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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二章 開始崛起:牛叉的經紀人 文 / 泥白佛

    何沐繼續看合同。

    八、履行合同期間,為了使乙方在表演基礎上能達到甲方的要求,甲方免費安排每年至少一次的強化培訓,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演員證。

    九、甲方保證每年為乙方提供不低於5次的拍攝機會,每年安排乙方參演一部電影、兩部電視劇,並且在五年合約期間,以男一號身份主演至少四部影視劇,本條自2006年生效。

    十、甲方為乙方安排演出任務時,甲方代理乙方從用人單位收取演出報酬的全部收入,並由甲方來發放給乙方,同時甲方有權從收入中收取45%作為甲方演出經紀代理費。

    十一、甲方負責替乙方追討演出收入,並保護乙方個人聲譽、以及肖像權、藝術形象、影音製品、廣告形象等權益,甲乙方雙方將其按彼此的演出收入中的分配比例共同負擔有關的訴訟或其他支出。

    十二、乙方如有蓄意破壞或影響甲方聲譽及利益的言行或行為,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起訴並要求賠償。

    十三、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各項規章制度,乙方違約三次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演出資格和合約規定的其它資格。

    十四、若乙方不經甲方允許,無故要求解除合約,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簽約金的五倍。

    100萬簽約金的五倍也就是500萬,何沐伸伸舌頭,這一百萬拿在手上還真有點燙手呢。

    後面三條是對乙方的警示,雖然有何灶和蕭放這一層關係,但這三條還是不可少的,商業合作必須有商業的規範。

    接下來就是乙方的權利和義務,也就是何沐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自願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

    二、甲方為乙方安排演出活動時,乙方臨時不能參加,需及時通知甲方,如乙方同意參加,而遲到或不到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參加甲方安排的演出任務時,不得從事與演出無關的事宜,服從甲方安排,乙方如出現遲到、早退、不到或拋開甲方安排,自行安排活動,都視為違約,不服從管理,將追究乙方責任及經濟賠償。

    四、乙方保證不得以個人身份委託他人,以任何方式收取由甲方代理的演出收入,若發生此類情況,甲方保留其以各種方式追回代理費的權利,並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五、乙方在合約期第三年,如果名氣達到甲方所認可的高度,可以向甲方要求提高收入分成,甲方可視情況提高或不予提高。

    六、乙方在合約履行期間,如果因出演電影獲得影帝稱號,可視競賽規模和影響力增加乙方的收入分成比例,國內金像、金馬、金雞每次增加5%,國際a類電影節每次增加10%,歐洲三大電影節每次增加20%,且乙方最高收入分成不得超過總收入的90%。

    附則:1、本責任書解釋權在甲方。有效期5年,期滿後自動解除,甲乙雙方認同有必要繼續合作,重新簽定;2、如在執行合約期間出現糾紛,由雙方協商,如雙方協商無法解決,則由糾紛所在地經濟合同仲裁機構或法院起訴;3、本責任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簽約人:……

    雖然沒有研究過法律,但何沐起碼是個明白人,這份合同對他這個新人來說可以算是非常優渥了,單就那四個男一號的吸引力就足以讓何沐毫不猶豫的簽下這份合同,更不要說還有一百萬現大洋,有車又有房。

    「我沒問題。」何沐將草樣遞交給大唐。

    「我也沒問題。」蕭放將紙一推。

    「那好,簽約時間就定在明天上午吧,何沐你可以在這段時間裡認真想一想還有什麼遺漏需要補充的,只要合理,我們可以再調整,或者你可以請一名律師查驗合同是不是有問題,不過只要明天合同一簽,那就是板上定釘蓋棺定論,再想改那可就是違反合同了。」大唐並沒有要求立即簽約,而是給出何沐考慮的時間。

    何沐認真的點點頭,隨即離開了虎狼公司。

    蕭放大唐相視一笑。

    「這小子不錯吧,有沒有信心把他捧紅?」蕭放盯著大唐問。

    大唐沒有打包票,「成名成腕三分靠運氣,七分靠打拼,雖然自身努力很重要,但如果沒有這三分運氣照樣成不了事,只希望他運氣會不錯。」

    娛樂圈充滿太多未知,有時候劇紅人不紅,有時候配角紅主角不紅,有時候導演紅了演員沒紅,有的時候並不是你演得好就能被認可,觀眾緣這種虛無縹緲的東西也很重要。

    「何沐的第一部戲你都有哪些資源幫他安排,說出來聽聽,我看哪些更適合他。」大唐看向蕭放。

    「有那麼兩三部已經開始拍了,不過都是沒大腕沒關注度的小成本,我看不上眼,我就是覺得《少年楊家將》不錯,華誼資金雄厚,唐人的戲每一部收視都不錯,所以我希望何沐是在裡面能出演重要角色。」

    「裡面的重要角色不是都已經被瓜分了嗎?」大唐也知道一些關於虎狼投資的這部戲的部分情況。

    「瓜分了也可以讓他們再吐出來嘛,」蕭放不以為然道,「只要演員聘用合同沒簽,那就不存在問題,身為投資方之一,我讓自己的旗下藝人出演某個郎還不是手到擒來。」

    「最好是四五六七。」大唐微微一笑,補充了一句。

    ……

    在回家的路上,何沐一直難耐心中的興奮,不管將來能否成功,總算得到了一個機會,一個能夠表現自己的機會,有虎狼和蕭放做後盾力挺他,有大唐這樣的經紀人幫助他,他還有什麼理由不抓住機遇順勢崛起呢!

    「對了,現在我還不知道大唐到底是何方神聖,這可不行,一定要先瞭解瞭解。」何沐自言自語道,這種事情一定要問圈裡人,何沐唯一認識的圈裡人也就是陶趣多了。

    「老陶,我問你個事,大唐你瞭解嗎?」何沐撥通陶趣多的電話問。

    「大唐不就是大宋前面那個,大隋後面那個嘛,怎麼你小子要考我的歷史?」陶趣多嬉笑著問道。

    「不是那個大唐,圈子裡有沒有一個叫大唐的經紀人?」何沐汗了一個。

    「那個大唐啊,當然知道了,國內最早也是最著名的經紀人之一,好像有媒體評了個內地十大經紀人,他就是其中之一。」陶趣多畢竟身處電影學院這樣的氛圍,對圈子裡一些人和事的瞭解確實遠超何沐。

    「能詳細說說嗎?」何沐進一步要求。

    雖然好奇何沐怎麼突然想起問這個人了,但陶趣多還是一五一十的講了些大唐的事跡。

    大唐是內地最早的經紀人沒錯,另外他還曾是專欄撰稿人和音樂製作人,創作了大批音樂作品,被孫悅、張衛建、林欣如等多位明星演唱過。早在上世紀九十年代末大唐就和一個台彎朋友開辦了國內第一家職業經紀公司,代理了包括金超群(包青天飾演者)、恬妞、潘迎紫、王馨平等多位港台明星的內地經紀事務。

    後來公司還簽下了徐錚、高楓、童星金銘、黑鴨子組合、李小雙、青春美少女組合等,但大唐一直很低調,只是在首都娛樂圈名氣很大,人脈極廣,外界對他瞭解並不多,直到02年9月歌手高楓的去世風波才將他推向公眾視線,大唐這個名字也才被圈外人熟知。

    高楓是國內著名音樂人,「我們都有一個家,名字叫中國」,他的《大中國》估計每個中國人都會唱,而且他還是一位優秀的作曲家,他為劉得華作曲的《笨小孩》、為柯受良創作的《大哥》、為張衛建創作的《一輩子一場夢》都是大家耳熟能詳的曲目。

    可就是這樣一位才華橫溢的音樂人在02年9月發行了最後一張專輯後突然沒什麼預兆的就死了。頓時媒體聞風而動,傳出各個版本的死因,而且紛紛將矛頭對準高楓的經紀人大唐,懷疑他隱瞞高楓的死亡真相並利用高楓的死謀利,還有媒體懷疑高楓是死於愛滋病導致的肺部衰竭。總之那段時間大唐很火,報紙上,電視上,網絡上都是大唐,甚至大唐比死掉的主角高楓還要吸引眼球。

    後來在03年大唐寫了一本書《台前幕後》,講述了「高楓事件」的前前後後,並囊括了自己多年從事經紀人的經驗、感悟、心得以及對圈內一些人物的看法評價。這本書在當年銷量突破20萬,包括《北.京晚報》、《民生報》以及美國《世界日報》的多家知名報刊連載了這部書,而此書也填補了國內文化經紀人行業的空白,被許多影視學校的經紀人課程定為專業教材。

    不過在這本書之後大唐又陷入低調,深居簡出,默默經營著自己的經紀人公司,偶偶寫寫文字,並在04年推出自己的第二本書《大唐新語》,而近兩年卻很少聽到他的新聞了。

    何沐不禁唏噓,原來是這麼一號牛人,蕭放竟然能把他挖到公司,而且還做了自己的經紀人,在感慨自己幸運的同時,何沐又不禁想,公司規模並不大的虎狼為何能拉動大唐加盟,而且虎狼還可以和華誼、唐人這種大公司合作,那麼蕭放又有什麼背景呢?

    「喂,沐子,你打聽他幹嘛啊?難道你今天見到他了?」陶趣多隨口一問。

    「見到了,」何沐點點頭,「而且他現在是我的經紀人。」

    ……

    (ps:內地十大經紀人的說法應該是幾年後才出現的,為了情節需要,就挪到05年了,特此說明一下~另外還是老規則,晚上那一章晚一些,挪到凌晨發了,為了下周沖榜,大家見諒見諒。雖然現在榜上大神眾多,而且我們的收藏不高,但我們也要堅持不懈的一步一步向上爬啊!這周爬到了32名,下周呢?老佛很期待啊!下周沒有推薦,老佛只能靠每一位讀者朋友的推薦、點擊讓《大腕崛起》爬上去,尤其是第一天非常重要,如能出現在首頁,泥白佛銘感五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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