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頁 文 / 茶菁
「哈——」他踩著車從一個小坡上直衝下去,像平常一樣,想在車子騰空的一瞬間,享受片刻飛翔的感覺。只是,今天與平時不一樣,因為坡下正有一個瘦長的人——
「快閃——」他的喊叫聲還沒消失,車子就己失控,連人帶車的往那人撞過去。
待一切靜止後,沈常朗慌忙爬起,跑過去將那人扶起來,「對不起,你有受傷嗎?」
那個人搖搖頭站了起來,低著頭把膝上的泥土拍掉。
而沈常朗也好心地幫他把背上沾的草葉拍落,很抱歉地說:「對不起,對不起,剛才我騎得太快了……你有沒有傷到哪裡?」
那個男孩奮力的拍掉膝上的一大塊髒土後,抬起頭看他。
沈常朗也看著他,他雖比自己矮,但大概也在一百七十公分左右,而且眉清目秀,皮膚白哲,嘴唇紅潤……但那雙露出寒芒的眼睛,卻讓人忽略了這些優點。
這樣冷漠的一雙眼,應該是生在飽經風霜、憤世嫉俗的人臉上,而不是——
他還沒想完,男孩冷冷地開了口:「我沒事,謝謝。」他的聲音也和他的眼睛一樣,冷淡、平板。
沈常朗不好意思地收回看他的目光。
男孩繞過他,彎腰拾起幾本散落的書,就準備走人。
沈常朗這才反應過來,追了上去,「等一下!」
男孩不解地看著他,可是神情依然冷淡。
「這裡流血了。」沈常朗指著他左臂說,然後從口袋裡拿出手帕為他綁上,「待會兒去醫務室上點藥,不然被感染就不好了。」
男孩有些尷尬地任由他把手帕綁在他細瘦的手臂上。「謝謝。」他有些生硬地說,不習慣和別人這樣親近,「你也——」
沈常朗低頭看看,看見自己的身上又髒又濕,臂上也有一大塊血漬。
「我沒事。」他笑笑的說。
男孩的嘴角稍稍扯動了下,再跟他道聲謝,轉身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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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鍾濤一手指著沈常朗,一手拿著藥瓶,不敢置信地叫,「你竟然為了看一個男生,連老古董的課都遲到?你腦袋壞掉了?」
受傷不說,還累得他拿消毒藥水幫他擦了這麼久,而他居然不顧自己流血,幫人家包紮?早知道這樣,他就在藥水裡給他放把鹽。
「要是女生,你就不會說我了吧!」沈常朗乖乖地讓他上藥,痛得齜牙咧嘴。他下手也太重了。
「要是女生?哼,你會有這麼一天?」不怪鍾濤不信,沈常朗平時個性熱情,外加十項全能,非常受女生歡迎。可是他卻從未有過花邊新聞,所以他實在很想知道,他迷上女孩會是什麼樣子。
把最後一個傷口上好藥後,他把藥瓶放在桌上,「好了,我去圖書館一下,你在宿舍養傷吧!下午的體育課別又遲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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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課。
「常朗,過來!」鍾濤路在草叢後面喊他。
「什麼事?」沈常朗走了過來,在他耳邊問。
「一年級的女生!」鍾濤撥開一叢枝葉。因為他發現了一個長髮飄飄,甜美動人的女生。
原來是要他看這個!沈常朗背過身坐在地上,順手拔根草放在嘴裡嚼。
「喂!你看看!很正點的!」鍾濤推推他。
沈常朗不理他,抬頭看著藍藍的天出神。
「唉——」一聲幽幽的歎息從他耳邊傳來。
「唉——」又是一聲。
鍾濤在他身旁唉了半天,瞧他沒什麼反應,乾脆不看了。他轉過身,把頭擱在膝蓋上,悶悶不樂地說:「美是美極了,就是怎麼也追不到。」
沈常朗側過頭瞅著好朋友,「是你開學時,跟我提起的那個學妹嗎?」
鍾濤點點頭。
「都一個多月了還追不到?」他不是自稱「摘花片葉不沾身」的嗎?
「打電話、送花、約看電影、吃飯……全都試過了,就是沒有用。」想起最近她被他追得緊,美麗的眼睛裡全是惶恐和不知所措,他就不忍心再打擾她。
「哈哈……」沈常朗忍不住大笑,連忙又摀住嘴。
這算什麼好朋友?鍾濤瞪了他一眼。
「為什麼不繼續追?」沈常朗想了半天,才想出這麼一句。
鍾濤搖搖頭,「不行,我追她追得太緊,最後她的一個朋友出面,冷冷地瞪了我一眼,把我嚇跑了。」現在想起那種寒氣逼人的目光,還是會讓他打冷顫。
「冷冷地盯著一個人,就可以把你嚇跑?」沈常朗想起上午那個男孩,「是她的朋友嗎?在哪裡?」
鍾濤沒精打采地用手一指;
沈常朗沿著手指的方向搜尋著,啊!就是他!他正站在籃球架下負手而立。
將近一百七十公分的纖瘦身材,短俏的黑髮,清秀的面龐「女的?」沈常朗半晌才問出聲,「他」居然穿著女生的運動服!
難怪自己早上看著「他」走遠以後,會莫名其妙地發了半天呆;也難怪自己對「他」會有一種奇怪的感覺,可是又弄不清是什麼。
鍾濤納悶地瞧著他出神的目光,他還從來沒見過他這種表情呢。伸手捧起他的臉拖到陽光底下,左瞧瞧,右瞧瞧。
「幹什麼?放開我!」沈常朗嚇了一跳,揮掉他的手。
「還好。」他鬆了口氣,放開沈常朗,「還好沒腦震盪。」
沈常朗不甘示弱,於是兩個人在草地上笑著打了起來,滾成了一團。
這時,一大片陰影遮了過來,兩個人還沒察覺不妙,體育老師就已經大吼出聲:
「你們兩個精力太旺盛了是不是?下午放學後到體育館刷地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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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休息時間。
耿信滌背著包包,走進了後山的林地。她喜歡這裡的僻靜,很少有人會來打擾,可以讓她安安靜靜休息一下。最近她工作得太辛苦,起身時常會感到頭暈目眩。
坐在梧桐樹下,她一邊吃飯,一邊看書。
突然一陣腳步聲傳來,她抬頭就看到前方有一個男孩,正衝著她笑。
沈常朗斜斜地靠在樹幹上,他早該想到她和他一樣喜歡這裡,不然昨天怎麼會撞到她。
他靜靜地問:「你的傷還好吧?」
耿信滌淡淡看他一眼,「還可以。」
她似乎任何時候都這樣冷冷、淡淡的,真是個有個性的女孩!沈常朗看著她,唇邊的笑意更濃了。
他很自然地走過去,席地坐在她右前方。
她看了他一眼,也不語。
過了半晌,她從衣服裡拿出手帕遞給沈常朗,「謝謝。」
沈常朗接過手帕,有些高興,她一直把他的手帕帶在身上,難道就是為了看到他時,能及時還給他?
那是不是表示,她其實不是真的對什麼事都冷冷淡淡的?
「你的傷好了?」
「是的。」雖然昨天還流血,但沈常朗還是好強的說著。
他轉眼,看了看她一旁的飯盒,又看了看她手中有關電腦的書。
「這樣光看書是不行的,要實際操作才有用。」他好心地指點她。
耿信滌抬起頭來看著他。
「加入電腦社吧!可以每天下午上機,並做練習!」他熱心地說,臉上的笑容滿溢著熱情。
她遲疑了一下,下午她還要打工呢!
似乎察覺到她的猶豫,他又接著說:「還有週末全天!」
她冷冷地盯著他。
她看出這男孩是真心誠意想要邀請她,他全部的感情變化都很單純、明顯,和她是完全不同的人。況且,對於沒有電腦又生活拮据的她來說,這的確是個非常好的主意。
耿信滌淡淡地說:「你在招兵買馬嗎?社長。」
沈常朗尷尬地笑了笑,他早該想到她雖然冷漠,卻知曉很多事情。
「算是吧。你會入社吧?一年級的耿信滌同學。」他的語氣很友好。
其實他早就從鍾濤那裡打聽過她了。
耿信滌是個冷淡之人,不愛與人交談,但她的表現卻出奇的好,尤其她異於常人的冷靜,幾乎從不出錯的學業,及大學聯考將近滿分的成績,使得她成了校園裡的一個傳奇人物,甚至有些人背地裡叫她「電腦女人」,因為她就像一台運行精確的電腦,同樣冷靜、迅速和沒有感情。
她點點頭,動作有些僵硬,但沈常朗卻高興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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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信滌匆匆收拾書包,她每天都如此,放學後還有一份工作,她必須快一點。對她來說,勤奮地學習和勤奮地工作,只是她內心深處一個願望的移情作用。
這些日子她不再到那片林地去了,原因很簡單,因為她不想再碰見那個熱情開朗的男孩子。她有很多的事情,很多的工作,不想讓複雜的人際關係,將她辛苦努力得來的學業和生活毀掉。
突然,一個人影竄到她眼前——
「我還怕你走了呢!」沈常朗開心地說,把兩個柚子遞到她跟前,「這個給你!」
耿信滌迅速抬起頭來,冷清的目光有著不悅,「謝謝,我不要。」她站起身就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