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71章 聽歌跳舞憶過去 文 / 默夕
不遠處,夜晨曦手裡同樣抱著被子,靜默的站在月光下看著朦朧的一切。愛與恨的拉扯,最終,他抱著許下一生承諾的女人,想的卻還是她。
他夜不能寐,一來不忍心也擔心她凍著;二來想像著她去敲響洛丹洋的房門,他的心就堵得慌。
當他無精打采的去倒水,從落地玻璃窗一眼望見那個在沙灘上蹦蹦跳跳的女孩兒,他的心竊喜著,在堅持不下去,想都沒想的抱著被子衝了出來。只是他來晚了,遠處的畫面,讓他覺得自己多餘,自己根本就是個諷刺。
他輕笑,笑容裡儘是冷酷。本來想折磨她的,可現在,受罪的好像是自己。他不甘,也不會始終任其發展。只這一次就夠了,起碼在他訂婚前,愛恨都好,她都必須禁錮在他的身邊,她都不許跟其他男人再有任何牽扯。
夜晨曦這樣想著,轉身向賓館的方向走去。他現在該做的是盡快打發掉安琪,而在安琪離開前,就當是他仁慈,給他們這最後一個相處的機會。
對於洛丹洋的無賴,蘇默凝沒有辦法,索性白了他一眼,忽視掉他這個人,緩然坐在了沙灘上。她將自己裹得緊緊的,跟著電台的節奏,輕哼著歌曲。
輕快的節奏,讓人心情舒暢。丹洋單薄的襯衣被海風吹得上下翻飛,讓他不受控制的哆嗦著。只見他緩然坐在了默凝的身旁,蜷縮成一團,下意識的往人家身上靠。
「喂!那被子,分我一半兒唄!」他無恥般說著,笑得一臉陽光燦爛。
默凝又白了他一眼,嫌棄般往另一邊挪了挪。看到他唇邊彎著那抹欠抽的笑,她更加不屑搭理他。
丹洋卻厚著臉皮再次靠了過來,雙手抱胸,不停得搓著自己的胳膊,依舊無恥:「那被子是我的,你就這麼捨不得我的味道呀!受寵若驚呀!」
默凝固執的再次挪開了幾分,雖然不耐,但看在人家是真的放自己在心上的份上,耐著性子問道:「喂!洛大情聖,你追姑娘始終都那麼無賴嗎?」
「誰向你那麼不知好歹,那麼費勁兒呀?不無賴,我追的上嗎?這還有可能被踢出局呢!」洛丹洋被凍得牙齒都在打顫,顫顫悠悠的說著:「那被子,你真忍心不借我一半兒,讓我干凍著呀?」
「不借。」
「我」話說一半,熟悉的旋律響起,讓洛丹洋找到了台階下:「我靠,這歌夠懷舊的,太有回憶了。everybody,rockurbody」他說著說著就唱了起來,唱著唱著就跳了起來。
洛丹洋的舞跳的很high,蘇默凝欣賞的也很high。
歌曲結束後,丹洋再次坐在了默凝的身旁,一臉的自大,興致勃勃的問著:「怎麼樣?哥跳的還不錯吧?」
說好吧!眼前本來就自大的發飄的男人不是要加個更字;說不好吧!未免也太違心了,畢竟,她被他帥氣的舞姿迷住了。
只見她努了努嘴,不以為然中儘是輕描淡寫:「嗯!又有值得你得瑟的了?你就不能低調點呀?」
「說實話,這舞,我還真沒有得瑟的資本,其他仨人都跳的比我好。當年,就屬我最笨,人家練一個小時,我練倆小時都不成。而且,這舞,必須有其他仨人配合,那跳出來,簡直就是牛大發了,可惜呀!再也沒可能了。」丹洋笑得一臉無害,之後,眸中閃耀出懷念的光,將目光投向遠方,隱約中,他的眸中有淚光閃過,思緒瞬間陷入最美好的學生時代。
在丹洋的眼中,默凝讀出了美好和滄桑,尤其那珍貴的淚光湧動,瞬間觸動了她。只見她輕拍了拍他的肩膀問道:「你沒事兒吧?」
「沒事兒。」丹洋的思緒被默凝抽了回來,他微笑,淚光卻閃耀的更明顯。他深呼吸,下意識的攥住了被子繼續道:「哎!對了,你有沒有興趣聽聽夜晨曦小時候的事兒?」
默凝始終沉浸在他的傷感中,一時間沒反應過來,只是怔怔的看著他。
丹洋見她傻呆呆的,撞了撞她的肩膀追問道:「難道你不想知道夜晨曦上學那會兒是什麼樣兒的?是萬眾矚目還是默默無聞?你不想知道他交過什麼樣的女朋友?有過怎麼樣的糗事?過了什麼樣的生活?」
想起五年前的夜晨曦,默凝淡然的目光散發著淡淡的暖意,微笑蕩在唇邊,淡淡的說著:「他籃球打的好,一定是萬眾矚目,迷倒不少女生吧?」
丹洋也微笑,想起那個光芒萬丈,陽光溫暖的大男孩兒,他就覺得他們大家的少年太幸福了,幸福的能閃花所有人的眼,也包括長大後的他自己。
「他何止籃球打的好,他的學習也好,跆拳道黑帶,舞跳的也牛,就剛剛那舞,他是我們仨的領舞。如果剛剛換他跳,一定更震撼。他吉他彈的特棒,當年自彈自唱,幾乎迷倒了全校的女生。那些金髮碧眼的天天圍他轉,他卻特潔身自愛,說什麼心裡只裝了一個五歲的女生。當時,我們仨笑噴了,說他有戀童癖。」
聽著這些自己沒能陪他走過的過往,想像著慢悠悠日子的美好,默凝唇邊的笑越發的動人,卻也傷感的說道:「那人是安琪,是他曾經夢想著的女孩兒。」
「當年,晨曦、許諾、我和以謙,在學校,那簡直比f4還f4,那真是穿一條褲子、肝膽相照的兄弟。我們一起跳舞,一起登台,一起迷倒學校的所有女生。我們斗球鬥輸了,晨曦一個人承擔,去跟校花表白。我們住同一個宿舍,內褲隨便藉著穿。我們一起打球,一起吃飯,一起上課,一起打架,一起cs,幾乎跟女生絕緣。女生們看我們四個美男天天粘一塊兒,都懷疑我們是同性戀。」
默凝默默的凝視著他,靜靜的聆聽著,那樣的時光和青春,留在記憶裡
裡應該是永不磨滅的水彩畫。
丹洋似是重新走過了那年那月,自顧自的回憶著,傾訴著歡喜與憂傷:「從我十歲起,八年,小學、中學、高中,我最美好的日子都有他們。我設計過一款戒指,沒出品過,只做了四個,我們一人一個,說好,以後誰遇上了自己心儀的女孩兒,就用它求婚,當訂婚戒指。我還開玩笑的說,以後要收版權稅。可那些美好就是從上大學,晨曦和許諾選擇回國,一切的一切就都變了,全部終止了。許諾車禍身亡,我媽癌症去世,以謙獨當一面,都他媽變了,好像就把我一人丟一邊了。晨曦更過分,冷酷的讓人心疼。當年為了救我,不惜陪我從十幾層高的樓上摔下來的好兄弟,當看到你跳樓的時候,他可以冷漠的一把抱起你,將你扔地下離開。時間,真他媽不是好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