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戀戀兩回合

第17頁 文 / 李樵

    莫尼斯凝望著她遠去的地方,臉上浮起莫測高深的神情。

    他輕輕搖晃酒杯,瞇眼打量酒液的色彩,然後他笑了,舉起酒杯一飲而盡。

    追不到嗎?

    她是風,而他是個熱衷追風的男子。

    追不到嗎?

    上窮碧落下黃泉,他,都要捉住這風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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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嘿,我們和解吧!」

    在咖啡館裡,阿曼達一身希臘式曳地長袍,一頭長髮紮成兩支麻花辮。看起來更稚氣了;她光著腳丫子,窩在座椅深處,兩隻手捧著熱氣騰騰的咖啡。凌凡還是不改其率性,T恤牛仔褲,頭上不忘戴頂棒球帽。而凌凡更是放肆的將頭臥在珂曼達的腿上,低低的帽簷遮住她的神情,一雙長腿不受拘束的伸出沙發的另一端。

    遠遠地看,旁人還以為她們是一對小情侶呢。

    「都已經爬上我大腿了,還好意思說這話?」阿曼達嘴角輕笑一聲,笑聲如鈴。

    「那麼,」凌凡抬手碰了碰帽簷,露出帶著絲男人般英氣的臉蛋。「是原諒我嘍?」她一骨碌從阿曼達腿上爬起來。

    「嗯,你也知道自己衝動了些?」

    「對呀,所以我才特別請你喝咖啡賠罪嘛。」凌凡對咖啡沒啥興趣。

    「傻瓜才會生你的氣,又不是不知道你的個性。」

    「呵。」凌凡搔搔頭皮,端起伯爵奶茶大口大口的喝。其實,她本想學阿曼達喝黑咖啡,但她實在受不了那苦味,遂改喝奶茶。

    「嘿。」阿曼達突然湊近凌凡,她的嘴角有著十分隱約的笑。「告訴我,你為什麼討厭那個找你拍廣告的男人?」凌凡對那個男人的排斥,教人玩味。

    「啊?」

    「他找過你,不是嗎?」

    「莫尼斯?」凌凡聳聳肩。「那傢伙想找我拍口紅廣告。」

    「口紅廣告?」阿曼達笑了起來。「倒挺有意思。」

    「什麼意思?」

    「你代言的產品都把你的中性氣質表達得很透徹,反而使你的形象刻板化。舉例說,當人們問起『凌凡』這個人時,就會說『啊,那個酷酷的大女生呀』!你懂我的意思吧。」看見凌凡若有所思的點點頭,阿曼達繼續說。「而這支口紅廣告正好可以挖掘出你的女人味。」

    女人味?凌凡聽了臉上一副厭惡的神情。

    「惡,別說了。」她揮揮手,覺得彆扭極了。「什麼女人味?說得我全身起雞皮疙瘩了。呿!誰規定女人一定要有女人味呀。」

    「你當然有女人味,只是需要遇到一個合拍的男人。」

    「我才不需要……」門口處傳來一陣銀鈴式的鏗鏘,凌凡的話被打斷。她下意識的轉頭去看,身子一震,兩眼一瞪。嘿,那人可不是莫尼斯?站在門口的男人摘下墨鏡,他朝著凌凡微笑。「一個……男人。」凌凡猛然轉回身,心跳狂亂的說完整句話,又好像是說給自己聽。

    他為什麼會在這?厘不清心中的感覺是什麼,整個人在看見他的那一剎那間,心為之震撼,意為之迷亂,全然不由自己。

    「怎麼?」阿曼達那雙透著靈氣、慧黠的眼睛望著她。「朋友嗎?」她又問,抬眼看看門口的男人,似乎在兩人間找到了蛛絲馬跡。

    「幫我一個忙。」不由分說,凌凡欺身吻住阿曼達的唇。身後傳來一聲驚呼,眼睛迎上阿曼達然的眼神,她不管別人的反應,也不想知道阿曼達在猜測什麼,她只想知道那個男人的想法。

    她很快的離開阿曼達的唇,回到自己的位置上。現在,她已經吻過男人,也吻了女人,她不知道跟他們接吻的滋味如何,但她始終記得那個男人的滋味。

    「凌凡?」

    耳邊響起阿曼達的詢問,凌凡抬起眼。阿曼達心無城府的眸子望著自己,彷彿方纔的事情沒發生過。「對不起,突然對你這樣做。」凌凡馬上道歉。

    「是那個男人嗎?」

    那個男人?奪去她初吻的男人?與她賽車的莫尼斯,還是這個突然闖進咖啡廳、猛撞了一下她心房的男人?

    她完全亂了!

    「他竟敢跟蹤我,」凌凡突然爆發的說,像是為自己的行為找借口。「陰魂不散的傢伙,可惡透頂了。我只是想讓那個混蛋知道,他的吻,其他男人的吻,跟女人的吻對我而言都不具任何意義。」

    「真的沒意義嗎?」

    這句話,堵得凌凡無言以對。她甩甩頭,企圖甩開心中的煩悶。

    「當然沒意讓。」她大聲的說,說給阿曼達聽,又像是說給自己聽。

    阿曼達只是看著她,一眼望得清明。

    「我還要親你的嘴。」凌凡逃避她的眼神,她嬉鬧的又爬到阿曼達身上。「我剛剛在你的嘴裡嘗到咖啡的味道,經過唾液的分泌後,不苦不澀也不酸了。」

    「唾液……哎,別鬧了。」她叫著。

    突然一股力量分開她們,一個男人怒氣衝天的站在她們面前。

    凌凡皺著眉。「你是誰?」她問著。

    「阿星!」阿曼達叫。

    「跟我來!」男人霸道的箝住阿曼達的手。

    凌凡看不過去。「放開她!」她衝到他們面前。

    「不關你的事。」男人恨恨地說。

    「阿曼達的事,就是我的事!」凌凡將阿曼達搶了過去,置在身後。

    男人狠狠地瞪了凌凡一眼。

    「幹嘛,想打架呀。」凌凡不悅的捲起袖子。

    圍觀的人愈來愈多,猜測著他們的三角關係。

    「過來,阿曼達。」男人含怒的眼直直地盯著阿曼達。

    「凌凡,他是我的朋友。」阿曼達擋在兩人之間。「你怎麼了?」她問那名男人。

    「跟我走。」男人只是這句話。

    阿曼達看了他一眼,然後任由他牽著她的手離開。

    「阿曼達!」凌凡跟著要追出去,但被另一隻手臂抓住了。

    「別追了。」那個人說著。

    凌凡太熟悉這個不疾不徐的腔調了,她火大的回身一瞪。

    「莫尼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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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為什麼老跟著我!」

    凌凡付完帳,轉身走出咖啡店。

    「如果你還在意那個吻,那麼你大可以放一百二十個心,我一點也不在乎。我連女人都敢親了,更何況是你。」她的步伐跨得極大,一心想甩開這個討厭鬼,每次碰見他,她就變得很奇怪。

    「就為了證明你的不在乎,所以你自導自演了那場戲。」

    莫尼斯極自然的與她並肩而行。

    「我才沒有要證明什麼,你少自作多情。」凌凡停腳怒瞪莫尼斯。

    「是嗎?」莫尼斯的臉上有著似笑非笑的神色。「不過,你倒害得你朋友的男朋友吃醋了。」

    「男朋友?」凌凡怔愣。「阿曼達才沒有男朋友哩。」不過,阿曼達的情感世界一直是個謎。

    「誰在乎。」莫尼斯淡然一笑。「我要找的人是你。」

    「我說過,我不拍你的廣告。」凌凡未置可否。「別忘了,你輸了那場比賽。」、

    「再比一次。」

    「你說什麼?」

    「我要與你再比一次。」莫尼斯說,並將凌凡領到一排停放機車的地方,一輛新穎全黑的重型機車立刻吸引她的目光,幾個年輕人也圍在那輛車讚歎著。

    「上次比賽的交通工具不同,有失公平。」他說。

    「你……」凌凡啞然,她瞪住莫尼斯,這才發覺他今天看起來有些不同。

    他和她一樣的穿著打扮,外罩一件與他眼珠顏色相同的藍色格子襯衫,腳蹬登山鞋,總是看起來很優雅的頭髮,被風吹得有些凌亂,讓他看起來更年輕。

    「你不是開玩笑吧?」她瞇著眼打量他,懷疑的問。

    嘿,這位老兄居然懶得開口,只是以眼神示意他的決心。

    「你熟悉台北的路線嗎?」她又問。

    他搖搖頭。

    「你瞭解台北的交通嗎?」

    他還是搖頭。

    「那麼,容我再確定一下,你,」凌凡指著那輛重型機車。「曾騎那個玩意嗎?」

    這回,他笑了。「我就是騎著這個玩意到這裡找你的。」

    「你瘋了是不是?」凌凡忍無可忍的大叫。

    「我是瘋了。」他盯著她的眼睛,眼中有一抹特殊的光芒。

    「我是為你瘋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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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條迂迴的山路上,兩台機車一前一後的追逐著。

    想當然,是凌凡領先。

    一離開台北鬧區,凌凡使領著莫尼斯往山上跑。

    山路彎彎曲曲,一邊是山壁,一邊是陡峭的斜坡。天色漸暗,山間籠著一層迷迷濛濛的煙霧,煙霧外是重疊的遠山,若隱若現,有著「山在虛無縹緲間」的意境。

    凌凡嘴邊不自覺的揚起一抹笑意。她不是得意自己的技術,而是享受馳風的感覺。她就愛這種無拘無束的快感,彷彿天地之間只剩下她一個人……噢,不,還有莫尼斯這個陰魂不散的傢伙。

    讓凌凡很驚訝的是,莫尼斯飆起車的勁兒一點也不像他那慢條斯理

    的個性。當然,他的技術不如她,但他總是有辦法追得上她。一路上,她躲躲閃閃,總以為自己已經甩開他了,回頭一看,他仍好端端在她身後追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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