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十四章 真正的有心人 文 / 一炮
李慕白彷彿明白了這兩個人的意思,他也沒有點破。很是客氣的,將這三人送到了門口。
吳剛並沒有跟洪翔宇一起回去,而是留了下來。就在李慕白準備回到宿舍的時候,吳剛在身後說道:「李鄉長留步。」
肉戲要來了嗎?
李慕白並不是他們所想的那樣,他之所以沒有表明態度是希望洪翔宇能夠明白一個道理,可是卻造成了一個誤會。但是在聽到這兩個人所講的話之後,李慕白也沒有糾正。他倒是想要看看,這位吳老闆會使出來什麼嗎手段。
停下了腳步,李慕白扭頭問道:「吳老闆,有什麼事情嗎?」
「事情倒是沒有,就是打算跟李鄉長結伴而行,順便再聊幾句。」吳剛上前幾步,與李慕白並肩站在了一起,說道:「其實我的這個親戚,李鄉長也認識。」
「我也認識?」這句話倒是真的引起了李慕白的興趣。
「沒錯,李鄉長絕對認識。」吳剛在兜裡面掏出來了一包煙,遞給了李慕白一根,說道:「吳為,是我表叔的兒子。」
「哦。」
李慕白點了點頭。真是沒有想到,這個世界還真的小了點。原本他並沒有將兩個人的姓聯繫在一起,即便是吳剛已經說明自己有親戚在春桃鄉,李慕白也沒有相信。
不過現在說起來也不算晚,只不過他覺得這有點戲劇性了。隨即,李慕白扭頭問道:「那吳老闆就沒有想過讓吳為幫你說幾句話?」
這句話問的有些太直白了,弄的吳剛楞了一下。不過,他隨即笑哈哈的說道:「怎麼沒有找過,只是那小子跟我說了,他說李鄉長不是那種貪官污吏,有好處就收的幹部。而且就算咋倆有親戚,這件事兒他都不會跟你提起的。」
李慕白饒有興趣的看了看吳剛。這位可真是一個妙人,絲毫的沒有掩飾自己的想法。至於吳為是不是真的這樣說了,現在不得而知,他總不能因此就問一問吳為,他是不是這樣說的。
但是,這個馬屁拍得李慕白非常的舒服。他神色謙虛的說道:「小吳對我還是比較瞭解的。」
戳啊!
吳剛發現李慕白所表現的遠遠超過了實際年齡的成熟。這個傢伙那裡像是一個二十歲的年輕人,根本就是一隻小狐狸,而且還是那種臉皮比較厚的小狐狸。
「我在明陽其實有一些買賣,最近也是忙不過來。本打算將服裝店盤出去,可惜一直沒有找到合適的機會。我這兒厚顏的有個不情之請,不知道李鄉長能不能幫我聯繫一個下家?」吳剛這番話雖然有些水分,但有一部分還是真的。
他在明陽市除了那個服裝店之外,還開了兩家飯店,還有一個鞋店。說忙不過來,還真的不是誇張。但是,忙所換回來的收穫就是大把的鈔票,真金白銀。做生意的若是不忙的話,那買賣也就要關門大吉了。
李慕白對生意不是很懂,但他也清楚,在和平區那種商業街上開服裝店絕對是掙錢的。就算是在忙,吳剛也不至於如他所講,忙不過來。
這分明就是在暗示,只要李慕白點點頭,那個服裝店就是他的了。其他的都是借口,而最關鍵的就是將好處送給自己。
這讓李慕白不由的想到了玫婷。
在這段時間的閒聊之中,玫婷已經不止一次的透出了不願意再干飯店和招待所這種行業了。而且她也非常的願意走出春桃鄉,只是粵海對於她來說有些太遠,而明陽市的話,對玫婷來說倒是非常的適合。
「我倒是能幫你留心一下,不過有一點我必須要聲明。」李慕白略作沉吟,說道:「該多少錢就是多少錢,這點我是很認真的。」
李慕白雖然以前沒有當過官,不過他現在明白一個道理。如果自己放過了吳剛,而沒有佔半點的便宜,對方就一定會認為是自己的好處給得少了。那麼所付出的就會更多,可是李慕白不想佔便宜,更加的清楚,無論是當官,還是在其他的行業,孤家寡人絕對不行。
反正吳剛求的是一個心安理得,他也不是為自己謀利,跟楚鵬飛的空頭支票比較起來,吳剛的做法讓李慕白更能夠接受一些。
「這個你放心,我是一個生意人,虧本的買賣肯定是不會幹的。」聽到李慕白的話,吳剛心中頓時大喜。這就表示李慕白願意抬抬手,而跟錢途比較起來,一個服裝店的效益還沒有佔到四分之一,這點付出對於吳剛來說,絕對是在承受範圍之內。
吳為就是春桃鄉新西村的人,吳剛將李慕白送到了宿舍之後,便真的去了吳為那裡。若不是今天在電話中有了一次很深的溝通,吳剛的事情還真的沒有這樣容易的辦成。
跟楚鵬飛不一樣的是,吳剛的功課做的很足,也真的用心了。如今這個表侄子跟了這樣一位有前途的老闆,吳剛也不得不重新的審視一下與吳為的關係。
回到了宿舍,李慕白給米莉打了一個傳呼。
有大哥大就是方便,即便是回到了宿舍,躺在床上依舊沒有耽誤與米莉的聯繫。
不到二十分鐘,李慕白房間的門便輕輕的打開。
「都這麼晚了還不睡?」
悄悄的推開門,米莉嘴上說得不情願,但是心裡面還是挺高興的。尤其是晚上的時候,李慕白在電話中透露出來的想法,她認真的考慮了一下,如果真的能夠促成的話。她倒是不介意帶著春桃鄉的鄉親遠赴粵海發展,那樣對她來說不但是一種鍛煉,同樣也是一種保護。
「這不是想你了嘛。」還沒有等米莉走幾步,李慕白便在床上跳了下來,一把將她的嬌軀擁在了懷中。
不等她再說話,李慕白那炙熱的雙唇便印了上去。
經過了一番酣暢淋漓的床上戰鬥之後,米莉慵懶的依偎在李慕白的肩膀上,嗔聲的說道:「老實交代,是不是我在這兒礙事了,或者是你玩膩了,就把我支出去了?」
「天地良心,我可從來沒有那樣想過。」儘管才結束戰鬥,可是李慕白的大手依舊很不老實的捏住那酥白綿軟上一點嫣紅,說道:「張春生那個傢伙雖然有那麼一點點的威望,但是在縣裡和市裡面帶著鄉親們或許還行。可是,我想要的可不是一錘子買賣,而是要春桃鄉的人走出去,而且打出自己的名聲,在這方面,除了你之外,我不認為還有誰更加的適合。」
李慕白並不是在哄米莉,別看他只是一個女流之輩,但是她的骨子裡面卻有著一股不亞於任何一個男人的野心。更重要的是,她有文化,而且還有頭腦,有大局觀。這些,都是張春生所不具備。除此之外,最最關鍵的是,米莉是李慕白的女人,在信任和忠誠度上來說,沒有任何一個人比她更加的適合了。
「算你的眼睛沒有白長。」得到李慕白的認可,對於米莉來說心中還是非常高興的。她能夠感受到李慕白是真正的為她著想,而且也十分的尊重她。光是這一點,就不是那個男人都能夠做到的。而且隨著時間的推移,米莉的心裡面根本就裝不下任何一個人了。
跟李慕白在一起,她有著一種熱戀的感覺。她曾經無數次的問過自己,這就是戀愛嗎?這就是愛情嗎?
每次最終的答案都是一致的,是肯定的。
不過,米莉也很清楚,她跟李慕白在一起是不會有任何名份的。哪怕李慕白不在意她的過往,但是想讓李慕白走得更遠,米莉就必須要懂得如何成為一個成功男人背後的那個女人。
儘管李慕白如今在鄉里面已經站穩了腳跟,並且有了不小的威望。但是,米莉還是非常小心注意的。聊了幾句悄悄話,米莉便穿好了衣服,悄悄的打開了房門,回到了自己的房間。
「鄉長,你上報紙了!」
翌日,李慕白才走到辦公室,吳為便拿著一張今天的明陽日報,興高采烈的放在了辦公桌上。
「扯淡。」
拿過來桌上的明陽日報,在上面有著一個非常醒目的大標題《現代的無名英雄,活雷鋒》。
戳啊!
在標題的下面有一張非常清晰的相片。這章相片正是昨天在明陽市路遇驚馬,李慕白奮不顧身衝出去,攔住飛奔驚馬時候被拍攝下來的。
而且上面還不止一張相片!
這篇文章的字數並不是很多,大概五百字左右。具體的內容不過就是講訴了一個路人及時的出現,攔住了飛奔的驚馬,讓更多的人避免了傷害。
然而,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李慕白在文章結尾的地方竟然看到了自己的名字,並且還有職務。
這特麼也太不可思議了吧?
李慕白絕對沒有接受過讓任何人記者的採訪,而且在攔住了驚馬之後,他在第一時間選擇了離開。可是,那位記者是這麼知道自己的名字跟職務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