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文 / 晨薔
西平是方丹的驕傲。她愛他,甚至超過三十多歲時才生養的女兒珊珊。女兒還是個小孩子,一味嬌寵也就夠了。西平可是一個二十四歲的堂堂男子漢。所以,對於他,方丹向來有求必應。就像這次晚會,方丹便給他許多支持。方丹曾關切地問過西平,都準備清哪些朋友。西平向她大致數了一遍,無非是大學時代的同學,留法期間結識的友人,以及幾位遠近親戚中的同輩青年。方丹也曾認真地看了西平所畫的頭飾設計圖,並根據自己的豐富經驗提了修改意見。其後一連幾個晚上,她都看到西平在仔細地制做一個紫色的綴滿許多珠翠的花冠,不禁問道:「不是都拿到廠裡去加工了嗎?怎麼這一頂……」
西平沒抬頭,仍專心於那頂花冠上:「唔,這頂我自己做。」
「是給繼珍的?」
「不。」
「這麼說,我們將在晚會上看到另一位美麗非凡的女孩子?」方丹的口氣親切中略含調侃。
「當然,她很美。」誰知西平竟不假思索地承認了,「不過,更重要的是內秀。媽媽,她的法語很好,……」西平眼中閃爍著得意之色。
「她是……」
「她是聖旦女子文理學院的學生,三年級了,」西平見方丹還想提問,趕緊說:「媽,別再問了,其實我們也認識不久。」
方丹只覺得心臟猛地一緊,似乎被針紮了一下。難道終於有一個女孩子要來奪走我的兒子了嗎?她很知道繼珍對西平的感情,但她也明白西平從未對繼珍認真。然而,從西平的神情看,他對這個陌生的女孩子卻真的動了心。
這是一個怎樣的女孩子呢……
「阿紅,大客廳、衣帽間都收拾好了嗎?」方丹一面從阿紅手捧的鏡子裡審視著自己的髮髻——這是一種挺然高聳顯得十分高貴華麗的髮髻,一面問。
「我上樓來時,看到陳媽正帶著菊芬、阿香在拾掇,這會兒怕差不多了。」
方丹點點頭,表示認可了梳好的髮髻,又隨手從梳妝台上挑出一支發卡交給阿紅。阿紅熟練地把它別在了方丹的髮髻上。
「晚飯後你再來幫我把頭理一理。另外,今晚我穿那套白色禮服,你早點把它取出來熨好。」
阿紅點頭答應,方丹繼續吩咐:「告訴長順,點心、水果、飲料都要多備些。今晚是少爺回國後第一次招待朋友。」
「知道了,我這就去。」阿紅迅速抽掉梳頭時墊在方丹肩上的綢布,收拾好梳妝用品,下樓去了。
方丹站起來,看看梳妝鏡中自己的面孔。接著禁不住原地轉了一個圈,又看看鑲嵌在四壁的許多面大鏡子中自己的身影。最後,她的目光停駐在那幅幾乎佔去大半面牆壁的國畫上。這是文健一位老友多年前根據曹子建《洛神賦》的文意所畫,處於中心位置的是那位「凌波微步,羅襪生塵」、「矯若游龍,翩若驚鴻」的絕世佳人。可是只要稍加注意,那佳人的面貌活脫就是年輕時方丹的翻版。這是方丹極得意的收藏,所以把它掛在自己房裡。
然而,終於是一聲長歎,一個苦笑。
是啊,兒子都這麼大了,自己能不老嗎?
丁家的老太爺丁皓,表字子蒼,早已過了古稀之年,但除了耳朵有點背,視力不太好以外,身體還相當硬朗。二十多年前,他就因患眼疾,把丁氏產業和盤交給了兒子文健。那之後不久,親家翁方汝亭仙逝,兒子又以其妻方丹的名義繼承了全部的方氏產業。丁、方兩家產業的聯合,使丁文健有條件創建一個從繅絲到製作服裝成衣的大企業。在時代潮流的衝擊面前,丁皓這位胼手胝足慘淡經營了半輩子的老人,深感自己的老一套已不能適應愈演愈烈的競爭和傾軋,幫不上兒子什麼忙。而兒子文健卻極善沉著應付,游刃有餘。於是他乾脆急流勇退,從此回來頤養天年,不再與聞世事。自從小孫女珊珊出世,他更是含飴弄孫,享盡天倫。
他的生活極有規律,早睡早起,三餐微飽,不嗜煙酒,很少外出。尤其不可更改的是他的午覺和午覺後的散步。
今天也是如此。老人家午睡方起,喝了一壺女僕陳媽泡的好茶,悠悠然踱向了後花園。丁家的後花園比樓前的草坪大得多。其間高樹矮籬、良木修竹、幽草時花、曲徑小亭佈置得十分雅致宜人,難怪丁皓和珊珊這一老一小總愛在這裡流連。
可是,丁皓才在園中走了幾步,陳媽就急急跑來,告訴他,蔣萬發來了,還帶了不少土產禮品。
萬發是丁皓初辦絲織廠時,從家鄉帶出來的小夥計,從勤雜工、擋車工、修理工一路做上來,奮鬥了近四十年,現任恆通公司下屬最大的美新絲織印染廠廠長,實際上是丁氏在該廠的全權代理人。他沒有學歷,但有豐富的實際經驗,雖然在技術突飛猛進的今日,相形見絀、漸感落伍,但他的忠心和勤勉卻是絕對可靠、無可指責的。所以,丁文健至今沒有把他撤換,倒也並非全是看在老父的面子上。
因為蔣萬發是熟人,又是小輩,所以丁皓並不打算返回客廳。他關照陳媽:叫萬發到花園來吧,我在涼亭那兒等他。」說完,背著雙手依舊篤悠悠地沿著小徑走去。
蔣萬發一手提著長衫的下擺,略微有點氣喘地來到涼亭。丁皓正坐在亭外的一張石凳上,傾耳聽著林中的鳥叫。
「老闆!」還離得遠遠的,萬發就高聲喊了一句。幾十年來他已經這麼叫慣了,至於對文健,他跟公司所有的職員一樣,稱之為「總經理」。
「萬發,你來看我,我很高興。帶東西做什麼!」丁皓伸手指指另一張石凳,讓萬發坐下。
「並沒有什麼東西,老闆,」萬發坐下,掏出一方手帕擦擦微禿的腦袋上的汗,一面說:「一點鄉下土產,也就是老闆愛吃的醬菜、京果粉之類。另外,就是我妹子特地給您老人家做的兩雙布鞋。你腳上這雙該換了吧。」
丁皓捋著鬍鬚呵呵地笑了:「萬發,虧你記得,代我好好謝謝你妹子。」
原來丁皓雖然久居十里洋場,卻從不穿西裝革履,總是一身長衫、一雙布鞋,而且定要用麻線手納的鞋底和黑直貢呢手制的鞋面。早先萬發母親在世,這准由她按時供應;如今已改由萬發妹子負責了。
萬發問候過老爺子的飲食起居之後,娓娓地講起了廠裡的事。當講到丁西平前幾天到廠裡去視察的情形時,他把西平著實地誇獎了一番:「老闆,不是我當面討好,少爺確是個難得的人才。據我看,將來不定比總經理還強幾分哩!」
「到底年輕,」丁皓搖搖頭,「還需你們老輩多多扶持、提醒才是。」
隨後,丁皓問起萬發的家事,特別問起繼宗,說:「繼珍我倒常見她來看珊珊的媽媽,就是不大見繼宗。莫不是交上了女朋友,把爺爺給忘了?」
萬發趕忙解釋:「繼宗也總說要給您老人家請安來著,對了,今晚他就會來。」
「不錯,今晚西平要開個舞會,」丁皓也記起來了,叮嚀道:「告訴繼宗,讓他先來看看我。」
「那是當然,那是當然。」萬發連忙點頭。
「萬發啊,繼宗不小了,我記得,比西平還大半歲吧。繼珍也到了出閣的年紀。他們的婚事,你這個既當爹又當媽的,該留意了。」
萬發感到一陣溫暖、一陣歉疚,連眼眶都覺得發熱發酸。想當初自己剛剛喪偶,拖著兩個半大不小的孩子,既要忙於廠務,又不願匆匆續絃,怕委屈了孩子。多虧老爺子一句話,把繼宗兄妹接到丁家,一住就兩年多,直到鄉下的妹子出來幫忙管家。而且老人家至今還如此把這兩孩子放在心上,這是何等的深恩厚誼,蔣家兩代人該怎樣報答才好啊!
「這事他姑媽來信也老問……」
兩人正談著,小珊珊過來了。小姑娘今年十歲,穿著一身粉紅色的毛料衣裙,頭上用彩綢打著大大的蝴蝶結,一跳一蹦的來找爺爺。本來,每天她放學回家,爺爺總是在客廳裡看報,其實是在等她。祖孫兩個一塊兒喝茶吃點心,珊珊就把一天在學校的見聞向爺爺絮絮切叨地報道。那些孩子氣的笑話和趣事,常逗得丁皓啟顏大笑。然後,珊珊溫習功課、練琴,到吃晚飯時,這祖孫倆又坐到一起——平時,丁家的晚飯要開好幾回,最早的一批就是丁皓和珊珊兩個。今天珊珊在客廳沒見到爺爺,一問陳媽,才知爺爺在後花園,便尋到這裡來了。
「爺爺,你在這兒呀,我找你半天!」小珊珊嬌嫩而響亮的童音聽來十分悅耳,她一直跑到丁皓身邊才放慢腳步。
丁皓讓珊珊叫過萬發,萬發笑著誇獎她幾句,隨即起身告辭。三個人便一起離開花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