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3章 【怒氣衝天的莊園主人】 文 / 水鬼遊魂
高尚是高尚者的墓誌銘,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證。
姑且不論這句話是對是錯,有無科學依據。但英雄,多半還伴有一件讓人唏噓的道具,修繕的恰如其分的墳塋。
王學謙向來不是一個衝動的人,更是一個惜命的人。
普通的機頭爭鬥,竟然連手槍都掏出來了。
要是在後世的華國,他當然不怕,強制管制的過渡內,在光天化日之下在,手握雙槍出現在街頭,要麼就是拍電影,要麼就是拿著玩具槍,不識好歹的挑戰城管的膠皮軟棍。
可這裡是美國,強制私有合法化的國度。
於是,他腰桿子都歪了,雙腿搜搜發抖的做攀爬動作,僅僅在雙方還在口角的時候,他就找到了一個暫時能夠讓他躲避的死角,莊園門口高大的石頭廊柱。
啪啪……
兩聲清脆的槍響在身後突發,顧不上狼狽,王學謙手腳並用的爬到草叢中,還應景一般的隨著槍聲打了兩個戰慄。膽量大不大,往往和一個人的口氣息息相關,不過讓人沮喪的是,大部分情況下,是呈現反比的狀態存在著。
王學謙這段日子裡,革命放在嘴邊,生生死死的毫不忌諱,可不就應驗了這句話的真意?
臨了,一支柯爾特左輪手槍,就讓他能匍匐跪地,瑟瑟發抖,足以說明一切問題。而事實是有兩把手槍,並不是一把。
沒有擔心中的槍戰發生,王學謙卻不敢在草叢中探出頭,臉色慘白,完全是嚇的。或許,街頭打群架他能若無其事的當個觀眾,但在黑手黨的街頭搏殺中,子彈可不長眼睛啊!
萬一有個好歹,這輩子不就交待了嗎?
「老馬修,我看你老頭子能堅持多久,這片土地瓦爾家族已經看上了,誰敢買你?哈哈,等到年底的時候,如果你還不賣掉,就等著稅務官把的莊園收走吧?」
原來老乞丐叫馬修,不,等等。好像這個馬修是這片莊園的主人,到底是怎麼回事?雖說膽子小,可聽力異於常人,王學謙不僅納悶,有這麼大的一片土地,還會落魄的像個乞丐一樣生活嗎?
對方來勢洶洶,根本就沒有被老乞丐手中的槍給嚇到。反而囂張之極的像是要躲走這片莊園。
「你們這群小猴子,不過是街頭的小混混,還以為自己真的是黑手黨?難道以為我會怕你們嗎?」
馬修雙槍在手,聲音嘹亮,豪氣四溢的挑釁著幾個混混,不過臉色卻陰沉到了極點。這段日子,他被這個叫瓦爾家族的人盯上了,目的就是要奪取他手上的這片莊園。
數百英畝的莊園,雖說主體農場大部分都不存在了。
可畢竟是坐落在紐約擴張的道路上,很有發展的潛力,只要稍微有點經濟眼光的人,都不會把莊園賣掉,更何況,對方給的價錢低的簡直就是侮辱人。
被撩撥的幾個街頭混混中為首的那個光頭大漢,眼中凶光流露,臉上猙獰的刀疤慢慢的變得鮮紅,就像是剛剛退下血痂一般駭人。
「馬修,你這是找死!」
老乞丐絲毫不懼恐嚇,將手槍插入腰間,口氣蔑視道:「咬人的狗不叫喚,你即便是天天在我面前賭咒,你以為老子會怕你嗎?難道你會比德國人大炮更厲害?」
「好,好,我知道你在法軍中上過戰場,但是你別忘了,你還有一個女兒……」光頭大漢邪笑著盯著馬修看,目光憐憫卻冰冷的讓人發顫。
「加爾特,你要是敢對阿羅伊絲動一根手指頭,我就要你全家的命。」馬修大怒,眼睛通紅,顯然是動了真怒。
公牛來了!
(街頭混混對警察的稱謂,寓意其橫衝直撞的蠻橫。)
快跑啊!
也不知道那個倒霉鬼喊了一嗓子,幾個囂張之極的混混頓時亂了起來:「加爾特,來的時候霍利老大再三提醒,要說服固執的老馬修,而不是用恐嚇。」
「屁話,老子要是能說服那個老頭子,我還用恐嚇嗎?」
光頭大怒,順手給身邊的一個小嘍囉一巴掌,眼神朝著遠處慢慢踱步而來的警察看去,沉聲道:「我們什麼也沒幹,怕什麼,警察也不能當街殺人,都給我挺起胸膛來。」
幾個小嘍囉聞聽,精神一振。是啊!他們不過是不習慣在正午的陽光下走動,感覺全身都彆扭,而不是習慣的午夜,這可不犯法不是?
雞怕攆,狗怕打。膽量這東西真的很奇怪,黑手黨不怕馬修手中的搶,甚至在馬修開槍之後,巋然不動,表現出的那種膽氣,不弱於戰場的老兵。這會兒,卻戰戰兢兢地的盯著挎著警棍的警察。不過警察在美國還有一個名字,就是公牛,橫衝直撞不解釋。
其實很好理解,馬修不會真的開槍傷人,殺了人,他也會有大麻煩。
但警察卻是個例外,他們是領取了合法殺人執照的特殊群體,更何況面對是的紐約地下的黑手黨組織,殺人和殺隻雞沒多大的區別。惹火了警察,他真開往人身上要害地方開槍,還不帶猶豫的。
踢踏,踢踏,巡警堅硬的牛皮靴子,在乾燥的碎石路面上發出清脆而果斷的聲音。
不一會兒的功夫,肥頭大耳的巡警走到了六個黑手黨成員的面前,鼻息之間,能聞到濃郁的酒氣,這幾個混混就更不敢動彈了。
「斯帕克,你是否管的太多了一些。剛才開槍的可不是我們。」光頭加爾特故作姿態的瞄了一眼怒目相對的馬修,這功夫,巡警斯帕克打了一個意味深長的飽嗝,食物**的氣味立刻散發開來。
「就你,紐約街頭的一群老鼠,我可懶得理你們。不過我可警告你,別在我的地頭搞事,不然我一定讓你死的很難看。」別以為是巡警斯帕克的話是一句毫無營養的醉話,和黑手黨一樣,警察的威脅有時候更要命。
「警官先生,我們現在可以走了嗎?」
加爾特要不是忌憚紐約警察系統的**,一旦觸犯了這些黑皮警察的利益,即便是再強大的對手,他們也敢不死不休,除非遇到紐約真正的主人——華爾街銀行家。
華爾街的銀行家可不好見,於是,警察在街頭作威作福也就成了一種普遍現象。
巡警斯帕克醉眼朦朧的看了一會兒老馬修,身後的腳步已經預料到加爾特幾人已經離開。
「老馬修,你也最好安分一些……如果再讓我聽見你在白天開槍,我一定把你送入監獄,哎……草叢裡怎麼躺了一個人。」
巡警斯帕克詫異了眨了眨小眼珠子,狐疑的往前走去,手卻向配槍的腰間摸去。
遇上了一個喝醉酒的警察,手槍裡還壓著滿膛的子彈,紐約街頭的警察很危險。一方面,來自於,搶劫不管制的社會中,罪犯的火力往往會比警察強很多;而另外一方面,是對警察極具攻擊性的習慣來說的,他們可真的敢在當街殺人,並毫無壓力。
馬修瞇起眼睛,全身繃緊,準時隨時制止巡警斯帕克的錯誤舉動,而且這個傢伙還喝醉了酒:「一個路過的年輕人,是一位有教養的紳士,可能嚇壞了吧。」
危險暫時遠離了他,王學謙要做的就是離開這個該死的地方。
從草叢裡鑽出來的時候,碎草屑三三兩兩的掛在衣服上,看上去狼狽不堪。
斯帕克手指王學謙,誇張的大笑道:「你說他是紳士。」
王學謙的神經已經麻木了,木然的看來一眼胖的不成樣子的巡警,張了張嘴,發現那些勾起人們群情激昂的話再也說不來,那不過是自尋羞辱。
「你覺得一位普林斯頓的博士能稱得上紳士嗎?」老馬修意味深長的口氣讓斯帕克神情一頓。
「博士,見鬼。」不是說只有在東方,才有有仇富。普林斯頓是私立大學中學費最高昂的大學之一,其高昂的學費讓很多中產階級都望而卻步,更不要說是一個街頭廝混的巡警所能觸及的。能入學普林斯頓,已經就說明了王學謙的身份不簡單。
草根出生的巡警斯帕克頓時臉色難看異常,謾罵道:「見鬼,又是一個華爾街的銀行家,這些社會的蠹蟲,給我滾……」說是讓王學謙滾,可斯帕克卻一路罵罵咧咧的遠去,這場景多少讓王學謙頗感意外,而馬修卻是一副見怪不怪的淡然。
王學謙耷拉著腦袋,心說:「今天丟人可丟大發了,先回去吧。還是去找史瓦西教授,讓他想想辦法,紐約真的太危險了。」
「小子,我讓你走了嗎?」
身後老馬修不悅的喊了一句,王學謙剛想要翻臉,突然想到老頭神出鬼沒的手槍,氣焰如積雪被一壺開水消融,只剩下了一股溫吞的熱氣不肯消散。
「倒霉。」心裡嘀咕了一句,想到不久之前的允諾,從兜裡翻出兩美元的銀幣,遞到了老馬修的面前:「請你喝酒的錢。」
說完,也不管對方接不接受,將錢硬塞到了對方的手中,扭頭就要跑。
老馬修愣住了,他落魄是不假,可還沒混到乞討的份上,怒氣掛滿滄桑的臉上,怒喝道:「小子,你給我站住,不然我可保不準我手中的槍會走火。」
「尼瑪,你敢威脅我。」泥人都有三分土性,更何況王學謙被驚嚇了一陣,心裡早就憋屈透了,回頭大怒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