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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三四萌、你就是李巖吧 文 / 三十二變

    (第一更,連續兩個多月的每曰萬更,我感覺有點心力交瘁,稿子的質量也開始下降了,因此我決定調整一下,從今天開始,改為每曰兩更,把狀態整理一下,多休息一下大腦。愛睍蓴璩.等構思理順,再恢復三更!所以,今天開始就只有兩更了,分別是早上八點和晚上八點。)——

    碧血雙蛇,已經成為了一個過去式,客棧裡的普通人早就已經嚇得跑了個乾淨,餘下來的少量武林人士卻歡喜地議論著:「碧血雙蛇這對作惡多端的傢伙,終於見閻王去了……太好了。」

    不論什麼時候,壞人被除去,都是一件值得人高興的事。

    李巖哈哈大笑,從懷裡摸出了一錠五兩重的銀子,放到了阿飛的手上,不多也不少,剛剛五兩重,他知道如果給多了,阿飛肯定不會要。

    孤傲的少女大大方方地接過了銀子,然後將銀子往客棧的櫃檯上一扔,大聲道:「打三兩銀子的酒,二兩銀子買干餅,我要請客了……」她對著放浪御姐道:「我請你喝酒。」又轉頭對著李巖道:「我請你吃干餅。」

    李巖和放浪御姐拍掌大笑:「有意思!」

    這時候,那個被碧血雙蛇壓得頭都不敢抬的「急風劍」諸葛雷終於敢爬起來了,他沒有向李巖等人道謝,而是走到雙蛇的屍體邊,想從他們身上拿回那個被搶走的包裹。

    李巖忍不住奇道:「這包裹裡究竟是啥?這雙蛇為啥這麼感興趣?」其實,他如果還記得清《多情劍客無情劍》的情節,就應該能猜到那包裹裡是啥東西,可惜的是,他實在記不清了,古龍的小說他大多只看過一遍就丟,具體的情節完全記不清,只記得一些很粗的輪廓,比如小李飛刀,例不虛發,他是記得清的,小李飛刀最後打贏了上官金虹,他也是記得的,但具體的故事情節,他卻一點都記不清楚。

    因為記不清,又因為他是個好奇心很重的少年,自然就難免要問上一句,實際上,換了任何人,這時候都會忍不住好奇,當然,這個「任何人」不包括古龍書中那些看似灑脫,實際上壓根不是人的神經病。

    比如孤傲妹子阿飛,放浪御姐李尋歡,都對那個包裹連問都不問,顯然是一絲一毫的興趣都沒有,她們簡直已經超脫了人類的常識,進入了神經病才懂的世界。

    諸葛雷被李巖問起,臉色尷尬地笑了笑,然後道:「少俠,你問這個做什麼?」他看出來李巖的武功比碧血雙蛇還高,自然不敢在李巖面前造次。

    李巖道:「不做什麼,就是問著玩玩。」

    諸葛雷的臉色微微地變了變,他低聲說了一句什麼,但李巖卻沒有清楚。

    李巖走近了兩步,問道:「你說啥?」

    諸葛雷又小聲說了一句,但是聲音還是很小,李巖依舊沒有聽清。

    李巖又走近了兩步,笑道:「是什麼見不得人的東西麼?你說得這麼小聲。」

    就在這時,諸葛雷突然動了,拔劍,出劍,整個動作一氣呵成,他的外號叫「急風劍」,出劍的速度還是相當快的,手剛剛拔劍,劍已經到了李巖的胸前。原來,他故意小聲說話,說得含糊不清,目的就是要引李巖走近,而李巖剛剛才救過他,當然不會提防著他突然偷襲,而且他剛才在雙蛇的面前表現得這麼慫,誰也想不到他居然有膽量對著比雙蛇還厲害的李巖出劍。

    這一劍刺出,客棧裡的所有人幾乎都忍不住驚呼了起來。

    然而這一劍卻並沒有能刺進李巖的胸口,因為劍尖在距離李巖胸口半寸的地方,就被李巖雙指夾住了,他似乎早就對諸葛雷的這一招有所提防,那一雙手就像早就在那裡等著似的,不偏不倚,剛好夾住了諸葛雷的急風劍。

    李巖不爽地道:「你小聲說話,就是想引我過來殺我吧,我倒真是奇了,你幹嘛要殺我?我哪裡得罪了你?」

    李巖問完這句話,卻沒有得到回答,因為諸葛雷已經死了,就在李巖夾住他的劍尖的同時,孤傲妹子阿飛的玩具劍,已經洞穿了諸葛雷的後心要害,與此同時,一把小小的飛刀,刺入了諸葛雷的咽喉,這把飛刀當然就是天下聞名的小李飛刀。

    原來孤傲妹子和放浪御姐見諸葛雷突然出手偷襲李巖,不約而同地對著諸葛雷下了殺手。她們兩人都不擅長救人的武功,只擅長殺人的武功,為了救李巖,兩人只好殺掉諸葛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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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沒有人看清她們如何出的手,只知道眼前花了一下,然後諸諸葛雷就死了,死得無比的透徹。

    李巖苦笑:「喂,飛妹子,李姐姐,你們……出手也太快了吧,我都還沒有問出來他包裹裡是什麼,他為什麼要殺我呢?」

    孤傲妹子道:「沒想到你夾得住這一劍,看來我出手是太急了點。」

    放浪御姐卻笑道:「包裹裡的東西,打開來看一眼就知道是什麼了。至於他為什麼殺你,這還用問麼?他見你詢問包裹裡是什麼東西,便以為你對那東西也起了窺視之心,想要從他身邊奪走,於是他便想鋌而走險,趁著你毫無防備的時候將你殺掉,再帶著包裹遠走高飛。」

    李巖扁了扁嘴:「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簡直莫名其妙。包裹裡就算是絕世秘籍,只要不是屬於我的,我也不會去搶奪。」

    孤傲少女點頭道:「沒錯,不是我的,我不要,你在這一點上倒是我和一樣,難怪我一開始就覺得你看起來很順眼。」

    「別把人家的男人看順眼啊!」正直御姐像一隻護犢的母鹿,跳到了李巖身邊,神色憤憤地看著孤傲少女,道:「他是我的男人,你不要亂看,更不要看順眼。」

    李巖一巴掌將她拍開道:「一邊玩去,鬼才是你的男人,還是來看看包裹是什麼東西吧。」

    李巖蹲下身去,拿起了包裹,包裹並不是很沉,大至也就是一件衣服的重量。他當著幾位妹子的面,將包裹打開來,只見裡面是一件金色的馬甲,並不大,也並不算很顯眼,這樣的東西,看起來也沒什麼了不起嘛。若單以豪華精緻而論,還不如正直年姐身上穿的那件玉片長裙。

    李巖對古龍的小說不熟,也猜不到這是啥,便問道:「這啥東西?李姐姐見多識廣,肯定知道。」

    放浪御姐喝了一口酒,懶洋洋地笑道:「我還真知道,這東西叫做金絲甲,刀槍不入,可以抵禦各種外門兵器的攻擊,也算是一件寶物吧……不過,它也未見得就有多寶貴,因為它只能防禦身體,防不了頭臉、脖子和小腹,敵人的武功若是比你高,要擊中你的頭臉、咽喉又有何難?敵人的武功若是比你低,又何需金絲甲防身?」

    孤傲少女也道:「沒錯,這東西一點用都沒有。」

    李巖卻抹了一把汗道:「那也未必吧,我倒覺得刀槍不入的寶甲什麼的很牛逼啊,萬一有人暗算我一刀,刺我後心,這寶甲便能能發揮出效果了。」

    放浪御姐和孤傲妹子一起道:「既然你覺得有用,你就撿走吧,反正這是諸葛雷的東西,他想殺你,你拿走他的東西也不過份。」

    李巖本想謙讓兩句,但仔細一想,何必謙讓?放浪御姐有大學四年級的恐怖實力,阿飛雖然不知道是幾年級的實力,但那手快劍也恐怖得很,遠比自己厲害,我這武功最低的人當然更需要寶甲防身。

    他老實不客氣地拿起了金絲甲,大大方方地脫了外套,將金絲甲穿在中衣外面,然後再披上外衣,感覺還不錯,身上穿了一件寶甲,心理立即受到了一定的鼓舞作用,感覺自己已經是個高端大氣上檔次的人物了。

    這時候,孤傲妹子與放浪御姐已經在喝酒了,兩人喝酒的速度極快,簡直像在喝白開水,一轉眼就喝光了幾大壺,李巖走過去坐在旁邊,淺嘗了一口,道:「飛妹子,你出來行走江湖是為了什麼呀?」

    孤傲妹子認真地道:「賺錢!」

    「哦?賺錢?」李巖大奇道:「那你剛才殺碧血雙蛇不該只收五兩銀子啊,應該多收點才是。」

    孤傲妹子搖頭道:「我不賺朋友的錢,只賺不相干的人的錢。」說到這裡,她頓了頓,又道:「我正在找一個叫李巖的人,這個人身上有上百萬兩銀子的懸賞,找到他,交給移花宮。我就是一個有錢人了,到時候,請你們喝酒喝個夠。」

    李巖一聽,一口酒險些喝進了鼻子裡,哎呀我的媽,連阿飛都在找我?這是要命的節奏啊。

    孤傲妹子突然道:「對了,我還沒問你們的名字呢。」

    放浪御姐立即笑道:「我叫李尋歡。」

    李巖額頭上的汗水嘩啦啦地流,好一會兒之後,他才苦澀地道:「我叫李狗剩……我旁邊這位叫張桂花。」心中暗罵,正直御姐給我們編的個什麼破假名,這名字說出去真是狂拽帥氣炸天啊。

    孤傲妹

    子聽完之後,認真地道:「名字很好,質樸!」

    李巖哭笑不得:「是……是……我也就質樸這一個優點了!」

    剛說到這裡,客棧的門口又竄進來了幾個人,為首的是一個顴骨高聳,面如淡金,目光如睥睨鷹的獨臂老人,他一進客棧,就向著李巖他們這桌走了過來,站定之後,認真地打量了李巖幾眼,又從懷中拿出一個畫卷,仔細地對照了一番之後,仰天打了個哈哈,大笑道:「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少年人,你就是李巖吧?哈哈,乖乖跟我走一趟移花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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