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頁 文 / 簡薰
夏曼覺得有趣,因此不但交換了電話,在道別時捏了他的屁股,還趁著前兩天比較有空的時候,殺去他住的飯店演了場曖昧戲。沒想到這一來一往,促成的效果幾乎等於零。
「不是我自誇,從以前到現在,不要說是年輕女生,就算是小妹妹跟老婆婆,也很難抵抗我的魅力,但是她呢,就真的一直當我是同事。」
「那就是你的問題啦。」
歐瑀勁一怔,好耳熟。
想想,似乎是上星期跟展易聊天時,他有說過的話。
當時他覺得這句話還有討論的空間,因此沒問他為什麼,但現在,已經有兩個人這麼說了,代表……代表……
猶豫不是他的風格,時間寶貴,要立即發問。
「妳覺得最根本的原因出在哪裡?」
「因為你不可靠嘛。」
「我條件太好?」
「嗯,這也可能是原因之一,不過因為我們畢竟不是同事,我不知道你平常的生活是什麼樣子,所以無法做出評論,不過有一點要告訴你的是,保守派的女生通常需要安全感,如果你不能給她安全感,那麼,她就不會向你靠過來。」
「如果她有喜歡的人呢?」
「我覺得那倒不是重點,只要對方不喜歡她,那麼問題其實就不大。你知道,有時候所謂的喜歡,並不是別人想的那回事。」夏曼好像想起什麼似的一笑,「就像很多人喜歡我,把我當做生活的重心,買我的唱片,買我出現的雜誌,買跟我同
樣品牌的衣服……他們對我付出很多,但同時,他們其實也比誰都明白,我不可能跟他們在一起。」
「所以?」
「只是一種精神上的寄托。」
歐瑀勁揚起眉。精神上的寄托?
他突然想起林澄薇在偶像店狂掃東西的樣子。她喜歡美少年,但又對少年們的負面消息看得很開……現在想來,雖然她在常人眼中是一萬個奇怪,但其實離所謂的死忠歌迷還有一段路,說不定連邊都碰不上。
「妳覺得,妳的影迷、歌迷們,多半是什麼樣的心態?」
夏曼想了一下,「彼此供需吧。」
「支撐,寄托,還有呢?」
「還有一種是力氣發洩。」夏曼笑了笑,「我在美國的時候,幾乎走到哪裡都會有人跟,當然大部分是真的想看我,但也有小部分只是純粹的發洩力氣,他們之所以顯得高興並不是因為我,而是他們的力氣得到了發洩。」
由明星來分析歌迷的心態,應該是最準的了吧。
也就是說,他擔心的「某個人」並不存在,但相對的,小薇居然願意把時間與金錢灑在這種事情上面,就代表著,她對人性其實沒多大的信心。
但話說回來,他對自己的心意也不見得就真的瞭解。
那天,展易那番話直到現在還在影響他的神經。
「歐瑀勁,你騙誰啊,你早就喜歡她了,不然你對她那麼好幹麼?雖然在電視台一天到晚見面,但哪一次不是你去找她?機會製造者就是心動的那個人,這麼簡單的道理你都不懂?你不主動,只不過是因為嫌她長得不好看而已。」
他早就喜歡她了?
喜歡,又嫌她不夠美?
當下他並沒有覺得什麼,但現在想來,好像有這種可能。
記得前兩年,別人送他兩張電影票,他就約了小薇,沒想到在戲院碰到別台的記者,記者笑問:「這是不是你女朋友?」
歐瑀勁想也不想就回答,「不是。」
那個記者不信,笑說:「這麼晚一起來看電影還說不是?」
這時候,記者的朋友幫腔了,「應該不是吧,我記得歐瑀勁是出了名的外貌協會……」
言下之意是,小薇長得不夠好看。
當時的他,並沒有否認,雖然事後覺得有點不好意思,但看小薇似乎也不是很介意,久而久之,自然就忘了,沒想到現在又想起來。
他那麼注重外貌,她又不美,為什麼會對她感到介意?
這次他們來日本,不管是民宿還是飯店都是同一間房,也有服務生用曖昧的眼光看他,但奇怪的是,他居然都不介意。
是不是因為他在台灣有名氣,所以覺得自己應該跟名人或者美女在一起?
在日本沒人對他們同進同出感到驚訝,這是不是代表著,其實他的外貌沒有自己想的那麼出色,小薇也沒有他一直以來評定的那樣普通?
談了那麼多次長短的戀愛,歐瑀勁此刻卻滿是疑惑。
不懂林澄薇。
更不懂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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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歐瑀勁與夏曼在高樓餐廳喝下午茶的時候,林澄薇一個人在淺草,跟一大堆觀光客擠。
說實話,她並不瞭解為什麼這麼多人會在三十幾度的氣溫下,跑到外面來曬太陽?雖然她自己也是其中之一。
其實她比較喜歡在室內,安安靜靜的,不用流汗也不用跟人擠,但她現在靜不下來,與其在一個呼吸都要小心的地方,不如出來一起擠個愉快。
仲見世通長三百公尺的地方,擠滿了N多家商店。
什麼都有賣。
傳統小玩具,很甜的草丸子,很鹹的煎餅,還不錯喝的綠茶,然後意外的,在一家賣原宿商品的小店門口,看到最近在日本紅到不行的裴勇俊。
林澄薇一路走一路吃,終於到達淺草寺前,雖然還想不到該求什麼,但是,還是站在香爐前把熏香弄到自己身上。
又逛回來,還不到五點,有點無聊。
歐瑀勁應該也沒那麼快回來吧。
他今天要跟夏曼約會,花花公子對上世界知名的美女,不用想也知道一定是香艷刺激。
所以她現在……回飯店看電視?殺去涉谷逛街?還是一鼓作氣奔向橫濱,她很想吃拉麵博物館的拉麵。
之前她覺得歐瑀勁一直要跟著她行動很奇怪,但現在她很顯然有二十個小時以上的時間,她又覺得有點無聊。
無聊,還有種怪怪的感覺。
腦海中會浮現一些兒童不宜的畫面。
她不想去想,但腦袋似乎完全不受控制。
其實,現在是她最好利用的時間。她可以跟以前那些追星朋友迅速聯絡,打聽今晚可能可以看到偶像的地點,或者去竹下通掃照片,運氣好一點的話,也許在代代木或者橫濱就有演唱會,她可以跟黃牛買票,然後進場重溫她兩年前整夜揮舞螢光棒的生活。
可以做的事情很多,只是,她現在提不起勁。
完全都提不起勁。
第九章
也許是因為各有所思,兩人在第一個星期過得風風火火,第二個星期反而顯得平靜許多。
每天中午起床,下午採訪,晚上剪帶子,在第八天的時候,飯店終於有了空房,當天晚上,林澄薇就搬去了那個房間。
歐瑀勁的感覺……一言難盡。
並不是不高興,但也不是高興,平心而論,他覺得可以的話不要同房比較好,不是情侶,同住本來就不太方便,換個衣服還要特別跑去洗手間,另外他喜歡關燈睡,但林澄薇又怕暗。
各住各的比較好。
只是有點……有點好像少了什麼東西。
當然,兩人之間的關係並沒有變化,他沒跟林澄薇說喜歡,林澄薇也沒跟他示愛,一切就像是在電視台的時候一樣,他會鬧鬧她,她哎歸哎,但也不會有多大的反抗。
就這樣忙碌又平靜的結束第二個星期。
然後終於要回國了。
這次歐瑀勁學聰明了,先上網查資料,東京與機場之間來往的不只有地鐵,雖然有點浪費,但坐計程車比較快,要不然坐觀光巴士也行,他絕對不要再提著行李上上下下、進進出出。
不過兩人的意見顯然有點分歧。
林澄薇在聽到他的打算後,把聲音提高了兩度,「計程車很貴耶,光電車都一個小時了。」
「可以報公帳妳怕什麼?」
「這樣很怪啊,別人到東京出差都沒有報這麼高的交通費,距離一樣,怎麼可能多出這麼多。」
歐瑀勁「唉」了一聲,「妹妹,別人的住宿費也沒我們這麼低啊,先是民宿,後來又住個像汽車旅館的小飯店,我們光住宿就省下多少,拿這些錢來搭計程車,不會有人有意見的啦。」
飯店櫃檯前,剛退房的兩個人正在討論該坐京成線,還是搭計程車,拉鋸之間,大廳突然進來一個快遞人員。
「麻煩請給一五一三房的歐先生。」
一五一三?就他們之前住的四人房啊?
兩人不約而同停了下來,由於退房後兩人一直站在櫃檯旁邊講話,因此櫃檯人員還記得他們的門號,拿出印章簽收後,笑著交給了歐瑀勁。
林澄薇微覺奇怪。他們都要走了,怎麼還會有人寄東西?
有帶子沒收回嗎?
應該不會啊,昨天清點過了,所有送出的帶子都有收到禮物,為了怕遺漏,還照表打勾,應該是跟採訪沒問題,那這個……
只見歐瑀勁跟櫃檯借了剪刀,當場拆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