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頁 文 / 金萱
那該死的鬍鬚男,肉腳!臭蛋!髒鬼!
他以為他是什麼東西?竟然敢這樣對她說!
我也對你沒興趣,我也對你沒興趣,我也……
可惡!去他的!
他以為他是什麼鬼呀,也不去照照鏡子看看自己長得是什麼德行,以為自己是潘安再世呀,竟然跟她說他對她沒興趣!
「啊——」方瑾央將臉埋進枕頭中,放聲尖叫,不敢置信自己竟會被一個髒鬼嫌棄。
那個混蛋鬍鬚男,他真以為她對他有意思才會跟蹤他,甚至想親自送他到醫院去嗎?
他在作夢!
對她而言,他只是一個滿臉鬍鬚的骯髒鬼,一個不小心闖進她預言夢裡的路人甲,她連多看他一眼都不屑。他以為他是什麼東西?!
哼哼哼,等著瞧吧,她現在就來睡回籠覺,等著夢見一個既乾淨又溫柔、又謙虛的男人,然後將既骯髒沒水準、又自以為是,眼睛還被蛤蜊肉黏到的混蛋比到太平洋裡去。
等著瞧吧!
她怒氣沖沖的脫掉身上拘束的衣服、裙子和絲襪,僅著內衣褲和衛生衣的跳上床,倒頭閉上眼睛就睡。
由於太生氣、情緒太亢奮的關係,她花了好些時間才睡著,走進她所想要見到的預言夢中。
這一次,她來到一個以簡約風為設計概念的現代居家空間,屋裡的佈置簡單、明亮,卻又不失溫暖、舒適。
方瑾央不確定自己怎會預見這麼一間從未到過的房子,但是她必須承認自己一眼就愛上了這間舒適的房子。
她想,住在這間房子裡的人肯定跟她一樣,是個非常愛乾淨的。
瞧這屋子的地板,連根頭髮也沒看到,几淨窗明,臥房裡的棉被也折得很整齊,浴室馬桶看不見污垢的痕跡,洗手台上的牙刷、牙膏也都整齊的擺著。
來到廚房,水槽裡沒有待洗的油膩餐盤,陽台上也沒有堆滿沾了灰塵的雜物。
哇塞,愈看這屋裡的一切,她愈覺得心動。
如果這屋主是個男人,又剛好單身、沒有女朋友,且達適婚年齡想結婚的話,她一定馬上向對方求婚,請他嫁給——不對,應該說是請他娶她才對。
她有預感,他們倆肯定是天造的一對、地設的一雙,再也沒有人會比他們更登對了。
哇啊,怎麼辦,真是愈想愈興奮。
不知道這屋主到底是男是女,長得高矮胖瘦,年齡又有多大,現在人在哪裡,怎麼還不回來呢?
正當她迫不及待之際,預言夢的畫面瞬間移到大門的門把上,只見金色門把正緩緩的被人往下壓,接著大門就被推了開來。
預言夢裡的畫面先是出現一雙穿著白襪子的腳,然後是拿著鞋子打開鞋櫃的手。
是個男人!
屋主是個男人,而且這屋子沒有女主人,因為鞋櫃裡排列整齊的鞋子,清一色都是男鞋,沒有一雙女鞋。
天啊,她的真命天子會不會就是他?
拜託是、拜託是、拜託是、拜託——
畫面從男人的手臂往上移到男人的臉部,一張佈滿鬍鬚,看起來熟悉到嚇死人的臉驀然出現在方瑾央預言夢的整片畫面上,嚇得她一瞬間從夢中驚醒,整個人有如被雷劈到般從床鋪上坐正了起來。
「我的天……」她雙眼圓瞠,難以置信的低喃著,然後接著又倏然大叫一聲,「我的天!」
她跳下床,既生氣又難以置信的不斷在房裡走過來走過去,就是不敢相信自己竟然又會預見鬍鬚男那個路人甲。
不會的,絕對不可能會是他,她一定是在之前氣瘋了,滿腦子都是詛咒他的念頭,所以睡著之後,才會「日有所思、夜有所夢」的預見他。
沒錯,一定是這樣子沒錯,她絕對不能自己嚇自己。
況且倘若真被那個鬍鬚男給嚇死了,那不是太不值得了嗎?
沒錯,冷靜下來,她一定要冷靜下來才行。
放輕鬆,深呼吸。來,吸氣,吐氣……
再來一次。吸氣,吐氣……
嗯,好像好一點了。
方瑾央緩緩的坐回床上,然後像是虛脫般的往後倒躺在床上,再長長的吐了一口大氣。
她瞪著天花板,雖然氣歸氣、不服歸不服,但是不諱言的,如果出現在她夢裡的那間房子真是那個鬍鬚男所有,她對他骯髒,可能三天或者是一星期才洗一次澡的想法,就不得不改觀。
因為一個能將屋子整理得如此整齊、乾淨而且又舒適的男人,絕對不可能會是一個懶得每天洗澡的男人。
真是不甘心,他那張臉看來明明就應該是一個不愛乾淨、邋裡邋遢的臭男人、髒男人才對,幹麼跟她的想法背道而馳嘛,真是氣死人了!
不過話說回來,她被他氣跑了之後,他到底有沒有去醫院治療扭傷的腳踝和肩傷呢?剛剛在預見裡她忘了注意這一點——
突然之間,方瑾央渾身一僵,然後自我厭惡的閉上眼睛,又忿忿的伸手在半空中亂揮了一下,想揮散剛剛突然冒出來的念頭。
她發什麼神經呀?他有沒有去醫院關她什麼事,像他這麼可惡又沒眼光的混蛋,即使因腳傷痛死了,也不關她的事。
哼!痛死活該啦,才不管他哩!
方瑾央惡劣的想著,然後從床上翻身而起,套上外出服再拿起皮包之後,決定回公司一趟,順便將自己的愛車開回來。
反正經過剛剛那一嚇,她短時間也沒有勇氣再回到床上去睡回籠覺了,因為她真的很害怕再夢見那個路人甲。
所以,還是找點事情來做吧,免得自己胡思亂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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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沙發上瞪著自己被包紮得跟粒山東饅頭一樣大的腳踝,宣文承無奈的輕歎了一口大氣。
目光隨著雙腿緩緩的向上移,當他看到被三角巾懸吊在胸前的手臂時,他無奈的又歎了第二口長氣。
真是失策,今天出門之前,他實在應該要先翻翻黃歷的,唉!
看著扭傷的腳,再看了看懸吊在胸前的右手,他想起了醫生對他的交代。
「盡量不要用你這只扭傷的腳走路,手臂也一樣,雖然只是輕微的脫臼,但還是能不動就不要去動它,否則弄不好,你以後這隻手臂可能會變成習慣性脫臼。總之,接下來一個月裡,你能不動就最好別動,知道嗎?」
知道——個大頭啦!
他一個人吃、一個人住,既沒有老婆,也沒有女朋友,又不巧是蹺家的小孩,沒有家人可以投靠和照顧,這叫他如何能說不動就不動呀?簡直就是廢話嘛!
如果能夠每天躺在床上,茶來伸手、飯來張口的被人服侍著,有誰還會沒事找事做的拖著傷痛移動來移動去的,又不是白癡說。
唉,總之這一切都是他的劫數啦。
如果他不蹺家,平時雖然忙碌,回到家之後倒也可以茶來伸手、飯來張口。
如果他不是心血來潮的在畫完設計稿之後,突然想出去散散步,順便吃早餐的話,也不會這麼湊巧的遇上那場車禍,變成跛腳英雄。
如果他沒有嘲笑那個女人此地無銀三百兩的聲明,他的肩膀也不會從挫傷變成脫臼,還得用三角巾固定。
唉!如果他沒有為了要逗她而說謊的話,那麼他現在也許就有個女朋友可以照顧他了。
唉唉唉,真是三聲無奈,後悔呀!
宣文承將頭靠到椅背上,輕扯唇角,微微的笑了起來。
想到那個有趣、凶悍、潑辣,卻又溫柔、心軟的女人,他的心便不由自主的既愉快又溫暖了起來。
他見過的女人真的不少,但是從沒見過像她這麼矛盾又可愛的女人。
真的很可愛。
唉,真是愈想愈後悔,他實在不應該為了逗她,而說出心口不一的話把她氣走。
雖然她事先已向他聲明她對他沒有興趣,但是感情這種東西一向都是可以培養的,況且不是他自負,以他優越的條件,很少會有女人不愛他。
他,宣文承,三十歲,身高一八一,體重六十八,無婚姻紀錄,無不良嗜好,不靠家裡照樣能闖出一片天,在四年之間,擁有這間造價好幾百萬的房子,以及為數可觀的存款,最重要的是前途一片光明坦蕩。
出身不凡的部份就省略好了,畢竟他現在是蹺家在外。
工作的部份,他現在是一個珠寶設計師,化名S.C.,取自於他中文姓名第一和第三個字母縮寫,目的當然就是不想讓自己曝光。
他的專長其實並不是珠寶設計,只是當初蹺家後,為了餬口飯吃,也為了藏身,所以選擇了這還算熟的領域,沒想到結果卻大出意料之外。
因為他的設計風格大受消費者喜愛,到後來只要是經由S.C.所設計出來的珠寶首飾,無一不成為搶手貨,公司索性替他辟了一個S.C.專櫃,專賣他所設計的一切飾物,而他也就從一個原本只是想混口飯吃的設計師,變成了國際知名的珠寶設計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