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調戲木美人

第17頁 文 / 宋星帆

    「搞什麼鬼?至少也等我的舞台大戲『醜小鴨』公演後才走,你可是我的死黨兼忠實觀眾!」江凱搬出多年的交情,硬是要鞏群翰看完正式演出後才能走。

    「我的劇本又改寫了。精益求精之下,我要再創造一個全新版的『醜小鴨』來!」江凱自信滿滿地道。

    鞏群翰被他煩得受不了,最後只好答允。

    賦閒家中的日子,還真是無聊。

    鞏群翰回到以前任職的療養院探望院長,一些舊病人都出院了。不過有些情況特別的老面孔猶在,新面孔也不少。

    「阿翰!不如回來幫我吧!」院長知道情形之後提出邀請。

    鞏群翰搖了搖頭,至少現在他的狀況不適合。

    「院長,您認為偷竊這種惡習有根除的可能性嗎?」不知怎地,鞏群翰突然想到了這個問題。

    「這要視當事者的情況而定,如果自覺『偷』是種樂趣,當然改不掉。而且越是段術高明的神偷越是『樂在』其中!我的老友『千手觀音』就是這型,醫了她一輩子也沒醫好她。而且她從未失手過,我可是又感慨又佩服!」院長一直以「好友」來說明他和「千手觀音」的關係,似乎刻意得過了頭。

    「一代不如一代這句話古有明鑒!」言下之意就是「千手觀音」的女徒孫「木美人」,可沒有如此的能耐。

    「我走了!」鞏群翰突然起身道。

    「去哪?」院長問道。

    自然是回家嘍!可鞏群翰騙不過院長。

    「我不會』走』太遠,我會再回來的。」鞏群翰誠實道。

    鞏群翰穿過療養院的長廊。他心裡仍在擔心,有一天唐歡失風被捕,從此生命中有了污點,甚至淪為階下囚。

    對她的關心原來未曾降低,彷彿已注定了受她牽絆是他今生的命運。

    他又來到了敦化南路的誠品書店,找幾本書給她防身吧,但他逛了逛不知哪本才是「實用書」。他看到有個「曬書」展覽,他隨興地步行至地下室。

    這裡全是一些已有「時間性」的書籍、文具,他逐一看著。忽然他的目光移到了一本札記上,他似乎曾經看過……對了,那本綠色札記!只不過顏色換成了粉紅色,他立即挑了其中一本。

    好巧!現在流行這種復古穿孔的札記。

    地下室擠了滿滿的人,另一頭有個俏麗的人兒也在賞玩者。

    是唐歡——

    她走到一排文具面前,仔細地凝視一枝枝的金筆。現在的金筆比以前花俏多了,而且色澤光鮮亮麗。

    她取出一技筆順手試寫著,赫然是「鞏群翰」三個字……

    第八章

    她看到自己不經意間就流露出心事,忍不住微微歎了口氣。

    她將金筆放回原位,她並沒有買那枝金筆,她不想再重蹈覆轍了。當初那枝金筆和綠色札記本就是她相中才慫恿明旋買的。而後她用金筆寫札記,所流露出的少女心事昭然若揭,最後明旋卻把兩樣東西都留給了鞏群翰。

    往事真是不堪回首。

    唐歡消失在人群之中,最後她仍是什麼也沒買。

    而鞏群翰走著走著,也走到了文具處。

    買枝筆好了,他心裡暗付,同樣是金筆,自己買的和別人送的畢竟不同。有札記本自然要有筆,他不怕別人取笑他用粉紅色的札記本。

    因為唐歡是粉紅色女郎,也算是一種聯繫吧!他不想完全撇清她。

    買哪枝筆好呢?他對筆的外觀不甚重視,好寫就好。突然,他的目光停留在試寫紙上,他看到了自己的姓名——鞏群翰。

    太不可思議了!

    是誰?是誰在呼喚他?

    這筆跡好像在哪裡見過,看起來才沒多久——

    「唐歡!是你嗎?」他沒見過唐歡的字跡,可他希望是她。這是用哪枝金筆寫出來的?他試過一枝又一枝,卻分辨不出來,乾脆把一打全買回去!他此刻甚至有這種瘋狂的念頭。

    臨走前,他撕下那張試寫紙,心中興奮地想著:娟秀的字跡,一定是出自女子之手。

    他自我安慰著,若是唐歡就好了!鞏群翰情不自禁深吻著字跡。驀地他才驚覺這字跡非常眼熟,他到底在哪見過?

    而且他確定,同樣的筆跡寫著他的名字,為何他想不起來?

    鞏群翰回家之後立刻寫起詩來,就寫在那本粉紅色的札記本上。他是寫給唐歡的。

    他沒寫過詩,想了很久卻不知如何起頭——

    他走向窗口,抬頭凝望著星空……他可以用月亮來代表唐歡吧!

    他想著想著……原來寫詩真不是件容易的事。

    真的……

    唐歡收拾著行李,她已經決定要出國了。

    「歡歡,如果你不介意,讓我陪你去好嗎?」范亞韓很想留下唐歡,如果她執意要走,他也希望能在一旁陪伴著她。

    「亞韓,我不想耽誤你,而且我不是你想像中的完美女人,我是個女扒……」

    范亞韓阻止她再說下去。「那不要緊的,我巴不得整個人都讓你偷去。」范亞韓情深義重,奈何唐歡無以回報。

    「亞韓!對不起。」唐歡輕聲說著。

    「別說對不起,這三個字比不愛你更傷人!」范亞韓做了個鬼臉逗唐歡笑,可是唐歡卻一臉沉重,笑不出來。

    「看完表妹千瑩的舞台劇再走吧!」范亞韓好心挽留。

    「『醜小鴨』嗎?唉!我怕觸景傷情。」唐歡柳眉微蹙,感慨道。

    「你應該走出醜小鴨的夢魘了!你早變成了美天鵝,只是那個呆頭鵝不知道罷了!」范亞韓打從心底關切地安慰道。

    唐歡神色黯然地將綠色札記和金筆收入袋子。這本子是她看中的,裡面的詩也是她寫的。後半本空白處她只加了幾句殘缺不全的詩句。她已沒有當年那種心境了,因為最初所以永遠最美。

    范亞韓目睹一切,只有感歎的分,他真的很想為她做些什麼……

    江凱的舞台劇是在國父紀念館公演,離鞏群翰住處不遠。不過他怕塞車,心想乾脆步行而去,就當做是散散步好了。

    鞏群翰邊走邊想:去舊金山好嗎?那裡華人多,他希望多和華人接觸,人的愛心應該是無遠弗屆的,也許在異國可以覓得佳人也不一定。

    誰料到唐歡也是步行至國父紀念館,她和范亞韓直接相約在國父紀念館。只不過她不是走忠孝東路,她從仁愛路巷弄裡走出來,一直走到光復南路去。兩人走法不一樣,目標卻一致。

    人潮來來往往,兩顆相愛的心卻仍懸而未定。一個漫不經心地走著,一個若有所思地走著。

    唐歡在過往人群中感到一陣擁擠,竟然有人想扒她的皮包!真是太歲頭上動土。她沒有驚呼也沒大聲嚷嚷,只是左手一個溜眼就把皮包給摸了回來,那人還沾沾自喜呢!

    「咦!皮包怎麼不見了?」小偷看上去是個高中生模樣。

    「小弟弟怎麼了?」熱心的鞏群翰見著,誤以為是他的東西掉了。

    就在此時,他不湊巧地竟看到了唐歡,她正衣衫飄飄地走向入口處。她的老毛病又犯了,他馬上就直覺唐歡必定是再度犯案……

    「小弟,別怕,我替你把東西要回來。」連一個高中生也不放過,那可能是他開學要用的註冊費呢!

    男孩一見到唐歡,反而嚇得腿都軟了。

    唐歡心知肚明,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三,鞏群翰誤會她不是什麼大新聞了。這是他第三次誤會她,她已經不想再多費唇舌解釋,反正兩人已經沒有交集了,何必多此一舉。

    「小弟,你總共丟了多少錢?」鞏群翰還想解圍。

    看他是一個這麼好騙的「凱子」,男孩眼珠轉了又轉。

    「五千元——」男孩隨口說了個數字。

    鞏群翰當真掏出他的皮夾,數了五張千元大鈔便要還他。

    「我賞你十個五百要不要?」唐歡向前,作勢要打他耳光。

    男孩連忙腳底抹油先行開溜,他惡大膽小。

    「你真是惡人先告狀。」鞏群翰面色鐵青地收回皮夾。

    「他和我是同行,你的愛心未免太氾濫了。」唐歡不齒地道。

    「我……」鞏群翰又一次「好心給雷親」。

    「我只是不想你出事。」鞏群翰按捺下性子,他就是見不得她有事。

    「少烏鴉嘴!」唐歡不領情。

    兩人有一搭沒一搭地說著,可誰也不想先走。

    直到范亞韓看到了唐歡,才打破這一道豎立在兩人之間無形的牆,他提議三人步行至禮堂中心看表演,才終止了這場無聊的鬧劇。

    舞台劇「醜小鴨」要開演了,江凱給了他們三人貴賓票,可以很清楚地看到舞台上的演出。

    舞台的背景並非是設在池塘湖泊好讓鴨子戲水,而是把場景移到了校園,是一所女子高中。

    所有的鴨子全變成人了,醜小鴨也好,美天鵝也是,全成了「人」。舞台劇一開場,便是一對高中女生的對話。其中一個堪稱美天鵝,不論是身材、外型、臉蛋都活脫脫是個美少女。

    另一個女孩則是標準的醜小鴨,皮膚乾澀又骨瘦如柴,一頭亂翹的頭髮,把臉給遮去了大半,更糟的是她還戴了牙套。相較之下,一個是天上的雲,一個是地上的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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