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老婆不准無理取鬧

第21頁 文 / 紅杏

    尾聲

    「快告訴媽,媽都急死了!」

    被閔媽媽死纏活纏近一周,孟蓁不由得投降了,「可是媽,阿寬說過家醜不可外揚,你聽完可不能再去告訴別人喔!」

    閔媽媽心想,既然是家醜,那讓家人知道應是沒問題的,只要不告訴「外人」,就絕無外揚的危險。

    至於愛子的好友辜祐軒,笑話!他就跟閔家的孩子一樣,所以絕不是外人,那也沒隱瞞的必要。

    只是,這樣的認知閔媽媽並沒有說清楚、講明白。

    而孟蓁被纏得無法拒絕,只好一五一十的說分明。

    「就這樣……」

    「原來是這樣啊!阿寬真傻,」閔媽媽心疼的說:「那他要告訴我啊!其實,那女孩出國後沒多久,就因傷心過度及思念成疾,在一次外出散心時不小心出了意外……」

    孟蓁詫異的問:「她沒事吧?」

    「只是失去了記憶。」閔媽媽認為那其實對那女孩是好事,「她完全忘了當年的事,從此過著快樂的日子;但她在發生意外前,曾寫了封長信給她媽媽,要她媽媽替她寄回台灣交給阿寬。

    「可阿寬一直陰陽怪氣的,我們哪敢將信交給他,就一直收藏著。」

    換句話說,若是閔翊寬當年肯將心事與他們做父母的分享,就能很快的平撫傷痛,也不至於對女人產生錯誤的想法。

    「唉∼∼這下可好,到底該跟阿寬說,還是不說?」閔媽媽困擾的說。

    「千萬不能說啊!」孟蓁嚇得趕緊阻止,一說,豈不是讓她失信於他,「我……會找時機試著跟他講講看!」

    閔媽媽於是找出那封已泛黃的信,「我們從來都不敢拆閱,更不敢丟棄。」

    孟蓁卻在心底思考著,或許直接丟掉吧!

    現在再讓阿寬知道當年誤會的事,到底會有什麼樣的副作用,她自己也無法預料;但那女孩已失憶,如今是幸福的,她不認為任何人該去打擾她!

    且,對於那女孩……孟蓁多少有些嫉妒。

    拿著信,她陷入長思。

    看呢?還是不看?

    ☆☆☆☆☆☆☆☆☆☆☆☆☆☆☆☆☆☆☆☆☆☆

    閔翊寬真的吃盡了苦頭,他從沒想過要追女人……且是個他已經娶回家,甚至為他生了個兒子的老婆,竟是如此辛苦的事!

    送她花,她會說:「真浪費,記你一個缺點。」

    好,那他不送,她卻又有意見,「好不浪漫,居然連情人節都不知道要送花,記你一個缺點。」

    呿∼∼他要如何捉摸她的心啊?

    幫她做家事,她嫌棄,「一點男子氣概都沒,只會寵女人,記你一個缺點。」

    喂,她有沒搞錯?他是在試著做個體貼的男人耶!好,那他改。

    他隨她忙東西、忙裡忙外,連句關心的話都沒有,這樣夠有男子氣魄了吧?但她又不爽了!「這麼大男人主義,記你一個缺點。」

    呿∼∼他到底要如何從中取得平衡點啊?

    想帶她去看電影、逛街,像一般熱戀中的男女一樣,約會完還可以找間Hotel休息一下,增添夫妻情趣,卻沒想到她居然能硬ㄠ成,「真敗家,記大缺點一個!」

    什麼?!這樣也不行?

    好,他改,他再不帶她出去約會,讓她整天待在家裡當黃臉婆,這樣總行了吧?她卻還是有話說,「不帶我出門,是嫌我見不得人嗎?哼!記特大缺點一支。」

    ……

    算了,他只能捺著性子,她說東、他奉陪;她講西、他跟進,誰教他想利用這一年的時間將她給追到手呢!

    只好認命。

    畢竟跟她住在一起並不壞,因為兩人已交心,所以他倆什麼都能談,在溝通上已沒問題。

    而且,她雖愛嫌東嫌西,卻隱隱會關心他的一切,讓他心知肚明:他倆的感情已有長進。

    剩下的只能交給時間,讓兩人慢慢的培養感情。

    他不急。

    他要她心甘情願同意不跟他離婚。

    可他沒想到,不管他做得再好,她都沒肯鬆口:直到這一天,他無心的跟辜祐軒談起往事──

    「唉∼∼沒想到你所謂的心事竟然這麼微不足道,哪像我……」辜祐軒真的是有感而發。

    卻霎時發現自己說錯話了。

    閔翊寬瞇著眼,面色不善的追問:「你知道了什麼?!」

    那小女人竟然不守信,竟敢將家醜外揚?

    「沒有。」辜祐軒抵死不招認。

    「好,我直接找孟蓁。」閔翊寬立刻起身打道回府。

    辜祐軒趕緊向孟蓁通風報信。「Sorry,我說溜了嘴,你……自求多福吧!」

    接獲噩耗的孟蓁當下急得有如熱鍋上的螞蟻,這下怎麼是好?!

    難不成她只好退讓了?

    所以,當閔翊寬氣急敗壞的趕回家,氣怒的逮到孟蓁時,她已搶先發話──

    「阿寬,我想通了。」

    想通什麼?閔翊寬的怒氣未消,他絕不會輕易放過她的。

    孟蓁趕緊釋出最大的求和善意,「雖然一年的時間未到,但我已經改變初衷,我不跟你離婚了。」

    話才說完,就見閔翊寬的俊臉染上笑意,「真的?」

    她趕緊點頭如搗蒜。

    好,算她識時務,知道及時發現他的好,肯撤回離婚的要求,但他還是得再確認,「以後也不准再提。」

    想到有可能失去她,他就心揪緊,完全無法接受。

    「嗯∼∼」同意。

    「那……」春宵一刻值千金,他就不再跟她計較其他的小事,先去做愛做的事吧!「那就好好的證明你已敗在我無敵的男性魅力之下吧!」

    「遵命。」跟他一起生活了快八個月,知道他是真心改過,對她疼寵有加,她又有什麼好不滿足的?

    再說,只要一直跟他愛不停,他就不會追問她洩漏家醜的事,她當然恭敬不如從命囉!「就再生個小寶寶吧!」

    反正,生愈多,她領得愈多,兩人也一直都會很忙很忙,再無暇想到其他事……

    【全書完】

    編註:敬請期待「家醜外揚」之二∼《老公休想明知故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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