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花神的女兒

第10頁 文 / 波波

    好養是吧?呵呵,我聽過別人說:要抓住一個男人的心,得先抓住他的胃。

    先不論真假了,其實這句話對女人也何嘗不可以套用?如此想來,要取我的心豈非如同探囊取物?

    別笑了!呵呵,很好笑嗎?

    我朋友?哦。是車禍。

    有點嚴重,小腿骨折,左胸肋骨骨折。

    得休養好長一段時間了。

    今天想聽什麼?

    它?你確定?

    不是不行,我有個問題想問你?

    你對一夜情怎麼看?

    我?呵呵,聽完故事再討論如何?

    是的,一夜美麗的故事——曇花的誘惑!

    ???

    頭很痛。

    昨天真不該喝那麼多酒。

    迷迷糊糊的,猶未完全清醒,我閉著眼睛翻了個身,被子滑到了腰部。

    還以為紅酒喝起來甜甜的,不醉人呢!看來真是高估了自己的酒量。

    仍未睜開眼,我伸手抓被子,想不到那被子竟像重若千金,扯了好幾下都沒扯動分毫,怎麼回事兒?我的手又探了過去。咦?怎麼薯條跑到床上來了?這隻大笨狗,老是喜歡爬床?阿仁什麼時候才把它領回去啊?

    強迫自己睜開眼睛,天花板上懸著的鏡子映照出的自己仍是一副慵懶的姿態,阿仁曾說我只有剛睡醒的時候還像個女人,有那麼一點點女人味兒,像只懶洋洋的貓,可白天卻精神抖擻的像隻母老虎。

    「呵呵。」我忍不住笑出聲,這個死阿仁,為了損我,什麼詞兒都想得出來。

    我又扯了扯被子,仍是扯不動。阿仁養的這隻大笨狗也太離譜了,教訓它好多次,叫它不要爬床,它反倒越來越來勁兒。我吸了一口氣,準備罵它了。

    「薯條,壞狗,笨狗,叫你不要爬媽媽的床。快起來,再不起來,我把你剁成二十八塊做狗肉包子。」好困!打了個呵欠,閉上眼,我懶洋洋地威脅它。

    立即感到有只溫熱的舌頭在舔我的臉。這笨狗今天怎麼這麼聽話?睜開眼,那只巨大的金色牧羊大就在我眼前,兩隻前爪搭在床沿,伸著舌頭,對我媚骨地笑。

    我好笑地數落:「崽崽,今天怎麼這麼乖?一叫你就下來。」伸手獎勵地拍拍它,繼續拉被子,怪事,還是扯不動,我一愣,還沒回過神來,身後卻有一隻胳膊伸過來,搭到我的胸口。

    人胳膊?

    我頭皮一麻,抬眼往天花板望去,鏡子中的我,果然是給一個人的手擁住,那隻手從被子裡滑出來,好像還是——男人的手?我大驚,頭一下昏了,搞什麼?等等——鏡子?我屋子的天花板好像沒有鏡子……天花板上裝鏡子……只有阿仁那個暴露狂才做得出這種事,還給這

    個屋子取個怪名叫「坦蕩蕩齋」……

    阿仁?

    我再抬眼看了看天花板,好熟悉,眼睛裡往房子四周掃了一圈兒,全是我熟悉的擺設,錯不了,正是阿仁的狗窩,正是阿仁的「坦蕩蕩齋」。

    慘了。

    我想,我知道身邊的人是誰了!

    輕輕抬起那只胳膊,我轉過身。老天保佑,老天保佑!千萬千萬別是他!阿彌陀佛!掀開被角一瞥——

    我像被整個兒丟到了冰裡。

    幻想破滅。

    沒錯,那顆完全罩在被子裡的腦袋,是阿仁的!

    放下被子,我在心裡哀歎,老天爺啊!老天爺,你跟我開了什麼樣的玩笑啊?昨晚的點點滴

    滴瞬間湧上心頭……

    ???

    又要細節?

    呵呵,這個細節可不能跟你講!

    不行,小貧心鬼!

    還是跟你講我與阿仁之間的關係吧!

    阿仁是我在考美院的時候認識的。

    那時候我正面臨高考。四川美術學院是許多人趨之若鶩的學校,也包括從小一直喜歡畫畫的我。還未到考專業課的時候,我卻提前到了學校,因為有個舊同學說她在川美找了個老師帶她,專業成績進步得很快,並在電話中極力慫恿我,誘惑我。

    我心動了,背著包包,不管三七二十一就跑去了,去了才知道,她根本不是找什麼「老師」,那帶她的男孩子,原來是川美大二的學生,出來帶學生給自己賺學費的。長得高高大大的,一頭亂七八糟的卷髮,很年輕,還牽著一條巨大的牧羊犬。

    沒錯,就是薯條。

    開始我是很失望的,那男孩子身上太乾淨了,與我想像中滿身油彩污漬的藝術家大不相同,不過很快地,我就被他折服了,他真的真的很有才華。我如願以償地考上了川美,做了他的學妹。

    他就是阿仁。

    後來才知道,他在學校竟是大大有名的人物。

    不錯,因為他的才華。

    愛他?是的,愛他。

    因為帶過我一個多月的課,因為非常佩服他、感激他,最初的時候,在私底下我已經把他當成了自己的老師,一個才華洋溢的藝術家對他的「學生」有多大的吸引力,看看羅丹和他的情人就知道了。

    後來和他熟了,很熟了,非常熟了,熟到稱兄道弟的時候,仍然愛他,只是,一直都是暗戀而已,因為他已經有一個非常可愛的女朋友。

    這可不好形容。呵呵。

    是的,阿仁愛她,愛到簡直快要發瘋。

    那女孩兒嬌嬌的,柔柔的,水靈靈的,站在他身邊像一隻依人小鳥兒,她的一個甜笑,一個薄嗔,都足以使阿仁魂不守舍。若是淚珠兒一來,高高大大的阿仁頓時手足無措,又疼、又哄、又慌、又亂,全無一絲平常的粗硬線條兒,那女孩兒,是阿仁的繞指柔。

    她叫葉培。

    不,不熟。怎麼說呢?我和她是那種非常熟的生人,因為阿仁的關係。

    沒了阿仁,我們之間的熟識會頃刻間不算數。

    羨慕她。怎麼可能不羨慕呢?那女孩兒得到了阿仁全部的感情,她是阿仁心中的女神。也許,在羨慕之外,還是有絲絲妒嫉的吧!

    阿仁很喜歡狗,薯條是他養了很多年的狗,跟他一直形影不離。但葉培不喜歡,因為薯條很喜歡咬她的鞋,而且,不知道是不是葉培的鞋有什麼讓它覺得很特別的東西,它只咬葉培的鞋。

    阿仁捨不得把薯條送人,於是薯條只好在它的主人拍拖後,開始過著流浪的日子,每次葉培過來,阿仁便把薯條牽到朋友處寄宿,免得葉培看到它生氣。但葉培仍是固執地要求他把薯條送給別人養。

    正當阿仁左右為難的時候,我木頭呆腦的鑽了出來,阿仁大喜過望,後來常常說我是他的救星。我整個大學生涯都是在校外租房住,於是,從我跟阿仁學畫的第一天開始,我也正式多了一條叫薯條的狗。

    不,不是送給我,只是放在我這裡寄養,他常常過來牽薯條出去玩的。只是,這一養,就養了四年,養到現在。

    後來?後來葉培對薯條當然沒意見了,因為阿仁騙她說把薯條送給我了嘛!

    不過,薯條平常倒也很乖、很聽話,除了一點不好,特別喜歡爬床,怎麼教它也不肯改,最是讓我生氣。但也只是氣氣而已,那狗簡直賊聰明,就像它的主人一樣,看到你生氣時,老是擺出一副可愛得不得了的模樣,叫你怎麼也不忍心打它、買它了。

    ???

    便這樣過了四年,看他與葉培之間的故事像看一出喜劇表演,我總是感覺他們像是童話裡的人物,不像是在真實的生活。

    羨慕?不,不羨慕這樣的感情。

    說實話,那種感覺很奇怪,我這個人很平凡,很務實,對感情的要求是那種細水長流的體貼,噓寒問暖的關懷,是那種只需要一個小動作就對對方的心意瞭然於胸的知心感覺。

    對,不著痕跡又處處不在。

    那般的轟轟烈烈,太強烈的方式,我負擔不來,亦承受不起。

    但是還是有羨慕的,羨慕她得到了阿仁全部的愛戀。也許人對於得不到的東西都是永遠割捨不幹的。就像蝸牛羨慕馬有四條跑得飛快的腿,馬羨慕小鳥有一對可以自由飛翔的翅膀,小鳥羨慕獅子有一張能撕碎任何東西的血盆大口,獅子卻又羨慕蝸牛不吃不喝,還長得挺肥……

    不准笑。呵呵。

    是的,四年間,他們經常分分合合的,為什麼呢?我也不是特別清楚。阿仁不是個多嘴的男人,也不捨得說他深愛的葉培半句不是。

    但我仍能從周圍的朋友圈中隱隱知道一些,葉培是個很迷人的女孩子,身邊當然不乏有其他的人願意充當護花使者的,而葉培的態度卻曖昧不明,這便是阿仁痛苦之所在。

    對,那晚也是,不過,那晚與平日不同,那晚不是平日的小吵鬧,小爭執。那晚,他和葉培分手了。

    我接到他的電話,牽著薯條趕過去的時候,他已經喝了很多酒了。

    他不訴苦,從不。他只是喝酒。

    我的酒量並不好,但是,我仍一杯接一杯的陪他,我們喝了多少,我不記得了,我們怎麼開始,我也不記得了,惟一的記憶是他的懷抱安全又溫暖,他的身體彷彿是從我身上遺落已久的拱圖,我們身體與身體之間的契合是那樣完美無瑕,我甚至貪心地幻想著,其實我們的心也像是融為一體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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