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頁 文 / 張小嫻
「你瘋了嗎?機場已經封閉了,火車也停駛了。」他在電話那一頭說。
「我可以自己開車去。」
「太危險了!」
「我很想去看看羅貝利的孩子!到了那邊,我會打電話給你的。」
她不理他的勸告,離開家,跨上汽車的駕駛座,開車去見她最懷念的人。
她要見他。她要見他。
車子來到高速公路的起點。四輛警車攔在那裡。一名警察上前敲她的車窗。她把窗子調低。警察問她:
「小姐,你要去哪裡?」
「我去紐約。」
「前面發生交通意外,這條路暫時要封閉。」
「我有急事要去紐約!」她激動地說。
「小姐,即使沒有封路,這種天氣去紐約也太危險了。你回去吧!」
「回去吧!」那名警察不停用手勢命令她掉頭離開。
她只好把車子掉轉頭,遠遠離開去紐約的路。
一路上,風雪很大,視野模糊,她幾乎看不到路。這輛車子隨時會被埋在風雪之中。
她終於回到家裡了。她坐在駕駛座上,把頭埋在方向盤裡。
為什麼不讓她見他呢?
有人在外面敲窗子。她抬起頭來,看到謝樂生幽幽地站在車外的風雪中。
天空上有一輪清冷的寒月,地上有兩個凍僵的人。
「你為什麼會在這裡?」她問。
「我擔心你。」
她難過得要扶著車門才可以爬出車廂。
「你是不是要去紐約,我開車送你去。」他望著她眼睛的深處說。
「不,不去了。」她跑進屋裡。
那天晚上,他們睡在床上,誰也沒說過一句話。屋子裡,悄然無聲。
2
在羅貝利位於第五大道的公寓裡,正舉行溫馨的派對。除了他們一家之外,還有他們在曼克頓的朋友,也還有遠道而來的李維揚。
「波士頓這幾天刮了一場很厲害的大風雪,有點反常。」韓格立說。
「曼之本來就沒有答應會來。」羅貝利說。
李維揚站在陽台上。那裡很冷。曼克頓的夜是迷人的。從這裡望出去,看到大都會博物館和洛克菲勒中心的晚燈。只是,這些燦爛的美景卻顯得那樣悲涼,讓人痛苦。
天上有一輪清冷的寒月,映照著這個快要凍僵的男人。
和她一起的快樂時光,穿過多少歲月在他心中激盪。
月下的舞,重演如昨。
他豁達地笑了。不相見也許更好。她現在應該很幸福,她幸福得把他忘記了。
22
一個月後的一天晚上,他們在廚房吃飯的時候。謝樂生跟她說:
「我今天要去矽谷,那裡有一家公司聘用我,明天就要上班。我已經托人在那裡找了房子。」
他為什麼現在才告訴她呢?他甚至沒有邀請她同行。
「你喜歡的話,隨時也可以過來。」他說。
她低下頭,沒有說話。
他望著她。他想離開嗎?他一點也不想。但他不能忍受自己的愛被背叛和遺棄。兩年前,當時她還在香港,他發覺她對他跟以前有點不一樣了。他很害怕失去她。雖然只有六天時間,他還是回到她身邊,讓她知道,他是愛她的。她來了這裡,他以為她永遠屬於他。可是,一個月前,她不顧一切的要去紐約,他知道那個人一定是在紐約。他不知道那是個什麼人,他甚至不想知道。但他不得不承認,自己已經不是她心裡唯一的男人。
他不能忍受被自己所愛的人欺騙上這種愛是不圓滿的。
臨別的時候,他們沉默地擁抱。他吻了吻她的臉。
他走了,但她隨時可以回去,只要她願意把心裡那個人忘掉。
23
她站在窗前,看著謝樂生離開。
他們一起九年了,許多感覺也無法隱藏。
她愛他嗎?
誰能否認這種愛呢?
他對她太好了。
然而,相愛是不自由的,分開反而自由。
今晚的天色很好,一輪圓月像夜室裡一盞繁華的吊燈,映照著這幢房子。房子裡有一個自由的女人。
她開了音樂,抱著枕頭跳起舞來。起初是慢的,然後愈來愈快。她的舞步有點凌亂。她的手在空中擺動,腿在空中飛揚。
窗外,一雙白鳥翩然棲息在覆滿雪花的枝極上,沐浴在繁華的燈下。
她的臉貼著枕頭,在屋子裡旋轉。她時而摔出左手,時而摔出右手,提起一條腿,在地上亂轉。她從情愛中解脫了出來。她的身體愈來愈輕。她飛起來了。
愛是人生最好的相逢
我是二十四歲才開始寫日記的。日記應該是在更年輕的時候寫,用來記錄青蔥歲月的回憶。二十四歲是遲了一點。也許,我的人生是到了二十四歲才有值得寫下來的東西。
我的小說也是從一本日記開始。
因為一本日記,於曼之遇上了李維揚。可惜,她已經有一個七年的男朋友了。
我們常常要在愛情之中作出痛苦的抉擇。抉擇之後,又會懷疑自己是否做對了。
從前,我以為一個人只能愛一個人。我漸漸相信,一個人可以愛兩個人。
愛是超脫的,為什麼不可以愛兩個?
然而,遺憾的是,我們只能跟其中一個人終老。
到了最後,總是要作出抉擇。
抉擇的時候,愛,並不是唯一考慮的因素。那是多麼無奈的事。
書中的人物,都掉進三角的漩渦裡。他們對愛情的態度也截然不同。
羅貝利選擇和情人一直偷情到齒搖發落。對她來說,三個人的愛情是最圓滿的。
朱瑪雅原諒了不辭而別的馮致行。他走了,她反而可以重生。
於曼之選擇了謝樂生。她以為,他才是她的故土。
李維揚想用時間去忘掉於曼之,卻沒有辦法把她忘掉。
謝樂生寧願孤獨一個人,也不接受三個人的愛情。
他們都是我創造出來的人物。我在不知不覺間愛上了他們,也和他們一起去愛和恨。
寫這本小說的時候,我正在籌備一本屬於自己的雜誌。這段時間,我忙得天昏地暗,情緒的壓力很大。寫小說大概是天底下最孤獨的事。我唯一的朋友,就是書中的人物。我不單和他們一起去愛和恨,也和他們一起成長。
寫這個小說之初,我只有一個意念。我想寫一段人生最好的相逢。
什麼是人生最好的相逢?
漫漫人生,我們遇到了另外一個人。我們互相影響,一起成長。我們相愛,可是,我們不能夠共同生活。我流淚、飲泣,然後我微笑。雖然不能終老,但我們曾經擁有最甜美的時光。他裡面有我,我裡面也有他。永遠相思。
世上有這麼美好的相逢嗎?
這也許就是我喜歡寫小說和看小說的原因。所有我們對塵世的失望,都在虛構的故事裡得到撫慰,也看到了希望。所有的甜美的夢想,所有的盼望和憧憬,都在小說裡得以圓滿。
我的小說從來不是春夢。我不是個愛做白日夢的人。我喜歡實實在在的感情,我相信人會在戀愛中成長。
愛情原來不是兩個人或者三個人的事。它也許是一個人的事。
愛情是自我提升和自我圓滿。
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個崇高的愛情,現實卻往往是另一回事。
我把我所有的憧憬、我的信念、我的情感和我所有的遺憾,都放在我的小說裡。那個崇高的愛情,即使落空了,我們已經走過了高山和低谷,瞭解到人生的荒謬與甜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