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癡情不賣

第16頁 文 / 田蜜

    「我……我看見你了,黃醫師!」她哽咽地道。天啊!上天終究沒有遺棄她!

    又過了一個小時,元凱娣模糊的視覺才慢慢清晰起來。黃醫師和護士長按部就班地先放了一些光線進來!後來才將百葉窗整個打開。最後,黃醫師再為她做了一次更精密的檢查。

    他吁了一口氣。「恭喜你!」

    「這代表我沒事了嗎?」她驚喜地問。

    「可以這麼說。今天下午還得再幫你做幾個測驗。不過就我剛才觀察的結果,你的視力算是恢復了。」他遞給元凱娣一副墨鏡。「你還需要帶幾天的墨鏡,等到完全適應光線之後,再取下來。」

    「謝謝你!」元凱娣抖顫顫地接過墨鏡戴上。

    當黃醫師和護士長離去之後,元凱娣撐著不穩的步伐,往浴室走去。她站在鏡子前面,仔細觀察鏡中的自己。

    又倚近鏡子一些,果真在眼睛四周和額頭上發現了十餘道細小的白色疤痕,不過不注意看,絕對不會被發現。

    到這時,元凱娣才真正放下心來。

    當天下午測試的結果,證實了黃醫師樂觀的猜測。「你已經完全OK了!」

    「那……我可以出院了嗎?」

    「當然。」

    得到醫師的許可,元凱娣立刻就辦了出院手續。走出醫院的剎那,她的心境變得無比清朗。

    走到計程車招呼站,正準備叫車回家,卻聽見遠處有人叫她的名字。元凱娣轉身看向來人。方子亦正匆匆忙忙地朝她方向跑來!

    「娣娣,你……好久不見。」方子亦露出一抹尷尬的微笑。

    「你怎麼會來?是來看我笑話?還是來恭喜我?」元凱娣語帶諷刺。雖然已和方子亦分手,但當初他帶給她的傷痛,元凱娣仍是無法忘懷。

    「娣娣,其實我想了很久,直到現在才想通,你才是我最愛的人,我……」

    「方子亦,請你別跟我開玩笑了,好嗎?當初要跟我分手的是你,現在要復合的人也是你,你當我是什麼?是你的傀儡、還是玩物?」

    「娣娣……」

    「別說了,我要回家。」

    「那我送你!」

    「不必,你還是趕快去找你的女朋友吧!」

    「娣娣……其實,我有事要告訴你。」

    「說吧!什麼事?在這裡說就好。」

    「這……你知道耿慕桓要上法庭的事嗎?」

    「當然……」元凱娣狐疑的問:「難道那張傳票……真的是你……」

    「是我代替你向耿慕桓提出告訴。」

    「為什麼?你為什麼要這麼做?」一聽到方子亦的話,元凱娣積壓已久的怒氣爆發出來,她二話不說拿起手上的皮包就往方子亦身上砸。「你知不知道這麼做,害得我有多慘!我……」

    「娣娣,我也是為你著想!兩百萬的精神賠償,我和你可以……」

    「著想?你什麼時候為我著想過?你根本就是為了那兩百萬一元凱娣氣極了。「方子亦,我鄭重警告你,別再跟我扯上關係。」

    說完,元凱娣頭也不回地跑走——

    第九章

    最後,元凱娣還是上了法院。

    她安靜地坐在原告的座位上,謹慎地打量法庭四周的環境。她的視力已經漸漸恢復,但就如同醫生警告的一樣,她的眼睛不能再面對強光!

    這一個禮拜以來,只要一有機會,她便充分、貪婪地吸取週遭的景色之美。像是要把之前所看不到的,一次全把它補回來。

    不過,當她踏入法庭的那一刻起,元凱娣一直避免自己去看坐在被告席上的那名男子,臉上也始終保持沉靜的表情。

    因為她知道,自己只要往那個方向看一眼,好不容易築起來的心牆,立刻就會崩解。

    不久,她開始接受原告律師的盤問。

    那名律師的外表雖然看起來十分和善,但是他那雙眼卻十分的銳利尖刻,足以置人於死。使得元凱娣在接受他的盤問時,不自覺地提高警覺。

    她知道,由於事前她拒絕與這名律師討論整個案情,因此,她已經被視為他的敵人了!

    若不是方子亦的多事,耿慕桓根本不需要待在這裡接受法官無情的審判。

    她叫方子亦撤銷告訴,但是方子亦卻刻意隱瞞開庭的日期,等她接到法院通知時,已經來不及。

    剛開始,「她的」律師只是問了幾個很簡單的問題,像是年齡、職業、地址等等諸如此類,但是,當他問到意外發生的情形時,他的問題開始犀利起來。

    「元小姐,請問七月十四日當晚,你人在哪裡?」

    「在淡水拍平面廣告。」

    「請說詳細一點,在淡水的哪裡拍平面廣告?」

    「在渡輪上。」

    「渡輪?!選在渡輪上不是很不尋常嗎?」

    「不會啊!我們正在為一系列的新裝做宣傳,剛好淡水碼頭的背景,很符合這次新裝的感覺。」她的答案,顯然不是這名律師想要聽的。他朝元凱娣逼進一步。「你知道耿慕桓是這件案子的被告嗎?」

    「知道。」

    「他的職位是什麼?」

    「是我們的廣告總監。」

    像是問到問題的癥結,律師的嘴角揚起了一抹得逞的笑意,他又問:「拍攝平面廣告,應該有專門的攝影師吧?」

    「是的。」

    「既然如此,為什麼會是由『廣告總監』替你掌鏡?他的職責不是應該站在一旁監督整個流程的進行?防止意外的發生嗎?」律師十分咄咄逼人。「請回答我的問題。」

    「這……我不知道。」她的回答十分微弱。

    「那麼,他就該為這整件事負責。」

    「應……應該吧!」

    「元小姐,請你再描述一遍,這場意外究竟是怎麼發生的。」

    元凱娣盡可能的把當晚的情形複述一遍。

    在聽完元凱娣的陳述之後,律師又問。

    「所以說,這些電線其實都是耿先生自己決定要放在那裡的,對不對?結果他自己不小心被這些電線絆倒了,還把頂上的照明燈給扯下來。事實是不是這樣?元小姐!」

    「我不知道。」元凱娣提出抗議。「當時我很專心在我的工作上,而且所有的燈光都照著我,我根本不清楚耿先生究竟發生了什麼事。」

    「怎麼會?這麼重又大的照明燈掉下來,不但發生一聲巨響,就連玻璃也被炸碎了,你怎麼會不知道?」

    元凱娣瑟縮了一下。「我當時暈過去了。」

    「為什麼?」

    「我……我受傷了。」

    「傷得很嚴重嗎?」

    「是……是的。但是,我……」

    律師截斷她的話,說道:「這裡的診療報告書上頭有記載,你當天晚上動了將近十多個小時的手術,因為必須用雷射光除掉你眼中的玻璃碎片。而且,你身上還有十幾處地方都被玻璃碎片擊中,還當了將近兩個月的瞎子。我說得對不對?」

    「我眼睛已經好了。」她辯駁道。

    「這真是個好消息。」律師諷刺地說:「很高興你的視力已經復原,那麼你以後還能從事模特兒的工作嗎?」

    元凱娣的心,馬上沉了下來。「模特兒本來就不是我的本職,跟我的眼睛好壞毫無關係。」她現避地回答,希望能阻止律師更進一步的深究。

    「不管怎樣,你就是不能再當模特兒了。因為你的眼睛根本不能面對強光,對嗎?」

    「是……是的。」

    元凱娣的視線突然從律師身後看去,因為原本坐在被告席上的耿慕桓,宛如中彈一樣,幾乎跳了起來。她看見他受到打擊的表情,原本潛藏在心中的怒氣驟然而升。

    她冷冷地對律師說道:「你說得沒錯!我是不能再當模特兒了。但,這對我根本一點影響也沒有。我的職業是芳香治療師,靠的是嗅覺、觸覺,而不是視覺。

    「我依然保有一份工作,餓不死我。況且,我從頭到尾部沒有要控訴耿先生的意思。在我療養的這段日子裡,都是耿先生在一旁鼓勵我、支持我,讓我有勇氣面對未來!」說完,她頭昂得高高的不再搭話。

    律師被她這番言詞搞得臉青一陣、紅一陣,久久說不出話來。

    耿慕桓慚愧地把臉埋在兩手中,當他知道凱娣的眼睛不能再面對強光時,他的罪惡感又陷得更深。

    耿慕桓從沒像現在這一刻,如此厭惡自己!

    從元凱娣踏入法庭的那一刻起,他的視線便沒有離開過她。她今天穿著一件藍色T恤,配上牛仔褲,長髮梳成馬尾,就像他們第一次在拍賣會見面時的打扮。

    他的落難精靈!

    當他想起元凱娣那雙幾乎毀在他手中的美眸時,他內心更被悔恨的情緒給包圍了。他不但在言詞上以及行為上對凱娣造成了無法彌補的傷害,但是她卻以她的忠誠在護衛他。

    他真是個大笨蛋!耿慕桓自怨自艾的想。

    過了一個小時,審判的結果終於出爐。審理的法官最後決定,耿慕桓雖不用負刑事責任,但仍必須償付二十萬元給元凱娣當作精神賠償。

    審判結果宣佈後,元凱娣痛苦地踏出法庭,方子亦快步地跟在一旁。他不解地問道:「娣娣,你為什麼要放棄控告他的機會?其實,你還可以拿到更多的賠償金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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