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美麗事物的背後

第16頁 文 / 言妍

    整個情況急轉直下,審判別人,結果禍首是自家親兄弟,面子幾乎掛不住。

    「佑鈞真太不像話了,做事這麼沒分寸,害大家誤會一場,我們李家一定負責,會好好教訓他一頓的!」李蘊迅速將慍怒轉向說:「那個女孩沒惹太多麻煩吧?事情都解決了嗎?還有,千萬別告訴你家老太爺和你爸媽,白白氣壞了身子不好。」

    「佑鈞人不在台灣,那女孩多半也無可奈何,只要我們別見了風就是雨地誇張事態,要保密也不難。」御浩原可得理不饒人,但他沒那等閒功夫。「大姊,請讓我和小蕾談談,好嗎?」

    「當然,當然,盡量談嘍!」李蘊滿滿笑臉,起身離去。

    李蕾被大姊一笑,「不」字卡在喉間。

    偌大的客廳只剩下她和御浩,她又緊張得肚子痛,如臨大敵。

    「小蕾,這些年來我一直認為妳是懂得規矩的,但妳今天犯了很大的錯誤,妳知道嗎?」御浩表情前所未有的凝重。

    李蕾一臉戒備的神情,嘴巴抿得緊緊的。

    「有兩件事我必需講清楚。」見她不回應,他只好繼續說下去。「第一,我們都是成年人了,以後有什麼事自己解決,不要動不動就把家人扯進來,那只會使問題更複雜。第二,妳不該利用家人的權勢便召我出部隊,傳出去不但有損我們兩家名譽,更有人會誣賴我借口想逃避辛苦的作戰演習,這是很嚴重的指控,妳以後絕不能再這麼做了。」

    李蕾是想道個小歉,但他劈頭就一頓指責,把她當三歲孩子來教訓,口氣冰冷無情到極點,完全無視於她過去七天所受的委屈和痛苦……一思及此,歉疚之心全飛了,她憤怒說:

    「你這是什麼話?我若有錯,第一要怪你,不該瞞我騙我,還去那低三下四的地方,害我莫名其妙在台北街頭丟盡了臉!第二則要怪你的好朋友廖文煌,若不是他帶我去,我也不會看到那荒唐的一幕,你該問問他存什麼心吧?」

    很意外廖文煌的涉入,但他沒時間想太多,目前要專心在小蕾身上。

    「好,我有錯,廖文煌有錯,更別忘了妳那罪魁禍首的小哥,但妳自己難道不需要反省嗎?」他耐心講理說:「像這次旅館事件妳原可以直接問我,而不是驚動上下好幾層地把你們李家的權勢濫用到極致……我沒有時間再多談了,只希望待會平心靜氣時妳自己多想想……如果我們還要繼續交往下去,有些事妳必需尊重我的原則,以我的方法行事,比如不假公濟私、要是非分明等等。我得走了,或許還能在天黑前趕上行軍的隊伍。

    尊重他的原則、以他的方法行事?那她的原則和方法呢?又有誰在乎?

    廖文煌那段譏諷他們之間沒有愛情、毫無尊嚴羞辱的話又在心上陣陣痛絞著,他竟還威脅她不聽話就不再交往下去?真以為她那麼稀罕他嗎?

    「等一下!」當御浩戴上軍帽朝門口走去時,她叫住他,一字字說:「我、要、分、手!」

    御浩半轉過身,帽緣蓋住濃眉,眼睛部位一團陰影,看不清楚表情。

    「你以為我濫用權勢請你來,就為了旅館那點小事嗎?錯了,我是為了談分手的!」她吐出憋悶心中已久的話,「別以為我不知道那些背後的竊竊私語,大家都說你和我在一起只是為了順長輩的意,只是金錢權勢的結合,你對我並沒有真正的愛情--我受夠了那些虛情假意,決定不再和你交往下去了!」

    御浩沒必要地坐了兩小時的車,面對兩個難纏的李家女人,又沒必要地為李家男人犯的錯挨轟解釋,再經過生氣、難過、失望種種情緒後,至此已完全失去耐性,僅僅回應一句話:

    「悉聽尊便!」

    什麼?就這四個字?

    而他說完了,還真踏出門,坐上汽車絕塵而去,連頭都沒有回一下。

    李蕾如徹底洩了氣的皮球,整個人無法動彈,頭昏沉沉的弄不清事情到底怎麼發生的……他們分手了?真的分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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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們已經一個多月沒聯絡了,在交往中這樣的失聯是沒有過的。

    分手?就這樣吧……他與小蕾即使家世背景再相似,也改變不了個性不同、觀念回異的事實,或許趁早分開也好……這不也是他最初的想法嗎?當兩人之間道不同不相為謀時,自然分道揚鑣,這次由小蕾先提出,女土優先,男士遵從,事情就更好辦了,他也不必擔什麼變心的罪名。

    人在軍隊裡,要與世隔絕很容易,御浩就打算這樣一日日把時間熬磨過去,分手的事若有造成風波,等他回台北時大概也風平浪靜了。

    但又為什麼覺得是熬磨呢?因為白天人多事忙一切看來都很合理正常,但熄燈後的夜晚,有關小蕾的記憶就紛沓而來,她的驕慢、任性、脆弱、憊懶、香氣、溫潤……貼著他圍繞他,讓他輾轉無法成眠。

    愈要大聲說分手是正確的決定,內心原有的疑惑就愈雲開霧散,答案呼之欲出--當初會和小蕾交往,並不是奉長輩之命,也不是偶然瞎碰,就像她骨子裡小姐脾氣不改,他骨子裡也根本就喜歡她這樣的女孩,承認吧!

    宣稱不想為愛情顛三倒四或秩序大亂,最後也免不了陷入感情和理智的矛盾掙扎中,人乃血肉之軀,凡事皆不可斷言呀!

    當他終於休假回台北時,還萬全準備了可能會有的眾多詢問;結果,家人不但沒有表現出任何異狀,連一個分手的字眼都沒有,爺爺還笑呵呵說:

    「小蕾真乖,每星期都準時來陪我畫國畫練毛筆,見了她就心情好。」

    咦?她不是氣唬唬且斬釘截鐵說分手了嗎?怎麼沒有一個人知道?

    他遲疑著打電話到李家,阿娥沒認出他的聲音,只說三小姐上英文課去了。

    太奇怪了,依舊來陪爺爺,依舊星期六去費牧師那兒上課,小蕾為什麼表現得一切都如常呢?

    御浩茫茫地一頭霧水,算準她上完課快到家了,決定到李家問個清楚。

    非常巧的,他來到九號紅門前尚未按鈴,門由裡面打開,阿娥提了一個小布包走出來,看見他驚喜地說:

    「王少爺呀,你好久沒來了,我去告訴三小姐一聲,她一定很高興。」

    「我自己進去就好,妳有事忙,不是嗎?」御浩客氣說?

    「我放假回家而已啦!」阿娥又突然想到說:「王少爺來得正好哦,三小姐這幾個禮拜都悶在家裡,別人來找她玩,她都不去,每天除了上學畫畫,就是買一堆手工藝品來繡,從沒看過她這樣,飯也吃得很少,我擔心她是不是生病了,你就幫忙看看吧!」

    這確實不像愛眾樂樂的小蕾,他以為她必是舞會晚宴玩得更熱鬧了,沒想到竟閉縮在家裡,難道分手的事也令她憂煩,所以才沒告訴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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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卓言夫婦週末通常有應酬不在家,客廳裡就小蕾獨自一人的身影,四周果然散著五彩繽紛的刺繡品,她簡衣素服坐在其中,很專心地起針落線。

    那一刻,御浩知道自己敗了,根本分不了手嘛,所有矛盾掙扎都如仙棒一揮般不見了,因為他只想擁她入懷,逗弄她,沉醉在她單純香暖的世界裡。

    李蕾也抬頭看見他了,手指被針刺了一下,好痛,並不是作夢--

    他理著小平頭,身穿米色有藍褐細紋的尖領毛衣和黑色長褲,仍是令人心動的神采奕奕,但同時一個多月的無音訊也焚到五臟六腑,千萬不能哭,一哭就輸了。幸好姊姊們教她很多適用的面具,她冰起眼淚,冷冷說:

    「這件毛衣是我送你的生日禮物,你幹嘛還穿?」

    他低頭看自己身上的毛衣,一臉無辜,他忘記了。

    「這是我特別請師傅按英國時尚雜誌打的,毛線還是進口的,等了三個月才有。」她說:「現在我們分手了,你是不是該脫下來還我?」

    「若是這樣,我要還的東西可多了,得回去一一裝箱才行。」他咳一聲說:「只是,我還有點糊塗,我們真的分手了嗎?」

    「你不是說悉聽尊便嗎?一個多月都沒消息,當然分手了!」她沒好氣說。

    「三小姐很鄭重地把我從部隊調出來談分手,算是軍令了,我當然要悉聽尊便。」他表情一本正經,「但我今天回台北來,發現在大家心目中我們還是沒分手的一對,又是怎麼回事?小姐軍令沒對外發佈嗎?」

    「那才不是軍令!」他又逗她嗎?李蕾急急說:「我沒告訴大家分手的事,是要顧及李、王兩家的面子,免得冒出一堆閒言閒語來。等我們各自交了男女朋友,自然真相大白,就不必再多做解釋--我最討厭解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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