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愛上惡女

第26頁 文 / 彤寧

    「YES,SIR!」振邦乘機反剪過紹民的手,讓他動彈不得。

    「振群舅舅,振業舅舅,快快伸出你們的援手!」紹民求救道。

    向來有審判時,狂傲霸道的振宇公正不阿,溫柔的振群保持中立,冷酷的振業則是愛理不搭,好玩的振邦就興奮地擒拿囚犯。

    見他們倆沒動靜,紹民又叫了:「哇,振宇舅舅,你是長輩也,怎麼可以欺負晚輩?」紹民詞窮了。

    「很好!你總算還記得我是你的長輩了。你揍我時,怎麼沒想到要敬老尊賢呢,嗯?」振宇用力地捏他的鼻子,這是紹民的弱點。

    「我不能呼吸了!救命啊!誰來救我啊!我不會用嘴巴呼吸,快饒了我吧!不然會鬧出人命的!」他誇張地吼道。

    「說你做錯了我才饒你!要不然,嘿嘿,等你窒息後,我還會將你剁成八十大塊,再絞成肉醬,賣給人家做叉燒包。」振宇說著,還加上拍打紹民臉頰的動作,像惡霸般地威脅他。

    振邦故意在紹民耳邊做嘔吐聲,加上音效嚇他。「哇,好噁心喔,聽得我都好想吐。紹民,還是快點認錯吧!你也不想死狀這麼淒慘吧!」

    伊欣在一旁聽得捧腹大笑。

    他們盡興地玩著酷男聯盟的「恐怖審判」遊戲,看在別人的眼裡也知道,他們嬉戲的成分居高。

    「可是振宇,你也有錯啊!」紹民死不低頭,明明都呼吸困難了,還爭執著。「是你先搶了我的女人,壞了我們酷男聯盟的約定,要不然我也不會這樣!」

    「嗯,這一點算你上訴有效。」振宇並沒放開掐住他鼻子的手,「那春藥一事呢?」

    「看在我第一條罪狀宣告無罪,先讓我喘口氣再說!」紹民機靈地開出條件。

    振宇網開一面地鬆開了手,紹民大大地作了好幾個深呼吸,跟著腳大力地往架住他的振邦的腳掌踩下。振邦哀號一聲,立即鬆開了紹民,單腳在原地跳躍著,嘴上哇哇叫。紹民則奮力地逃命。

    看著他們玩得那麼高興,伊欣也跟著軋上一腳,聰明的她趕緊跑去鎮守通往玄關的走道,讓這只蒼蠅想飛也飛不掉。

    「幹得好,伊欣。」振宇邊追著紹民跑,邊轉頭誇讚伊欣。

    「我們是默契十足,合作無間。」伊欣豎起大拇指笑道。

    「不,你們是姦夫淫婦,狼狽為奸!」被緊追著跑的紹民不甘示弱地嚷嚷。

    「紹民,你說什麼!有膽別走!」振宇氣得猛追。

    「現在不跑的是小狗!有本事來抓我啊!」紹民淨顧著逃命。

    他們兩人就在大客廳裡追逐嘶叫,看得伊欣興奮得像小孩般跟著尖叫。振邦腳受傷,就坐在沙發上休憩,嘴上不忘咒罵紹民。一向中立的振群為了表示公平,只好一會兒喊振宇加油,一會兒喊紹民加油。而振業呢?當紹民從他身邊逃亡而過時,他就會開口罵:「大笨蛋!」

    一連跑了好幾十圈,紹民和振宇無力地停下腳步,各佔據沙發的一端,氣喘如牛。

    「現在……我為春藥事件上訴。我是一時由愛生恨而受奸人利用,所以情有可原!」紹民氣喘吁吁地先開口。

    「好啊,你自首就減刑。」振宇亦喘得很。

    「騙肖仔!以前我自首,沒有一次減刑的,這次我不會笨得又上當。」

    「振宇,別和他多說了,快抓住他,一併替我報仇!」振邦在一旁叫道。

    「對啊,他還罵我們是姦夫淫婦,饒不得他!」伊欣亦興奮地幫腔。

    「紹民,你真的是人神共憤,納命來!」

    他們兩個又開始追逐了,客廳裡滿溢著他們的笑聲、叫聲、求救聲,好不熱鬧。

    霎時,伊欣美麗的笑顏上籠罩了一份黯然——跟振宇在一起真的好快樂,可是也好苦,因為喜歡他喜歡得過頭了。

    但仔細想想,其實也沒什麼好傷心的,因為振宇已表示喜歡她,她算是加入了聯合國了,也就是他眾多女友之一。這陣子她更是感受到被人寵愛著、追求著的幸福。

    只是待他回美國,忙於周遊列國去洽商時,他一年能回台灣幾次呢?能停留多久呢?三天?還是一個禮拜呢?已適應有振宇相伴的日子,日後她一定會很寂寞。

    和那麼多女人分享他的愛,這樣的愛好孤單!

    不過也無所謂,只要偶爾能和他在一起就滿足了,雖然心底渴望的不只那麼少,但總比沒有了他的愛來得好。

    她真的好愛他、好愛他!即使要她和那麼多女人一起分享他,她也不在乎。

    但,他結婚了以後呢?

    她鐵定不能再做他的女朋友,不然她就是破壞人家家庭的第三者。

    她有可能成為他的老婆嗎?

    哈,別傻了!由何夫人的心態和反應就可以得知,戲子要進入他們江家豪門,根本是不可能的事。

    屆時,曲終人散,她一定會哭。

    然而,那些都是以後的事,她現在最需要面對的是,紹民已不再迷戀她,她已功成身退,也就是說,她得搬出去,結束這一段甜蜜的同居關係。她好捨不得喔!不自覺地,她的眼眶熱了起來……

    昨夜的審判大會落幕,全得歸功於振業。因為當紹民又從他身邊逃亡而過時,他把腿偷偷地伸出來,「砰」一聲,紹民成狗吃屎地絆倒在地。振宇和振邦就像豹一樣地撲了上去,坐在紹民身上,讓他動彈不得。

    紹民趕緊舉白旗跟伊欣賠不是,但他們並沒因此放了他,因為他先前「拒捕」,還「偷襲」振邦,需要給點懲罰,所以振宇、振邦和伊欣一同槌了他幾拳才放過他。不過紹民確定有人沒照約定用腳踹他。事後他詢問起來,沒人承認是自己做的。到底是誰呢?他也不知道。

    恐怖審判結束,他們的夜晚才開始,他們喝酒、聊天、嬉鬧,一直到凌晨兩點,紹民說他已經約了女朋友去夜遊,要先行離去。其他的人也陸續各自回房休息。

    一進了房,振宇就開口請伊欣別搬出公寓。他很細心地看出她的心思,伊欣簡直是飛上天堂了。

    而後,振宇瘋狂地愛她,直到早上才放過她。

    已昏昏欲睡的伊欣耳邊傳來他的細語,他得搭飛機回美國一趟,處理些要務,但他保證會盡快地飛回她身邊……

    睡到晌午的伊欣手撫著振宇睡過的枕頭、床位,以及聞他在棉被上留下的味道,回想著昨夜的一切。她覺得好幸福,死賴在床上捨不得起來。

    這時門鈴急促地響起,她無法再賴床了。

    振邦他們和伊欣同時開了房門走出來。他們三個都一臉睡眼惺忪,伊欣表示要去開門,門一打開——「爸爸!你……你怎麼來了?」她很驚訝。

    「不請我進去?」唐父沒答反問,語氣不是挺好。

    「怎麼會?快請進!」聽老爸的語氣,伊欣知道一定有事發生。

    一進到客廳,給予振邦他們三位酷男三十秒的自我介紹後,唐父接下來就問了一連串令人尷尬的問題,「這是江振宇的豪華公寓吧?他買給你的?以什麼名分呢?情婦嗎?」

    伊欣一時啞口無語,雙手不安地交握著,她老爸該不會……

    「沒臉回答嗎?還是很驚訝我為什麼會知道事實?」見伊欣依然沒回答,唐父氣憤地從外套的口袋裡掏出今天的報紙遞給伊欣,「你給我看看這個!」

    他們三個傾過頭來,和伊欣一起看著報紙,頓時,他們三個完全清醒過來。報上影劇版的頭條新聞是這樣寫著——玉女紅星唐伊欣不惜當富商江振宇的情婦,換取名導演劇本下的女主角上頭還刊著振宇和伊欣穿著睡衣,在臥房陽台上親密相擁的照片。

    伊欣和振宇同居至現在都沒人知道,而且出入一向很保密、謹慎,怎麼會被拍到呢?除非有人特別請徵信社調查。會是誰呢?

    伊欣放下報紙,「我和振宇之間不是報紙所寫的那樣!因為我們是男女朋友,互相喜歡才住在一起,並不是什麼利益交換的性關係。爸,我跟心愛的人在一起並沒有錯,你也年輕過,知道這種想要與心愛的人緊緊膩在一起的熱情。」

    唐父對於相愛的人住在一起勉強還能接受,再說,那天江振宇在台南過夜時,他們應該就有這層親密關係。不!是「一定」有。愛人同睡在一張床上,不可能只是「蓋棉被,純聊天」而已。

    但唐父沒表示意見,眼前隨便點了個男人問:「你伯父生病好了嗎?」

    正好被唐父點中的振邦一頭霧水,他伯父什麼時候生病?他可健朗得很,又滑雪又爬山的。

    「好了!他的身體已經好了。」伊欣替他回答。

    「就那天江振宇來提親時所說的話,他是不是該娶你進門了?」

    伊欣低下頭,答不出話來,因為振宇是不可能娶她進門的!

    女兒是他養大的,她這個小小動作,他一看就知道代表什麼。「我來了這麼久,怎麼都沒見到江振宇?是不是一早見到報導就躲起來逃避事實?叫江振宇立刻給我出來!」唐父發火地嚷著要見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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