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頁 文 / 甜心
楔子
樂聲悠揚。
華麗的臥天飯店裡面,用鮮花與艷紅色緞帶點綴的迎賓廳中,結婚進行曲的優雅樂聲貫穿了整個熱鬧的場地。
入口處的紅色招牌上,用方方正正的楷書寫著「伏沉聯姻」,上面還擺了伏我生跟沈蕾的甜蜜結婚照。
這場婚宴裡除了男女兩方的親戚外,到處都是新聞媒體的記者,因為這一場婚禮可是傳媒界的一大盛事。
伏我生,三十四歲,資深ABTV的主播。每天晚上七點到八點這一個鐘頭,是台灣全體婦女的養眼時間,伏大主播不但學識口才過人,俊俏的外表更是讓原本只關心演藝界新聞的婆婆媽媽們拜倒在他的西裝褲下。
沈蕾,二十六歲,隸屬柏拉圖文化集團旗下記者,曾帶起一陣文藝界的新風潮,開拓了台灣新人寫作的血脈,對於台灣的藝術文化傳承有相當大的貢獻,在業界素有「文藝美少女」的稱呼。
「沈蕾、沈蕾∼∼」
答答答地白色高跟鞋在人群之中穿梭,銀鈴般的嗓音軟軟地喚著今天的女主角,緊跟在高跟鞋後面的是幾名擦得黑色皮鞋發亮的男人,往上一瞧,只見白色高跟鞋的主人正是總統府秘書長湯凌霄的夫人——元已晴。
元已晴婚前與沈蕾正是一對難姊難妹,今天沈蕾大喜,元已晴當然送來一份大大的賀禮。
她推開了休息室的大門,臉上的笑容映出了她真心的祝福。「我跟凌霄兩人想了很久,決定要送這對用水晶打造的鴛鴦祝福你們,這可是我們請大師日夜趕工做出來的——」
只見元已晴都還沒說完,就看到沈蕾背對著大家,檀木椅翻倒在一旁,一身潔白的拖地禮服讓她像只縮羽的白色孔雀。雖然看不到她臉上的表情,但卻感受得到這休息室裡面不尋常的氣氛。
「沈……沈蕾?」
這、這是怎麼一回事?元已晴看著眼前好友不發一語地背對著眾人,她小心翼翼地跳過倒在地上的檀木椅,來到好友身旁,沒想到卻瞧見了好友臉上的陰霾。
「沈蕾,妳怎麼了?」
「我……」沈蕾的唇慘白著,想要發出聲音卻沒有辦法將整個字句說得完整,這個打擊對她而言就像是從天而降的災難,她無力也無法作出任何思考。
「怎麼了啊,沈蕾?」元已晴察覺沈蕾的不對勁,連忙用力搖晃著她。「妳可別嚇我!今天可是妳大喜的日子耶!妳如果有什麼不對,叫伏我生怎麼辦?」
「是他……」
「是他?他怎麼了?」出了什麼意外嗎?不會吧!她可不想原本來參加喜宴,反而變成朋友的喪事耶!
是他不對,不是她啊!沈蕾想要說話,可是打擊實在太大,她慘白的唇兒像是離水的魚,不停地一開一闔,想要吸取更多的氧氣,她覺得腰上的馬甲太緊了,她不能呼吸,連帶著腦子裡也無法思考,眼前一黑,手裡的紙條也因此而滑落——
「沈蕾——」
元已晴適時地抱住了昏倒的好友,這才讓她免去了被撞傷的意外,霎時間整個休息室亂成了一團,那張紙上以十分清晰的工整筆跡寫著:
蕾:
對不起,事到如今我還是沒有辦法娶妳。妳太好了,而我配不上妳,妳比這世上任何一個女孩都有資格得到幸福,而很可惜地那個人絕對不是我……
對不起,我瞞了妳這麼久,我心中另有其它女子,她發現她懷了我的骨肉,我不能做出對不起妳跟她的事情,所以我選擇辜負妳,對不起。
我走了,妳可以恨我,我毫無怨尤。
我生筆
第一章
半年後——
這半年來,沈蕾幾乎是活在水深火熱的煎熬之中。
這件備受矚目的退婚事件一發生,有兩種反應。
男人們都對這個新聞界的文藝美少女感到同情萬分,畢竟在同行女記者中最受人矚目的便是漂亮出眾的沈蕾,她在男人眼中有如楚楚可憐的小綿羊。
女人們對這個霸佔帥哥主播三年的沈蕾,可是氣得牙癢癢的,認為她那張臉蛋是欺騙男人感情的最佳利器,對於她被伏我生甩了的這件事,覺得大快人心。
有些愛炒作新聞的電視台開始播報這一連串的新聞,人人稱之「美少女旋風」,將他們從一開始交往到現在的故事,完完整整作了一連串詳盡的報導,還畫出關係圖,解說得比當事人的她還要清楚。
有時,分手之後,被甩的另一方聽到了真相,反而是最傷人的事情。一個完美的分手,可以用漂亮的謊言包裹,讓被甩的人有面子;然而只要身為名人,便沒有漂亮謊言包裹分手心碎的權利。
其實現在的沈蕾,一點都不想要聽到外界傳來的風風雨雨,她的內心不需要外界這麼多的擺佈和見解,她是最有權問為什麼分手的人,而這個知的權利,目前養傷的她不想使用,卻被強迫聽進去了。
幸好她的老總是個體貼屬下的人,准許她這半年來請長假在家休息,躲躲鋒頭,避過這對女人而言最不堪的時期。
半年後的臥天飯店依舊川流不息,衣著光鮮亮麗的人群帶著笑容,進出這間國際知名的飯店。
黃色出租車魚貫排序,一輛一輛載著旅客來到氣派的大門口放行,井井有條。
深呼吸。
深呼吸再深呼吸。
最後一輛排隊的出租車駛入大門口,聽到司機煞車的聲音後,沈蕾高聳的胸脯在黃色的絲質禮服內上下起伏,她不斷地告訴自己,沒事的,沒事的,只不過是來喝春酒罷了。
這裡只不過是間飯店,是要舉辦記者聯合工會的春酒宴會罷了,不必害怕,不必感到恐懼,不要因為這間飯店正是她被伏我生甩了的地方就有所畏懼……
「鈴∼∼」就在她不斷地替自己洗腦時,皮包裡的手機打斷了她所有的思緒。
「喂?」她匆匆忙忙地塞給司機兩百元鈔票,然後打開車門,先跑到大門兩旁的灌木盆栽後面說話。
「沈蕾嗎?我是已晴!」
電話那頭傳來好友關心她的聲音,謝天謝地,在這個四面受敵的情況之下,她的好友從來不曾離開過她。
「妳今天怎麼出門出這麼快?我還叫『那個人』到妳家去接妳呢!誰知道妳媽媽說妳早就出門了!」
「找我做什麼?我已經喝遍整個陽明山上的溫泉山莊的下午茶了!」沈蕾歎道。「我今天也不過來喝個春酒罷了,喝完我就要回家睡覺。」元已晴這個朋友也真夠意思,怕她想不開,每天都叫司機載著她們跑遍幽靜的陽明山,踏青散心,讓她壓力紓解不少,
「可是……可是人家擔心那些壞女人在會上整妳咩!」耿直的元已晴在電話那頭說著,「所以我特地給妳送來我幫妳挑的男伴。」
「男伴?」她揚了揚眉,沒有想到好友居然會替她想出這種方法。
「這個男伴可是我從總統府隨扈裡選出來最帥的一個,」元已晴神秘兮兮地壓低聲量,「無論是人品、長相、學歷,都是可以帶出去的那一種,我可是費了好大一番工夫才挑選出來,讓他當妳今天的護花使者呢!」
「這……我是很感激妳的大費周章啦!不過今天人這麼多,妳要我上哪去找妳好心送來的護花使者?」有個人來替自己壯壯膽也挺不錯的,至少好過一個人面對那群洪水猛獸。「不過……」
「不過什麼?」
「我有一點點小擔心妳的眼光耶∼∼」沈蕾那雙圓圓的燦眸轉了一圈,最後決定還是得把心中的顧慮告訴好友。
「我的眼光?我的眼光很好啊!妳看我老公才貌雙全,又對我死心塌地,妳的男伴交給我,鐵定放心啦!」嗯嗯∼∼這點她可是可以拍著胸脯保證。
「但是上次我們去陽明山的溫泉飯店,妳也說它們的餐點是全陽明山最新鮮的,要我拚命吃,」她揭發元已晴的辦事不力。「後來我還金黃色葡萄球菌中毒,在醫院打了兩天的點滴,瘦了五公斤。」幸好她的胸脯沒有瘦下去,否則情傷也就算了,連身體都遍體鱗傷,那怎麼行。
「那、那是意外啊!是意外!這次絕對不一樣,這個隨扈是一個很特別的男人,」元已晴努力地替自己澄清。「他的胸口會別著一朵黃色的玫瑰,身穿黑色西裝,妳不用自動去找他,他就會自動找上妳。」
「黃……黃色玫瑰?」沈蕾的臉上冒出了三條黑線,她是很感謝這種安排,不過老友的想像力好像有點貧乏。「我們又不是在演民國四十年代的連續劇,別一朵黃色玫瑰花?太老土了!」
「哎呀!那也不過是讓妳辨識出他的方法咩!」元已晴大發嬌嗔,「等你們見完面以後,認識、認識,直接把那朵玫瑰花扔了我都沒意見。」嗯嗯∼∼如果看對眼,就算是把衣服脫了我也不反對。
「呃……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