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百七十三章 誣陷 文 / 理查德唐僧
話說包黑子將李得利同地保陳甲兩人,交差帶去,預備前往相驗。自己退堂,當時帶了差役人證,直向六里屯而來。
所有那一路居民,聽說出了命案,又皆知道包大人這位大青天要走了,這是他最後一次在天長縣伸冤理枉,一個個成群結隊,跟在他轎後前來觀看。
到了下晝時分,已至鎮上。早有陳甲的手下張羅夥計王三,並鎮上的鄉紳李儀早就到了公館,前來迎接。
包黑子先問了兩句尋常的言語,然後下馬說道:「本縣且到李家客店踏勘一回,然後登場開驗。」說著,先到了客店門首,果見兩個屍身,倒在下面,委是刀傷身死。
隨即傳李得利問道:「這屍首,本是倒在此地的麼?」李得利見包大人先問這話,趕著回稟:「太爺恩典,此乃陳甲有意害人,故將殺死屍骸,拋棄在鎮口,以便隨後抵賴。小人不能牽涉無辜,故仍然搬移在他家門前。求太爺明察。」
包大人不等他說完,當時喝道:「汝這狗頭,本縣且不問誰是兇手,你既是在公人役,豈能知法犯法,可知道移屍該當何罪?無論李得利是有意害人,既經他將屍骸拋棄在鎮口,汝當先行報縣,說明原故,等本縣相驗之後,方能請示標封。汝為何藐視王法,敢將這兩口屍骸移置此處!這有心索詐,已可概見;不然即與他通同謀害,因分贓不平,先行出首。本縣先將汝重責一頓,再則嚴刑拷問。」著令差役,重打了二百刑杖。
登時,陳甲喊叫連天,皮開肉綻。所有那鎮上的百姓,明知李得利是個冤枉。被陳甲誣害,無奈是人命案件,不敢摻入裡面,此時見包大人如此辦法,眾人已是欽服,說道:「果然名不虛傳,好一個精明的清官!」
「那是當然,我們包大人在天長縣斷案如神。」
來人聽此話,默默不說,旁邊一人小聲道:「我們是否亮出身份?」
「不可。再等等,人家最後收官之作,咱不能逾越。以後還要見面。況且這包拯深得民心,老爺我想在天長縣落腳,自是要佔他的光。」此人一身書生打扮,身旁跟一師爺算究。
當時將陳甲打畢,他仍是矢口不移,包大人也不過為苛求,帶著眾人到孔家裡面。向著李得利問道:「汝家雖是十數間房屋,但是昨日客人,住在哪間屋內,汝且說明。」
李得利見陳甲打了一頓。心中解氣,包大人問話,自不敢怠慢,立馬老實回答道:「只後進三間。是小人夫婦同我那女兒居住。東邊兩間是廚房,這五間房屋,從不住客。惟有前進同中進,讓客居住。昨日那兩個客人前來,小人因他是販絲貨的客,不免總有銀錢,在前進不甚妥貼,因此請他在中進居住。」說著領了包大人到了中進,指著上首那間房屋。
包大人與眾人進去細看,果見桌上尚。有殘餚酒跡,未曾除去,床面前還擺著兩個夜壺,看了一遍,實無形跡,恐他所供不實,問道:「汝在這地既開了數十年客店,往來的過客,自必多住此處,難道昨日只有他兩人,以外別無一客麼?」
李得利道:「此外尚有三個客人,一是往太原販賣絲質的;那兩個是主僕兩人,由開封至此,現因抱病在此,尚在前進睡臥呢!」
包大人當時先將那個絲質客人帶來詢問,說是「姓王名叫渭水,歷年做此生理,皆在此處投寓。昨日那兩個客人,確係天色將明的時節出去,夜間並未聽有喊叫,至他為何身死,我等實不知情。」復將那個僕人提來,也是如此說法,且言主人有病,一夜未曾安眠,若是出有別故,豈能絕無動靜。
包大人聽眾人異口同聲,皆說非李得利殺害,心下更是疑惑,只得復往裡面,各處細看了一回,仍然無一點痕跡。心下說道:「這案明是在外面身死,若是在這屋內,就是那三人幫同抵賴,豈能一點形影沒有?」自己疑惑不定,只得出來。到了鎮口,果見原殺的地方,鮮血汪汪,冒散在四處,左右一帶,並無人家居住,只得將鎮裡就近的居民,提來審問。皆說不知情節。因早見過路人來,知道出了這案,因此喚了陳甲,細細查訪,方知是李家店內客人。
包大人心想道:「莫非就是這陳甲所為?此時天色已晚,諒也不能相驗,我先且細訪一夜,看是如何,明早驗復再議。」想罷,向著那鄉紳說道:「本縣素來案件,隨到隨問,隨問隨結,故此今日得報,隨即前來踏勘。但這命案重大,非日間相驗,不能妥當,本縣且在此處暫住一宵,明日再行開驗。」
吩咐差役,小心看管,自己到了公館,與那鄉紳李儀談論一番。招呼眾人退去,隨將王朝喊來說道:「此案定非李得利所為,本縣惟恐這陳甲做了這事,反來自己出首,牽害旁人。你且去細訪一會,速速回報。」
王朝當即領命出來,找了那夥計王三,並見個值日的差役,說道:「我是隨著太爺來辦這案件,又沒有苦主家,又沒有事主,眼見得李老兒是個冤抑,我們雖是公門口吃飯的人,也不能無辜羅皂好人,到此時腹中已是飢餓,陳甲是此地地保,難道一杯酒也不預備?我等也不是白擾的,大爺的清正,誰不曉得,明日回衙之後,總要散給工食,那時我們也要照還,此時當真令我們挨餓不成?」
王三聽見王朝發話,趕著上來招呼道:「王捕頭不必生氣,這是我們地保,為案纏手,忘卻叫人預備。即是捕頭與眾位哥哥餓了,小人我奉請一杯。就在鎮上東街酒樓上,胡亂吃一頓罷。」說著另外派了兩人看守屍首,自己與大眾來到酒樓。那些小二,見是縣裡的公差,知是為命案來此,趕著上來問長問短,擺上許多酒餚。
王朝道:「我等不比尋常差役,遇了一件案子,就大吃大喝,拿著事主用錢,然後還索詐些銀兩走路。你且將尋常的飯菜,端兩件上來,吃兩杯酒,就算了。共計多少飯銀,隨後一總給你。」說著大家坐下。
王朝明知陳甲被打之後,為張龍、趙虎兩人押在李家,當時向著王三說道:「你家頭兒,也太疏忽了,怎麼昨日一夜不在家,今日回來,知道這案件,就想李老兒這許多銀兩,人家不肯,就生出這個毒計,移屍在他家門首,豈不是心太辣了麼?究竟他昨夜到何處去呢,此乃眼面前地方,怎麼連你巡更,皆逡巡不到?現在太爺打了他二百刑杖,明日還要著他交出兇手呢,你看這不是自討苦吃麼。」
王三道:「王捕頭你不知內裡情節,因諸位頭翁,不是外人,故敢說出這話。陳甲因與李老兒有仇,凡到年節,他只肯給那幾個銅錢,平時想同他挪一文,他皆不行。昨夜陳甲正在小六子家賭錢,輸了一身的欠帳。到了天亮之時,正是不得脫身,忽然鎮上哄鬧起來,說出了命案。他訪知是李家出來的人,因此起了這個念頭,想報這仇。這事原曉得不是李得利,不過想訛詐他,自己卻被責罵了一頓,豈不是害人不成,反害自己麼?但這案件,也真奇怪,明明是天明出的事,我打過正更之後,方才由彼處回來,一覺未醒,就有了這事。李老兒雖是個慳吝的人,我看這件事,他決不敢做。」
王朝聽了這番話,也是含糊答應,想道照他說來,這事也不是陳甲了,不過想訛詐他幾兩銀子。現在所欲未遂,重責了二百大板,也算得抵了責罪,但是兇手不知是誰,此事倒不易辦。當即狼吞虎嚥,吃完酒飯,算明帳目,招呼他明日在公館收取,自己別了大眾,來到包大人面前,將方纔的話說了一遍。
包大人道:「此案甚是奇異,若不是陳甲所為,必是這兩人先在別處露了銀錢,被歹人看見尾隨到此,今早等他起行時節,措手不及,傷了性命。不然,何以兩人皆殺死在鎮口。本縣既為民父母,務必為死者伸了冤情,方能上對君王,下對百姓。且待明日驗後如何,再行核奪便了。」當時王朝退了出來,專等明早開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