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頁 文 / 洪穎
「所以,你就很乾脆把我賣了?」她瞇起眼,語氣威脅。
「我哪有賣妳?我只是--同意跟他談生意而已。」
「爸!你明知道現在家裡的生意全是我在談!」
「哎呀!女兒……妳現在這種死樣子,他認不出來的啦。」
「我哪裡死樣子了?!你說!」
哪裡死樣子?還要他說嗎?
向來崇尚自然的她,現在不化妝不出門;從前一頭短髮俏麗,現在長髮飄逸:以前身上只有花草香,現在不用香奈兒十九號不行;以前衣著講究寬鬆舒適,現在衣服非一流名牌不穿,從襯衫、窄裙到套裝全是名牌貨。
不是他這個做爸爸的供不起,就算她要把整個名牌專櫃買下來,做爸爸的也不會吭一聲,反正女兒就一個,不寶貝她還能寶貝誰。
問題是他明白,崇尚名牌、愛裝扮,壓根不是她的真個性。
白應然一直不曉得是什麼原因改變了女兒,直到那天看見林旭懷帶了個八面玲瓏的女星,是女星吧?電視廣告常看見那張漂亮臉蛋。
總之,那天他才隱約明白,女兒把自己變成「道地」的千金小姐、變成精緻的「溫室蘭花」,八成是下意識在「迎合」某人的喜好。
這樣沒有自我地愛一個人,她不苦嗎?他這個爸爸,看了都覺得苦。
「沒啦沒啦,爸說錯話了。我看他現在春風滿面,八成記不得妳的樣子了。那天他帶了一個很漂亮的明星出席壽宴。
根據妳何伯伯的說法,這幾年他交的女朋友不計其數,一個比一個漂亮……
哎呀!我在說什麼啊?我意思是,之前妳用那種不修邊幅的自然模樣跟他交往,經過三年,妳現在這精緻美麗的『死樣子』,他認不出來啦。」
「你說精緻美麗是死樣子?」
「不然是活的嗎?所有人工刻意鑿著出來的美麗,都是死的。在爸爸眼裡,只有自然、發自內心的美,才是活的。像妳媽媽、像妳三年前的那種美,才是活生生的美。
我抱崴崴進屋了,妳考慮一下,如果不想跟他談生意,這次爸爸來談。」
「爸……你不喜歡我現在的樣子嗎?」
「我不喜歡,但不要緊。問題是妳喜歡嗎?」
「我……也不喜歡,可是--」
「可是,妳覺得他會喜歡?妳不是不想挽回他?他喜不喜歡,很重要嗎?」
「……」
她沉默了好久,久到白應然想把孫子抱進屋子了,她才又開口:
「爸,他……結婚了嗎?」
「沒有。他要是結婚了,跟那個漂亮的女明星公開亮相,他老婆饒得了他啊?就算他老婆饒得了他,妳何伯伯恐怕也饒不了他。再說,我也沒那麼笨,要是他結婚了,我才不會答應跟他『談生意』勒。」
「唉……」她輕輕歎了氣,繼而喃喃低語:「……我以為他結婚了。」
白瑞綺恍恍惚惚地,只聽見父親說的「沒有」,其它的下文,全進不了她的耳。
「綺綺--」白應然原想再說什麼,但也不是沒看見女兒的恍惚,他索性什麼都不多說了。
反正都做到這種程度了,林旭懷原本只想讓佳藝傢俱的採購部主任出面談生意的。那天可是他「好說歹說」,才讓林旭懷答應來雲林「親自洽談」。總之,能做的,他都做了。接下來,隨他們年輕人了。
「妳一個人好好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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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總,這筆生意就這樣說定了。」
「好,今天下午我會讓人把合約送過去。」她用肩膀抵著電話筒,手翻找著桌上疊成小山的文件,終於抽出她找了好一會兒的合約書。
她振筆在合約上快速修改,心想等會兒要秘書趕緊再重新打一份。
「跟妳談生意真是人生一大快事!」
「哪裡,你誇獎了。」
「這樣吧,白總,中午用餐時間快到了。我們一起吃個中餐,妳順便把合約帶來,如何?」
她遲疑,評估兩秒,想起老闆說過的話--「盡量滿足顧客,生意才能做得長久」。
然後,她輕快說:「這樣也好,人都是要吃飯的,我拒絕就太說不過去了。但是請方總一定要讓我作東,否則我不好意思去的。」
「不讓妳作東,妳就不來嗎?」
「方總給了我這麼大一筆生意,理當讓我作東。方總不會連這點面子,都不願賞我吧?」她聲音軟軟地,任誰聽了都只能點頭。
「白總都說成這樣了,我拒絕就太說不過去了。」他模仿她剛才的語氣,淺笑一陣,「下回記得賞我光,讓我請妳就是。中午我讓司機去接妳,餐廳我訂好了。」
「好。請司機十二點十分過來,可以嗎?合約還得修改,需要一些時間。」
「沒問題,二十分鐘而已。我等。等會兒見。」
「等會兒見。」
招來秘書交代合約修改細項。她曉得最慢十分鐘,新合約就會送進來了。她的秘書,效率極佳,電子檔案叫出來,冗長滿滿五頁的合約,她的秘書只要十分鐘修改時間。而她,可以在十分鐘裡,喘口氣。
白瑞綺坐在旋轉辦公椅上旋轉著,轉了十多圈,感覺頭昏昏地。但無妨,她喜歡這種短暫昏眩的感覺,就像……像讓林旭懷緊緊擁抱的感覺。
林旭懷的懷抱緊實,常讓她有透不上完整一口氣的感覺,缺氧的人總會產生昏眩。所以在林旭懷的擁抱裡,她總是昏昏地,她喜歡那種昏昏的感覺,像是整個世界都在旋轉。
每回想他的時候,她就會坐在旋轉椅子上,讓自己旋轉個十來圈,讓自己暈眩、讓自己產生彷彿又被他緊抱的錯覺……
下回記得賞我光……餐廳我訂好了……
方皓郢約她,不是第一次了。方皓郢必然是料準她這回鐵定不會拒絕,才先訂了餐廳。
答應了今天這頓中餐,是不是該把話說清了?
其實他事業有成、溫文有禮,可惜她的心,不再屬於自己,否則方皓郢是個很好的對象。
桌上的水晶球紫得透亮,不曉得是什麼原因,自從三年前離開林旭懷之後,水晶球再也沒出現過他的臉,也許是他們真的沒有緣分了。
白瑞綺歎氣,出神地想著,如果她能像她父母那般幸運,那該有多好……
愛怎會如此難以捉摸?
她愛了他二十個年頭,整整二十年啊!變成他想要的模樣,卻還是得不到他!要不要再試一次呢?
人長大了,夢想會改變。林旭懷不會一直是二十年前的林旭懷,林旭懷不會一直嚮往自由、渴望浪跡天涯……也許一開始,她就選錯了方式出場。
要再試一次嗎?畢竟,他沒跟三年前認識的那位「千金小姐」在一起。
她……還算有機會吧?
秘書將新合約送進來了,提醒她已經十二點。
白瑞綺收拾了一下,起身走進私人盥洗室補妝。
他真會認不出她?望著鏡子裡,連她都覺陌生的面孔……心裡忽然間有了再確定不過的答案--
那筆生意,她談定了。
她霎時有些期待,再見面,林旭懷會是什麼反應?
鍾情
「哥哥,你長大後想跟什麼女生結婚呢?」
「結婚?妳幾歲?問這種問題?」
少年低頭看那個甚至不到自己胸膛的洋娃娃,她皮膚白哲,頭髮自然微卷,眼瞳大且亮,穿著粉紅色蕾絲洋裝,頭上夾了對粉色蕾絲髮飾。
若是把她擺進櫥窗,要地不移動、不眨眼,看起來就是個洋娃娃,絕對沒人會質疑。
今天兩人第一次見面,無所謂喜歡或不喜歡她,她父親到家裡拜訪,他則暫時權充「保母」。她跟了他一下午,不哭不鬧,偶爾會問些奇怪的問題。
「我七歲。哥哥不想回答我的問題嗎?」
她扯著蕾絲蓬蓬裙,討厭被人穿成這樣,卻沒法有其它選擇。爸爸跟媽媽的喜惡差好多,她還是喜歡媽媽幫她做的裝扮多一些。
「不是不想,是怕妳聽不懂。妳還小。」
「哥哥說看看啊,我也許聽得懂。」
「我不一定要結婚的,長大後我想過自由自在的生活,想到哪裡就到哪裡,像吉普賽人那樣浪跡天涯。」
「哥哥,那我嫁給你好不好?我媽媽……」
「嫁給我?不行!」
「為什麼不行?我媽媽……」
「妳媽媽不會答應,妳太小了。妳才七歲,我已經十三歲了。而且我們今天才第一次見面,結婚這種事要慎重考慮。」
「可是哥哥,我可以像吉普賽人那樣,跟你一起去流浪。我媽媽她……」
「妳媽媽不會答應妳跟著我吃苦的,流浪很辛苦的,不適合妳這個洋娃娃。妳太小了,我不會娶妳。」
「媽媽說那不叫流浪,那是I種旅行,在地球上旅行,旅行不會辛苦,如果喜歡,就不辛苦。而且我會長天啊,長大就可以嫁給你。」
她說話的模樣,不太像七歲的孩子,少年開始覺得有些好玩。
「小妹妹,為什麼才第一次見面,妳就想要嫁給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