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回鍋女朋友

第14頁 文 / 慕容秋

    「展眉,看在我們曾經同受地魔欺壓的份上,你一定要救救我們!」高小樂苦求林展眉,如果說沈煜還有人性的話,那也全給了林展眉。

    「我……他……」林展眉有點為難,要幫他們請求沈煜開恩?她不是沒幫他們求過情,但是每次幫完他們,倒楣的就變成她。沈煜愛上等價交換原則,她求他一件事,他也會要賴地提出要求;直到今天,她還欠他三場電影、二次潛水、兩條魚和五個便當……還有一件手工毛衣,不過,他寬宏大量的表示如果她不會織手工毛衣也不要緊,獻上一個法式熱吻,他也樂於收貨。

    「展眉,你不能見死不救啊!」一旁的眾人苦苦哀求著。

    「展眉,你可要想好喔!」沈煜一臉等她送上門的得意狀。

    「這次你又想怎麼樣?」同情心氾濫的林展眉又一次為救人而自投羅網,不過很有進步的記得先展開談判。

    「下個月跟我去一趟法國。」沈煜丟出早就算計好的答案。

    「你下個月有大陸演唱會。」

    「唱完就去。」

    「就我們兩個人去?」他在打什麼主意?他媽媽在法國預備人生的第七次婚姻,他是要過去砸場子嗎?

    「不然你帶我到中部去見你爸媽。」他再丟出另一個選擇。

    「去法國。」她當機立斷的做了選擇。先答應他再說,反正欠他那麼多債了,債多不愁。

    「這一次不能拖也不許積欠,不然選項二會自動生效。」她不肯帶他去見她的家人,那他帶她去見他老媽總可以吧?

    老媽這次結婚,一直搞不定對方的那一對子女,說不定會重施故技要他去勾引人家的閨女。

    可恥啊!他年方六歲時,老媽感覺當時接連兩任的老公都投注過多的關懷在太美麗的拖油瓶兒子身上,於是狠心把他丟給好友維麗亞——賀信梵的媽——然後在每碰到一個想嫁的男人時,再把兒子引到人家面前展示誘人上鉤,害他從小養成的不良習慣中包括了耍美男計這一項。

    第六章

    說來也巧,林展眉的室友是樂雁行,兩人有一天閒談起汪洋唱片的兩張王牌時,林展眉才知道樂雁行跟賀信梵的寶貝女友柳葉兒是好友。

    兩年前,林展眉全家搬離台北,她爸媽把房子給租了出去,林展眉回來後,抱著試試看的心態跟現任房客商量能不能退還租金,把房子要回來自己住;樂雁行不同意退租,但提出另一個辦法,就是兩個人一起住。

    「吃過飯沒有?我這裡有小蛋糕。」林展眉拿著一杯牛奶倚在門邊,問著十點才回到家就馬上坐在電腦前趕稿的樂雁行,

    「我要咖啡,少奶不加糖。」樂雁行頭也不回地答道。

    三分鐘後,咖啡獻上,配上兩塊栗子蛋糕。

    樂雁行正好把稿子傳送出去,一雙修長玉腿沒氣質地高高蹺在書桌上。「頸子好酸喔,展眉,幫我按摩一下。」

    「看來你今天又跑很多家,拉到一家廣告沒有?」

    樂雁行不肯在身為報社龍頭「知新報」董事長母親羽翼下乖乖做一名記者,反而自立門戶創辦「時新週刊」,稿子好寫,但廣告難拉,再加上她那實在不能說好的火爆脾氣,拍起桌子來比客戶還要響;週刊維持了三個月,目前是搖搖欲墜的慘狀。

    「那些王八蛋,做封底廣告就算了,居然要求我在週刊內頁為他們寫用戶訪談錄,對、對……就是這裡,好酸!」樂雁行一臉享受的模樣,「汪洋唱片那兩個男人真是撿到寶了。」

    「少拍馬屁,我建議你到醫院拍個X光,你的頸椎八成有問題。」林展眉端來咖啡壺,「咖啡不是這樣喝的,當心傷胃!對了,這個牌子的咖啡只有英國在賣,你哪兒買來的?」

    「賀信梵有胃病,又愛拿咖啡當白開水喝,柳葉兒就到他家搬來全送給我了。」說著,樂雁行扯出一抹詭異的笑容,「聽說賀信梵現在改喝花生牛奶。」

    「花生牛奶?」林展眉抹了下自己唇邊的奶漬,艱難地想像不拿正眼看人的賀信梵一邊錄歌一邊喝花生牛奶的樣子。那個柳葉兒是何許人也?看來她真該登門拜訪增加見識。

    「我明天要去大陸,到那邊爆發大洪水的地方看一下,聽說是百年來的大水災。」唯恐天下不亂雖是身為記者的本性,但樂雁行自認具備悲天憫人的心腸,寫個水深火熱的感人訪問稿回來,不但可以讓時新週刊跟這場百年洪水一樣有名,也可以推動募集活動。

    「你要去大陸?我也是。」沈煜去大陸開巡迴演唱會,每天都打電話來要她去看他,她說不去,他就哭訴他在那邊水土不服,再跟她傾訴他想她想到變成熊貓眼,還威脅她再不去他就罷唱。

    如果她明天跟樂雁行一起走,還趕得上他最後兩場的演唱會。

    她要去,並不因為他的威脅,只為了當她站到他面前可看見他那大大的笑容。

    雖說他有時有點無賴,更多時候是無恥的耍美男計,但她卻愛看他得逞後那孩子般的燦爛笑容;因此常常心甘情願的讓他得逞,讓心無法挽回的再次深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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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分貝以六十為限制的話,此刻體育館內的分貝足以成為環保局開罰單的理由。沈煜的北京演唱會還沒開始,全場的歡呼、口哨及尖叫聲快把屋頂給掀翻。

    負責統籌全局的高小樂,此時正全身冒冷汗,還有十五分鐘就要開唱,沈煜到現在還沒換演出眼,只管拿著手機給林展眉打電話。

    「我來聯繫展眉,你先去準備好不好?沈煜,你有在聽我說話嗎?」他快瘋了。

    「她的手機一直占線,是哪個混蛋廢話這麼多?」沈煜還是身穿昨天綵排時的白色無袖T恤和牛仔褲,臉上是惡狠狠的表情。她人不來,居然連電話也打不通,難道他想在上台前對她說句「我愛你」都不行嗎?

    「沈煜……」高小樂快哭了,外面就要吵爆了,保全人員一加再加,如果沈煜再跟電話卯下去是會死人的,他不要當烈士啊!

    高小樂的手機鈴響,他一臉想哭的接起——

    「方隊長,是、是,我是高小樂,麻煩你們加強戒備,我們這裡音響出了一點小狀況,演出可能要延誤一點時間,我會盡快處理……」

    會不會是他的手機壞了?沈煜看了高小樂的手機一眼,便搶過他正在通話中的手機,「借我打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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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展眉死趕活趕地在沈煜演唱會開唱前一個鐘頭趕到,但體育館門口擠滿了人,當她看到門口的守衛,倏起想起一件重要的事——她沒有門票!

    因此,現在的問題是她該怎麼混進去並找到一個座位,打他的電話卻一直都在通話中,真不知道他在跟誰聊天,快開唱了還這麼多廢話!難道她大老遠跑來卻進不去?

    她走到停車場邊的一個小人口,這裡人最少,她深吸一口氣,對著守衛說:「先生,我想進去找一個朋友,他是……樂隊的。」

    「你想進去?」守衛看了她一眼,「你知不知道我一眼就看出你在撒謊?」

    對,她說謊了,他不是樂隊裡的人,他是沈煜。但她能這麼說嗎?

    「我有很重要的事要進去,我把門票錢給你,行嗎?就當補了我一張票。」

    「你想行賄?」守衛是個二十歲的年輕男孩,聞言怒髮衝冠。

    「不是不是,其實是沈煜讓我來的,可是我打他的電話沒人聽,他肯定是在忙別的事;或者麻煩你去通知他一下,說我在外面等他,我叫林展眉。」情急之下林展眉硬著頭皮說實話,就看他信不信了。

    「今天我都聽了八百個謊話,想鑽到後台見沈煜的人比螞蟻還多,但說謊說成像你這樣的也太白癡了吧?他要你來的?」守衛突然不氣了,覺得跟個瘋女人沒什麼好氣的。

    「我……」跟他耗了大半個鐘頭,大部分的觀眾都進場了,她再不進去,沈煜就上台了!她想在他上台前獨佔那艷絕的笑容一分鐘,是很過分的事嗎?林展眉氣得想拿手機敲昏這個笨蛋。

    就在這個時候,手機鈴聲響起,她忙接起,心急地喊:「喂!」

    (展眉,我好想你,看不到你、抱不到你,聽聽聲音也好,趕快跟我說話,演唱會快開始了,前幾場都很成功,可是北京這場我有點緊張,我喉嚨發乾,他們都調不對我要喝的蜂蜜茶……)沈煜喋喋不休的說著。

    「沈煜,我打半天都打不通你的電話,你跑哪裡去了?我以後再也不要打你的電話。」林展眉大聲打斷他的話,「你這個害人精,哪裡來這麼多瘋子看你唱歌,害我有錢買不到票,這裡還站了一個笨蛋,我嘴都說破了,他還是不肯放我進去。我告訴你,如果我兩分鐘之內還進不去的話,我就走人。」她關上手機,把受了半天的氣全發在沈煜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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