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落塵的淚珠

第21頁 文 / 林曉筠

    「貝婷婷!多性感的名字!」

    「憶敏!忘了剛才的事!」

    「我做不到!」

    「那你想怎麼樣?」他鬆開了她的手。「你不相信我,你決定相信你自己的眼睛,你寧可讓無名火和盲目蒙蔽你的理性,你一直都很聰明的,為什麼這次這麼的冥頑不靈呢?」

    女人是不能激的,如果沈烈以沉默來代替辯解,說不定在清者自清、濁者自濁的情況下,潘憶敏就會不了了之,當個笑話說,偏偏沈烈還要拿話指責潘憶敏,反倒過來說她的不是,這下潘憶敏是不可能善了的了。

    她衝到沈烈特別給她安排的一個辦公桌前,將桌上屬於她的東西全都擁進她的大背包裡。

    「你在幹什麼?」

    「我不幹了!」她惡聲惡氣地說:「我要回家,沒有人規定太太一定要到先生的公司上班。」

    「你要回哪個『家』?」

    「隨我高興!」

    「你要回家可以,回『我們的』家。」沈烈明白的說:「如果你回去麻煩你父母,或是蓄意的把事態擴大,我不會客氣的!」

    「那你想怎麼樣?」她正在氣頭上。

    「我不知道,不過我肯定會好好的教訓你一頓。」沈烈並不是在開玩笑。「如果你希望別人當你是個大女孩,你就表現得成熟一點;如果你要做個頑固的小孩,我就只有當你是個小孩般的看待。」

    「你可惡!」

    「你回去自己好好的想想!」

    潘憶敏再也說不出任何一句話,她像一陣風似的衝出了沈烈的辦公室,引起了辦公室所有人的側目,連王文煥都睜大了眼睛,因為潘憶敏雖然才來公司沒有幾天,但是她活潑、開朗、俏皮的形象已深入人心,這會她這異常的反應,自然引起大家的注目。

    王文煥本想攔住潘憶敏問個清楚,但是見她那一副只要誰敢攔阻她,她就會殺了你似的那種目光,他還是避開算了,免得自己這個無辜者被波及。

    而在董事長辦公室的沈烈更是扼腕不已,這是他和潘憶敏第一次真正的爭吵,而且是一次嚴重的爭吵,不怪貝婷婷,怪他自己也失去了冷靜,但是他太在乎潘憶敏的看法,他怕她誤會,結果愈怕誤會就愈大。

    或許他和潘憶敏都需要一段冷靜的時間。

    事情會好轉的。

    一定要好轉!

    ◇◇◇

    李杭順再一次的造訪了周依嬋的律師事務所,他永遠也不會告訴周依嬋他對她的佩服。她真的召開了記者會,說明了自己的過去和為什麼會當應召女郎的經過,再努力奮鬥至今天專打強暴和傷害官司的律師。她那麼真誠而不做作的態度,反而贏得了媒體的好評。

    他知道他的第一步棋是輸了。

    再次見到她,他相信他會升起一點內疚感的,要不是他的恐嚇,她不至於拿自己並不光榮的過去公諸於世,女人的名節勝於女人的生命,他的舉動應該已經把她給毀了,說不定她現在只是在強撐而已。

    但是想像是一回事,真正見到周依嬋時,他只能用跌破眼睛來形容自己的反應。

    她穿著一件黑絲的窄裙,印花的上衣,顯得成熟、端莊、嫵媚,她臉上的表情從容而自信,頗有「走出陰霧,迎向陽光」的味道,薄薄的一層妝,使她看來神采奕奕,精神煥發,這不是偽裝得出來的。

    周依嬋抬頭見到了李杭順站在她的門口,她依舊坐在她的座位裡,不冷不熱的看著她。

    「我可以進來吧!」他問。

    「該轟你走時,我會轟的!」

    「你一定很恨我!」他邊走進來邊說:「不過我必須說我佩服你的勇氣,沒有幾個人能這麼的豁出去,但是你做到了。」

    「與其時時活在被人威脅、恐嚇中,不如自己面對事實,活得心安理得一些,應召女郎也是人,一樣可以出人頭地,努力的往上爬。」她說的坦然。「我還必須謝謝你,沒有你的『打擊』,我說不定一輩子還縮在自己給自己做出來的殼裡,永遠不敢探頭出來。」

    「我幫上了忙!」他自動的坐下,一副邀功的樣子。

    「幫了大忙!」她冷冷的一笑。

    「官司?」

    「當然照打!」她毫不留情的說:「我要你夾著尾巴回英國,最好時讓你在律師界混不下去,永遠的退出這一行。」

    「周依嬋!我真的無意傷害你!」

    「現在說這一句話是不是太假了一些?」她冰冷的眼神審視著他。「你踩著別人忘上爬,為了打贏官司甚至不惜使手段,在你的字典裡只有贏而沒有『人性』,你這種人必須受點教訓才能體會一下別人的感覺。」

    「那麼我是一點希望都沒有了?」他指的是他和她之間。「我發現我可以不在乎你的過去!」

    她聞言起身,來到了他的座位前。「我想,你的過去不見得比我純潔多少,以你現在的這種心思,說不定你的過去比我更下流、更髒,至於說到希望,你從一開始就沒有半點的希望。」

    他也站了起來。「你比我所想像中還要恨我。」

    「你不配讓我恨!」

    「如果我退出這場官司呢?」

    「你怕了嗎?」她嘲笑道:「現在就要夾著尾巴逃了嗎?你不怕貽笑大方?」

    「真要打下去,官司纏訟多年,雙方都沒有什麼好處,你的當事人有理,但是我的當事人後台很硬,法律這東西很髒的,真理的一方也不一定會贏,何不大家握手言和,見好就收。」

    「這是不可能的事!」她堅拒。

    「法官並不是不能收買的!」

    「還有輿論。」

    「周依嬋!我看了報紙對你的報道,你不能否認那些記者手下留情了些,甚至美化了你當應召女郎的動機,一個可憐的孤女在這五光十色,像個大染缸般的台北奮鬥、力爭上游,最後更為所有受到傷害和強暴的婦女爭權利,討回公平,你似乎成了女英雄,更給了那些正在沉淪中的女人帶來一線希望,是輿論美化了你,塑造了你,他們也可能將你打入地獄般的深淵!」李杭順搖搖頭。「不要太相信媒體和輿論!」

    「你只是來說這些?」

    「還有抱歉!」

    「你不能在對一個人飽以老拳,重重的傷害他之後,再輕描淡寫的一句抱歉!我不會接受!」她不會讓他心裡好過。「我希望你一輩子良心不安。」

    「周依嬋!這本來就是一個冷酷的社會。」

    「還是有溫情的!」

    「如果這社會處處充滿了溫情,你當初又何必去當應召女郎呢!」

    她被他這一句話堵得啞口無言。

    「我無法為自己已經說出去的話去死,就像你也不可能因為你的過去而活不下去,我只希望你或許能試著少恨我一些。」他真誠地說,伸出了手。

    她沒有理會。

    「我還沒有做最後的決定,說不定我會提早回英國。」

    「你就是不肯給我一個機會打敗你?」

    「周依嬋!如果我提早回去了,希望我們後會有期,也許是在英國,也許是在台灣,希望我們的下一次會面比這一次的好。」

    「那你就多禱告吧!」

    「你是一個很強的對手。」

    「那就給我一個交手的機會。」她要求他。「不要落荒而逃,這是你欠我的。」

    「我考慮。」

    她的話到此也結束了,她做出了個請的姿勢。「我們法庭上見吧!開庭日是下個星期二。」

    「希望我還在台灣。」

    「你最好在!」

    ◇◇◇

    沈烈隨手打開了客廳的大燈,屋子裡冷冷清清的,他的第一個反應是潘憶敏不在,但是走到樓梯口一看,潘憶敏緊閉的房門下透著燈光,而廚房的餐桌上似乎還擺著晚飯,她到底是生氣還是不生氣!他發現他瞭解女人,但是並不瞭解潘憶敏。

    他走下樓,在她的房門上輕敲了下,不過沒有回應,

    「我要進來了。」

    房裡還是沒有人回答,門卻上了鎖,不過沈烈肯定她一定在。

    「潘憶敏!我只說一次,如果你不來開門,我就不為這扇門的後果負責,我有的是錢,不在乎再多做一扇門,你有三秒鐘的時間。」

    他沒有等到三秒。

    潘憶敏一副凶神惡煞般的把房門打開。「我連在自己的房間裡都不能擁有一點自由和隱私嗎?晚飯弄好了,你自己有手可以吃,你還想怎樣?」

    「菜裡有沒有放清潔劑?」他問得正經。

    「我忘了,不過我加了一些老鼠藥。」她答得也再正經不過。

    沈烈終於忍不住的笑彎了腰。她就是有本事讓他歡笑,讓他忘憂,有本事用她的那一套不知是「歪理」還是「哲理」的玩意令他捧腹。

    不過潘憶敏可沒有笑,她還是一張殭屍臉般,冷漠的看著他,當他是宿敵或是有不共戴天之仇的仇人。

    「憶敏!你到底希望我怎麼做?找貝婷婷來對質如何?我已經訓過她了。」

    「或者說套好詞了?」

    「憶敏!如果全天下有哪個女人不會無理取鬧、不可理喻,那一定是非你莫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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