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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百三十三章 人皮鼓2 文 / 理查德唐僧

    不久,公孫先生最終證實那面平鼓的確是人皮製作而成。怎麼驗證出的呢?古代可沒有什麼先進的儀器,也沒有dna檢驗。

    「先生你這怎麼檢驗出來的?」

    問出這句後,招來了公孫先生的白眼,「你不會搞一塊皮熟加工一下,對比一下嗎?」

    「哎,不對啊。」小魚兒反駁道:「公孫先生,如果真的是人皮,可是這鼓面也太厚了吧?」

    公孫先生道:「那是因為這平鼓是兩層,最上面的一層才是人皮。而且,是通過一種極為複雜的手段粘在牛皮表面的。這張人皮平均厚度不過3毫米,剛好是皮膚表皮層的覆層扁平上皮,與鼓面牛皮粘得非常牢固,若非不仔細,根本無法分辨。這面鼓的製作工藝極為複雜,所用的膠質也非常特殊,至於是什麼?數學生才疏學淺不得而知。」

    得到這一結論後,包大人點了點頭。雖然有福伯的客觀指認,但是仍不能從根本確定為黃雷的皮。

    小魚兒也是不相信這是黃雷的皮,畢竟這個年代上很的出入,科學不達。如果是在現代可以利用dna親子鑒定技術,取黃雷直系親戚的dna做個體識別。認定親生血緣關係的效力(即親子關係概率)大於99.999%。但是用這種方法認定兄弟姐妹關係卻很難,最多能鑒定他們是同一家族的成員,無法認定他們是否為同一對父母的孩子。男性之間的鑒定相對容易一些。因為其基因中的y染色體祖輩相傳,是可以識別的。而女性卻沒有這麼一個唯一的標誌。可是這是古代一切都是白費。

    不過,包大人還是有招,結合當年的嫌疑人原始檔案,通過人口戶籍查詢,瞭解到黃雷還有一個雙胞胎弟弟叫黃光,曾經是老瓦匠,不過現在老了在家裡歇息。

    「小魚兒」

    「在」

    「你去一趟。」

    「渣」

    小魚兒和公孫先生立即找到了黃光,以配合辦案的名義。抽取了他一定量的血液樣本。

    小魚兒問道:「先生,你這要他的血幹嘛?」

    公孫先生道:「我聽說過,親子滴血入骨認親。」講的就是一人不知道父母雙親是誰?將自己的血滴入骨頭。如果是親生的,那麼血液就會融入骨頭,反之不是。公孫先生正是考慮這種方法將血液滴入那人皮之中。

    因為黃光黃雷是雙胞胎,兩人的dna是相同的,所以這血液真的被人皮給吸收了。因此這鼓面人皮必定是黃雷。

    後來經過一熟皮加工講述,如果一個皮能夠達到這種程度,必然要經歷很長時間,大概2o年左右。雖然那製作皮子的師傅不知道人皮,單從鼓身所用的牛皮、木料、銅箍圈和堆積陳留物也具有相同的時間屬性,說明整面平鼓是同步製成。人皮並非後期黏粘。

    這樣,也就從兩方面證明,這面人皮鼓是在2o年前製作的。結合當年黃雷在廣州青樓大火中被人現燒死,說明人皮鼓的製作時間應為其死後的當年,或者五年之內。

    但是。因為物證檢驗只能給出一個寬泛的時間段,所以。黃雷是否真的在大火中被燒死也就成了一個暫時無法解釋的疑點。

    不過在當時,更傾向於是在北宋大中祥符三年年初製成的,因為是在是無法想像黃雷在逃亡五年之後,他的皮膚會被人割下製成鼓又送回端州戲班子。

    結合眼下掌握的唯一線索,專案組決定就從這面鼓的源頭查起。小魚兒立即前往戲班子,找到了那個看庫房的老孫頭瞭解情況。

    據老孫頭自己介紹,其本名叫孫寶庫,現年54歲,自天禧四年期間來這裡從事打更兼看庫房的工作。

    老孫頭翻出了備品登記簿找了半天,然後告訴我們,這面鼓是他天聖一年(也就是宋仁宗即位)接手之前就有的,至於具體時間,已經無法查證了。

    小魚兒問他平時誰總愛用這面鼓,是不是還有些印象。老孫頭表示不清楚,現在戲班子不景氣,有能耐的都走了,就算是遇到演出,也是誰抄著誰用,反正就那幾件傢伙。

    這次外調結束後,小魚兒就回來匯報。

    小魚兒道:「根據福伯的現、和現的物證鑒定,鼓面人皮已經確定為黃雷後背的皮膚。另外,當年黃雷逃亡廣州,當地有不少目擊證人給予證實。所以,假設黃雷是在2o年前被人剝皮製鼓,先不說黃雷是否在那場青樓大火中被燒死,單說這面鼓,它為什麼會出現在我城的戲班子裡呢?無非有以下兩種可能:

    第一,黃雷背後文有明顯的刺青,為了防止日後被人認出從而逃避制裁,所以他在逃亡廣州之前,就找人進行了**剝皮。而這幅帶著鷹形刺青的皮,後來被製成了這面鼓,輾轉流入到戲班子。這個做鼓的人是誰呢?他應該不會是黃雷自己,那就只能是實行剝皮的人。同時,也有可能就是那晚打暈福伯的那個人。

    第二,黃雷在逃到廣州後,因為種種原因與人結怨並被殺害,兇手將他剝皮製鼓,然後又送回我市。這麼一來,兇手的身份就值得推敲了。如果是廣州當地人,他為什麼要來端州?僅僅就是為了送一面鼓嗎?這個顯然說不通。那就只能是本地人,極有可能是與黃雷一同逃亡廣州的,他依舊可能是那晚打暈福伯的人。或許兩人到達廣州後生矛盾,這個人在殺死黃雷後將他的人皮製成了這面鼓,然後又帶著鼓潛回戲班子。」

    包大人仔細想了想小魚兒推測出的兩種想法,點頭表示認同。目前是這兩種可能。

    「很不錯。」包大人投來鼓勵的眼神,小魚兒聞聲沾沾自喜。

    道:「分析的很合理,但,關於兇手究竟是端州人士還是廣州人士,目前還處於推測階段,不過對於這種剝皮行為,本老爺傾向於是在廣州本地完成的。如果說黃雷是在本地進行的剝皮,他至少要休養很長一段時間,以當時衙門的態度,他既然已經逃脫抓捕,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迅離開本市,冒險滯留實在是太不明智了。」

    眾位聞聲,不自覺的點了點頭,的確是這樣。其他人也紛紛說出了自己的推測,普遍都是與剛才小魚兒持相近的觀點。

    聽完大家的分析,包大人點點頭,說:「還有兩點我需要提醒你們注意,第一,當年福伯只是看到一具燒焦的屍體,並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那個人一定就是黃雷。所以,黃雷的生死還存在疑點,或許他仍舊帶著後背的傷痕生活在我們不知道的某個地方。假設黃雷沒死,那具出現在火災現場的屍體又該怎麼解釋,他到底是誰?」

    他掃了眾人的一眼,這方面的確應該考慮。包大人繼續說道:「第二,兇手是哪裡人,與黃雷是什麼關係,製作鼓的時間,這些都是可以通過細緻偵查加以確定的。不過,案子過了這麼久,還是生在異地,調查起來難度極大,所以,你們一定要注意從兇手的心因性動機入手,也就是說,兇手為什麼非要將黃雷扒皮做鼓。同時,暫且拋開其流入戲班子的偶然性因素,兇手為什麼要將鼓送到端州戲班子?這是否意味著,黃雷背後的那個鷹形刺青對他有著特殊意義,必須以做成人皮鼓的形式送到戲班子,才能滿足其內心的隱秘需求?」

    經過分析研究,最後一致決定,既然人皮鼓在端州戲班子現,那麼搭救黃雷的人或者那個兇手,不管他是端州人還是廣州人,在很大程度上都可能是當年戲班子的一分子,或者與其有著密切聯繫,否則,他不會在殺人剝皮之後無緣無故地把這面鼓送到戲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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