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頁 文 / 張小嫻
"昨天。我打電話給他,仔說這幾天都在甘迺迪機場裡,大概是懲罰自己吧。"他的確是坐那班機離開的。為什麼生命總是陰差陽錯,失之交臂?
我整天望著手上的浮塵子鐘,分針怎麼可能倒轉行走呢?
晚上,楊弘念從洛杉磯打電話回來給我。他從來不會在洛杉磯打電話給我,尤其工作的時候。按時打電話給女朋友,從來不是他的習慣。
"什麼事?"我問他。
"我想知道你是不是在家裡。""我當然在家裡。""那沒事了。""你打電話來就是問這個問題?"我奇怪。
"我想聽聽你的聲音。"他說。
自從文治來過之後,他就變得很古怪。
幾天之後,他從洛杉磯回來,一踏進門口,就抱著我不肯放手,問我:"你有沒有掛念我?"我該怎麼回答他?我的確沒有掛念他。
我吻了他一下,用一個差勁的吻來堵塞他的問題。
第四章
第四章:十分的酸和一分的甜()
"愛情有十分的酸,一分的甜,沒有那十分的酸,怎見得那一分的甜有多甜?
原來,我們不過在追求那一分的甜。
我們吃那麼多苦,只為嘗一分的甜。只有傻瓜才會這樣做。"放棄文治,本來是為了楊弘念,可是我卻抗拒他,好像在埋怨他使我無法選擇我真正喜歡的人。我為自己所做的事慚愧,餘下的日子,我努力對他好一點。
九一年三月,他生日那天,我耗盡所有的錢,買了一輛日本房車給他。早上,我請人把車泊在他門外,然後我裝著沒帶門匙,按門鈴引他出來。
"生日快樂!那是你的。"我指指那輛車。
"你為什麼送這麼貴重的禮物給我?"他沒有像我預期那樣高興。
"想你開心一下,喜歡嗎?"我把車匙放在他手上。
"喜歡。"他淡淡的說。
"你不過去試試看?我們現在去兜風。""這個時候很塞車的,改天吧。""你是不是不喜歡這份禮物?"
"不,我很喜歡。"他摸著我的臉說,"我明天要去洛杉磯。""不是下星期才去嗎?""我想早一點去。"
"我明天去送你機好嗎?"我用雙手去揉他的頭髮、臉、眼睛、鼻子、嘴唇、耳朵和脖子。他教我,要相信自己雙手的感覺。可是,我對他的感覺愈來愈微弱。
第二天中午,我送他到機場,他比平時多帶了一箱行李。
"你這次為什麼帶那麼多行李?"在機場巴士上,我問他。
他閉上眼睛,沒有回答我。
我早已習慣他這樣鬧情緒。
到了機場禁區,正要入閘時,他忽然跟我說:"那房子我已經退租了。這次去洛杉磯,我會逗留一段日子。""什麼意思?"我愕然。
"那個報告新聞的,來找過你吧?"我嚇了一跳,他怎麼知道的?
"平安夜那天我看著他走進你的房子,又從裡面出來。我認得他,我不是說過我是他的影迷嗎?""是的,他來過,那又怎樣?他已經走了。"
"你時常穿著的那雙羊毛襪,就是他送的,對不對?"我沒回答他。
"我猜中了。"他得意地說。
"你想說些什麼?""自從他來過之後,你就不一樣了。""我不會回香港的。"
"你的心卻不在這裡。買那麼貴重的禮物給我,是因為內疚吧?"我無言以對。
"你以為我需要你施捨嗎?"他冷笑,"我才不稀罕你的內疚。"他把車匙塞在我手上,說:"我曾經給你機會。那輛車,我一點也不喜歡,你自己留著吧。"
"我不會開車。"我倔強地說。
"我也不會開車。"我愕住了。
"我什麼時候告訴過你,我會開車?這麼多年了,你連我會不會開車也不知道,你只是要選一份你所能負擔的、最昂貴的禮物來蒙騙你自己你很愛我。你騙不到我的,你忘了我是你師父嗎?"我慚愧得無地自容。
他用手揉我的眼睛,說:"你知道嗎?你有一雙很漂亮的眼睛,它最漂亮之處是不會說謊。世上最無法掩飾的,是你不愛一個人的時候的那種眼神。"我難過地垂下眼瞼。
"再見。"他撇下我,頭也不回,走進禁區。
是的,我忘了,他是我師父,他總能夠看穿我。
離開機場,我又變成孤零零的一個人。
那輛車,我賣了給卡拉的朋友。一個星期之後,即是九一年的四月,我從紐約回到香港。
良湄說好來接我機。從機場禁區走出來,兩旁擠滿了來接機的人,我看不到良湄。人群中,我看到一張熟悉的臉,是文治。
他上前,靦腆地說:"你好嗎?""我們又見面了。"我唏噓地說。
他替我拿行李,"良湄說她不能來。""我說好了暫時住在她家裡。""我帶你去——"我們坐出租車,到了灣仔一幢大廈外面。
"她搬家了嗎?"我奇怪。
文治笑著不說話,帶我到十二樓一個單位門前。他掏出鑰匙開門。
一進門口,我就看到兩個約莫三呎多高的玻璃花瓶裡裝滿了七彩的玻璃珠。
"你走了之後,我每天都買一些玻璃珠回來,到外地工作時,又買一些,就買了這許多。"他說,"希望有一天你能看到。"我撿起一顆玻璃珠,放在燈光下,晶瑩的玻璃珠裡有一株鋸齒狀的小草。
"這是什麼草?"我問文治。
"這是我在英國買回來的,裡面藏著的是蓍草。""蓍草?"
"九月的歐洲,遍地野花,暮色蒼茫中,人們愛在回家的路上俯身採摘幾朵蓍草開出的白色小花,帶回去藏在枕頭底下。英國一首民謠說:再見,漂亮的蓍草,向你道三次再見,但願明天天亮前,會跟我的戀人相見。
"有一個傳說,對蓍草說三次再見,就能夠重遇自己喜歡的人。"他微笑說,"我試過了,是真的靈驗。"
"你來看看。"他帶我到其中一個房間,我放在良湄家裡的縫紉機和其它的東西,都在那裡。
"這間房子是誰的?"我禁不住問他。
"是去年買的,希望你有一天能回來。""你怎麼知道我會回來?"我哽咽著問他。
"我並不知道你會回來,我以為你永遠不會回來,你說分針倒轉來行走,你才會回來。"我拿出口袋裡的浮塵子鐘,用手調校,使分針倒轉來行走。
"我是不是自欺欺人?"我問他。
"不。"他緊緊地抱著我,再一次,我貼著他的肩膊,重溫那久違了的溫暖。他的肩膊,好像開出了一朵小白花,只要向它道三次再見,我就能夠跟戀人相見。
"你願意住在這裡嗎?"他問我,"不要再四處飄泊。""你不是說希望我設計的衣服在十二個國家也能買得到嗎?"
"在香港也可以做得到的。"我用手去揉他的臉、頭髮、鼻子、嘴唇、耳朵和脖子。
"你幹什麼?"他笑著問我。
楊弘念說,要相信自己雙手的感覺。我能夠感覺到我愛的是這個人,我雙手捨不得離開他那張臉。
他捉著我的手,問我:"你沒事吧?""我喜歡這樣撫摸你。"我說,"你的眼袋比以前厲害了。"他苦笑。
"嫁給我好嗎?"他抱著我說。
我搖頭。
"為什麼?"他失望地問我。
"這一切都不太真實,我需要一點時間來相信。"也許,每個女人都希望生命中有一個楊弘念、一個徐文治。
一個是無法觸摸的男人,一個腳踏實地。一個被你傷害,為你受苦,另一個讓你傷心。一個只適宜作情人,另一個卻可以長相廝守。一個是火,燃燒生命,一個是水,滋養生命。女人可以沒有火,卻不能沒有水。
回來的第二天,我跟良湄見面。她改變了很多。一個人,首先改變的,往往是眼睛。她那雙眼,從前很明澈,無憂無慮,今天,卻多了一份悲傷。
"因為我有一個拒絕長大的男朋友。"她說。
"你跟那個律師怎麼樣?""分手了。"她黯然說。
"為什麼?""他根本不愛我。""你愛他嗎?"她苦笑搖頭:"情慾有盡時,大家不再需要對方,就很自然地完了。只有愛,沒有盡頭。"
"你還是愛熊弼的。"她搖頭:"我一定可以找到一個比他更好的。"我失笑。
"你笑什麼?"她問我。
"也許每個女人身邊都無可奈何地放著一個熊弼。你不是對他沒有感情,你不是沒想過嫁給他,偏偏他又好像不是最好的,你不甘心,尋尋覓覓,要找一個比他好的,彷彿這樣才像活過一場。時日漸遠,回頭再看,竟然還是只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