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頁 文 / 席絹
「十一月六日,為什麼?」
「因為那天是你的生日。」瞿曇還是一副公事公辦的表情。
莫靖遠平淡道:「我從不過生日。」母親過世後,他便不再過生日。
瞿曇特助推了推鼻子上的金框眼鏡,「當然。」他很瞭解的說,然後謙恭地探詢:「訂明天晚上十一點的飛機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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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莫靖遠回到台灣。
十一月六日那天,下飛機後沒有休息,立即到妹妹就讀的學校去接她出來吃飯。原本只打算兩兄妹好好相聚,但因為曉晨堅持,所以連異母妹妹單夜茴也一同帶著了。他這妹妹總是希望把夜茴拉進他們共享的世界裡,但夜茴的抗拒力道之強,不是這種親情的力量可以破解。若她自己想不開,別人為她做什麼都沒有用,偏偏曉晨就是不肯放棄,也只好隨她了。
各自的人生得各自面對,誰也幫不了誰。這兩個女孩正在成長,有一天終會瞭解這個道理。
與妹妹們聚完餐後,接下來他的時間便不再是他的了,父親那邊的單家親戚與母親這邊的親戚,很快知道他回台灣,都在最快的時間之內競相找他相聚,說要慶生、說要接風洗塵的,名目五花八門,電話一通一通催,甚至直接派司機過來載人,簡直可以說是在搶人了。
從他去美國讀大學至今六年,他只回過台灣四次,每次回來停留的時間從不超過半個月,這次難得回來,又聽說只回來兩天,大家當然會搶成一團。
先別說他是莫、單兩家大老最看重的下一代企業接班人,光是他從母親那邊繼承到的巨大財富,就足以讓他成為兩大家族裡,說話最有份量的人之一。
他到底多富有?也許沒幾個人弄得清楚,可是光是知道每年年終,莫氏企業與單氏企業所有的營利分紅至少有一成五以上會匯進莫靖遠的戶頭裡,就足夠讓人嚇得張口結舌了,哪還有力氣去想他是否還有其它轉投資的收入。
就算莫靖遠日後沒有成為這兩大集團的繼承人,他也有足夠的權力去左右這兩家企業體未來的發展。所以打一出生起,莫靖遠就是莫單兩家的寵兒,鑽石鑲出來的人兒都沒有他來得尊貴。
每個人都想巴結他,想跟他保持良好關係,卻又覺得他雖然客氣有禮卻難以捉摸。即使如此,他們還是用盡方法佔去他的時間,為了讓他印象深刻,以後能前途更加光明;攀住他,就是攀住未來榮華富貴的保證。
「聽說我凌晨兩點要回美國?」
深夜十一點,他剛從爺爺家的餞別宴裡脫身。被敬了太多杯酒,雖然有人幫他擋去大半,但還是有推不掉的,所以他喝得有點醉,閉上眼,頭往後靠,開口問著前面開車的貼身特助。
「每一個人都這麼以為沒錯,」特助這麼回答他。
莫靖遠笑了,可能是酒精的關係,讓他少了一些老成矜持,比較像個二十五、六歲的正常年輕人。「真有你的。」
瞿曇特助只微微一笑,很快又扳回一本正經的原樣,專心開車。他跟在莫靖遠身邊已有六年,一路陪他上大學?上研究所,而今正式進入莫氏效力。莫靖遠身邊有許多功能不同的助理,但他還是莫靖遠身邊最不可或缺的助手。他的能力好、反應快,當然是受重用的原因之一,但卻不是不可或缺的主因;對莫靖遠來說,他這特助最大的優點是--聰明、體貼、對主子的隱私完全尊重不探問。
莫靖遠很重隱私,雖然他的私領域少得可憐,但當他需要私己的時間時,就必須有個善體人意的幫手代他調整時間,做適當的掩護,並且那個人最好不要試圖打探分享主子的隱私,就算只是為了滿足單純的好奇心也不行,那是莫靖遠的大忌。
霍曇特助--其實他的全名是瞿曇逸達,雖然常常很多人都不知道,以為他就姓瞿名曇,不過他也懶得為此做解釋了。此刻瞿曇特助將車暫停在人來人往的市中心路邊,問主子道:
「莫少,現在送你回公寓嗎?」
莫靖遠睜開略顯疲倦的眼,想了一下道:「不了,你直接開車去機場。我在這裡下車。」美國那邊還有好多事得處理,每件事都在喊急,所以瞿曇必須先回去。
瞿曇下車幫他開車門,同時提醒道:
「你的搭機時間是明天晚上九點。」
莫靖遠拍拍他的肩表示瞭解,並說道:「辛苦你了,謝謝。」
瞿曇笑笑的領受,覺得自己確實挺辛苦的沒錯。
見主子正往最近的公用電話走去,瞿曇特助決定看到這裡就好,該去機場了。身為莫靖遠最重要、而且可能還是今生最信任的重要特助,他知道如何拿捏分寸--幫主子挪出私人的時間,而不要去猜測這些時間裡,主子在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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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羅藍從沒有對他說過她台灣家裡的電話與住址,但這些不必她提,他早就知道了。
當初他會跑去參加波士頓的留學生聚會,目的就是為了把她這個研究生物科技的天才給延攬進自家的生物科技研究所。所以在他還不算認識她之前,就已經看過她所有的生平資料了,那裡頭的資料詳盡且輝煌,甚至有她幼稚園到大學畢業的每一階段畢業照,照片裡的她,很可愛、很漂亮、眼睛水靈靈地,一點也不像科學怪人該有的樣子,讓他有點失望……太吸引人了,不該是這樣的。
他現在才願意對自己承認,那時去見羅藍,想認識她的意念大過延攬人才的想法。所以見過她之後,其實很抗拒,不想再見到她;為了不要再見到,所以決定她永遠不會成為替莫氏效命的員工之一。二舅後來打電話問他吸納到多少哈佛裡的可用人才,還特別問起名單裡的那個天才少女的情況時,那時羅藍正睡在他臂彎中,而他輕淺地回答道:「沒有。她不適合當我的員工,我不會再找她。」
後來,他把她的檔案從莫氏人才資料庫裡抽走,表示羅藍今生不會有機會成為莫氏的員工,不會成為他的下屬。她的資料如今安放在他那兒,她在台灣的永久住址與電話,他當然知曉。
他打電話到她家裡,雖然知道她人可能在台灣,卻不確定她會不會回家,但他也只能碰碰運氣了。而他的運氣還不錯,因為她在,電話很快轉到她手中,她先是小小訝異了下他居然知道她家電話,然後大大震驚於他現在人在台灣、在台北、在離她家不到十分鐘的地方。這怎麼可能?!所以她跳起來大叫,匆匆問明他的所在位置後,沒多久立即飆到他面前來。
好可愛。車可愛,人也可愛。
她開著一輛時下最受女性青睞的流行車種出現在他眼前,這款可愛造型的迷你小車,有個暱稱叫做「小march」,它的顏色也是目前最為搶手的粉紅色。雖然內裝配備不能說很優,坐起來也顛得很,但全台灣的女生卻愛死它了。從此何止「march不只是march」,車子也不再只是用來交通的車子,而擠身為流行性消費品之一了。成功的行銷莫過於此。
「快上來,這裡不能停車太久。」羅藍打開他這邊的車門對他叫著。
莫靖遠也很想馬上坐進去,但有點困難,因為車子裡看得到的地方都被堆滿了東西,不是外套就是書,還有一些筆記本與筆雜放,他找不到地方窩進去。
羅藍終於察覺他的困境,很快把位置清出來,東西全往後頭一丟作數。
「這是妳的車?」
「嗯。我二十一歲生日時,外公外婆買來送我的,但那時候我在南非,家人覺得我不聽話,所以沒讓我知道有這個生日禮物,這次回來才知道的。」
「我不記得妳的房間曾經凌亂過。」所以難以理解她會把車子弄得這麼亂的原因,
羅藍咭咭一笑,「這樣很方便,想要看什麼書隨時都有得看,」
「只是這樣?」
「還有就是不想讓不熟的人說要搭便車。」對,她就是故意的。這習慣在南非就養成了,那時她每次開著杜潘教授的二手普吉車進城去採買東西時,常常就有一些想追她的、又自以為很帥的年輕人問也不問的跳上她的車,說是要搭使車,然後就不肯下去了。後來為了杜絕後患,她開始在車上堆積物品,效果還不錯,從此養成習慣。
莫靖遠何等聰明,聽到她這麼說後,馬上知道這是她的經驗之談,而這個經驗似乎還在持續累積中,這當然令他心裡不快,所以聲音涼涼地:
「妳回到台灣應該沒幾天,還不至於已經有這方面的困擾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