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美女的交換禮物

第5頁 文 / 深雪

    每一段愛情都有一個大反派,今次,是他的衣著。你有很多理由痛恨他衣櫃內的衣服,因為你有你的標準,你不介意他的學歷、身家,但你介意他那條褲,你是虛榮,但又不嚴重。

    你要接受,不修邊幅也是一種性格,他不肯改,你一是分手、一是死忍。你有權為了一件恤而不再愛他,當然,一世忍耐他的衫褲鞋襪也是另一個選擇。

    不如,把你認為最重要的擇偶標準拿出來排位,究竟,情人的衣著排名有多高?如果正是首要項目,不如分手,免得你虐待他之餘,他又虐待你。SM要開心才玩得過。

    他不肯改也是正確的,我相信基因的遺傳性,沒有品味正是他體內潛伏的基因。不如,你這樣想:一雙情侶,一個美麗已足夠,就當他的品味都被你吸啜走,你的良好品味,是他用沒有品味來成全你的。一雙戀人,是有些因果關係。

    他俗你不俗

    女孩子稱自己的男朋友為俗人。男朋友不肯看書,也對文化事宜沒有興趣,稍為文藝一點的電影,他看到一半就離場。男朋友的喜好是大吃大喝、聲色犬馬,多看一個字就頭痛。

    女孩子很懊惱,常常因為不能與男朋友分享靈性上的樂趣而感到無奈,更令她不高興的是,男朋友的朋友更俗不可耐,狀態近乎Cheap,一想起偶爾要與這班人應酬,女孩子就感到厭煩了。

    依我看,男朋友與他的朋友俗一點,其實也有好處。明顯的是,這些人會以"文化人"來看待這名女孩子,女孩子對文化活動的興趣,在這些人眼中,高級極了,如此這般,女孩子覺得他們俗,他們反而認為她高貴,極端的結果是,女孩子意外地受到尊重。

    男朋友俗,因此就仰慕女孩子的修養,如此這般,造就了更深的愛意,有什麼不好?

    真正糟糕的情況是,男朋友與他的朋友是思想高深的人士,在他們眼中,女孩子對文化的愛好,根本不是一回事,統統只算是皮毛。她不會享受到這些人對她的崇拜,反而每天過著被別人看小的日子。高深的人,就會認為她沒有內涵,做朋友?高攀了!

    他俗你不俗,你便處於高峰,而他就朝拜你,有什麼不好?

    我是你專家

    女孩子告訴我:"我暗戀的那個人,與我在兩年內看過八出戲……"

    八出戲。她細細記著,一出兩出三出。可能,甚至記得當中的場景、心情、衣著、之前之後的對白。

    暗戀,就特別的在意,仔細得大概可以演變成一本小說的大綱。

    你會記著與他喝過多少次咖啡嗎?他送過你返家多少次?他抽煙的側臉你看過若干遍?對上三次你碰見他的時候,你穿哪一條裙子而他上一次對你笑與再上一次對你笑的時候,分別有多大?有沒有咧齒而笑?有沒有大聲笑?而當他泛起笑容時,從他背後走過些什麼人?同事A還是同事B?

    只有暗戀,一切才能如被攝錄般精確無誤。如果兩人相戀,感覺不可能這樣強烈,相戀的心情太熾熱興奮,享受得昏了頭,便不可能記得牢。只有暗戀的哀愁感,才能使一個人極度小心眼,鉅細無遺,明察秋毫。

    我暗戀你,所以我是你的專家。我用時分秒來研究你。一天,我就會領取一個博士學位。

    你有寫日記的習慣嗎?翻看之時,你領會到,最感人肺腑的一章,就是你偷偷愛著一個人的那些日子,你會驚訝,自己竟然由粗枝大葉變得小心仔細如拆彈專家。

    第二部分第節:未曾開始已經落淚

    神鬼合一

    印度宗教中的神與鬼,有共通性,是崇拜的對象,但鬼與神的分辨含糊。

    一支粟米、一盆水、一株枯樹、一片天、雷電……統統是崇拜的對象,每個神祇有其名字、傳說、代表物,只是人們崇拜他,未必因為他神聖或做了神聖的事;很多時,崇拜他,只因為懼怕他。怕他作惡,怕他憤怒,怕他危害全村村民的安全。從這層面看去,這些崇拜的目標,其實是鬼,是壞的東西嘛!但這些"鬼",卻又被稱"神".

    神是他,鬼又是他。

    女孩子的男朋友是她的崇拜對象。男朋友是能幹的,兼且養活她。他對她好時,送她金銀珠寶,但神經病時,句句都是辱罵說話。女孩子害怕極了,她接受不了男朋友的極端,常常被男朋友的惡行嚇得"三魂不見七魄".

    不如當他是印度人信奉的某些神明好了,神與鬼混合。懼怕他,所以崇拜他,知道他可以很好也可以很差。接受他的兩極性,也隨時為他的兩極性作出準備,這樣,就可以長久相處,視之為平常。

    有些人的正邪面不明顯,有些人正邪面很平均,簡單一句:性格極端。

    我相信的是世上無便宜事,也無便宜的情人。他對你好是你走運,一旦他對你差,其實也不算什麼。不要對情人要求太高,生活自然如意順心些。

    未曾開始已經落淚

    有些關係,徘徊在開始與不開始之間。作為女人,要等的是男人的追求,如果他發動追求了,女人就會笑一笑,繼而就開始了。

    等了那麼久,能愉快地開始最好不過,然而,很多感情未開始,你已經落淚。

    落淚,因為你預知那是一段苦戀。他有家室;他非常忙碌,一星期未必有一次約會;他身在外地,半年也見不到一面;更或是,之所以開始,因為他知道你那麼喜歡他,最後決定回敬你一場戀愛。

    想到開始之後的慘況,未開始之時,你已經哭泣了。

    直至要開始的那一刻,他抱著你的腰,你的手圍著他的脖子,然後,他魅力非凡地對你微笑,快要吻下來了,突然,你的鼻子一酸,眼淚就流了下來。你推開了他,無能為力去開始。太苦了,連接吻之前的這一刻已經這麼痛苦,如何去開始?

    他感到愕然,問你為何,你說:"現在我已經這麼傷心,以後的日子怎麼過?"

    不是每一個女人也有能力去參加一場苦戀,男人以為翻天覆地的戀愛是女人的強項,其實不然,有些女人極敏感,她受不起愛情的折磨。

    一個女人的強與弱,或許,能由她可以承受多少眼淚去衡量。而我,虛弱得很。

    不要對別人太好

    以前,犯了一個錯誤,總是對初相識的人太好。尤其是任職公關的那年頭,對著所有人也笑得誠懇、言談甚歡,於是,就有很多"朋友".只是,心中有數,大部分人的心靈都不能交流,一切流於表面,長久之後,自然疏遠他們。

    我是這麼想,但對方不會明白我的心意,後來,就惹了仇敵,形容詞當然是指我虛假。於是,以後我就決定,對所有新相識的朋友冷淡點,無謂惹來那麼多短暫朋友。

    "不要對別人太好",很多時是益處。同性而言,她們不會以為你想製造虛假友誼;異性而言,不會使他們誤會我對他們有意。後者尤其麻煩,他們以為我對他們有意,後來又發現我不是如此這般之後,一定反目成仇,很多流言傳聞,結局無辜。

    一生人中,除了家人、愛人、知己、同事,其餘的人,淡淡對待之,更合乎生活的標準。交不出真心,就不要製造假象,傷了人家的心,又浪費了自己的精力。

    當然,如果你愛心滿溢,能全心全意愛週遭的人,你能做的就比我多,有些人,真的相交滿天下,而位位也是心頭肉。這些人,其實是人類愛好者,他們深愛"人"這種生物,而我,喜歡貓多一點。

    第二部分第2節:究竟是什麼?

    默默吃掉青春的苦

    年少時,總是傷感的。

    為什麼不傷感?寄父母籬下,受人管束,自然無自由,考試壓力大,與同學又不是相處得太好,青春渾身都是,只是無所適從,青春都不是開心的。

    我的學生時代也不太快樂,要別人養自己怎會快樂?因沒有決定權,所以多麼羨慕那些學生模特兒,他們一邊讀書,一邊賺錢,隨時隨地可以搬走,命運在自己手中,這就叫快樂。

    我決定了,捱到那自立的一天,就能快樂起來。果然,就是那樣。畢業後,有收入,不是父母養我,而是我養父母之時,我就快樂。

    所以,你也最好咬緊牙關忍一忍,好好地唸書,讀書有用,因為保障了你餘生有好工作,到時候,好工作帶來好收入,你就自由了。你要他日獨立得光采嗎?今日就多讀點書,默默吃掉青春的苦。

    有人說過,人生的首二十年是享樂,我覺得他說謊,要讀書,又無自立的能事,算什麼享樂。如果你在學生時代享樂了所有年月,餘生就一定會後悔。

    結論是,學生時代的苦悶眾人皆然,你的苦惱不是寂寞的,很多人陪伴,除了家境很好、父母又沒有要求的那一批幸運少年吧!他們是真正的無憂無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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