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四四章、金絲雀 文 / 浪拍雲
關芝琳的經紀合約終於成功轉到了鳳凰文化,莫非是香港電影界的金牌製片人和編劇,是名貫香江娛樂圈的大才子,鳳凰文化又是香港風頭最勁、實力最強的電影公司,這次的過檔也被她視為人生和事業重新起步的開始。
加入了新的公司,還是一間正在輝煌且潛力無限的公司,關芝琳幾年以來很不順當的心情都變得好了起來,第二天還叫了好友一起去吃飯喝茶慶祝。
喝罷了茶,好友有事就要離開了,關芝琳也準備再逛一下或者直接回家去。走到樓梯轉角的時候,關芝琳看到不遠的一間包廂門口站著幾個保鏢,而且那幾個保鏢還是她認得的。
下樓送走好友後,關芝琳並沒有像計劃中那樣離開,急忙轉身返回茶樓去,重新開了一間包廂,把大哥大從包裡拿出來,開始看著表數時間。
……
莫非今天是應李碧樺之約出來見面的,同時還有買走《霸王別姬》電影版權的徐灃,。
徐灃買下《霸王別姬》的版權之後,也曾經找過張國容,希望他能夠出演程蝶衣這個角色,卻因為張國容的推辭和其它的一些原因沒能做成,一直拖到了現在。
前段她時間從美國回到台灣,聽到李碧樺說莫非有意要開拍《霸王別姬》,而且很有把握說服張國容出演,徐灃馬上就答應來香港一趟,和莫非見面親自談這件事。
莫非是什麼人現在不只是在香港電影界,台灣電影界也一樣是大名鼎鼎,投資拍攝的片子部部大賣,北美票房正序排名十居其三,還拿下了柏林電影節金熊,最近的幾台選秀節目也是搞的風風火火,整個娛樂圈幾乎沒有不知道這個人的。
而且據李碧樺所說,莫非還要對原著小說進行一些改動。徐灃是搞電影出身的,很明白一個好的劇本對電影有多大的影響,莫非願意改變劇本,那幾乎就是電影成功的保證了。
雙方聊了有一個多鐘頭,終於談妥了這部電影的版權問題。按照莫非所說的,這部片子如果想要拍好了,就必須要到大陸取景拍攝,在香港或者台灣都拍不出效果來,所以在製片方的名單中就不能出現湯臣的名字,只能分給徐楓四成的票房利潤,基於長期以來的兩岸關係,徐灃也只能是選擇這種合作方式。
兩人談妥之後,徐灃還有其它事就先離開了。送走了徐灃,李碧樺拿出一摞稿子來,交給莫非,道:「莫先生,這是我新寫的劇本,你有沒有興趣拍出來,我可是第一個給你看的。」
莫非接過劇本來,只看了一下名字就瞭解了,心說也就是你先給我看了,否則你拿著這個本子去找人投資,不把腦袋碰腫了才怪。
這個劇本正是根據李碧樺剛剛出版的小說《胭脂扣》搞出來的,內容和小說沒有太大的差別,只不過是以劇本的形式出現而已。
《胭脂扣》這部片子的確是不錯,但是並不適合做商業電影,這種片子的作用就是用來拿獎的,票房能維持不賠不賺就是好的,除非有一個恰當的時機出現,當然這個時機可以自然出現,也可以人為製造。
這個劇本,甚至可以說這本《胭脂扣》小說,根本就是為張國容寫的,裡邊的男主角基本上來說只有張國容能夠演好,別人很難演繹出主角的精彩之處。莫非可以很確定的說,李碧樺絕對是張國容的腦殘粉,而且還是最腦殘的那種,當然這種腦殘粉並不是負面的。
翻看了幾頁之後,莫非就直接去看結尾,果然沒有什麼變動。把劇本的稿子放下,道:「李小姐,你這個劇本應該和小說是一樣的吧,我看過你這本小說,開頭和結尾根劇本描寫的一模一樣。」
「當然一樣啦,我寫小說的時候就是想著將來的劇本寫的,怎麼可能會不一樣。」李碧樺絲毫不以為然,說完了才反應過來,有些興奮道:「啊,你看過我的小說,這麼說你可以是我的書迷了吧,怎麼樣,來說說對這本書的看法吧,你可是頂級的超級編劇,名貫香江的風流才子,給點意見吧。」
果然是腦殘粉,從一開始創作就是奔著張國容去的,莫非算是被她打敗了,不過卻更介意那「風流」二字,道:「才子不才子的無所謂,但是那風流就別提了,我這個人基本上還是很正直的。你這本書寫的很好,但是作為劇本卻有點問題,結尾處給人的震撼不夠大,不夠深刻,不能喚起人們的認同感。
你這個劇本我可以投資,但結局這段必須要改一下,胭脂扣不能放在永定的口袋裡,而是要如花親自交給振邦,親口對他說出自己不會再等下去了。如花找到了振邦,振邦說他對不起如花,如花把胭脂扣教給他轉身離去,振邦在背後喊著如花的名字,卻不見如花再回頭。
雖然振邦很後悔自己曾經做過的事,儘管他在最後拚命地呼喚如花的名字,請如花原諒他。但是他最後還是苟且的活了下來,他還不是最愛如花,他最愛的是他自己。如花終於看清楚自己付出了那麼多,又在奈何橋前等待了五十年的感情,原來愛情的背後是如此不堪一擊,幸福也不是等待的最終結局。
如花轉身離開,沒有回頭,卻說出了一句讓人痛徹心扉的話——如果一切可以重來,我不會來追尋這個結局,我寧願相信曾經的海誓山盟,寧願就那麼等下去。」
李碧樺聽了莫非安排的結局,忍不住打了個冷顫,道:「你這個結局太惡毒了吧,一句話就要讓別人活在痛苦的餘生裡,根本就沒有一點點愛的體現啊。」
莫非的改變比原本的電影結局還要過分,但是他總覺得這樣很好,總不能明知道有問題卻不改正吧,那穿越了還有意思嗎。
搖了搖頭,道:「你這理解就錯誤了,從來就沒有可以做朋友的情人,否則他們之前一定不是深愛著對方的。而且這個結局就看你怎麼理解了,我個人就把這個結局理解為如花主動放棄了這段感情,但是在心裡卻依然愛著振邦,在真正永遠分別之前,她還是要告訴振邦,她並沒有後悔自己愛上過他。」
李碧樺正要說莫非詭計多端,包廂的們就被敲響了,阿火拿著莫非的電話進來,道:「莫先生,公司的電話。」
把電話遞給莫非,阿火又附在莫非的耳邊小聲說了兩句不知道什麼,莫非的臉上露出了一絲玩味的笑來,接通了電話,道:「喂,我是莫非。」
「我今天約了朋友來喝茶,正要走的時候剛好看到你的保鏢在包廂門口,我就留下來等你了。算了算時間你那邊應該談差不多了吧,今晚有安排嗎,沒有的話我請你去吃東西。」電話那邊正是關芝琳的聲音。
這個年代的大哥大擴音效果還是很強的,李碧樺坐在莫非對面雖然聽的不是很清楚,但也能聽到是一個女性的聲音,而且帶著一點點撒嬌的味道,心說這莫非的保鏢真是和他老闆一樣,腦子花的很啊。
倒是莫非沒有什麼顧忌,應該是對李碧樺這個「女中漢子」忠肝義膽的江湖義氣很放心,說話也不帶遮掩,道:「嗯,我已經知道你在了,這邊一結束我就沒事了,你有什麼好地方介紹嗎,別忘了我可是香港六成以上師奶的廚藝老師,一定要是最好的才可以。」
莫非知道自己在陸羽茶室,不用說肯定你是被他那些保鏢看到了,關芝琳對著電話撅著嘴,道:「哎呀,都是你那些保鏢,眼睛直勾勾看著前面的牆,還能注意到邊上的人,一點都不好玩。」
莫非心說這才是保鏢應該有的表現啊,如果不能夠眼觀六路耳聽八方,只知道盯著一個地方看,那不成傻子了嗎。何況這些傢伙可都是經過戰火洗禮的,不說殺人如麻,至少槍林彈雨是家常便飯了,沒有這身本事早已經掛在越南了,哪還有命到香港來呢。
不過這種像小女孩一樣的語氣,倒是把莫非逗得一樂,道:「他們就是幹這個的,當然要在這方面足夠專業才行啊,如果要比化妝打扮,他們加起來也沒你厲害的。好了,先不和你說了,我這邊很快就搞定,你等我電話。」
放下電話後,莫非絲毫不理李碧樺帶著點鄙視意味的眼神,繼續剛才沒有說完的話題,道:「這部片子如果按照我說的去改一下,我保證拍出來可以得獎,不過不是現在拍,而是要等兩到三年之後。你別這麼看著我,再看也沒用的,這部片子並不適合這個時代,現在拍出來就是在糟蹋劇本、糟蹋時間、糟蹋錢,我為什麼還要去做。我既然答應你,就肯定會拍的,四年之內,我一定會開機,你放心吧。」
「算了,不和你說,真是交友不慎。」李碧樺也不打算在和莫非磨嘰了,站起來一邊收拾自己的包,一邊道:「知道你佳人有約,我也不留下來破壞你的興致了,記得你答應我了的啊,四年之內肯定開機,劇本你改過之後再給我吧,我先走了,免得耽誤你的好事。」
送走了李碧樺,莫非又給關芝琳打電話,不過三分鐘的時間,關芝琳就已經敲門進了莫非的包廂。
沒見面的時候,好像說什麼都可以,現在面對面了,卻不知道接下來該做什麼。畢竟上次兩人正在水深火熱的關頭上,被紅姑一個電話破壞掉了,現在想要再培養出一點感覺來,是需要時間的,總不能像野生動物那樣直接就開工吧,連找個舞小姐還得說幾句話聊一聊熱乎一下呢。
莫非是男人,必須要起到帶頭的作用,用一隻新茶盞給關芝琳倒了茶,問道:「你也有喝茶的習慣嗎,現在的女性喜歡這個的很少了,大多數都鍾情於奶茶。」
說起這個來,關芝琳不免還有些自豪,道:「我這都是跟從小我老豆學的,我老豆的一大愛好就是喝茶,這點上我可是要比大多數人都要強。」
說著端起茶盞來姿態優雅地喝了一口,還真像那麼回事,至少樣子是不錯的,隨即看到放在一邊的劇本,問道:「剛剛在和導演談戲嗎,是哪個導演啊,劇本能給我看看嗎?」
關芝琳很懂得分寸,尤其是現在她和莫非還沒有什麼特殊關係的時候,更是不能有逾越的言行,想要得到莫非這樣男人的認可並不是說幾句肉麻的話就可以了。
這劇本其實就是小說的細化版,別說是關芝琳了,誰想要看都是沒問題的,想抄襲剽竊沒問題,李碧樺準會把你告到體無完膚。
把劇本遞給關芝琳,道:「這是李碧樺的一本小說改編的,剛剛把劇本拿過來,問我是不是投資。」
「李碧樺的小說,胭脂扣,我聽說過這本書,好像是她的第一本小說吧?」李碧樺也算是半個電影人,同在一個圈內的人自然會更關注一些,關芝琳對她有些瞭解也就很正常了。
李碧樺寫的劇本在香港電影圈還是很有點地位的,關芝琳得知這劇本是她寫的,怎麼可能會沒有心思呢,站起來蹬蹬蹬走到莫非這邊坐下,有些討好似的道:「這個片子讓我演好不好,我出道到現在都還沒有主演過這類片子呢,都只能演一些花瓶的角色。」
莫非真的很想說,演李碧樺的片子很需要演技的,你剛剛出道毫無演技可言,當然不可能讓你演了。
可再看看關美人那張精緻的臉蛋,這麼打擊人的話還真說不出口,婉轉道:「這個片子的女主角不適合你,你喜感太重了,演不了孤苦伶仃的女鬼。」
「那是要選王祖嫻嗎,她演女鬼很厲害的。」關芝琳倒是沒有在繼續要這個角色,她也知道莫非有他自己的安排,如果用鳳凰文化自己的演員,也只有王祖嫻適合演女鬼了。
莫非在腦子裡想像了一下王祖嫻出演「如花」這兒角色的可能性,搖了搖頭道:「這裡邊的女主角不止是個女鬼,生前還是一個妓女,王祖嫻也演不了那種感覺。」
王祖嫻後來也演過風騷嫵媚的潘金蓮,但是讓她來演如花還是不合適,王祖嫻是夠漂亮了,但是她的英氣太重,沒有如花的那種嬌媚感覺,表現不出為了十二少甘願做一切的那種心態。
原片中梅雁芳的表演很不錯,也拿到了影后大獎,可按照歷史來的話,梅雁芳一輩子都在華星唱片,根本就沒有合作的機會。
再看看身邊的關芝琳,如果她的演技能夠有大的提升,倒是真的比較適合這個角色,真可以的話不如成全她好了,道:「演員現在還沒有選好,這部片子要等到三年以後才開拍呢,如果到時候你的演技能夠勝任,我就把這個角色給你來演。」
雖然只是一個承諾,而且還要自己去努力,可關芝琳卻能夠聽得明白,莫非這話不是隨便說說的,而是最負責任的方式,不管是對這部片子還是對想要出演的自己。高興地蹦起來,一把抱住莫非的脖子,在臉上印了一口,道:「我就知道你最好了。」
莫非也順勢摟住關芝琳的小蠻腰,輕輕拍打著,道:「不過在這之前,你必須要好好努力,先擺脫了『花瓶』的範圍再想其它。下一步我會給你安排一部電影,是跟周星遲合作的,然後還會有其他片子給你安排,你一步一步的慢慢來。你老豆可是香港第一個拿國際影帝的演員,你不可能一點都沒有遺傳到他的優秀基因,只要肯努力,還是很有希望的。」
「好吧,我聽你的,但是你一定要幫我。人家說好的演員都是導演教出來的,你一定要幫我找合適的導演,要不然我肯定達不到要求的。」
經歷了一次短暫的失敗婚姻,並沒有讓智商不是很高,還有點天真少女情懷的關芝琳完全成長起來。面對一個讓自己動了心的男人,依舊還是有如情竇初開的小女生一樣,即使在和莫非提要求的時候,也還是一種糯糯的語氣,連撒嬌的成分都很少,卻一樣能夠讓人心頭一動。
說著說著,關芝琳已經把自己靠在了莫非的身上。臨近五月的天氣已經熱起來了,大家都穿的比較清涼,莫非的手很順利的就觸碰到了關芝琳腰間的滑嫩皮膚,品質果然像傳說中的那麼好。
莫非的手沿著滑嫩的肌膚一點點地向上攀升,關芝琳的鼻息逐漸加重了,兩個都是成年人了,也不是沒歷過的菜鳥,下一刻該做什麼自然是明白的,四瓣嘴唇很快就僅僅黏在了一起。
關芝琳這個女人之所以能讓莫非看上,不只是因為她足夠漂亮,還有就是她這份膩歪人的本事,當真是罕有敵手。無論是大氣穩重,總能讓他最喜歡的紅姑;還是熱情奔放,充滿了活力的鬼妹;或者是小辣椒一般的王祖嫻,都沒有這手粘人的技術。
關芝琳最絕的就是那雙大眼睛了,九十年代在中國被很多人稱作「大眼妹」,那雙大眼睛可不僅僅是大,還有一股很特別的味道。很多的大眼睛演員拍戲都只會用瞪的,完全沒有內容表達出來,就像二十多年後很多女孩子待了美瞳似的,就看著眼仁大了,卻空洞而無神。可關芝琳不一樣,她的眼睛不止大,而且還很勾魂,那種感覺當真是萬中無一了。
這也許就是關芝琳能夠接二連三被富豪們看上的原因吧,不但長相和身材夠檔次,就連粘人撒嬌都是上上之選,她對男人的誘惑力是天生的。
不過上天也很公平,已經給了她那麼多優秀的外在條件,內在上就沒有怎麼優待她了。關芝琳的情商真的不高,甚至連智商都嚴重偏科,說直白一點就是容易被騙,否則也不可能二十歲結婚二十歲離婚,做出這麼對自己不負責任的事來。
莫非並不排斥她喜歡錢,至少她喜歡的還是正常的東西,而莫非現在已經算是有錢人了,將來還會越來越有錢,這個並不是什麼問題,只要她不是喜歡另類如****什麼的,養這麼一隻金絲雀還是很不錯的。
在這個年代裡,沒有人能比莫非更清楚,現在的關芝琳並不是最好的時候,再過五年左右的時間,那才是她真正成熟的時候。那時候她將會是一個如鮮美多汁的,美味水蜜桃般的關芝琳,簡直美艷不可方物,現在把她收進籠中,可算是正經抄底了。
從茶館出來後,由關芝琳帶路去一間日式餐廳吃飯,因為心裡都還裝著事,這頓飯兩個人都沒有怎麼好好吃,草草應付了一下肚皮,就結賬離開了。
關芝琳的香閨,一張粉白色的大床上,關芝琳的長腿緊緊纏繞在莫非的腰間,雙眼裡已經是滿含春水都快要滴出來了。
莫非趴在關芝琳赤裸的身上,雙手玩弄**著關美人胸前的軟肉,腰間還在不停做著前後的拉伸,劇烈的活塞運動帶起一波*強烈的快感從下面傳遍了全身,關美人的粉面上佈滿了桃霜。
「芝芝……」莫非剛要說點什麼,就被關芝琳堵住了嘴巴,道:「叫我佳慧,我的家人都這麼叫我,我也喜歡你這樣叫我。」
……
莫非最終還是沒能逃出關芝琳的魔掌,呃,好吧,確切的說應該是他本來就願意,否則關美人也不可能強行把他睡了不是,總之這件事還是發生了。
事畢之後,管之力起身去洗漱,坐在梳妝台前從眼睛裡摘出兩片透明的小東西,莫非這才想起來,原來關美人是近視的。
隨即莫非有想起了另一個人,周蕙敏應該是千度近視,可為什麼自己見到她的時候沒見她戴眼鏡呢,在原本的歷史上他可是到了參加歌唱比賽才開始帶影星眼睛的,該不會是同名同姓,自己找錯人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