那種打家劫舍的新聞,於是便自覺地趕快緊急煞車。

    因此,三本,三種類型的殺手,大概也差不多了吧!不過,搞不好哪天神經發作,又想暴力一下,繼續「殺手系列」的第四集,不知道到那時候,編輯雅惠會做何感想?她大概會覺得很煩了,希望她不會被我煩得抓狂才好,否則我上哪兒再找一個像她那樣會絞盡腦汁替我想書名的好編輯?

    今天和雅惠通電話時,她才剛告訴我,接到一通仍就讀於高中的讀者的鼓勵電話,沒有留下姓名,只知道她是位高中同學,但我仍在此謝謝你的鼓勵,還有對「三吻定情」的支持,這比咖啡還要能振奮人心。

    說到咖啡,儘管我最近都喝茶,但由於這兩天因為電腦送修的關係,屈指一算,變相罷工了五天左右,所以這幾天也沒有碰含咖啡因的東西,然後,昏睡症狀便開始出現了。

    首先是躺在沙發上看HBO看到眼皮下垂,後來跟妹妹出門,在一路顛簸的車上小睡片刻後,仍然無法維持清醒,我妹妹立刻戲稱她載了半個死人,因為她跟我說話時,我的眼皮只開了一條縫,唉!其實是這兩天太陽太大,在不知不覺中,我成了「見光死一族」的成員。

    不過,現在可好了!今天咖啡因補充個十足十,現在凌晨三點,我還在生龍活虎地打著後記,什麼beantysleep這下子要補也來不及了。

    對了!住在板橋市的陳瑜,不知道我回信的住址寫對了沒有,更不知道你有沒有收到我的回信,我這人神經有點大條,目力有點差勁,不大能認出你地址上是哪條路,但仍希望能幹的郵差叔叔能順利將信送達到你手上。

    另外,我還來不及在這後記裡提到的讀者諸君,我當然會在私底下回信,現在的我比以前有責任心多了,以前傻傻的,接到信後,想說自己的字體有點見不得人,所以,不但用呆呆的電腦打字回信,還套進醜陋的,卻是郵局最愛的標準信封寄出。

    結果,我想是讀者收到我的回信後,發現季月這個人太沒情調了,所以收到回信之後,便有了石沉大海的徵候。

    現在的季月已經痛改前非,信紙雖然沒有可愛的史奴比或其他樣式,卻也挺有些質感;信封也不再是一翻過來,就看到全國各地郵遞區號的那種長長方方的白信封。

    另外的另外,倘若讀者諸君有想要我表達的故事體裁或資料,請別吝惜,儘管放馬過來吧!瞧我接招就是。

    等大家看見這本書時,也差不多要開學了,那麼,預祝各位有個美好的開始。

    其實,我最喜歡九月,因為九月不是八月,也不是十月。

    其實,我以前功課不好卻喜歡開學,因為新學期的開始,總給我清新的感覺,那種感覺挺棒的。(回想起來,好像說「重新做人」會比較貼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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