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天生色女郎

第1頁 文 / 葉起舞

    序

    好色女葉起舞

    前幾天,舞的妹子跟舞提到,舞的書後面字數怎麼變少了?舞當時不以為意,只覺得自己寫書是越來越精簡了,華麗的辭藻也越用越少,反正能傳達書中的意念就好。

    剛好這次這本書寫的更少,連絮絹美眉都說太少頁了,舞回頭一算才知道,天啊!原來舞一直搞錯字數,所以往往結尾時都盡量縮減,只求盡速交稿就好(這麼說好像在騙稿費哦!),所以對不起嘍,各位看倌們,偶不是故意的啦!

    這本書寫的是一個色女孩的故事,其實,並不是只有男生才會好色的,尤其是身處荷爾蒙不穩定的青春期,女孩子一樣好色得不得了!

    舞猶記得自己十幾歲時,好色的程度簡直可比色情狂,幾乎每秒鐘腦海裡面都會閃過色情的畫面,看到的、聽到的,無時無刻不與情色做聯想。

    不過,舞走的是氣質路線,從來不把粗話和色色的話當飯吃,也就是從來不說讓人印象打折扣的話,所以舞一直認為自己絕對悶騷,只是別人看不出來而已--尤其是那些不識貨的笨男生!

    比如說,舞曾經在一家雨傘工廠上班,當時大家都嘛邊工作邊閒聊,有一次,一個歐巴桑說到「爽歪歪」三個字,立刻有個歐吉桑給她吐槽回去,說她講話怎麼這麼粗(其實歐吉桑自己講話也很粗,後來舞才知道這些有關性的雙關語或影射的話,幾乎是所有歐吉桑跟歐巴桑的最愛),於是歐巴桑就吐槽回去嘍!她說:「這裡除了啞巴外,誰沒說過『爽歪歪』三個字。」

    當場所有人以不斷傻笑帶過,只有舞敢發誓說:「偶沒說過唷!」

    真的,舞發誓真的沒說過,舞當時認為,這種讓人臉紅的話怎麼說得出口呢(舞的臉皮還滿薄的)?可是過幾年,舞非常悲哀的說,舞被染黃了,連LP這種話都敢講出口,唉!世風日下啊!

    還好,舞只是偶爾為之,並不經常掛嘴邊,舞仍然是氣質美少女。(?)

    印象中,敢公然說跟性有關的話那些人,大概就屬歐吉桑跟檳榔西施吧!這麼說不知道會得罪幾百萬人,但請相信,這是事實。

    所以,現在舞已經學會聽了不臉紅,但若要叫舞學,還是免了吧!

    至於,想聽聽書中女主角說了哪些勁爆的話嗎?請往下看--

    第一章

    樂音悠揚,餘音繞樑,資深指揮家身著燕尾服站在最前排、最顯眼的位置,看他氣勢如虹的揮舞著指揮棒,在一片如癡如醉中劃下最後一個音符,結束這場規模龐大的演奏會,宛如完成一項最神聖的使命。

    如雷的掌聲響起,眾樂手鞠躬回禮,布幕落下,莊達佑隨即起身,將琴弓隨手一插,琴弓完美的貼合在他的手掌與大提琴之間。

    看他熟練又輕鬆的神情,彷彿自己是流浪的劍客,這漂亮的一招便是刀劍入鞘,沒什麼了不起,可是身處氣質上乘的古典音樂世界,在旁人看來,他著實是特立獨行的。

    所謂特立獨行,並不單指他耍帥似的收拾他吃飯的傢伙,還有他的髮型、上台演奏時的打扮、休閒時的活動,及平時的座車。

    他的髮型是「停機坪」,也就是小平頭的變種--會留這種髮型的,最常見的就是美國大兵了,而以一個大提琴手來說,這種髮型並不搭軋,如果再加上他充滿侵略性的眼神,簡直像是把琴弓當軍刀,隨時準備割人家喉嚨了。

    不上台時,他身上永遠看不到有扣子的衣服,他有各式背心、迷彩服,還有運動服、休閒服,最引人注目的是他的大軍靴,走起路來簡直比美國大兵還跩,然而看到這身打扮,還有誰會將他與古典樂聯想在一起?說他是職業傭兵還比較像。

    達佑喜歡冒險,不練習時就攀巖、運動、打獵、騎馬、參加恐怖冒險營、玩真刀真槍,甚至還報名過一些不可思議的挑戰節目……說得清楚點,如果他不是不怕死,就是個大變態!

    而如果他真的那麼愛從事冒險活動,幹麼不去當個冒險王就好了,還跑來裝模作樣的玩古典樂?

    這自然是有原因的--

    莊家有個老爺子,本身明明是學音樂的,偏偏跑去從商買賣土地,結果可能是錢賺太多了,有損陰德,導致妻子無法與他白頭,於是這個老頭又放棄事業,跑去學命理,想看看老伴為什麼不要他先走了。

    這一學倒學出興趣,竟學了十幾年,還拿莊家上下幾十口人做實驗,當然,也不會獨漏達佑這匹野馬。

    他剛出生時莊老爺還學藝不精,頂多只能算算他的個性,看將來有沒有成就,如此而已;過了幾年,他懂事了,莊老爺批命的能力也見成熟,竟鐵口直斷他沒有搞藝術的命,後來還會成為流浪漢,到老才見安定。

    嗟!他為什麼要聽他的?他要是相信命運掌握在別人手裡,又怎麼會成為今日的野馬咧?

    不過,莊老爺花了時間和金錢去學命理也不是白學的,更少達佑的個性就如莊老爺說的很難受控制,要不是他堅決打敗命運之說,肯定不會走入音樂這一行,而是跑去當個名副其實的流浪漢。

    事實上,達佑不安於室的本質並非莊家第一人,舉個現成的例子,他父親的流浪癖就比他更嚴重,自從二十年前與母親離異後,他便浪跡天涯、居無定所,並且另娶了三任老婆,可卻都不得善終,十年來都沒再回過莊家,最近一次聯絡,是他三年前寄來的一張明信片,莊家人早就不敢期待他回來團聚,且已習以為常。

    然而這一切,莊老爺子算中了嗎?很令人氣餒的,他算中了。

    那麼,莊老爺子說達佑今年將有大變化,真會應驗嗎?

    呃,好吧!他這匹野馬眼看是快拴不住了,但要變也要挨到明年再變,否則他對抗命運之說那麼多年,到頭來還是全盤輸給那個老滑頭,這不是比砍了他的頭更叫人不能接受!

    至於會有什麼變化,老滑頭沒說,他也不想知道。

    「嘿!大俠!先前我看到你和一個東方人在說話,是你朋友嗎?」金髮碧眼的史密斯過來打招呼,他是同團的大提琴手。

    為了遠離爺爺愛算命的魔爪,達佑到美國定居、學習音樂,並在國家樂團任職,完全不接受批命的干擾。

    近來好萊塢吹起中國風,幾部拍攝精緻的武俠片,打響其國際知名度,成功打進西方市場,不僅深獲好評,更引起西方人對中國武打的興趣,所以達佑的「刀劍入鞘」立刻令他被人聯想為深諳武功的大俠,名號不脛而走。

    「是我祖宗,你有興趣?我可以幫你們撮合、撮合。」達佑故意胡說八道,他和這名同儕還滿熟的,知道他並非同性戀。

    「你這個神經病!我只是好奇你們談什麼談那麼久?」

    達佑這個人最沒耐心聽人說話了,每每跟他說幾句話,他就動來動去,好像身上長蟲一樣,巴不得重點說完就閃人,而他竟破例安靜的和那名東方男子談了近半小時,所以史密斯才會這麼好奇。

    「我下個月要去台灣,我哥要開個人獨奏會,我是神秘嘉賓,聽說愛德華也接受了邀請。」達佑終於告訴他。

    「你哥哥開獨奏會?怎麼不早說!幫我留張票。」史密斯趕緊報名。

    達佑的哥哥莊達彥是個小提琴家,在樂界評比奇高,現下要開個人獨奏會,想必一票難求。

    「去年新年你不是才在這裡看過他的演出嗎?」達佑瞟他一眼。

    「好音樂怎麼會嫌多咧!而且上次你哥哥來紐約時,談到你們台灣的算命學,我很想去見識、見識。」史密斯興致勃勃的道。

    「你要去便去,幹麼跟著我?再說我最討厭算命了,你跟著我,永遠沒機會見識到何謂算命!」達佑恨恨的瞪著他。

    「嘿!」史密斯不由得被他瞪得矮了半截,「中國不是禮儀之邦嗎?你這是什麼待客之道?」

    「抱歉!我拿的是綠卡,當美國人很久了,不爽我嗎?來單挑啊!」達佑皮皮的哼了聲。

    「跟我這個真正的美國人講美國人?你是沒見識過美國人的厚臉皮嗎?太自不量力了!你機票訂了沒?幫我訂你旁邊的位子。」

    就這樣,達佑帶著一個跟屁蟲回台灣,因為他如果不照史密斯的話辦,他往後的日子會更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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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羅意臻是個好動的女孩,而且好色。

    所謂好動,就是她喜好戶外活動,不管是團康,聯誼、爬山、健行……什麼都好,只要開口找她,她一定準時赴約。

    因為她討厭閒閒沒事待在家裡,她討厭那個家,所以巴不得天天有借口逃離!

    羅家是個社會階層不高的家庭,羅母在工廠上班,常常為了加班沒空做家事;羅父雖名為出租車司機,但其實是個賭徒,家裡的財務狀況永遠入不敷出--但,家境不好並不是她討厭這個家的原因,畢竟她不是虛榮的女孩,不會因為家庭狀況不如人就瞧不起自己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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