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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8節:無事獻慇勤非奸即盜(15) 文 / 桃夭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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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依,你看我們什麼時候去領結婚證……把婚禮給辦了?我怕我爸爸等不起……。」凌子璇問。最後一句話,讓我忽然動了惻隱之心,他真是很孝順,為了他父親可以做這樣卑鄙的事。不過,這種孝順太不正常,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之上。

    「隨便!」我說。不情願的應允和婚姻,還是在經受侮辱之後,我根本無所謂,也不在意什麼時候去領結婚證,什麼時候舉辦婚禮。

    「那今天呢?抓緊時間辦,過兩天又都該上班了。」他急切地說。

    「哼——。」我嗤之以鼻。

    「無所謂!隨便!」我說。

    「那,那好吧!就今天。我們得去單位開介紹信,還需要個人的身份證,合照。我們一個單位的,你就在這呆著,我去找工會譚大姐,她是我表嫂,一塊就給辦了,方便。」凌子璇說。

    「隨便。」我說。

    我一身的青紫,也沒法見人,這多半也是他的顧慮,而且萬一我在單位反悔或鬧事呢?以他的城府,想必也考慮到了。

    「好,那你等著吧?廚房冰箱有吃的。待會我就去,等我辦好了單位的證件,回來接你,去民政局。那裡主任是我同學,也好辦。」他說。

    「隨便!」我說。

    此後,便在沒有說話。我沒說,他也沒說。

    他自己喝了一杯牛奶,吃了一個麵包,吃相也那麼難看。真無法想像,在單位斯文的他在生活中是這樣的人。吃飯吧嗒嘴,還唾沫星子亂噴。

    「噁心!」這種感覺再次□□。真恐怖,這樣的一個男人即將成為我的合法丈夫。

    騎虎難下,進退兩難,事實上,我已經沒有別的選擇,就算明知道前面是痛苦和不幸的深潭,我也只能跳下去。

    八點剛到,凌子璇就急匆匆的出去了,出門的時候還把門反鎖了,終究是不放心我。我蔑視的一笑,覺得他真可憐。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這句話就是說他這種人的吧?

    很快,不到半小時,他就回來了。看上去很高興,見到我還訕訕的笑了。

    「依依,我跟大家說了,他們都恭喜我們呢,還嚷著要喜糖。」凌子璇說。

    我眼中發酸,差點哭,忍住了,沒有搭訕。

    「依依,這回去民政局吧?」他迫不及待地說。

    「隨便。」我說。

    我穿好衣服,走到門口的時候,看到牆壁上的落地鏡子裡,臉上淤青的我,愣住了。

    「怎麼了?依依,走吧?」凌子璇催促。

    「你這有創可貼嗎?」我冷冷的問他。

    「啊——?有,有,等著,我給你拿去。」凌子璇稍微躊躇之後就明白了我的意思。

    他從壁櫥裡拿出幾張創可貼,肉色的那種。我接過來,對著鏡子,小心的貼在外露淤青的皮膚上。

    人總是愛面子,秀幸福,我在受了凌辱之後,出門前還不忘修飾自己的容顏,掩飾那些傷痕。

    很快到了民政局,凌子璇找到他的同學,說明來意。他的同學熱情的跟我打招呼,我尷尬的一笑,沒有說話。

    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凌子璇的同學也不會是什麼好人。我先入為主,對他的這個同學也沒什麼好感。

    「呵呵——!弟妹還不好意思吶。」他的同學笑著說道。

    「是是是,她平時就愛害羞。」凌子璇趕緊打圓場。

    「呵呵——!沒事,沒事。只是,老同學啊,你怎麼不提前給我打個電話呢?」那個人說。

    「怎麼了?」凌子璇詫異地問。

    「哈哈哈哈!」他的同學大笑。

    「吳哥,你笑什麼?」凌子璇問。

    「老弟啊!你是不是要結婚高興的糊塗了?」那個被他稱作吳哥的人說道。

    「怎麼了?吳哥,你越說我越糊塗了。」凌子璇說。

    「呵呵呵!今天是星期五。」吳哥說。

    「星期五?星期五怎麼了?哎呀,星期五是辦離婚的日子!」凌子璇終於明白過來,失聲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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