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百七十七章 奇怪的血滴(完) 文 / 理查德唐僧
汪灃所住處異常簡陋,由於夏天的緣故,睡的一張鋪草墊上;為了檢查房間的角落而又必須避開血跡,小魚兒不得不左手撐地、右手床頭穩定身體,像雜技演員一樣保持平衡,鬧得滿頭大汗——沒辦法,沒有照相機固定現場證據,為了避免損壞可能的證據,只好辛苦自己了。
屍從屋裡搬了出去,公孫先生把他翻過來就看到了很明顯的致命傷,咽喉處深深的一道刀口,因為肌肉和皮膚的收縮而大大豁開,像極了一道詭異的笑容,似在無情的嘲諷
另一邊,其他的衙役將的鄰居通通從人群中找了出來,從這些人口中套取有用的信息。
怎麼辦?就在此時,蹲著檢查地板的小魚兒站了起來,手裡捏著極其細小的什麼東西,嘴角則掛上了招牌式的壞笑,儼然成竹在胸。馬小玲心頭畢剝一跳,欣喜的神色一閃而逝,竭力裝出平靜的樣子,心頭則在不停思索:他究竟找到了什麼?
小魚兒恍若無事的走出了房間,公孫先生先匯報了勘驗屍體的情況:喉內無毒、軀幹無傷、頸無縊痕、頭顱無淤血,唯一的致命傷就在喉頭,不見其他任何抵抗痕跡。
正是這一刀切斷了喉管,汪灃不能發出任何聲音,所以沒有人聽到他的呼救,直到他老婆送夜宵才現他遇害。
汪灃的身體很強壯,即便是會武功的人就算睡夢中想要偷襲他也不容易,能在半夜三更不知不覺間將他一刀斷喉,除非他是頂級殺手。如果是頂級殺手怎麼會來此殺他呢?
汪灃單身獨居,住處周圍有幾戶人相鄰,不過和他的木屋都隔著幾丈距離。一更之前,沒有人聽到異動,倒是敲過一更之後又過了一陣子,鄰居們聽見汪灃屋子裡傳來乒乒乓乓的聲響,因為他們知道汪灃常常於深夜借酒澆愁。酒後亂砸東西,所以鄰居們也不以為怪,現在回想起來,恐怕就是那時候遇害的。
「奇怪呀!」馬小玲苦惱的抓著頭:「汪灃和兇手乒乒乓乓打了半天。幾乎把這座房子裡的東西都劃爛,為什麼就是閉著嘴巴不肯呼叫?難道他和刺客還講什麼江湖規矩,玩單打獨鬥?」
顯然這個理由並不成立,汪灃腦袋並沒有壞掉,有人半夜來襲,他總該呼救的。
公孫先生也捋著一小撮鬍子,疑惑的道:「莫不是中了啞藥,叫不出來?」
「能下啞藥,何不直接下毒藥?」
小魚兒笑瞇瞇的從木屋中走出,笑容異常的輕鬆愉快。眾位衙役等人盡皆一喜。知道自家頭兒臉上有這種表情,多半就是胸有成竹了。
「事實上,死者本就是被人一刀斷喉的,」小魚兒斬釘截鐵的道:「正因為如此,所以他根本來不及出任何聲音。就已經死於非命!」
一刀斷喉?那麼在搏殺的時候為什麼不發出聲音呢?房間裡面打得刀痕錯亂,好像龍捲風一樣,所以在旁人心目中,汪灃應該是力戰不敵之後才被刀抹脖子殺害的吧。
大部分人依舊茫然不解,公孫先生問道:「死亡時間,發現和鄰居交待的一更後不相符合……」
觀眾配合著做出恍然大悟表情的時候,小魚兒微笑著搖了搖頭。夏天天氣炎熱。加上江邊濕度很大,而眼球渾濁程度、屍殭屍斑等等指標也無法精確到區分「一更之前」和「一更稍後」這種相差在半個小時以內的死亡時間差異。法醫鑒定死亡時間得出的結果是個模糊標準,指望它能精確到分鐘,那是絕對不可能的,並且鑒定的準確程度,也隨著死亡時間的延長而下降。比如死亡一天以內,大概能精確到小時,死亡一個星期以上,基本上就只能精確到哪天了。
「是噴濺形成的血跡!」小魚兒帶著眾人走到木屋,他獨自進入。小魚兒指著房中那張簡陋的、鋪著草墊子的木床。床旁的西面牆上高於床鋪面兩尺多高的地方有噴濺血跡,血跡的尖端斜向上。
這是?眾人不明所以,在滿室到處都是血跡和刀痕的情況下,這處血跡並不特別顯眼。
把自己腦袋一拍,小魚兒自覺好笑:差點把這些人當成刑警同事了,暈。知道他們不懂血液噴濺的拋物線軌跡分析,小魚兒立刻叫人取了個水囊,現殺一頭豬取豬血裝在水囊裡頭,然後轉到室外,撿了塊乾淨的牆壁,擠壓水囊朝牆上噴血。
眾人全都不懂他是在做什麼,但看小魚兒辦事一板一眼,都被他引發了好奇心,人人都等著看他能搞出什麼花樣。
小魚兒從不同的角度、距離噴了十多次,豬血在牆上噴得片片鮮紅,然後停手發問:「各位請看,這十多次中,哪一次和我剛才指給你們看的那處相近?」
馬小玲去觀察,發覺這些血跡有的位置低、有的位置高,有的血點較圓、有的則較長,和汪灃房間裡面那處最相似的,還是從左往右第七處血跡。
小魚兒嘿嘿一笑,問道:「誰記得這處血跡本官噴豬血時,手持水囊距離牆壁的遠近和高度?」
馬小玲越來越感興趣了,她已經猜出小魚兒的用意:「我還記得!離牆五尺多遠,血跡大概比水囊要高兩尺!」
小魚兒帶著眾人回到木屋,這時候房中那處血跡,本來不引人注目的,此時也就分外刺眼了。由剛才實驗的結論反推,噴出該處血跡的位置應在下方兩尺、距離牆壁五尺的地方是所有人都知道了,那是木床上擺放枕頭的位置!
汪灃根本沒有和任何人搏鬥,他是在睡夢中被人一刀切斷了喉嚨,直截了當的死亡!那麼滿屋刀痕是從哪兒來的呢?結論也就呼之欲出了。
一捕快首先叫起來:「是賊子殺死了毛大哥,再到處灑血、拿刀亂砍,假裝出曾經大戰一場的樣子!」
小
小魚兒饒有興致的問道:「那麼他為什麼要這麼做呢?又是要掩蓋什麼?」
「時間!」公孫先生道:「就是時間!兇犯是兩個人,汪灃在一更前就已經被主凶無聲無息的殺害,到一更稍過,幫兇故意滿屋亂劃刀痕、做出搏鬥的聲音,這樣一來案發後查問左鄰右舍,便會得出汪灃死於一更稍過的結論,而那個動手的主凶已經站在眾人眼皮子底下,有了充分的證據證明自己不在場!」
小魚兒點點頭,這是唯一的答案。屋裡為何如此雜亂,而在刑偵專家看來又「乾淨」得過分,也有了最合理的解釋。
為了掩蓋汪灃一刀斃命,並未與兇犯搏鬥的事實,到處留下刀痕和血跡除了誘導偵破走入歧途之外,還能讓牆壁上那處噴濺血跡不顯得格外礙眼。
而沒有任何血腳印、血手印以及別的線索,整個室內顯得過分「乾淨」,則是事後偽造現場,並沒有真正搏鬥造成的!案情真相如何,至此已基本上水落石出。
「證據呢?我們沒有證據啊?」
「誰說沒有證據?」小魚兒的笑容,彷彿來自地獄深處的惡魔君王,以居高臨下的姿態,蔑視著螻蟻般卑微無能,卻又自作聰明的對手。
小魚兒摸了摸鼻子,沖馬小玲擠了擠眼睛:「想不想知道那滴消失的血跡究竟在哪裡?我猜測,或許那第二個進入汪灃木屋的幫兇,到現在連他自己都還不知道呢!」
「快告訴我!」馬小玲不顧一切的抓住了小魚兒的手臂,急切的道。
小魚兒微笑著示意她稍安勿躁,道:「誰的襪子上有血跡誰就是兇手。你說呢?婦人?」
那少婦聞聲,已臉色蒼白如紙,神情慌亂得無以復加。馬小玲迫不及待的跑了進去,將少婦的鞋拔掉,瞧看她的襪子。卻見棉襪在左腳腳掌的位置,正好有一滴殷紅的血跡!
案情至此大白於天下,正是她的妻子在一更前殺死自己的丈夫。
她進屋之前習慣性的脫掉了鞋子,穿著厚棉襪的腳不小心踩到了那滴血跡,將它從地板上擦掉、又沾在襪子上,從而成為了致命的證據。
後來從少婦的得知,她是被男人買回來的,她丈夫對她並不是很好,每次喝完酒之後,就對她拳打腳踢,所以想到了這個殺人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