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寶貝你好神!

第3頁 文 / 忻彤

    有了那次經驗之後,她不敢再叫他做任何清潔工作,該讓他泡茶招呼客人,心想這種簡單的招呼工作應該沒問題吧!

    結果他竟然抓了一大把(真的是滿滿的一大把)茶葉放進杯子裡,拿到水龍頭下衝水後端上來,差點沒讓客人的眼珠子掉下來。

    天啊!地啊!誰來救救她吧!

    基於前幾次的慘痛經歷,元兒十分、非常、百分之兩百地確定,他絕對是不可雕的朽木;也更加確信他不是茶來伸手、飯來張口的大少爺,就是個大白癡!

    但看到他認真無辜的可憐眼神,她又不忍心將他趕走,最後只好將他當成菩薩「供」在一旁,只求他不要越幫越忙就阿彌陀佛。

    想不到她這個人見人怕、坑死人不償命的搶錢魔女,竟然會碰到一個白吃白喝的剋星!

    此時,一杯溫開水「平安」遞送到她手裡,還免費奉上一個開心的笑容。「元兒,你的溫開水。」這就是他做得「最好」的一項工作,所以元兒都會將倒水的「重大任務」交給他。

    元兒別開眼,不敢看他燦爛天真的笑顏,怕自己會被「煞」到。

    那天收留他後,她回家找了幾件哥哥們穿不下的舊衣服免費送他,並讓他睡在工作室裡。怎知隔天梳洗過後的他,竟然完全變了一個模樣,換上的是一張清雅俊朗的面容。

    原來他長得蠻帥的嘛!絲毫不輸給那些偶像明星。尤其是當他露出天真無邪的笑容是,殺傷力更是超級霹靂無敵!

    雖然她家有一個美麗的傻妹寶兒和一個超級俊美的妹夫,照理說她應該已經看慣這種只應天上有的天人相貌,但他出色的面容再搭上「蠢蠢」的笑靨,還是讓她看傻了眼。

    真是的,沒事長那麼好看幹什麼?

    「還有什麼需要我做嗎?」他很勤勞,深怕自己變成別人的負擔,可是偏偏他什麼都不會,惟一會的是「越幫越忙」。

    元兒連忙制止他的「自告奮勇」。「不用、不用,你只要乖乖坐好就成了。」她實在是收怕爛攤子了。

    喝完水休息過後,她立刻起身開始準備上工,等會兒她要去幫一個五歲的小女孩慶生,聽說家長邀請了近二十位的小朋友參加。

    元兒翻出兩套五彩繽紛的小丑服,將其中一套交給孟冠。「你去換上這套衣服。」

    她預備穿上小丑服裝,並且準備了一些遊戲,討好這些未來的主人翁。

    「你要我穿這套衣服?!」孟冠瞪大眼睛看著手中被強迫收下的五彩服,他從沒穿過這麼「花俏」的衣服!

    「你不是要幫我嗎?」只讓他穿上小丑服站在一旁湊人數,應該不會再出狀況才對。

    「哦……好吧。」他臉上的表情瞬息萬變,從剛開始的為難不願意,到最後的慷慨就義,前後的掙扎時間超過五分鐘。

    「快點去換上,否則我就把你丟出去自生自滅。」她這個苦命的老闆都不計身份親自下海了,她只是個員工還敢挑工作,除非他想回家吃自己!

    寄人籬下的食客沒有說「不」的權利,孟冠只能乖乖回房換衣服。

    等他穿上小丑服出來後,元兒也穿上另一套小丑服,正對著鏡子戴假髮,看到他後,也丟出一頂給他。「你也戴上。」

    這次,孟冠不再費神抵抗,他認分地拿起彩色假髮往頭上套,可是怎麼戴都覺得不對勁,不知道是哪裡弄錯?

    裝扮好自己的元兒,發現孟冠的可愛模樣,忍不住笑出來。「哎呀,你戴錯邊了啦!」假髮的前後戴反了,她替他調整過來,「這樣帥多了。」

    孟冠回她一個苦笑。這副打扮能帥到哪兒去?

    元兒將所有可能用得上的用具都裝進袋子裡,最後又丟給他一個紅鼻子。「等到的時候再戴上。」

    他瞄一眼紅色海綿做成的圓鼻子,乖乖收進口袋裡。

    再次檢查該帶的物品後,她將袋子交給孟冠。「走吧,時間快來不及了。」

    他無言地背起大包包,跟著她的腳步。但她走沒幾步突然停下來,趕忙跑到電子琴旁邊。「差點忘了最重要的工具!」

    「孟冠,過來。」朱老闆開始指揮調度,「我拿包包,你來抱電子琴。」

    「是。」身為嘍囉的孟冠還是只能聽話照辦,將手上的包包交給她,自己抱起頗有份量的電子琴。但在搬起電子琴的剎那間,他的眼底卻閃過一絲複雜的情緒。

    「出發!」元兒走在前頭當領隊,把所有東西都放進她的smart小車後,啟程往金主家出發。

    這時她才發現孟冠的腿挺長的,差點把她的小車擠爆!

    當天晚上,元兒和孟冠一身疲憊地返回工作室,臉上除了累還是累。

    「好累喔!」元兒連小丑裝都懶得換下,坐沒坐相地癱軟在椅子上,「我現在才知道一群小孩聚在一起,簡直就是惡魔的代名詞。」跟二十個小孩耗了一個下午,差點沒把她給累死!害她現在連站起來的力氣都沒有。

    其實今天的慶生會辦得很成功,其中有幾個家長甚至還想再找她安排以後的慶生活動。只是她一想到還得再跟二十個惡魔奮戰,不禁打起寒顫,這還是她第一次不想賺錢。

    孟冠體貼地倒來一杯溫水給她。「喝一杯水吧。」他以為溫開水是她最喜歡的飲料,因為她每次都要他倒溫開水給她。

    「謝謝。」她開心地接過水咕嚕咕嚕地喝完。其實她最喜歡喝的是熱烏龍茶,不過孟冠只有倒溫開水的天分,她也不敢再強求更多,以免毒害自己。

    「想不到你蠻能跟小孩子玩成一堆的嘛!」今天多虧他跟那些小孩打成一片,讓活動進行得非常順利。

    元兒好笑的糗他。「我看你玩遊戲比那些孩子還投入。」為了帶動氣氛,他們倆必須跟著玩遊戲,有好幾次她發現他像個孩子般大笑,那是她第一次見到他開懷大笑的模樣。

    「這是我第一次玩遊戲。」他淡淡地說道。

    「第一次?!」元兒微皺起眉頭反問,「不會吧,你小時候沒玩過?」

    「我沒有玩遊戲的時間。」也沒有玩遊戲的本錢,因為怕弄傷手。這也是他經年累月要戴手套的原因。

    從他晦暗的眼神中,她看出他似乎有過一段慘淡的童年,於是試著以輕鬆的語調緩和氣氛:「沒關係,既然你來到我的工作室打工,以後你玩樂的時間也就會跟著增多了。」

    她接著又繼續說道:「我的座右銘是『工作就是玩樂』,不但要享受工作所帶來的快樂,還要將歡樂和感動傳播出去,這就是我成立『快樂工作室』的動機。」

    要不然以她家的財力,她根本無須出來耍寶賺錢。她就是喜歡看到人們露出發自內心的開懷笑臉,更喜歡滿足他們心願後得到報酬的感覺,因為那全是靠她自己努力獲得的回報,與家人的名氣無關。

    元兒一番獨特的見解,竟意外地解開了孟冠心底的死結。他從來不知道原來工作也是可以得到快樂的!

    一直以來,因為不容許任何差錯發生,所以工作對他而言是義務也是沉重的壓力。

    印象中他的生活只有無止盡的練習,就算是現在已經長大,每天仍要持續四小時以上的反覆練習。

    不斷的練習和馬不停蹄的演出工作,幾乎佔據了他所有的時間,日積月累的壓力讓他做出這次的脫逃行為。

    但他很慶幸自己逃了,否則不可能認識元兒這個奇特的人種!

    「你幹嗎用那種詭異的眼神看我?」害她渾身不自在。

    孟冠又看了她好一會兒才回道:「其實你長得蠻漂亮的,為什麼不打扮一下呢?」

    他早就發現了,她的五官細緻可人,雖然身材比一般時下的女生圓潤,但是並不影響她的美麗。只是她經常頂著一頭沒有刻意修飾過的短髮,穿著也是不修邊幅,每天都是一襲寬鬆的上衣和牛仔褲,像是刻意掩蓋自己的光芒。

    「我喜歡輕鬆地穿著。」他不以為意地回答。不刻意迎合別人的喜好和眼光,只求自己過得安然自在,這就是她!

    孟冠一語雙關地回答:「我也喜歡。」他不但喜歡輕便的服飾,更喜歡如此自然的元兒。

    這幾天穿慣了她哥哥的舊衣物,他發覺自己也喜歡上這種簡單輕便的衣服,輕鬆自在、沒有束縛,舒服極了,正如元兒給人的感覺一樣。

    「就是說嘛,穿這樣多舒服啊!不怕髒也不怕皺。」元兒喜逢知己,便開始宣揚穿舊衣服的好處,「真搞不懂為什麼有人喜歡穿那種勒住脖子的衣服,不難過嗎?」

    他還她一抹苦笑,因為來這裡以前,自己就是每天穿那種衣服的可憐人。

    「時候不早了,我去換下這身衣服就走,你也該去洗澡,準備上床睡覺覺嘍!」她的語氣像個保姆,在她眼裡孟冠除了個頭大以外,其他部分都像個小孩般單純無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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