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頁 文 / 元湘
但現在,他要將一切都還給方冠綸,畢竟那是他的東西。
「是嗎?」這不是她想要的答案。
「我已經決定了,等冠綸穩定下來後,我會先休息一陣子,然後再回學校教書。」他說著自己的人生規劃。
「什麼?你說你要放棄副總的位置,回學校去教書?」天啊,他瘋了嗎?好好的副總不當,當什麼老師。
「教書是我的興趣。」闕以權看到她嫌惡的模樣:心裡真的有淡淡的失望。
「我反對。」
「反對?」
「是,我反對你去教書,如果……如果你回學校去教書,那……那我們就分手吧。」朱妙吟終於說出來了,但她一點放鬆或喜悅的感覺都沒有,反而覺得好像失落了什麼。
不一樣,為什麼這次的分手和以往的感覺完全下一樣?她到底在想什麼?
「為什麼?」闕以權雖然知道答案,但他還是想要從她口中確定。
「我……」好吧,既然都說出來了,那就狠一點,分得乾脆一點。朱妙吟咬了咬下唇,而後開口:「我最大的心願就是嫁入豪門,你知道嗎?你騙了我,我被你騙得好慘。」
她投入了自己全部的心,沒想到竟然會有這種結果,她真的很懊惱。
闕以權皺眉不語,有些哭笑不得。
她說他騙了她?這從何說起呢?
他從來不曾說過自己是豪門世家,那都是她自己想像的吧。反倒是她,她從來沒告訴過他自己想嫁入豪門,是為了錢而接近他。
其實他才是受騙者,不是嗎?
「你騙了我,我不怪你,我真的不怪你,是我自己沒看清楚。」朱妙吟偷偷覷著他,看到他那沈痛的表情,真的有些心虛。
說人家騙她,這個指控好像太……嚴重了喔。
「你別一直看著我,我……我要分手,我真的要跟你分手,不是說說而已。」朱妙吟不安地強調。「我才不想嫁給一個老師,我嚮往貴婦生活。對,我承認我很膚淺,我就是那種女人。」
「你不是,別那樣貶低自己。」他所看到的她,直爽可愛,時而溫柔、時而暴躁,但大多時候,她都像陽光般亮眼,令人捨不得移開視線。
「你……你別以為你說我的好話,我就會放棄我的心願。」她再度強調。「我跟你說,我分手分定了,不管你同不同意,我都要分手。」
「好。」
「好?」好什麼?朱妙吟眨眨眼,不瞭解他話中的意思。
闕以權似笑非笑,為什麼她連撂狠話都這麼可愛,教他如何放開她?
「你有跟我分手的權利,但我也有喜歡你的權利。」他正色地表示。
「我最討厭死纏爛打的人,你最好別來這套。」朱妙吟先警告他。
「放心,我不會,我會藏好對你的喜歡。」闕以權伸出自己的手,剛毅的臉上掛著柔和的笑容。「我們還是朋友吧?」
我會藏好對你的喜歡。這傢伙,誰說他呆?這句話真是說進了她的心坎裡,讓她心裡飄飄然的,好受用呢。
「嗄?」當朋友?分手後還當朋友,會不會太矯情?
「當個朋友,有這麼困難嗎?」闕以權聲音很低,聽起來有點可憐。
「當然不會,當朋友就當朋友。」朱妙吟最怕這種柔情攻勢,立刻伸手跟他一握。「只是當朋友嘛,有什麼了不起。」
她用力地強調,似乎在警告對方,也在警告自己千萬別僭越了這條界線。從今天起,他們只是朋友而已。
「妙妙,謝謝你。」她的可愛,帶給他許多歡樂。
謝什麼?莫名其妙,他被拋棄還跟她說謝謝,這個傢伙有毛病,還是故意想害她慚愧?
哼,她不會喔,人各有志嘛,她才不會慚愧,才不會後悔,絕對不會!
第九章
告別舊愛,很快地,「發電機」朱妙吟又有了新戀情。
這次的對象是個建築業小開,名叫童明儒,他長得高大帥氣,崇街名牌,出手大方、為人豪爽,和朱妙吟的個性頗為類似。
兩人吃過兩、三次飯,今天時間還早,他們吃過飯後,來到了餐廳附近的精品店逛街。
「這件衣服很適合你,小姐,包了。」童明儒聲音豪氣,彷彿在炫耀般,看都不看價錢,大方地掏出信用卡交給售貨小姐。
「包?不用了,你已經買了很多東西。」朱妙吟手上提了不少東西,吃的穿的用的樣樣都有,全是這個童大少爺送的。
「當然需要,你看你,那衣服真醜,是便宜貨吧。」童大少爺果真講話直接得很。「我最討厭便宜貨,穿起來亂沒面子的。身為我的女朋友,你的打扮得顧著我的面子。」
朱妙吟恨得咬牙切齒。拜託,她現在是穿得有多醜?
雖然一套洋裝一、兩千塊很普通,但她人美、氣質佳,就算三九九的衣服也照樣能穿出名牌貨的價值,這傢伙到底懂不懂得欣賞?
「童先生,這是您的信用卡和發票,謝謝您的光臨。」精品店小姐當然認識眼前的大客戶,態度十分恭維。
嘖嘖,瞧,有錢人果然不一樣,精品店的小姐腰彎得有多低、笑容有多甜、態度有多卑微。朱妙吟發現自己的選擇是對的。
跟個有錢人交往,自己的身份也提高了不少。
「東西提著,走吧。」童大少爺將包裝袋拿給朱妙吟,自己瀟灑地走出門外。
「等一下。」朱妙吟趕忙提起袋子跟在他後面,剛剛心頭的喜悅被沖淡了。
這個傢伙是怎麼回事?身為一個男人,難道不必幫女伴提這些袋子?
人家闕以權才不會這麼無禮,之前去逛街,就算他手上抱個小孩,另一手牽著她,他還是會搶著幫她提袋子。
她嘟著唇。有錢人又怎樣,派頭一堆,毫無禮貌,哼,還不是靠祖蔭,又不是自己賺的,還踐個二五八萬咧!
朱妙吟心裡嘀嘀咕咕的,臉色很臭。
隨後他們又進入一家金飾店,童明儒帶著朱妙吟坐在沙發上,金飾店的店長立刻捧來一大堆飾品堆在他們面前,金光閃閃的珠寶銳氣千條,閃得眼睛都快花了。
「喜歡什麼?自己挑。」童大少爺雙手環胸,用下巴示意。
朱妙吟看了看,其實她對這些金銀珠寶根本沒興趣。
「小姐,你看看,這是我們店裡最漂亮的紅寶石,你看它的切割多精細、亮度多完美,小姐這麼漂亮,戴在你身上真的是太適合了。」店長開始大力推銷。
呵呵呵,她人美,戴什麼都好看,但是戴顆大紅寶石……饒了她吧。
「呃,這寶石太大,我不喜歡。」朱妙吟一臉為難,客氣地推辭。
「那珍珠呢?小姐的皮膚又嫩又白,這粉色的珍珠十分稀少,非常適合你,你要不要戴戴看,這裡有鏡子。」
「我也不喜歡珍珠。」
「那這款金飾呢?我們這款賣得很好,款式大方優雅,非常適合你……」
人人都喜歡聽吹捧和誇讚之詞,但是如果太過,那就膩了。朱妙吟已經受不了了。
「童明儒,我們走啦!」她低聲地抗議。
「你為什麼不買?不喜歡嗎?」童明儒皺眉,他以為女人都愛這些東西。
「也不是啦。」店長在這裡,她哪好意思讓人家當場下不了台。「只是我不需要這些東西。」
「怎麼會不需要?身為我的女人,脖子上連條項鏈都沒有,真是丟臉。」童明儒隨意指著幾條鏈子,將信用卡往前一丟。「就這幾條吧,包起來。」
「喂,你真的要買?」朱妙吟驚恐地搖搖頭。「我先說了,我不要。」
「是送給你的,又沒要跟你拿錢,你緊張什麼?」對童明儒來說,女人也是炫耀品之一,身邊的女人沒點行頭怎麼行?那可是會害他被笑的。
店長喜孜孜地去結帳,送他們離開時,那笑容幾乎要咧到耳邊,腰差點沒彎得碰到地,十足十的巴結。
朱妙吟手上拎著大包小包,突然覺得有些荒謬。這種尊崇禮遇是她想要的嗎?她怎麼覺得自己像童明儒的裝飾品?
「童明儒,東西很重,幫我拿。」朱妙吟忍不住開口。
她朱大小姐向來被人捧在手心上。她雖然想做個膚淺的拜金女,但是卻不想做人家的裝飾品。
何況男人是需要「教育」的,若讓他養成這種讓女人提東西的習慣,將來她還有好日子可以過嗎?
「我又不是司機,提這些東西多難看?」童大少爺果然不肯。
「那我提就好?這些又不是我要買的。」
「我送你東西,你提一下又怎樣,都是一些衣服和金飾,又沒什麼。」
「誰要你送,我根本不喜歡這些東西。」衣服都是名牌,但是花俏誇張的款式和她的喜好完全不同,再說那些金銀珠寶,她也一點都不喜歡。
又不是要讓他包養,沒必要搞成這樣吧!
「你不要吵,想買什麼自己說。」女人就是這樣,一定是他買的東西不夠,她才會不滿足。
朱妙吟發現他和她的磁場真的不對。這個自大又愛炫耀的傢伙,顯然真的將她當成裝飾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