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擒夫追追追

第24頁 文 / 甄情

    他什麼不該說的也沒說,什麼不該做的也沒做,只是數不清有多少次,賊溜溜的眼睛在她穿著清涼卻不暴露的曲線上來回愛撫,看得她胃液冒泡。

    「好看嗎?」他問。今晚的進度完成了,他正在收拾。

    「什麼?」丹楓不解。

    「妳不是在看我的腿毛嗎?好看嗎?夠性感嗎?」他嘴角勾起煽惑的笑。

    「亂講,誰在看你的腿毛?」丹楓惱羞成怒地抓起手邊被鋸得剩一小塊的木板丟他。

    「不用不好意思,我已經被妳看得很習慣了。連在公司裡,妳的眼睛都追著我跑。」他笑得很得意。「可以解除禁令了嗎?」

    抑不住臉紅耳熱的丹楓「惡狠狠」地瞪他。「見鬼了!我都是為了公事。每天都有一堆你的電話留言,我要交給你,跟你報告一些事情,不趁著你停留在公司的短暫時間裡趕快跟你說行嗎?」

    「妳很稱職,效率很好,我很滿意。我並不是在抱怨妳的眼睛追著我跑,只是……」他慢慢走向她。「我有點擔心……」

    「擔心什麼?」她的呼吸加快。他愈靠愈近了,他們之間的距離只有一公尺的十分之一了,他想做什麼?他終於要親她了嗎?天哪!她已經等了好久好久。

    「擔心妳會惹得我毛手毛腳,然後又祭出『一公尺』的魔咒。」他站到她面前,距離她一公分,令她全身的細胞興奮得大跳曼波。

    雖然已經意亂情迷,丹楓還是把「不會」吞進口中,櫻唇輕啟但沒有說出話來。她嘟高了的嘴唇應該說得夠清楚了。

    他眸中舞動頑皮的光芒,抬手摸她頭髮。「妳的頭髮沾上木屑。」他把木屑抓下來給她看,然後他轉身去廚房洗手。

    又被他耍了!丹楓咬牙切齒。原來他施展的是──不碰她,卻惹得她心癢癢的勾魂大法。這小子一點也不笨,以反誘惑法來逼她。

    第二天晚上她一時不察著了他的道。

    鋪了一會兒地板,他說肚子餓了,請她幫他買消夜。她在小可愛外面加一件短袖襯衫後,下樓買大亨堡。她一時嘴饞,順便在隔壁的麥當勞買個蛋卷冰淇淋,拿進門時,冰淇淋她已快吃光了。

    「怎麼沒有我的份?我也要。」他抗議。

    「我沒有那麼多只手。」她說。「何況拿上來就融化了。」

    他坐在地板上接過大亨堡,她坐到他身邊。「給我吃一口。」他不由分說地歪過頭來吃她手裡的冰淇淋。她笑著把差不多只剩一口的冰淇淋讓給他。

    「沒有了。」他像個孩子那樣懊惱,把冰淇淋蛋卷舔個乾淨。

    「乖,別吵,等下下去時再買給你吃。」她笑道。

    「我現在就要吃。啊!還有。」他猛盯她唇邊,露出飢渴的目光。

    丹楓的心跳漏了一拍,用手去摸有點黏的唇邊。

    「我幫妳舔乾淨。」他話還沒講完,身體已經靠向她。

    「不要。」她笑著推他。「你又不是小狗。」

    他發出「汪汪」的叫聲,將她撲倒在地板上,舌頭一再舔她的嘴唇周圍。

    「好了啦!夠了!別鬧了!」她笑著,推不動他。「舔得很乾淨了。」

    「妳嘴巴裡的冰淇淋還沒舔乾淨。」

    她一愣,嘴巴來不及關上,他的舌頭已經入侵,像只盡責的小狗,舔遍她口中的每一個角落,連她的舌頭也不放過,一再地吮吸。

    笑鬧的氣氛很快就變了,即使冷氣夠強,室溫彷彿升高十度。她全身熱烘烘的,猶如發高燒,失去思考能力,雙手摟住他脖子,忘情地熱烈回吻。

    在他們喘不過氣之前,他釋放她的唇。

    「太好吃了!」他在她唇上呢喃。「我還要。」

    他再吻她,更熱情、更火辣地吻得她毫無招架之力,覺得自己就像融化的冰淇淋那樣化為一攤水。

    「十天了……」他邊吻她的脖子邊低喃。「這十天和妳在同一個公司上班,和妳睡在同一間公寓裡,卻不能碰妳,妳知道我是怎麼過的嗎?」他的身體往下壓,讓她完全明白他的慾望有多強烈。

    「你想做什麼?」她熱血沸騰地喘息著。

    「妳知道我想做什麼。」他嘎啞地說,與她貼身廝磨。「我相信妳也想做。」

    「做愛嗎?」縱然激情澎湃,她還是得殺風景地喚醒自己的理智。「我必須確定我們相愛,我才能做。」

    他注滿情慾的眼中出現一絲困惑。「妳愛我嗎?」

    她以飽含愛意的目光,勇敢堅定地直視著他。「你還看不出來嗎?」

    「我……」他眼底的火焰稍斂。手機鈴聲打斷他的話,他自她身上滾下去接手機。「喂!庭庭,有什麼事嗎?」

    攤在地板上的丹楓體溫慢慢下降。他還在猶豫,他不確定他愛她。

    「這個嘛……呃……我等下到家再打給妳。好啦!好啦!不會再黃牛。Bye。」

    丹楓有氣無力地看一下她的表。快十一點了。她給自己打氣,叫自己別氣餒。她可以在認識希凡二十四小時內愛上他,有些不是豪賭型的人,可能就是需要花更長的時間來確定。

    「該回家了。」希凡站在她面前對她伸出手想拉她起身。

    她抓住他的手,決定要下更大的功夫抓住他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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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了公司的週年慶,丹楓向希凡討了一筆預算。她趁老闆還沒回來的時候提案,結果全體通過去吃台塑牛排。

    「丹楓,妳實在太厲害了!居然能為我們A到這麼好康的大餐。」小陳簡直感激涕零。

    「飯後還可以有餘興節目。」丹楓微笑道。全公司只剩希凡叫她「葉小姐」,不知是誰做作。他既然叫她「葉小姐」,她在公司裡也回敬她「柯先生」或「老闆」。

    「去PUB好不好?」她說。「我跟以前的同事去過一家叫『Lover'sHeart』的PUB,我覺得那裡不錯。我剛才打電話去問過,今天禮拜五,會有個三人組的band現場演奏,主唱是菲律賓人,我聽過,他唱得很棒。那裡不會太吵,氣氛很好,還可以跳舞。等我們吃完飯,你們打電話叫女朋友去那裡會合,公司埋單。」

    「凡哥變得這麼慷慨?」小許無法置信。

    「嗯,他授權給我的預算足以支付今晚所有的開銷。」丹楓洋洋得意。

    「庭庭不必回來了。」小李興奮地叫。「我們有妳就好了!」

    「對對對!我們愛死妳了!」阿明抓起丹楓的手來親個誇張的響吻,他說話時門上的風鈴聲同時響起。

    他們一起看向門口,進來的是柯希凡。他的臉臭得像剛踩到狗屎,他的目光利刃般射向阿明握著丹楓的手。

    「你們在說什麼?」眼見四、五個男人圍著丹楓,他會有好臉色嗎?

    「沒、沒有。」阿明急忙放開丹楓的手,一副想解釋又怕愈描愈黑的尷尬神情,令丹楓輕笑出聲。

    她站起來向希凡遞出一小迭電話留言的便條紙,今天一整天她故意不拿正眼瞧他,還笑著說:「阿明,以後要親女孩子的手,記得要親左手背才合乎禮節。」

    希凡擰著眉頭接過便條紙。「等王姐回來叫我開晚會。」他站在丹楓桌前說。

    她避開他的目光,微微點個頭。他困惑似的猶疑了一下,才無言地走進他的辦公室。

    半個鐘頭後,他們還在開晚會,丹楓準時下班,回家洗澡打扮。她精心化妝擦香水,換上一件喜氣而不俗的紅底白花無袖旗袍。這件旗袍是一年前為了一個同事結婚,她們幾個伴娘一起去量身訂做的,非常合身。她滿意地摸摸自己的纖腰,警告自己今晚不能吃太多,否則小腹挺出來就難看了。

    出門前她對鏡自賞,覺得自己從來沒有這麼漂亮過,堪稱明艷照人,熠熠的雙眸閃耀著期盼情人愛戀的光彩。今晚她預備使盡渾身解數,扮演迷人的狐狸精。

    一切都相當順利,她到達餐廳時只比約定的時間晚幾分鐘,他們都已經入座。她馬上被除了王姐和柯希凡以外的五個年輕男性經紀人七嘴八舌地讚美。

    「哇!丹楓,水當當喲!」

    「妳今晚好有女人味哦。我要是長得比妳高,一定追妳。」公司裡最矮的男生小陳說。

    小許搖搖頭說:「怎麼可能?妳穿著傳統的旗袍,卻辣得教人噴鼻血。」

    中文系畢業轉行的小李說:「真可謂婀娜多姿、風姿綽約啊。」

    公司裡最高又最愛搞笑的阿明擺出一副陶醉相。「我真的快愛上妳了。」

    「謝謝、謝謝。」丹楓開心地微笑。

    希凡默默拉開他旁邊的椅子,示意她坐下。

    「謝謝。」她給他一個狐媚的甜笑。這是她今天第一次對他笑。

    他並沒有回以微笑,只是炯炯地看她一眼,顯得有點冷漠。

    整個用餐時間丹楓有意不理會他,逕自和阿明、小許、小李、小陳等人談笑風生。他大部份的時間都跟坐在他另一旁的王姐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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