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眼睛會微笑

第17頁 文 / 林以綠

    畢竟前一分鐘,她還在猶豫,卻在下一分鐘徹底改變主意,這一切究竟是怎麼回事?

    汪妙妙把臉上的淚痕擦乾,「這輩子我不會像愛你這般再去愛別的男人了,因為我愛你,所以我也要讓你快樂,和我結婚會讓你快樂,所以我願意和你結婚。雖然我對婚姻,還是有那麼點害怕,但我的老公是你,我相信你會幫我克服這種莫名的恐懼,讓我知道結婚是件好事。」

    「妙妙!」如果說陸兆毅曾經聽過什麼足以讓他動容的話,那麼再也沒有任何話,能比得過她剛才所說的了。「你真的願意嗎?」

    「是的,我願意,我願意當你的妻子,成為你人生的伴侶。」她邊說邊主動牽起他的手,「執子之手,與子偕老,這是我們婚禮的誓言,也是我對你的承諾。」

    是啊,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如果能和一個愛她,她也愛的男人一起變老,這的確是件非常幸福的事呢!

    尾聲

    「咦,老公,你怎麼來了?你最近工作不是很忙嗎?」

    汪妙妙優閒的坐在錢家,和錢家姊妹們享受著美味的下午茶,怎麼也沒想到,應該在紐約忙公事忙到天昏地暗的老公陸兆毅,居然會突然出現在她面前。

    「我是很忙,是為了你忙。」

    陸兆毅在解決完最後一件緊急公事後,便駕車趕到機場,搭上飛往台灣的飛機。

    歷經十多個小時的飛行時間,終於抵達中正機場,而後又搭計程車趕來錢佩妮家。

    「為我忙?為什麼?」汪妙妙不明所以的問道。

    陸兆毅看著面前這個因為愛情的滋潤,而日益嬌美的妻子,對她的愛更甚從前。

    可是對她的遲鈍,卻是一點辦法也沒有。

    「妙妙,我問你,你這個月待在紐約陪我的時間有多少天?」

    「呃……這個嘛……嗯,我是覺得你在努力工作的時候,我最好給你個清靜、不受打擾的環境,所以才包袱款款回台灣嘛。」

    「三天!」陸兆毅像個怨夫般的控訴道:「你這個月待在紐約陪我的時間只有三天,我的秘書甚至還問我,我們是不是分居了。」

    「去、去、去,什麼分居!」汪妙妙一聽到這話,立即大聲抗議,「老公,你明天就把他給fire,這種只會詛咒我們的人,絕對不能用。」

    「妙妙,你覺得我們現在這樣,和分居有什麼不同?你一個月至少有半個月的時間待在台灣,剩下的半個月,扣掉我工作和睡覺的時間,我們真正能好好相處的時間連十天都不到。」

    「呃……這個……」

    汪妙妙記得剛結婚時,她回台灣的原因是,紐約的食物她吃不慣,想念家鄉味,所以回台灣小住幾天。

    是在第一次過後,不到兩個禮拜吧,她媽媽的弟弟的兒子娶老婆,所以她得回台灣一趟。

    所謂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三,這話說得再正確不過了。

    經過幾次往返紐約、台北後,汪妙妙愛上了這樣的生活方式。

    想念台灣的家人、朋友時,就坐飛機大老遠的飛回台灣,看看父母、找找朋友。

    想念在紐約的老公時,就又坐著飛機,飛回紐約陪陪老公,做做夫妻之間該做的事情。

    這麼往返兩地的生活,一下子一年就過去了。

    慢慢的,她也覺得婚姻生活其實挺不錯的,比起她單身的時候更充實。

    不過,她快活,陸兆毅可不這麼想。

    「當我工作累得要命的時候,回到家我只想抱著老婆軟軟的身子,躺在床上好好的睡一覺,而不是一個人躺在冷冰冰的床上,對著沒有感情的電話,聽我老婆對我噓寒問暖。」

    他的話,讓原本想大口吃下蘋果派的汪妙妙有些心虛,手中的蘋果派也放回原處。

    「當我快樂的時候,我想讓妻子分享我的喜悅,而不是聽她在電話的另一頭說什麼台北熱得要命。」

    這話讓原本就有點心虛的汪妙妙,只能低著頭懺悔自己的行為。

    「這不是我要的婚姻生活!」最後,陸兆毅大聲的宣佈,「所以,我決定要改變這一切!」

    「啊,你該不會是要和我離婚吧?」汪妙妙大驚失色的問道。

    「誰說我們要離婚的?以後不准讓我聽到這兩個字!」陸兆毅的眼神銳利,她立即識相的閉上嘴。

    「哦。」

    「知道我為什麼說我這麼忙都是為了你嗎?」

    「不知道。」

    「小傻瓜。」

    「你不跟我說人家怎麼會知道嘛!」她最討厭猜謎遊戲了。

    「為了我最心愛的老婆,我決定將營運總部遷到台灣來。」

    聽到他宣佈的消息,汪妙妙有好一會兒不知道該怎麼開口。

    「怎麼了?妙妙,這個決定你不高興?」

    「怎麼會不高興!」她興高采烈的說:「我是太高興了,高興到不曉得該說些什麼了。」

    「你什麼都不用說,只要以後別老讓我追著你跑就好。」

    老婆三天兩頭不在身邊的滋味,陸兆毅這一年來,可比誰都清楚。

    尤其是他還非常、非常的愛她,巴不得她能二十四小時待在身邊,因此更是格外的難熬。

    但就如同在結婚的前一刻,陸兆毅對她說的,只要她快樂,其他的事都不重要。

    他知道她在親人朋友身邊才會覺得快樂,而他得要在她的身邊才會覺得快樂,那麼把營運總部遷來台灣是唯一的方法,同時也是個兩全其美的方法。

    反正網際網路發達,空運、海運也非常順暢,能在紐約處理的事,沒道理不能在台北處理。

    既然老婆大人熱愛台灣,捨不得離開,他這個愛慘老婆的男人,只好學著遊牧民族逐水草而居的精神,追逐著他心愛的老婆。

    正所謂,有老婆的地方,就有他;沒老婆的地方,當然也別想他會留下來了。

    唉,這麼做雖然累,卻也是種甜蜜的負擔,誰教他就是愛她呢?

    再累、再麻煩,只要聽到她一句「老公,我好愛你哦!」一切都是值得的。

    真的,很值得!

    【全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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