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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百四十二章 人皮鼓(完) 文 / 理查德唐僧

    「啪」

    「帶人犯」

    「帶人犯!!!」

    一溜煙的高喊聲響起。犯人孫林已經羈押在堂前。衙役們有模有樣的吼道:「威武~~~」威武啥呀。老遠的位置上就瞧見了包黑子那一臉得意的樣子。

    包黑子看著跪在地上的老頭兒道:「孫林,你可知罪?」孫林雙眼呆木,臉色冷清,沒有說話。

    包大人又道:「孫林,你要從實招來,免得受皮肉之苦?」孫林也知道這可能過不了這道坎了。於是將當年一股腦的講了出來。

    在孫林的敘述中,慢慢瞭解到當年整個事件的全部內情。不過,這個內情和之前的推測還是有著一定出入的。

    當年黃雷在端州可以說是為禍一方,手裡頭沒少糟蹋年輕女孩,李東阿的女兒李秋華就是其中的一個。

    但是難以理解的是,這個李秋華並不因此怨恨黃雷,反而對其有著強烈的好感。這就是傳說中的斯德哥爾摩綜合症。又稱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或者稱為人質情結或人質綜合症,是指犯罪的被害者對於犯罪者產生情感,甚至反過來幫助犯罪者的一種情結。這個情感造成被害人對加害人產生好感、依賴心、甚至協助加害於他人。

    那晚老張與黃雷發生廝打,恰好就在李東阿所住的那條胡同。李秋華半夜上廁所的時候目睹了全過程,眼看著黃雷即將被老張制伏,情急之下,她撿起了半頭磚打暈了老張,並將黃雷救在自己家中。

    李東阿雖然萬般不情願,但出於父女親情,還是收留了黃雷。但是。他也知道,黃雷如果繼續留在端州非常不安全,自己的女兒不但襲擊衙役,還包庇犯人。肯定會連坐。思前想後。他讓李秋華帶著黃雷迅速逃亡廣州,投奔東風鎮的孫玉樹。

    李秋華兩人連夜騎馬到了東風鎮。這才知道孫玉樹已於幾年前病故,家中只有孫林。李秋華和孫林是小時候的玩伴,彼此還以兄妹相稱,孫林就暫時收留了李秋華兩人。

    時間一久。孫林發現自己竟然喜歡上了這個小師妹,但礙於黃雷的存在,只能將這種感情隱藏起來。同時,他也清楚地感受到,李秋華對黃雷是死心塌地的,所以才會冒著風險來投奔自己。

    但是感情這種東西很難控制,孫林對李秋華的感情日益加深。同時對黃雷的憎惡也越發深刻。為了調開黃雷,他提議讓黃雷加入趙明的幫派。

    黃雷出身黑道,自然很樂意干回老本行,很快就答應了。就這樣。孫林找到趙明,介紹黃雷加入,並說這是自己一個遠房表妹的對象,希望能夠給予照顧。

    趙明與黃雷都是地痞流氓出身,脾氣十分相投,很快就讓黃雷去青樓幫助自己看場子,並安排了在廣州的一處住所。李秋華本意是與黃雷同住,但孫林以現在風聲還緊為由,勸說李秋華還是住在自己家中,等勢頭過去再說

    於是,李秋華就住在孫林的家中,黃雷一個人留在廣州。那次熊天陽看到的操著端州口音的女子,就是李秋華到廣州看黃雷。

    孫林與李秋華的朝夕相處中,曾反覆暗示她與黃雷不會有什麼好結果,並隱隱透露自己對她的感情。但李秋華態度堅決,表示非黃雷不嫁,有一次竟然說出了除非黃雷死了,要不我這輩子就跟定他了。

    說者無心,聽者有意,孫林把這話記在了心裡。但是,他也清楚,自己沒有辦法除掉黃雷,一旦事情敗露,李秋華會恨死自己。他也曾考慮過找趙明幫忙,但趙明這個人江湖氣很濃,短短幾天內,竟然已經與黃雷兄弟相稱。看來,要想得到李秋華,只能自己想辦法。

    從那天起,他經常性地跑到廣州,隨時掌握著黃雷的動向。很快他就發現,黃雷竟然和經常來青樓的一個女子好上了,而且這名女子還是一個有夫之婦。他立刻將這件事情告訴了李秋華,以為就此可以讓李秋華對黃雷失望,從而轉投自己的懷抱。

    李秋華得知此事後,自然十分氣憤,立刻來到廣州找黃雷質問。

    因為當時沒有人在場,所以只能從孫林的描述進行推測。估計是黃雷意識到自己目前還是要依靠李秋華的這層關係,所以不知道用了什麼手段,兩人竟然重歸於好。

    看到這一幕,孫林更加憤怒,自己對李秋華一往情深,卻換不來任何回饋,黃雷在外面拈花惹草,李秋華卻始終情有獨鍾。至此,孫林的內心嚴重失衡,發誓要除掉黃雷。

    思前想後,孫林覺得應該假借別人的手除掉黃雷。於是,他就找到了對立幫派的那個小頭目,兩人剛好以前還相識。趕巧的是,對方的老大讓小頭目去青樓搗亂,兩人一拍即合,就由孫林充當內應。在孫林的策劃下,兩人決定縱火燒燬青樓。對於這個提議,孫林是有著自己的考慮的,一方面可以除掉黃雷,得到李秋華;另一方面,作為一個皮藝匠人,他曾看過黃雷背上的那個刺青,覺得品質極佳,難免技癢。或許還有另一層目的,就像小魚兒說的,那個刺青是一種物化的投影體現,孫林對此印象深刻。

    案發那晚,孫林來到了黃雷所在的青樓,看到了在裡面巡視的黃雷和另外兩名打手。孫林與三人相熟,而且還等同於是黃雷的救命恩人,自然沒有引起他們的懷疑。孫林以聊天為由,將三人拉到青樓的那間休息室內,張羅吃起了夜宵,並拿出事先已經摻入蒙漢藥的酒。

    見三個人暈倒,孫林決定開始對黃雷進行剝皮。他在鷹形刺青的上方輕輕劃了一條細縫,固定在皮磙子上,拉動把手,將黃雷後背的皮膚一點點地捲入皮磙子上。然後,按照同樣的辦法,又取下了黃雷兩臂上的多枚刺青。這個皮磙子。類似於刮大白的滾輪,是皮藝匠人取皮的一種特殊工具。

    整個取皮過程大約持續不到一炷香的時間,因為所取的皮膚組織均為覆平上皮,平均厚度僅3毫米。而且是採用的特殊揭取手藝。所以黃雷身上的傷口血流量極少。

    看著黃雷**著上半身,表面皮膚大量缺損地躺在地上。孫林感到一陣由衷的痛快,還踢了幾腳。

    取皮結束後,孫林將黃雷的上衣穿回,然後來到青樓外。示意小頭目裡面已經解決,可以進入放火。

    然而小頭目在傾灑煤油過程中,恰好碰到剛從外面趕回來的熊天陽,情急之下,才說出了那句「你還在這兒呢」,這才引發了我們最初的懷疑。

    孫林在揭取了黃雷的皮膚後,立即回到家中進行硝制保存。李秋華得知黃雷被燒死在大火中。情緒非常激動,連續哭了多日。孫林在一旁好言相勸,同時,對李秋華展開了猛烈的追求攻勢。當時李秋華已經懷孕四個月。非常想把孩子生下來,

    孫林就說,「我是真的愛你,不在乎孩子是不是我的,我將來一定能對孩子好。」眼見事已至此,無奈之下,李秋華嫁給了孫林。

    黃雷雖然已死,但李秋華依舊對其念念不忘,這種表情孫林看在眼裡,雖然表面無動於衷,但內心也承受著極度的煎熬。

    憤憤之下,孫林買來了做鼓用的相關材料,利用自己的手藝將黃雷的皮做成了一面鼓,偷偷藏了起來。這之後,每過一段時間,他心頭怨恨難以抑制的時候,就將那人皮鼓取出來敲打一番,心情就會平復不少。

    兩個人在東風鎮住了一段日子,因為孫林在當地沒有親人,兩人回到了端州,和李秋華的父親李東阿同住,後來,孫林也在端州找到了一份工作。他在之前的劉建(衛)國到市戲班子裡看庫房。耳濡目染之下,突發奇想,偷偷將人皮鼓放進劇團的庫房內。因為是他自己管理,而且當時戲班子已經不太吃香,鮮有演出任務,所以始終沒人注意多出一面鼓。每當有機會看到更多的人敲打著這面鼓,他都會感到無比興奮,有一種發洩的快感。

    不久前,當小魚兒第一次找到他詢問這面鼓的時候,他就已經意識到事情可能敗露,但他不知道是從哪裡暴露的,表面上無動於衷,只說這面鼓是他來之前就有的。

    然而,當我們後來又多次來到戲班子進行調查,並調取了當年的工作人員名單,場面之大,讓孫雙木意識到,衙門這回肯定是不會罷休,自己離最終被發現的時間肯定已經不遠。

    此時,他想到的並不是投案自首,而是突然產生一種極度的恨意,最後的瘋狂。他為這麼多年來始終沒有得到李秋華的愛而感到痛苦,並且將這種恨意轉嫁到名義上是自己的兒子,其實是黃雷的兒子,也就是李威的身上。

    案發的那個晚上,他借口有事請假離開了戲班子,並以吃飯的名義將李威叫到家中。席間,他不停地灌李威喝酒,待其酒醉躺倒,動手實施了勒頸。

    面對包大人的訊問,孫雙木表現得很平靜,一字一句地供述了二十多年前和今天的全部犯罪事實,整個過程中,從他的臉上看不到任何情緒的起伏。

    包大人道:「作為一個撫養李威近三十年的養父,本官實在,實在無法相信兩個人會沒有一點感情。」

    聽大人提出這個問題,孫雙木突然變得異常激動,他道,「這麼多年自己根本就沒有喜歡過李威,但為了李秋華,還必須裝成喜歡的樣子,這種日子實在難熬。尤其是眼瞅著孩子一天天長起來,樣子越來越像黃雷,自己這種情緒就越發地強烈。」

    他又道:「李秋華當年執意給孩子取名叫李威,孫雙木也明白,她忘不了黃雷。」

    說到最後,孫雙木這樣說:「二十多年前,我殺了黃雷,今天我還要殺掉他的兒子。我這一輩子沒幸福過,都是黃雷和李威害得。他們誰也別想得好。」

    將孫雙木押去看牢房,準備問斬,包大人歎口氣:「人都是自私的,不是自己的種兒,誰又可能真的愛呢?看似偉大的愛情,其實都有著內心最極端的動機,比如一個男人對一個女人說,我可以為你去死,這句話本身就代表著一種自私。因為不死,這個男人自己會覺得痛苦,為了滿足自己,他寧可選擇死亡。」

    「哦,大人,這可別把話說的那麼全,然而世界上還是有人寧願自己的親生兒子死也要換別人家的孩子一條命。」

    「有這種人?」

    「有,當然有,不過最後自殺了。」

    「誰?」

    「趙氏孤兒。」《史記?趙世家》

    「你會這麼做嗎?」

    「是你,你會這麼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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