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4章 【情迷曼哈頓(中)】 文 / 水鬼遊魂
不一會兒的功夫,廚房內傳來『叮叮咚咚』的切菜聲音,駁雜,毫無規律的響聲,揭露了大廚的手藝缺乏應有的熟練。
除了內在原因之外,還有外在的因素,就是王學謙的左手綁著石膏,非常影響他的發揮。
其實王學謙也奇怪,按理說,自己的手臂骨折,少不得要一個多月才能長好,可實際上,才半個月不到的時間,他就能轉動自如,除了礙事的石膏讓他行動不便之外,完全像是痊癒了一般,其恢復速度快的驚人。
用年輕人恢復快來解釋,顯然已經不適合。
其實他從洛杉磯威爾遜山腳下的醫院中醒來之後,就發現他的恢復能力驚人。一開始,他剛醒來的時候,腦袋沉沉的,像是灌了水銀一般,轉動都異常吃力。當時他沒在意,以為是重傷之後的後遺症。可後來,隨著身上多處受傷奇跡般的開始癒合,這才讓他警覺起來。
而這次交通事故之後,這種感覺尤為明顯。
心裡雖說不安,總覺得身體內有所改變,暫時是往好的方面發展,可以後如何,很難說。對此他也無可奈何,這個時代裡,最先進的醫療設備就是x光機,查個小病小災的湊活,真要全身檢查,夠嗆。
所以,很多醫院的醫生對重傷病人無法醒來,都無奈的歸結為大腦受傷。
王學謙的大腦都受了兩次傷了,足以讓人擔心,他的智力是否有下降的趨勢。
好在王學謙依然堅挺的站在智商高地之上,反而是他的人品逐漸敗壞,以至於崩潰的趨勢。
切了一根胡蘿蔔之後,王學謙用刀的熟練度大增。
至少能夠聽到連貫的響動,有漸入佳境的趨勢。
這讓他大喜:「原來技能這東西,只要稍微適應性的操練一番,就能恢復。」
香腸切末、胡蘿蔔切細丁,三個已經打好的雞蛋,米飯放在鍋裡也漸漸的開始冒蒸汽,唯一不足的是,廚房裡沒有小香蔥,打了不少折扣。
一切都準備妥當,先下橄欖油。等油鍋漸漸的起煙,放下米飯,隨後作料一樣樣的放入鍋中,香味很快隨著鍋中吱吱的聲音瀰漫開來,快速用勺子翻攪,等米飯和雞蛋混合的差不多,並出現誘人的金色之後,王學謙果斷起鍋,一盤富有營養,做法簡單的蛋炒飯就完工了。
嘗了一口,感覺還成,畢竟是練了十年的絕技,沒讓他丟人。
現在唯一讓他擔心的就是東西方飲食文化的差異,老外能接受嗎?
轉出廚房,快步端著餐盤,放到了餐桌上。
米飯光亮,透著誘人的光澤,雞蛋金黃的包裹著米飯,暗紅的胡蘿蔔和香腸末點綴其中。
「飯香,肉香,還有雞蛋獨有的清香,配合胡蘿蔔天然的味道,這道菜餚乘熱吃才能有感受到其中的滿足。」先給自己打9.5分,這種沒品的事情,也就是王學謙自己會習以為常,毫無顧忌。
阿羅伊斯滿懷期待的剜了一大勺米飯,迫不及待的塞入嘴中,『呼呼呼……』,剛出鍋的蛋炒飯帶著滾燙的溫度,讓阿羅伊斯大呼吃不消,連連呼燙。
「慢點,大概六七分熱的時候,才是最佳的品嚐時間。」王學謙想幫,又幫不上忙,連忙倒了一杯涼水遞了過去。
連灌了半杯涼水,阿羅伊斯這才滿足的放下水杯,驚喜的說:「很好吃。沒想到米飯還能這麼做,這我以前吃的西班牙炒飯完全不一樣。我們慶祝一下吧。」
說完,小丫頭轉身從櫃子裡拿出一瓶葡萄酒。
蛋炒飯配紅酒?
看到這一幕,王學謙差點淚流滿面,這是哪國的吃法?
一個小時之後,兩人走在校園的小徑上,阿羅伊斯瞪大眼睛,好奇的看著周圍雄偉的建築。不同於普林斯頓綠蔭環繞的幽靜,在哥倫比亞,強烈的希臘古典風格的建築給人以氣勢磅礡,厚重凝成的感覺;後維多利亞時期的奢華,在心生嚮往的同時,感歎建築的精美,人站在其中,油然而生的會感到自己的渺小。
阿羅伊斯顯得非常興奮,來到紐約之後,她從來沒有好好看過繁華的紐約。相比巴黎,紐約時代氣息更足,街頭的人們來來去匆匆,卻絲毫不留戀周圍的美景。
要是在巴黎,人們早就聚集在路邊的咖啡館,享受著陽光和微風帶來的愜意。
出門的時候,王學謙特意去借了一部萊卡便攜式照相機帶上,好在路上照相。
「我要在這裡照相。」
「噴泉邊上也要照一張相片。」
「對了,教堂邊上也不能落下。」
「好好,我的小公主,都答應你。」
……
「哪裡是巴納德學院,招收的都是女學生。如果將來你想上學的話,是個不錯的選擇。」
「是嗎?可惜我多半沒有機會了。」小丫頭顯得很天真,嬉笑道:「我想以後能有一家屬於自己的蛋糕店,天天都做我最喜歡的巧克力蛋糕。」
「然後你一個人躲在店裡偷吃,變成一隻小肥貓。」王學謙順著阿羅伊斯的願望,似乎看到一個穿著女招待服裝,躲在櫃檯背後,偷偷摸摸的拿出一塊黑森林蛋糕,笑的跟一朵花似的滿足。
「不准這麼說我。」阿羅伊斯嘟噥著表示不滿,小手捏著王學謙手臂內側,疑似威脅道。
「好好,我不說你偷吃,這總行了吧?」王學謙叨擾道。
出門的時候,阿羅伊斯的護士裝束就不能穿了,容易引起人們的議論。所以,她上身穿著一件白色棉布襯衫,下身卻是一條男式的西裝褲,如果帶上一頂鴨舌帽的話,宛如一個俏麗的假小子。
轉出校園,走到一處賣女裝的服裝店前,王學謙突然站住不走了,任由阿羅伊斯拖拽,就是紋絲不動的站在櫥窗前,櫥窗裡展示的是一件公主花邊袖口的短袖白色真絲襯衫,紫色的長裙,配上模特兒高台的身材,給人以高貴的感覺。
王學謙不走的原因顯然是想給阿羅伊斯買一身得體的衣服,免得讓路人奇怪,兩個男人親密的街頭,很容易引起誤解。
「走啊!我還想去看百老匯歌舞劇呢?」
王學謙驚歎的不僅僅是店家擺放樣品的構思精巧,而且道具模特的做工簡直可以用美輪美奐來描述,幾乎可以亂真。忍不住提議道:「這個模特兒做的多好看啊!跟真人似的,要不拍一張照片吧?」
「好啊!等等,我擺個姿勢。」阿羅伊斯單手托起鴨舌帽的帽簷,斜靠在櫥窗的邊上,右腿微微的翹起,甜甜的笑著,可是王學謙就是遲遲不開相機:「快點,我臉都快笑麻木了。」
卡嚓。一張略顯調皮的相片收入底片之中,轉動膠卷。在一旁等待的阿羅伊斯忽然發現櫥窗裡的模特竟然眨了一下眼睛,不由的大為驚奇「我剛才看見道具模特好像在眨眼睛。」
「不會吧!」王學謙好奇之下,也湊著腦袋靠近了櫥窗,兩人竊竊私語的對模特指指點點,在他們看來,面前的不過是一個穿著亮麗衣服的木頭架子,沒有生命,沒有思想,甚至連動一下都需要店員的幫助。「我沒看出有不同,可能是陽光太耀眼了,你看錯了。」
「用照相機照她。」阿羅伊斯很快顯示出暴力的因子,與老馬修一脈相承。
雖是七月天,正值紐約最熱的季節。可冷汗還是漸漸的爬上了王學謙的額頭,可看小丫頭的躍躍欲試的露著小虎牙,舉起小拳頭的樣子,又不忍拒絕,只要舉起相機。
奇怪的是,他們一致以為的道具模特兒,嘴角露出了詭異的苦笑,嘴唇以肉眼可見的速度一邊揚起,似乎忍受不住這對戀人的咄咄目光。終於,櫥窗內的模特內心掙扎著站起來,換了個背對他們的姿勢坐下來。
兩人被嚇了一跳,驚慌的和櫥窗保持了一定的距離,一陣後怕。
原來櫥窗內擺設的根本就不是道具,而是真人。
而恰在此時,店內一個穿著體面的中年人衝了出來,顯然是店主,氣勢洶洶的站在大街上對兩人喊道:「年輕人,不要搗亂,再不走我要叫巡警了。」轉身回店裡的時候,還嘟噥了一句:「窮鬼。」
王學謙眉頭微微蹙起,臉色陰沉,中年店主已經觸怒了他。硬壓著胸口的怒火,指著櫥窗內的模特問:「這是今年的新款嗎?」
是顧客?中年店主扭頭看了一眼王學謙,忽然,其手中的價格不菲的萊卡相機讓他眼前一亮,開始懷疑起是否判斷錯了,對方不僅不是窮鬼,而且還可能是金主。想到這裡,中年店主立刻擺出一副燦爛的笑容,雙手托起放在腹部,鞠躬道:「是的先生,寶麗女裝永遠是走在紐約最前沿的女裝,而且總有一款適合您身邊的小姐。」
王學謙正準備邁腿往店裡走,衣擺卻被阿羅伊斯拉住了,小丫頭眼神意識:「我們可沒錢買這麼貴的衣服,如果進了商店最後不買的話,會很丟臉的被趕出來的。」
兜裡有錢,心裡不慌。王學謙身上可是揣著足足一百美元,雖然這點錢在紐約根本做不成什麼事,但買一件夏天穿的衣服的錢還是夠的。
再說了,店老闆勢力的樣子,已經觸怒了他,他決心好好給對方一點顏色看看。
他當然不會動手打人,有的是辦法折騰這個勢力的中年人。
至於辦法,他早就想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