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永恆的愛戀

第10頁 文 / 林曉筠

    「你知不知道你可能會害死你自己?」他猛烈的搖著她的肩。「你這個不知天高地厚的小鬼,你知不知道台灣每年死於車禍的有四千人,你很可能是第四千零一個,你這個白癡!你以為自己是誰!」

    高芝琪先是被他的氣勢嚇住,覺得自己像一個破洋娃娃似的令人宰割,她只能無奈又呆傻的看著他,她一向牙尖嘴利,她不會說不出話,但是他的眼神好嚇人、好可怕,她嚥了口口水。

    「你是不是有自殺的傾向?」雷遠中愈來愈控制不住自己,這不像他,不像電影裡那個冷靜過人、機智勇敢又沒什麼事能令其困擾的『仇剛』。

    「哥!』

    「雷遠中。」盧莉芳試著要拉下他擱在高芝淇肩上的手。「不全是她的錯!」

    「哥!不要衝動!」

    「她會害死她自己!」雷遠中為自己的行為辯解。

    「頂多車子不要再借她!」

    「有生之年,我絕不會看著她再坐上駕駛座的位置!」雷遠中對眾人立誓。

    「你這個神經病!」高芝琪終於找到了自己的聲音。「我頂多賠你一輛一模一樣的車!你管我以後開不開車?那是我家的事!」

    雷遠中當高芝琪是條毒蛇似的縮回了自己的手。「你瘋狂又沒有腦筋,你是恐怖份子!」

    「如果我是恐怖份子,你是無聊份子!」

    「你應該被關起來!」

    「你才應該被消滅!」

    「哥!」眼看場面已經愈來愈糟,雷遠華不得不扮演和事佬。「這麼晚了,有事我們明天再說,再商量看看怎麼處理,反正現在也解決不了問題。」

    「是啊!」盧莉芳懇求的說。

    「不!我要和她說清楚!」雷遠中不想小題大作,但是一想到她可能死於一場車禍,他的心情就平靜不下來,怒火就無法冷卻;他不曾對任何異性有過如此強烈的感覺,如此的怕會失去——

    是一見鍾情?

    不!他已經三十二歲,太老了,不會這麼浪漫。

    兩天的時間?!

    上帝創造世界都需要六天!

    不可能是這個張牙舞爪的小鬼!

    「我和你才沒有什麼需要說清楚的,你這個冷血的『性感偶像』,你擔心的只是你的寶貝車子,我會賠你,你還想怎樣?」她指著他的鼻子。

    「我要跟你談的不是車子!」

    「那我和你更沒什麼好談!」

    「別忘了你是住在我爸爸的果園裡,我家的房子裡,我對你有責任!」雷遠中強辭奪理。

    「我不是你的責任!」

    「我要負責你的安全廣

    「你只是想對我擺架子、耍權威,要我接受你的教訓!哼!」她的怒火不亞於他,她別的不行,吵架可是一級棒,不惹她則已,一旦把她給惹火了,她比母獅子還厲害。「果園是你家的,屋子也是你們的,那我走可以吧?我馬上收拾東西就走!」

    「芝琪!」盧莉芳尖叫。

    「哥!別把事情弄僵了!」

    雷遠中也是一副冷冷的態度,他的怒火和高芝琪是不相上下。「走?現在?你要一個人拖著你那堆行李走到南投的市區?行!你走給我看,我要看看你有多大的本事!不要光說不練!」

    「雷遠中!你怎麼可以這樣刺激她!」盧莉芳不顧自己的身份。「你太過分了!」

    「哥!」雷遠華也看不過去。「三更半夜,你忘了她只是一個女孩子嗎?少說一句就沒事,你不是這樣子的明天你會後悔。」

    「不!我倒要看看她有多頑強」

    「哥!」

    士可殺不可辱。就算高芝淇想為弄壞他的車而道歉,現在是打死她也不會說出來了。她二話不說的衝進屋裡,準備在最短的時間內收拾她的東西,哪怕她必須睡在大馬路上、她會碰到歹徒,死她都要現在就離開這裡。

    屋外的三人心情各異。

    「哥!如果出了什麼事,你會良心不安一輩子。」

    「不會出事廣』

    「我和她一起走!」盧莉芳冷冷的交代一句,準備進屋;有難同當,雖然她是今天才認識高芝琪,但是今晚的事是她的主意。

    「莉芳。」出乎意料的是雷遠華拉住了她。「你是不是覺得問題還不夠大?我們要怎麼向你母親交代?而且她是小鬼,你應該早就成熟了!」

    「不成熟的是你哥哥!」

    「他是關心你們!」

    「我和芝琪都知道我們錯了,你們以為出了事我們不怕?不會手腳發軟嗎?!芝琪甚至連方向盤都握不牢,喃喃的說你哥一定會殺了她,她決定要向她的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借錢,必要時威脅恐嚇、苦肉計一起上。」盧莉芳慷慨激昂的說:「她沒有逃避她的責任!你們不該如此的對她!」

    雷遠中看了看屋子,也聽到了由屋內傳來的聲音。

    雷遠華又是一聲長歎。「我哥不會讓她走的,是不是?哥?」

    雷遠中沒有回答,一言不發的朝果園的方向走。

    盧莉芳甩開雷遠華的手,心意已決的樣子。

    「莉芳!我哥會留住高芝琪的的!」

    「我要和她一起走!」

    「女人!」雷遠華發現自己回果園寫論文是最最錯誤的決定。「你有點腦筋好不好?我以我這顆人頭跟你保證,高芝琪絕對走不成,你明天早上一定可以見到她,甚至半夜你不放心,還可以到她的房間去檢查,如果她不在,我的頭可以給你當馬桶蓋坐。」

    盧莉芳猶豫了下,不相信的看了他一眼。「你知道做人說話可是要算話哦!」

    「要不要我用果園抵押?」

    「芝琪一定會留下來?」

    「一定」

    盧莉芳相信他,雖然她發過誓不再相信任何男人說的話,但是暫時她願意相信他一次,而且她也注意到雷遠中不尋常的態度,女人的心思本來就比較敏銳。

    「好吧!我想你應該很寶貝你的生命!」

    「對啊!我的人生和前途可是一片光明。」

    她沒有表情的看他一眼。又是一個人生和前途光明的男人!這種男人自信又自傲,想要最好的一切、最好的女人,而她最好離這類的男人遠遠的,如果吃過一次虧還得不到教訓的話,那真是死有餘辜。

    傲氣有時候會害死人。

    如果早知道會有這種下場,她一定隨便的帶幾件衣服就好,不會是像要移民或是逃難似的。現在這些東西像是包袱似的叫她喘不過氣,等她走到屋外時,屋子外面已經沒有人,連她的難友盧莉芳都不在。

    她不怪盧莉芳,畢竟禍是她闖的,是她愛玩,她可以安安分分的開車,遵守交通規則的開,是她體內的英雄主義基因在作祟,是她體內男女平等的口號在出聲,女人一樣可以把車開好,女人也可以開快車。

    現在她自食惡果了,而且又和雷遠中撕破臉,很奇怪,平常她是一個隨和又好相處的人,但是一碰到雷遠巾,好像是碰到仇人似的。

    是宿命?!

    是他和她一樣的固執、頑強?

    他們是同類?!

    她的肩和手開始發熱、發痛、發麻,憤怒過去,她開始有些恐懼。寂靜無聲的深夜,無人的道路,氣氛有些冷清、寂寥,她愈走腳步愈是遲疑,她怕鬼,她想大聲的唱歌,但是她不知道選哪一首。

    一個慌張,她被自己的行李絆倒,膝蓋碰到了馬路上的碎石子,她感到一陣疼痛,拍拍膝蓋的又站了起來;她想哭,她要人來救她,她希望她的父母能出現在她身邊,她會聽話,她會不再作怪,她要當知書達禮、溫柔、順從的女孩。

    「誰來救我?!」她幾乎是用要哭出來的聲音對著自己說。

    接著她聽到了腳步聲,她的心臟在瞬間停止了跳動;她的腳依舊機械化的走著,但是她的耳朵豎了起來。是真的有腳步聲,還是她聽錯了?她的聽力一向不是很好,她猜測只是自己的想像……

    或者是鬼?

    她想拔足狂奔,但是人是跑不過鬼的,她跑也沒有用;她感到來自胸口一股沉重的壓力,她的腳愈來愈遲鈍,而且虛弱無力。是她被嚇得走不動?還是她已經累得走不動?天啊!她怎麼會讓自己搞到這種地步?

    腳步聲愈來愈近。

    她開始後悔,她沒有把十字架的項鏈帶在身上,她外婆也幫她求過不少護身符,她笑外婆迷信,從來不把那些符放在身上,現在可好了,她死路一條。

    她能向鬼求饒嗎?

    但是——

    她忽然的站定,鬼走路腳不會著地,不可能有腳步聲,所以只可能有兩種結果,不是歹徒就是果園裡的人。一想通這點,她覺得自己有隻手屠龍的本事和勇氣,她差點被嚇破了膽,她正愁沒有地方出氣。

    猛的她一個大轉身的動作。

    現在被嚇到的是雷遠中,他沒想到她會那麼突然又沒有預警的就轉身。

    「是你?!」高芝琪從來不相信自己有殺人的膽子,但是這一刻她真的做得到。

    「那你以為是誰?」

    「你跟著我做什麼?」她質問他,好像這條馬路是她個人專有的,別人都不可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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