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頁 文 / 子澄
「你威脅我?!」韓樂樂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不敢置信地瞇起雙眼。
呂宗翰斜睨她一眼,揚唇一笑。「沒錯,我就是威脅妳。」
哇咧∼∼她今天是遇上什麼災星,怎會碰上這樣一個神經病發作的男人?頭疼地撫著額,她不明白怎會讓自己陷入這兩難的境地?
「跟那只『猴子』比起來,對妳面言,我應該不是那麼難以接受才對吧?」大掌覆上她的肩,他不著痕跡地施加壓力,並對自己逼迫她的舉止感到興味。
他一向不是喜歡強人所難的男人,但說不出所以然的,對她,他就是很自然彰顯出自己霸道的一面!該說這女人是上帝派來試驗他自制力的魔考嗎?倘若真是如此,他不得不承認,上帝祂成功了!
「你不覺得自己很卑鄙嗎?這樣逼迫一個沒有反擊能力的女人。」她是可以不受威脅的讓他去向孫大媽揭發一切事實,但這比一開始就直接拒絕孫候志還要丟臉千百倍!
更麻煩的是,孫大媽是批花市場裡有名的「放送頭」,哪個商家得罪了她,或在一堆批來的花裡夾雜少數爛掉的花,都可以在半個小時之內傳遍整個花市。
除非她不想再開花店,或從此不再涉足批花市場,否則她只有臣服於呂宗翰「淫威」之下一路可行。
「不,妳能反擊,只是妳得想清楚,這個下場跟和我交往相較之下,哪個比較不吃虧?」他露出狐狸般的笑臉,純然奸商的嘴臉,並奸險地釋出誘因。「忘了提醒妳,我這個人不會讓女朋友受到任何委屈,不論任何事情。」
「為什麼是我?」韓樂樂閉了閉眼,不得不承認自己這次偷雞不著蝕把米,她太早相信這只披著羊皮的狼!
呂宗翰聳聳肩,他也厘不清頭緒,只知道自己暫時不想放開她。「受人點滴必當泉湧以報,就當是看在那兩塊菜頭粿的分上吧!」
真是……令人抓狂的理由!
韓樂樂發誓,以後她絕對不再付了錢還受氣!「該死的菜頭粿!」她惱火的低咒。
「妳說的是妳的合夥人嗎?需要我善意地轉告她嗎?」他挑起眉,似笑非笑地挑釁道。
「夠了!你這個偽君子!」韓樂樂氣壞了,口不擇言地罵道。
「至少我還算是個誠實的偽君子。」他不以為意,隨她發洩心頭的不滿。「罵夠了嗎?等走出這間餐館,我們是否就算達成協議了?」意即走出這餐館,雙方便晉陞為男女朋友的階段。
「我才懶得理你!」她氣壞了,揪起包包準備蹺頭。
「啊,孫大媽,妳怎麼又折回來了……」
韓樂樂渾身一顫,連忙攀住呂宗翰的手臂。「親愛的,我們不是要去看電影嗎?」
「噗!」臥宗翰忍不住噴笑出聲,為她敏捷的反應;緊接著醇厚的朗笑逸出喉管。天曉得他有多久沒這麼開懷了,這女人真是個活寶!
韓樂樂頭皮一麻,雙眼不放心地在餐館裡搜尋過一遍,後知後覺地發現自己再度被這惡劣的男人戲耍過一遍。「該死的!你一定要這樣整我嗎?」
「親愛的樂樂,這就是生活情趣啊!」他止不住笑意,雙肩抖動個不停。
「該死的你!你一個人留在這裡笑死算了,我要回去了!」體內的火氣凝聚成一顆原子彈,她擔心自己再繼續待在他身邊,恐怕會炸死整個餐館裡一干無辜的食客,在不想傷人和丟臉的考量下,她大步走出餐館大門。
「樂樂,妳不會因為這點小事就生氣吧?」呂宗翰很快追了過來。在餐館外的停車場邊攫住她的手臂。
「怎麼會?」她扯開甜美的笑,在月色的襯托下顯得清靈動人。「我像這麼小氣的女人嗎?」
呂宗翰心口一窒,彷彿到此刻才發現她的美麗。「當然……不像。」他凝著她的紅唇,傻愣愣地應道。
「謝謝你相信我,我當然不是個小氣的女人,只不過……」她的眼閃了下,旋即以迅雷下及掩耳的速度,用腳下那三吋高的鞋跟狠力往他腳上一踩——
「我絕對是個小腸小肚、會記仇的女人!」
第四章
在「某人」密集性地出現在樂樂和桃桂開設的「樂桃桃花坊」,不是邀樂樂吃飯就是看電影之後,沒心眼的蔡桃桂終於發現,原來好友與那位某人之間已產生不同以往的「化學變化」。
「啊,有男朋友真好呢!」蔡桃桂著實難以想像,獨立自主的樂樂會這麼輕率便交了男朋友,她樂觀其成,只不過三不五時會拿出來「刺激」好友一下,例如此刻。
「哪裡好?多個人來管妳,這樣也好喔?笨蛋!」白了桃桂一眼,屈服於呂宗翰脅迫而不得不與他交往的樂樂,臉色足以媲美廁所裡的石頭,臭!但微揚的嘴角卻洩漏了她因倔強而隱藏的心思。
由開始的不怎麼對盤至今,她和呂宗翰之間總算冒出一丁點的小火花,畢竟那個人強迫性地出現在她面前,要對他不習慣還真難呢!
「雖然會有那麼點不自由,可是很浪漫啊!」桃桂才不理會她的憤世嫉俗,滿腦子充塞粉紅色浪漫思想。「妳少人在福中不知福了,雖然那呂先生離過一次婚,但再怎麼說人家也是耀達建設的少東,口袋裡麥克麥克……」
「妳說什麼?離過婚?還是耀達的少東?!」樂樂以為自己耳背了,怎麼桃桂會比她還清楚?她才是呂宗翰的女朋友,不是嗎?
支著下巴的手掌滑了下,桃桂不敢置信地瞪著她。
「有沒有搞錯?怎麼妳全不知道喔?」這兩個人,絕對足以榮登金氏紀錄裡最怪咖的男女組合。
「……不知道。」上天明鑒,她是真的不知道他的一要。離過婚的事就算了,連他是和自己有生意往來的耀達建設的少東她都不曉得——其實除了他的名字之外,她可說是對他一無所知,只知道那傢伙對她還算體貼,就醬子。
桃桂好笑地搖了搖頭。「我真好奇妳是怎麼決定跟他交往的?」
其實她對呂宗翰並不如樂樂那般陌生,再怎麼說她一個禮拜得到耀達換插兩次花,工作間難免聽聞公司職員及打掃的歐巴桑聊起呂宗翰,對他的印象不錯,坦白說,樂樂是撿到寶了。
「……」她語塞,說不出自己是因為孬種而接受他的脅迫。
愛面子,死好啦!
「不好意思說也沒關係啦,重點是現在妳們已經開始交往了咩!」桃桂拿起剛到手的某週刊,邊翻邊調侃道:「現代人離婚也不是什麼太驚天動地的事,而且他和前妻也沒生孩子,相處起來應該沒什麼太大的問題才是。」
「桃桂,我都不知道原來妳想改行了。」樂樂悲痛地深吸口氣。
「啊?我什麼時候想改行了?」桃桂怔愣了下,雙眼呆滯而茫然。「我做得好好的,沒有想改行啊!」
「不然妳怎麼什麼都知道?而應該知道的我,卻什麼都不知道?我看妳改行當偵探算了!」她就事論事,卻怎麼都掩不住話裡的酸味。
「喲喲喲,合著我們樂樂吃醋了嗎?」桃桂嘖嘖稱奇,想不到一向酷帥的樂樂,這會兒竟會為了個男人跟她嗆酸?!感覺……超酷!
由抽屜裡抽出幾本過期的商業雜誌丟給樂樂,正巧有位客人走進花店,她起身準備招呼,在經過樂樂身邊時輕聲說:「妳喔,要當人家女朋友,就得先將人家的背景弄清楚。」
斜睨了眼桃桂應付客人的背影,韓樂樂嘟起嘴,捧起商業雜誌緊緊壓在胸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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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道理啊!不過是當人家脅迫而來的女朋友嘛,幹麼還得清楚知道他的一切?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她竟然得藉由商業雜誌來得知他的資料引想想心裡還真不平衡。
趴在床上翻看桃桂塞給她的商業雜誌,韓樂樂邊看邊嘀咕,卻也發現能被刊登在商業雜誌上的,不論男人還是女人,一律長得十分「奸商」樣,唯一勉強讓她這個外貌協會入得了眼的,竟只有她那位「鴨霸男友」。
嘖!那傢伙竟能躋身台灣前二十名首富?原來她身邊擺了個金礦,她竟毫無所悉,真是有眼不識泰山……
喲!真的結過婚捏!離婚兩年,目前為台灣女性心目中排行前三名的性幻想對像?!
哇咧……有這麼誇張嗎?
怎麼她跟他在一起時,完全沒有性衝動?!
雖然多少是有些臉紅心跳,可性衝動就誇張了點,更別提性幻想了,這麼聳動的名詞,從來沒在她純潔的腦子裡出現過。
既然他對女人這麼有吸引力,那麼離婚……有了,爛到極點且了無新意的說詞:個性不合。
全世界離婚的夫妻,彷彿全都同樣擁有這個理由。
不過說來他還算有勇氣,大部分豪門往往為了顧全不值錢的面子,夫妻間即使早已相敬如「冰」,也會在眾人面前表現得相安無事、一派甜蜜,很少會像他這般公開自己離婚的訊息,然後成為媒體追逐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