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頁 文 / 張小嫻
"你好好照顧她吧。"我說。
他沉默。
我抱著話筒,祈求他說一句思念我的話,卻只聽到他沉重的呼吸聲。
我多麼害怕從此再聽不到他的聲音,現在聽到了,卻不是我想聽的。
"長途電話費很貴啊。"我終於打破那可怕的死寂。與其聽他再說一遍對不起,不如由我來了斷。
"嗯。"他無可奈何地應了一聲。
"別這樣,不是你的錯。"我倒過來安慰他。
"掛線啦。"我說。
"再見。"他說。
"祝你永遠不要悲傷。"我強忍著淚說。
電視新聞播出地震後舊金山的面貌,整個市面,一片頹垣敗瓦,也埋沒了我的愛情。
幾天後,我收到從紐約寄來的信,卡拉.西蒙回復說歡迎我和她一起工作,並問我什麼時候可以起程,她替我辦工作證。信末,她寫著這幾句:"舊金山的大地震很恐怖,你沒親人在那邊吧?"是的,我連唯一的親人都沒有了。
到領事館辦理簽證手續的那天中午,我和良湄吃午飯。
"你真的要去紐約?""都已經辦了工作證,何況這是一個很難得的機會,我一直想去紐約。""如果舊金山沒有地震,你才不會去。"
"可是我沒能力阻止地震發生啊。""哥哥說,徐文治這幾天就會回來。""我過幾天就要走了,房子都已經退租。"
"我開始覺得他這個人有點婆媽——""這也許是我喜歡他的原因吧。這種男人,當你青春不再,身體衰敗的時候,他也不會離開你。"
"那楊弘念呢,他留在威尼斯之後,一直沒有回來嗎?""我沒有他的消息。""他很愛你呢——""我知道。"
"為什麼你不選擇他?他是你第一個男人。"
"他變得太快了,他今天很愛你,但你不知道他明天還是否一樣愛你。別的女人也許喜歡這種男人,但我是個沒安全感的女人。生活已經夠飄泊了,不想愛得那麼飄泊。"
"這次去紐約,要去多久?""不知道,也許兩三年吧。""為什麼多麼決斷的男人,一旦夾在兩個女人之間,就立刻變得猶豫不決呢?"
"也許正因為他是好男人,才會猶豫不決吧。""那你就不該離開,誰等到最後,就是勝利者。"
"如果要等到最後才得到一個男人,那又有什麼意思?我寧願做失敗者,雖然我也和楊弘念一樣,討厭失敗。"我苦笑,"房子退了,但有些東西我不會帶過去,可以放在你那裡嗎?"
"當然可以。"在家裡收拾東西的時候,不知道為什麼,我有一種感覺,這一次,我會離開很久。我不可以忍受等待一個男人抉擇。愛情不是一條選擇題。
這個時候,電話鈴聲響起。
"我回來了。"是文治的聲音。
"我就在附近,可以出來見面嗎?""二十分鐘後,在樓下等吧。"我說。
我捨不得拒絕他,也許我再也見不到他。
他騎著機車來找我。
我跨上車,什麼也沒說,一股腦兒地抱著他的腰,臉緊貼著他的背脊。
第三章:祝你永遠不要悲傷(2)
微風細雨,他在路上飛馳,他從沒試過開車開得這麼快,也許,在那飛躍的速度之中,他方可以自時間中抽離;也只有這樣,他才可以忘記痛苦,忘記現實,忘記他還有另外一個女人放不下。我緊緊地抓著他,沉醉在那淒絕的飛馳之中。
終於,他把車停下來了,即使多麼不願意,我們還是回到現實,自流曳的光陰中抽身而出。
"過兩天我要去紐約了。"我告訴他,"卡拉.西蒙答應讓我當她的助手。"他沉默無聲。
"你為什麼不恭喜我?這是個很難得的機會。"我淒然說。
"對不起,我不能令你留下來。"他黯然說。
"我本來就是個不安定的人。"我安慰他。
"這是我的錯——"
"不。你知道舊金山大地震時,我在想些什麼嗎?我願意用一切換取你的平安,我要守諾言。況且,你不是那種可以傷害兩個女人的男人。"
"你是不是一定要走?"
"你聽過有一種蟲叫蓑衣蟲嗎?蓑衣蟲一輩子都生活在用樹葉製成的蓑衣之中,足不出戶,肚子餓了就旋轉著吃樹葉。到了交配期,也只是從蓑衣裡伸出頭及胸部,等雄蛾來,在蓑衣裡交配,然後老死在農夫的蓑衣裡。我不想做這一種蟲。"
"你說討厭別離,卻總是要別離——"他難過地凝視著我。
"我這一輩子也不會忘記你,如果天天跟你一起,日後也許會把你忘掉,這是別離的好處。在回憶裡,每個人都年輕,一切都是好的。"我哀哀地告訴他。
他用力地抱著我,我把下巴微微地擱在他的肩膊上。
"你知道嗎?我覺得能夠把下巴這樣擱在你的肩膊上是很幸福的。"他把臉貼著我的臉。
"如果能夠成為你身體的一部分,你知道我想成為你哪一部分嗎?"他搖頭。
"我想成為你的雙眼,那麼,我就可以看到你所看到的一切,也許我會更明白你所做的事。"我望著他說。
他使勁地抱著我,不肯放手。
"這樣下去,我會死的。"我喘著氣說。
他終於輕輕地放手。
"你記得我還欠你一樣東西嗎?"他從口袋裡拿出一袋湖水綠色的玻璃珠來。
我還以為他已經忘了。
"地震之後,還能買到玻璃珠嗎?"我愕然。
"我答應過你的。"我把玻璃珠放在手上,十二顆湖水綠色的玻璃珠裡,原來藏著十二面不同國家的國旗。
"希望將來你設計的衣服能賣到這十二個國家。""謝謝你。"他沮喪地望著我。
我跨上車,跟他說:"我想再坐一次你開的車。"他開動引擎,我從後面緊緊地抓著他,流著淚,再一次沉醉在那無聲的、淒愴的飛躍之中,忘了我們即將不會再見。
終於,是分手的時候了。
我跳下車,抹乾淚水,在昏黃的街燈下,抱著他送給我的玻璃珠。
"我希望將來有機會用這些玻璃珠製造一件晚裝。"我淒然說。
"那一定會很漂亮。""我來送機好嗎?""不是說不要再見嗎?祝你永遠不要悲傷。"我抱了他一下,依依地放手。
"你這樣令我覺得自己很沒用。"他難過地說。
"沒用的是我。"我掩著臉,不讓自己哭。淚,卻不聽話地流下來。
"我回去啦!"我轉身跑進大廈裡,把他留在微風中。
離開香港前的一天,我約了良湄再去那間印度餐廳吃飯。
"你還有心情吃東西嗎?"她問我。
"不,我只是想來占卜一下將來。"那盤幸福餅送來了。
"我也要占卜一下。"良湄先拿一塊餅。餅裡的簽語是:想把一個男人留在身邊,就要讓他知道,你隨時可以離開他。
"說得太對了。"良湄說。
我閉上眼睛,抽了一塊。
"簽語是什麼?"良湄問我。
簽語是:我們的愛和傷痛,是因為世上只有一個他。
是的,只有一個他。
一九八九年十一月,我帶著在威尼斯買我和文治送給我的玻璃珠,一個人到了紐約。
卡拉.西蒙的工作室在第七街,我在格林威治村租了一間小房子,每天坐巴士去上班。
紐約和香港一樣,是個步伐急促的城市,人面模糊。我認識了一些朋友,週末晚上可以和他們共度。
卡拉跟楊弘念不同,楊弘念是個極端任性的人,卡拉卻是個很有紀律的設計師。她上午剛剛跟丈夫辦完離婚手續,下午就回到工作室繼續工作。回來之後,她只是淡淡的說:"不用天天跟他吵架,以後可以專心工作——
"卡拉是很愛她丈夫的,他也是時裝設計師,兩個人一起熬出頭來,她名聲漸噪,遠遠拋離了他,他愛上了自己的女助手。
"關於成名,女人付的代價往往比男人要大。"卡拉說。
是的,每個女人都希望自己所愛的男人成名,但不是每個男人,也希望自己的女人成名。
在紐約半年,我沒有到過唐人街,我刻意不去知道關於香港的一切,可是,我並沒有因此忘記文治。每天晚上,我看著放在玻璃碗裡的、他送給我的十二顆有國旗的玻璃珠,這是我在冰冷的異鄉里努力的因由。我做每一件衣服,都是為他而做的。
那天,在信箱裡,我收到良湄從香港寄來的信。
蜻蜓:你好嗎?
現在是香港的春天,本來想傳真給你,但是我希望你能看到我的字跡,這樣好像比較親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