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頁 文 / 張小嫻
第一章
某年某天某地
女孩說,她和她喜歡的人現在不能一起,她希望某年某天。他們可以在某地重新開始。
真的可以嗎?
我們說某年某天某地的時候,總是懷抱著一個希望,同時也有點絕望,如果現在可以,何須等到某年某天?
某年某天是什麼時候,誰又知道?有時候,時間對了,地點卻不對;地點對了,時間卻不對;時間和地點都對了,心情卻不對。
現在不自由,她只能寄望某年某天在某地跟他再開始。也許,當他自由了。她卻不自由;當她自由了,又輪到他不自由。當他和她都自由了,他們卻在兩個不同的地方,沒有遇上。地點對了,他和她都自由,可是,那時他們都變了。
他們不是說過「某年某天某地」的嗎?原來那是絕望時候的一星火光。我愛你,我深深相信我們的緣分未盡,某年某天某地,我們會再遇,你要好好的生活……我們含淚道別,努力活下去,迎接重逢的一刻。
可惜,所有的重逢,都是想像比現實美麗的。
期待重逢的兩個人,已經各自愛上另一個人。直到某年某天,他們在某地相遇,才想起某年某天,他們曾經有一個約定。幸福總被思念所淹沒
台灣作家小野在他的小說《愛情解嚴》裡寫了這首歌詞。我覺得很動人,所以抄了下來——
「為什麼幸福的感覺總被思念所淹沒?
為什麼想要的承諾只能被微笑掠過?
如果得不到靈魂豈在乎耳鬢廝磨?
如果得不到永恆又何必長相廝守?
你可以重複著初戀,卻不可以重複著後悔。
你可以重複著後悔,卻不可以重複著最愛。」
幸福的感覺總被思念淹沒,因為思念有時候是苦的。
承諾只能被微笑掠過,因為他不想說謊。不想說謊,只好用微笑代替承諾。
沒有靈魂,耳鬢廝磨就變得很醜陋,但為什麼有些男人可以不要靈魂?
有時候,長相廝守並不代表永恆。他心裡牽掛著的,也許是另一個人。
初戀的感覺也許會重來,但是你最好不要再愛上不該愛的人。重複的後悔,太令人沮喪。
慧之後,並不代表可以重來。所謂最愛,只有一個人。天涯海角,就只有這麼一個人。
你今天幸福嗎?幸福的感覺曾否被思念淹沒?聽到承諾時,又是否只能微笑?你就相信吧
一個二十歲的女孩子愛上一個比她大十八年,離過婚,有兩個孩子的男人。他曾說自己深深地愛著她,更要求她跟他同住。可是,四個月後,他提出分手。他說她太年輕,並不適合他。他現在回到舊女朋友的身邊。
分手的時候,他說自己絕對不會消失。當她失意的時候。他一定會在她身邊。然而,她昨天收到他的電郵,他說大家還是不要再聯絡好了。
她很傷心,所有她的朋友都跟她說這個男人是玩弄她,他根本不愛她。但她說,她肯定他是愛過她的。她從他望她的眼神裡感覺到他的愛。難道她不應該相信自己的感覺嗎?
既然如此,你就相信吧。
他有沒有愛過你,對你的朋友一點都不重要,對你卻很重要。那你為什麼不相信自己?相信自己被愛過,總好過相信自己被人玩弄感情。
哪一樣比較快樂,你就相信吧。
這段愛情是你的,只有你有權去說這是真愛還是假愛。你有權懷抱著甜蜜的回憶堅持他曾經受過你,只是他愛得太短暫。
今天,你儘管相信吧。當你再大一點,也許你會開始懷疑他曾否真心愛過你。但這有什麼關係呢?那時你已經不愛他。你什麼時候想家?
你什麼時候最想回家探望父母?
每次當爸爸媽媽打電話來問:「什麼時候回來?」我會說:「下個星期天吧。」、「等工作沒那麼忙的時候吧!」、「遲些吧!」其實我最想說的是這一句:
「遇到挫折的時候,我會回來。」
遇到挫折的時候,我們最想家。
春風得意,諸事順利的時候,我們不會想家。即使不是跟朋友和情人一起,也寧願一個人窩在自己家裡看書、看影碟、玩電腦。個人空間比什麼都重要。
然而,遇上挫折的時候、失意的時候、沮喪的時候,我們才會發現有一個老家可以回去,是多麼幸福的事。
晚菹跟男朋友吵了一頓,半夜三更跑回老家,爸爸媽媽一定很擔心。我們唯有等到第二天才回去。爸媽問:「為什麼忽然跑回來?」我們微笑著說:「今天放假嘛!」其實,我們是遇到挫折了。
被朋友出賣,工作不如意,我們打一通電話回家問:「媽,我回來吃飯可以嗎?」媽媽在電話那一頭開心的說:「好呀,今天不用上班嗎?」那一刻,好想坦白的說:「我厭倦了工作,好想回老家療傷,可以嗎?」
對不起,我們總是帶著一顆挫敗的心回家。美麗的約定
人與人之間,到底是否有一種無形的約定?朋友之間、親人之間、情侶之間、夫妻之間、上司與下屬之間,是否都應該有一種不需要言明的約定?
朋友之間的真誠是不需約定的。既然是朋友,就要彼此信任,互相關心。這是不需多說的了。出賣朋友,就是破壞約定。
親人之間,即使大家的關係不是很親密。但是,只要其中一個人有需要,家人還是會首先站出來保護他和支持他。我們是一家人,我們不是已經約好的嗎?
情侶之間,根本不需要承諾。我們相愛,就是一項約定。男人要保護女人,不是男人比女人強,而是愛情的約定。你不需要說你會照顧我、愛我、關心我,這是我們的默契。我們沒有婚書,卻有約定。到分手的那一天。我們的約定也就到此為止。
夫妻是由情侶開始,一切約定也就跟從前一樣,但我們多了一項約定,就是盡最大的努力去維持一段婚姻,絕不輕言放棄。你不用天天說:「老婆,我愛你。」我們不是約好的嗎?
上司與下馬之間,也有約定。上司給下屬發展機會和合理的回報,下屬努力為公司工作。除了薪水和合約,這應該是有情有義的約定。
我寧願相信,人與人之間,是有許多美麗的約定的。在掌心裡,在子宮裡
女孩子說,她很愛她男朋友,她男朋友也很愛她。跟他一起,她覺得自己好像被他捧在掌心裡愛著一樣。
被捧在掌心裡愛,一定很幸福吧?他是巨人國的巨人。一隻手掌比屋頂還要大,她被他捧在掌心裡,就像走進遊樂場一樣,可以隨便蹦蹦跳跳。他也像如來佛祖,他的手掌廣闊得像一片草原,她可以在上面奔跑和歇息。萬一她不小心掉進他的指縫裡,他會把她接住,不會讓她掉下來。
一個男人能夠翻手為雲,覆手為雨,還是不夠的。他要把他的女人捧在掌心裡呵護,她倦了可以在他掌心裡睡,不開心的時候可以咬他的手指頭。
女人愛一個男人,不是把他捧在掌心裡,而是把他收進子宮裡。女人的子宮是最溫暖最安全的,男人也不過是從那個地方走出來。她愛他是愛到好像把他藏在子宮裡,他是她身體的一部分。他能聽到她的呼吸,她也聽到他的心跳。他可以頑皮的在她的子宮裡翻觔斗,也可以在她的子宮裡哭泣。她願意用身體保護他,願意為他提供養分。只要他有需要,他隨時可以回去她的子宮裡。
什麼是愛情?也許就是你知道有一個地方可以去。或者是掌心,或者是子宮。你不必徵求我同意
有些事情,你是不必徵求我同意的,譬如:
「我可不可以吻你?」
「今天晚上,我可不可以留下來?」
「我可不可以打電話給你?」
「我可不可以拖著你的手?」
「我可不可以再找你?」
男人問女人:「我可不可以吻你?」真是太笨了。她說:「可以。」那就顯得太沒矜持。她只能夠選擇說:「不可以。」或者默不作聲。男人想吻女人,應該吻了再說,不必徵求她同意。他未得到她同意就吻她,頂多捱一記耳光,但是也可能得到一個擁抱。然而,他問:「我可不可以吻你?」女人只會在心裡罵他是個蠢材。他什麼也得不到。
他想留在她家裡過夜,也不必問可不可以。她想你留下,她會向你暗示。她想你走,她也會向你暗示。什麼情況下應該留下,男人難道不知道嗎?
他問:「我可不可以拖著你的手?」這真是令人生氣。除了說:「不可以。」她根本沒有別的選擇。女人被自己喜歡的男人第一次拖著手,是一輩子也不會忘記的驚喜,男人先徵求同意,那就再沒有驚喜可言。
男人什麼時候才會弄清楚哪些事情應該徵求女人同意,哪些事情不必徵求她同意?這個缺點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