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頁 文 / 張小嫻
第一章
第一章:別離是為了重聚()
"以前的人,為了一段愛情不離別,付上很多代價。
現在的人,卻可以為這些而放棄一段感情。離別,只為了追尋更好的東西。"一九八三年九月裡的一天,大雨滂沱,還在念預科的我,下課後正趕著去替學生補習。
"周蜻蜓——"我的同學方良湄走上來叫我。
"哥哥問你有沒有興趣到電視台擔任天氣報告女郎,一星期只需要去三次,比補習輕鬆得多了。"良湄問我。
她哥哥方維志是電視台新聞部的監製,我們見過好幾次。
"為什麼你不去?"我問她。
"他沒有問我呀!怎麼樣,你有興趣嗎?""不,我怕。""為什麼不考慮一下?可以對全香港的觀眾報告天氣呢。"
"像這種惱人的天氣,我才不想報告。若說明天的明天還是會下雨,多麼令人氣餒。""誰又可以控制明天的雨?"
"但我可以忘記它。"我說,"我趕著去補習。""明天見。"她說。
我跟良湄在雨中道別。聽說,雨是女人的眼淚。在法國西北部的迪南城,如果結婚那天下雨,新娘就會幸福,因為她本該掉的淚,都在那日由天上落了下來。然而,在法國西部,普瓦圖地區的人卻相信,如果結婚那天下雨,新娘將來會比新郎先死,如果太陽當空,丈夫就會比妻子早一步進入墳墓。真是這樣的話,我寧願結婚那天下雨。比愛自己的人先死,是最幸福的,雖然這種幸福很自私。
回家的路上,雨依然下個不停。一間電器店外面擠滿了觀看電視新聞直播的路人。
"因香港前途不明朗,引致港元大跌,一美元要兌九點八港元,財政司宣佈實時固定美元兌港元匯率為一比七點八。"一個名叫徐文治的新聞播報員報導。
我怔怔地望著屏幕上的他,從沒有想過有一天我們會相遇、相愛而又相分,一切彷彿是明天的雨,從來不由我們控制。
一九八六年一月,我在念時裝設計系,是最後一年了,良湄念法律系。
一天,方維志再提起找我兼職報告天氣的事。
"出鏡費每次一百五十元,每次出鏡,連準備工夫在內,只需十五分鐘,酬勞算是不錯的了。"他說。
"對呀,你還可以穿自己設計的衣服出鏡。"那時候,拿助學金和政府貸款唸書的我,著實需要一點錢,良湄和方維志是想幫我的,所以我答應了。反正,沒人能夠控制明天的雨,我不去,也有別人去。更重要的,是我想認識文治。
"哥哥,你們那個報告新聞的徐文治很受歡迎呢,我們很多女同學都喜歡他。"良湄跟她哥哥說。
"這個人很不錯,他是新聞系的高材生。"方維志說。
那一刻,文治對我來說,仍然是一個遙不可及的人。
天氣報告緊接著新聞報告之後播出,是在同一個直播室直播的。
我第一天上班,正好是由文治報告新聞。
從一九八三年在電視屏幕上匆匆一瞥,到一九八六年一月的這一天,經過兩年,我終於見到真實的文治。
在那搭了佈景的狹小的直播室裡,我們終於相遇,是現實而不是佈景。
新聞報告結束之後,文治站起來,跟我點了一下頭。方維志剛好進來直播室,他拉著文治,介紹我們認識。
"周蜻蜓是我妹妹的同學,她是念時裝設計的。""蜻蜓?"他對我的名字很好奇。
"是的,會飛的那一種。"我說。
"要去準備啦。"方維志提醒我。
第一次面對攝影機的我,徹底地出醜。我把稿子上那句"一個雨帶覆蓋華南沿岸,預料未來數天將會有驟雨和密雲",說成了"一個乳暈覆蓋華南沿岸",我立刻發現直播室和控制室裡每個男人都在笑。攝影師更笑得雙手都差點拿不穩攝影機。
節目結束之後,方維志上來安慰我。
"第一次有這樣的表現已經很不錯了。"我看得出他的表情有多勉強。
我拿起皮包和雨傘,裝著若無其事的離開直播室。我真害怕明天走在街上有人認出我。
電視台外面,正下著大雨,我站在行人道上等車,文治剛好也下班,他的機車就泊在路旁。
"我第一次出鏡報告新聞的時候,也不見得比你好。"他微笑說。
他一定看到了我出醜,真是難堪。
"這幾天的天氣都不太好。"他說。
"是的,一直在下雨。""我第一次出鏡的時候,雙腳不停地顫抖。""我剛才也是。""後來我想到一個方法。""什麼方法?"
"我用一隻腳踏著另一隻腳。這樣做的話,起碼有一隻腳不會發抖。"他笑說。
這個時候,一輛小巴士駛來。
"我上車了。"我跟他說。
"再見。"他說。
"謝謝。"小巴士開走,我把文治留在風雨中。在小巴士後座回望在雨中的他,我突然有一種很溫暖的感覺。我們彷彿在哪裡見過,在更早之前,也許是一九八三年之前,我們是見過的。
兩天之後,當我再次來到直播室,每個人都好像已經怕了我。
剛報告完新聞的文治跟我說:"別忘了用一隻腳踏著另一隻腳。"我坐在圓凳上,用右腳踏著左腳,整個人好像安定了下來。
我把攝影機當作是文治,告訴他,這天氣溫介乎最低的十二點四度和最高的十五點七度之間,相對濕度百分之五十五至六十,未來數日仍然有雨。文治,明天還是會下雨。
"你做得很好。"方維志稱讚我。
我很想多謝文治,他們說,他出去採訪了。
文治這天出去採訪,晚間新聞裡,應該可以看到他的採訪報導。我洗了一個澡,正想看新聞,扭開電視機,畫面一片朦朧,管理員說,大廈的公共天線壞了,明天才有人來修理。我想起附近有一間涼茶店開得很晚,店裡有電視,於是匆匆換了一件衣服,冒雨到涼茶店看電視。雖然兩天之後就可以在電視台看到他,不知為什麼,這一晚我很想見他。
在電視屏幕上,文治正在報導一宗情殺案。男人用山埃(注)毒死向他提出分手的太太。他親自做了一個蛋糕給她,她不肯吃。他說:"你吃了之後就可以走,我不會再纏著你。"她吃了,死在他懷裡。他把她的屍體放在平台上淋雨,相信這樣可以把她潔淨,潔淨她不愛他的心。
(注)山埃,毒藥的一種,古名"鶴頂紅".他們結婚當天,是下雨吧?所以新娘先死。
從涼茶店出來,我發現文治的機車就泊在路邊。車身還是燙手的,他應該是剛剛走開。我站在機構旁邊,好想等他回來。我想,我可以裝著剛好經過這裡,而且順道向他打聽一下那宗情殺案。
十五分鐘過去了,仍然看不見他。
三十分鐘過去了,他依然沒有回來。
一個開私家車的男人在泊位,車向後退的時候,差點把文治的機車撞倒。
"你小心一點。"我立刻提醒他。
我突然覺得我像一頭狗,正替主人看守著他的東西,但是主人並沒有吩咐我這樣做。
四十五分鐘過去了,文治還沒有回來。他會不會就住在附近,今天晚上不會回來?
街上的行人愈來愈少,店舖會關門。我為什麼要等他回來?也許我太寂寞了,我不想就這樣回去那個沒人跟我說話的地方。
車身早已經不燙手了,文治還沒有回來。如果他回來時看到我在等他,他一定覺得奇怪,於是,我決定在附近徘徊,如果他回來,我就像先前想好的那像,裝著剛好遇到他。
我走進便利店裡買了一包果汁糖,出來的時候,剛好看到文治騎上那輛機車絕塵而去。
我等了四十五分鐘,才不過走開五分鐘,結果只能夠看到他的背影。
我花了那麼多的時間看守著那輛機車,它竟然無情地撇下我。
我一個人,孤單地回去,雨落在我的肩膀上,明天,我要縫一件雨衣,那麼下次為文治看守機車時,便不會給雨淋濕。
這以後我經常在直播室裡碰到文治,我從來沒告訴他,我曾經站在他的機車旁邊等他回來。
這種事,太笨了。
在陽光普照的一天,我用縫紉機縫了一件雨衣,像一條裙子的雨衣,腰間可以縛一隻蝴蝶結,連著一頂帽子。雨衣是檸檬黃色的,在煙霧迷霧的環境下,黃色是最顯眼的顏色。我希望下一次,文治會看到在他的機車附近徘徊的我。
也許,那件檸檬黃色的雨衣真的奏效,那天放學的時候,忽然下雨,我拿出背包裡那件黃色的雨衣穿上,在巴士站等車。文治駕著機車經過,看到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