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頁 文 / 席絹
「嗨。」有人自身後叫住她。
她的眼光沒放上天空,轉身,看到了大家口中的王子正站在那裡。
就在她身後不遠處,在一根漆色斑駁的廊柱旁,雙手插在牛仔褲口袋內,身子半偎著廊柱,不是很筆挺的站姿,一點也不貴族,卻很瀟灑。
果然是個非常帥的男人,而且不因「王子」的身份而拘泥了舉止,不被安在一個金碧輝煌的框架裡僵化。
「叫我?」她落落大方的問他,兩人還是隔著五、六步的距離,沒更前進,誰也沒試著拉近。畢竟這樣已經夠近了,她想。
「是。」他回應得也簡潔,唇邊一抹笑意,看起來溫和可親。
「為什麼?」
「願意告訴我妳的中文名字嗎?」
「這是你叫住我的原因?」她螓首微偏。
他揚眉,點頭。
「羅藍。」她以食指點了點自己,算是介紹完畢,就要走了。
「我是莫靖遠。」
她點頭,算是幸會了,轉身走,回家去,不忘禮貌的對背後的他揮了下手。
王子沒試圖叫住她,但跟在她後頭走著。腳步沉穩,不疾不徐地。
一前一後,兩人沒有交談,走過長長的小巷子,眼前是大馬路了,馬路旁停著一輛亮晶晶的黑色豪華房車,司機已打開後座車門,正等著主子搭乘。
她腳步沒停,往左轉;左邊是走向地鐵的方向,也是夕陽的方向。彩霞布了滿天,讓她心情霎時美好起來,步履為之輕快,雙手背在身後,輕輕哼著不成調的曲子;這時不知打哪傳來鐘聲,咚咚咚地在黃昏裡迴響,以前讀過的某些詩句突然閃進心臆,讓她好心情地輕唱起來——
「古老時鐘敲出的
微弱響聲
像時間輕輕滴落。
有時候,在黃昏,自頂樓某但房間傳來
笛聲,
吹笛者倚著窗墉,
而窗口大朵鬱金香。
此刻你若不愛我,我也不會在意。」(俄國·茨維塔耶娃)
她沒有回頭,一直往前走,不知道身後那名王子走了沒有,不知道他是否站在車邊等她回頭,等著跟她說一聲客氣的拜拜,或等著說出「要不要我送妳一程」這樣的話。她不知道,不介意,所以沒想過要回頭。
他們,不會再見面了吧?莫靖遠心裡這麼想著。
希望不會。
「少爺?」司機輕聲喚著。
莫靖遠還是沒有動,看著那抹身影化為小點,終於融入人群中,不復捕捉。
他可不希望日後每次見到她時都是這個模樣——她離開,唱著歌兒離開,留他在原地,只能看她快樂遠去,毫無留戀。
一種不太妙的預感在心頭生根,讓他很快決定放棄延攬這個天才少女進「莫氏」的念頭。雖然這正是他今天之所以會前來這裡的原因。
他還是離她遠一點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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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課業已經告一個段落,教授建議她可以到研究室幫他的忙,加入他的研究團隊。這是極大的榮幸,但她婉拒了。
這一生雖然才過了短短的二十年,但從她有記憶以來,沒有一天不是在學習,不是在與課本為伍。她喜歡吸收新知,熱愛探索她所有不知道的事物,但現在,她突然想把這些東西都暫時遠遠的拋開。不知道為了什麼,只是想這麼做而已,便也真的這麼做了。
雖然家人不斷建議她可以趁現在的空檔到處走走,看是去紐約的哥倫比亞,或康乃狄克的耶魯看看;反正這些學校都會張開雙臂歡迎她的就讀,先去瞭解一下環境也不錯。所有的建議當然絕對不脫長春籐盟校的範圍,彷彿她的未來只能這樣的局限。
她知道自己書讀得比一般人好,對知識的追求也充滿興趣。但不該只是這樣的,只能這樣循著前人的選擇而走下去,因為這是世人一致所公認的優等。可優等這字眼從來就不是她的追求,她只是喜歡學習而已。
來到波士頓已有一年半,卻從沒好好看過這個城市,所以從上星期起,她便開始做著一些她從來沒做過的事,比如說去參加留學生的聚會,跟人閒談著於己無關的八卦,並試著學會享受。他們約她吃飯聊天,她通常都會去。也比如說像現在,每天搭著地鐵東晃西晃,沒有固定要去的地方,端看當天的心情是趨向哪邊而定,東南西北都無所謂。
今天她來到卡布利廣場,本來想去公園的,卻在地圖上看到「中國城」字眼,步行不太遠,便決定去了。
她預期會見到很多黃種人,會聞到四處飄散的臘肉、滷肉味,油膩膩也香噴噴的,讓人唾液泌了滿嘴……可是她沒想到除了這些之外,她還會見到他,那個王子,那個莫靖遠。
她以為自己沒把他放在記憶裡的,以為那次偶遇之後,便很快把他拋在腦後,不管他有多帥,每每憶起,都只有面目模糊,縱使再見也不相識。
也許是距上次見面的時間相隔得不夠久遠,於是一眼就看見他,也認出他。是她記憶力好得太超過吧,即使認人並不是她的強項。
他沒有發現她的注視。他站在一間港式茶樓門外,正與一個穿著體面的中年男子談話。在他們身邊停著一輛黑色房車,亮晶晶的模樣與那日相同,彷彿都是剛從汽車公司製造出來般的嶄新,司機一如以往的靜立在車門邊候著。
她笑了笑,決定看到這裡就好,咕咕直叫的肚子正催促著她的關照,她也就從善如流的走到一家香味四散的包子店前等著新蒸好的包子出籠。
「就快好了,請問小姐妳要幾個呀?」老闆是個香港人,說著廣東話。
「一個。謝謝。」她比出一隻手指,說著中文。
「妳哪兒來的呀?大陸?台灣?新加坡?」老闆改以港式中文與她交談。
「台灣。」
「呀,這幾年台灣留學生來得少了,反而大陸留學生多了好多,這是為什麼呢?」
「我也不知道。」她微笑聳肩。看著老闆將蒸籠蓋子掀開,一陣白霧夾帶濃濃的肉香味籠罩她週身,她深深吸了一口氣,全身毛細孔都覺得心滿意足。「請先給我一個好嗎?我想馬上吃,不必包裝。」
老闆得意的點頭,馬上夾了一個肉包子給她。「小心燙。」
她迫不及待的咬了一口,但因為太燙,她只敢以牙齒咬住,呼呼呼地吹氣,不敢馬上往舌頭上放,捧著熱燙肉包子的兩手也交替的抓著,被燙得好過癮。這輩子難得有機會這麼自討苦吃,居然感到好新奇,不知道是什麼心態。
「很好吃的樣子。」一個帶笑男音打她身後傳來,說著中文,走進她獨享的這片騰騰白霧中。「請給我一個。」他對老闆說道。
她抬頭看了他側面一眼,然後帶著些許疑惑很快的半轉身看向路的另一邊,看著本來他待著的地方,發現那個體面的中年男子不見了,亮晶晶的名貴轎車也不見了。那麼,王子為什麼還在?
嘴裡享受著好吃的肉包子,嚼嚼復嚼嚼,沒空問他話,默默看著他,彷彿正在看一幅賞心悅目的畫,而他也真的像幅畫,一個多麼好看的男人。
波上頓的三月初,空氣裡還挾著冷意,或許已無須穿著大雪衣在街上晃,但風衣哪、毛衣之類的,還是華人在這裡生存的不可或缺之配備。而他把簡單的小羊皮風衣與高領毛衣穿得多麼有味道呀,連她這個向來不會注意別人穿著的人都忍不住一再對他上下打量,被他的品味所吸引。
他身上只有米白色與淺駝色的搭配,極之簡單的色調,卻不會讓他顯得貧乏單調,看起來好乾淨清爽好溫暖,整個人溫雅俊朗得不得了。再配上他臉上和煦的笑,讓乍看到他的人,會以為看到春天。如果沒發現他眼中淡淡的距離感的話,大概從此就在他身上定下「溫文有禮貴公子」的印象,不會變了。
她看著他學她當街大口咬肉包子吃將起來,差點沒把眼睛瞪凸出來。他他他,居然真的做了!她猜這個王子這輩子從沒這樣隨興過。
他也一直在看她,不介意她的面無表情,正等著她的反應,終於見到她明淨可愛的少女臉蛋浮現錯愕,圓圓的眼睛瞪得好大好大,此時一點也不像個天才,只是個單純的少女。
好可愛。所以他笑了,很真心的。
「你為什麼笑?」好不容易吞下嘴裡的食物,她問。
他沒回答,付了兩人的包子錢,有禮的詢問她:
「一起走?」
「走去哪?」雖然還沒決定下一個目的地是哪裡,但她認為跟他肯定很不順路,不大適合一起走。
「妳想去哪?」
她把手上最後那大半塊包子全塞進嘴裡,在他面前把一張俏臉鼓得變形,像在等著他退避三舍的瞠目,但沒得到,直到滿口的食物吞下肚後,她才有些不情願地道:
「我要去公園。」舉起左手往後指,馬上決定了自己接下來要往哪兒去。「然後我打算以公園為起點,走『自由蹤跡』。我要去看新州議會大廈、皇家教堂、富蘭克林像……把十六個景點都走完,然後到昆西市場吃各種小吃。」如果當真把四點八公里長的FreedomTrail都走遍,那今年的該有運動量就在今天全做完啦。她把目光放在王子那雙被淺駝色直筒休閒長褲所包覆的長腿上,想著這樣一雙好看的長腿,出身尊貴,是否曾經被長時間的健行勞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