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15 文 / 七實
可是,她畢竟是沒有經過苦難的一個人。老師給了她一個五十八分,差兩分滿分。
就在她以為自己穩操勝券的時候,她聽說了林風,他的作文時滿分。
本來,她是不服氣的。可是,卻從同學的那裡看到了林風的作文。
林風的作文是一個小小說,說的是一個小男孩是一個私生子,被家裡所厭棄,從小經歷過無數的苦難,立志要在眾人之中脫穎而出的故事。
當時向晚歆看的是一個稀里嘩啦。也是後來她才知道,這個小男孩不是別人,正是林風。
別人的眼中林風是一個憂鬱的男生,可是,只有她知道他的善良與細膩。
後來,也因為這個作文,冤家成為了朋友。而圖書館則成為了兩個人經常偶遇的地方,因為他們兩個就是那麼機緣巧合的坐到了對面。向晚歆當然一直都以為這是一個巧合,因為之前她和林風根本是不相識的,而對於向晚歆這樣的默認,林風也沒有刻意的解釋什麼。
一個作文要向晚歆對林風一下子佩服的五體投地,午休的時候,她總是看著對面坐著的男生追問為什麼他的文章可以寫的那麼好,她說要是古代的話他一定可以考上狀元,而林風只是深沉的笑著。
他們聊天的時候,通常都是向晚歆說話的時候多。向晚歆就是這樣的一個人,要是她覺得你煩的時候,一句話都不會跟你說,然而要是她覺得你還不錯的時候,就會拉著你的手跟你說個不停。而林風很有幸的成為了後者。
林風多數的在向晚歆說話的時候,都是靜靜的聽著。雖然他是低著頭看著書,可是向晚歆卻仍是能夠感覺到他是在聽著的。
而這次,就連向晚歆也沒有想到,林風竟然回答她了,在她問他為什麼可以寫出這麼好的文章的時候,他回答說,這是生活的閱歷。
當時,向晚歆怎麼會懂得什麼叫做生活閱歷呢?
她的生活圈子無非就是那麼一點,除了學校和家裡,大概出入最多的就是名流的宴會了。要是要她謝謝宴會上的吃食,大概她還比較有水平的。
那天,兩個人正說著的時候,韓涵來找向晚歆吃飯,於是乎,林風也一起跟去了。忘記說了,那時候向晚歆的同桌就是韓涵。所以也成為了眾人之中唯一一個可以喝向晚歆走的近的人。
其實,向晚歆的性格雖然有些嬌滴滴的,但是還不至於很任性,很無禮。不過也許是她的家世太過顯赫,學習太過出眾,男生跟她站在一起都會覺得失態,女生跟她站在一起都會覺得自卑。
所以,世人一直都認為她是很高傲的一個人。而她的朋友,也就只有韓涵一個人了。韓涵也是一個貴族社會的公主,天資也是非同一般,和向晚歆也許是因為惺惺相惜,倒是從第一天見面就聊的不錯。
那此是向晚歆和林風第一次一起吃飯,雖然當時還有韓涵在一起。不過,那種小女生的竊喜還是在她的心裡種下了。
其實她也說不好這是什麼樣的感覺,大概這就是那所謂戀愛的甜蜜吧?那是她也不知道愛是什麼意思,只不過她就是覺得和林風在一起的時候會很開心,要是自己有一天沒有看他,就會覺得很不習慣。
後來她問了韓涵,韓涵說,這樣就算是戀愛了。
和林風戀愛也是一件很水到渠成的事情,他們在一起可以說是郎才女貌,眾人當然都是無話可說。
林風是一個不善於表達的人,而向晚歆也是忠於自己習慣的人。
兩人這樣在一起,就是三年。
整整高中在一起的三年,可以說是兩個人最高興的日子。
他們一起上課,一起自習,一起比賽,一起上體育課,一起補習班,一起參加業餘的社團。
忘了說,本來他們是不同班的,但是在高一下學期,學校成立了一個尖子班。向晚歆和林風自然就成為了同班同學了。
那時候,兩個人被成為學校的金童玉女,不光是男帥女靚,還因為兩個人的才氣。
所有比賽的項目,只要他們其中一個參加,那就是萬無一失。什麼奧數啊,作文啊,舞蹈啊,素描啊,跆拳道啊,都是手到擒來的事情。
但是兩個人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都是很低調的,特別是向晚歆,她只對自己感興趣的比賽下手。她的天資很好,有些項目只學習了一月半月的,就可以在比賽中站住腳了。
比如說毛筆字,向晚歆從前是一點都不會的,可以說連毛筆都沒有拿過,可是,卻意外的得知林風獲了市裡毛筆字的一等獎,這還了得?向晚歆立刻報了一個毛筆字班,整整一個月,連做夢都是拿著毛筆的,經常一覺醒來,發現自己的嘴角就多了兩撇小鬍子了。
當然一個月之後,她也如願以償的拿到了毛筆字的獎項。
雖然天資不錯,可是向晚歆對於很多東西都不求甚解,說白了就是沒有長性,學什麼都不夠專,所以她在哪方面都沒有什麼傑出的成就。
三年之後,這對金童玉女高中畢業了。
高考之後的那些天,成為了一個分手的季節。很多情侶都為了以後的道路,不得不和自己高中的情侶分手。
生活就是這樣,沒有哪一個朋友能夠陪你一輩子的。他們只是能陪你走過人生的某一個階段。
而此時,向晚歆和林風也面臨這樣的事情了。
向晚歆的家裡雖然是有兩個女兒,可是,因為暖暖從小身體不好,向晚歆便成為了家裡唯一的希望,也是財產不二的繼承人。所以,他們是不論如何也不同意他們的女兒遠走他鄉的。按照他們的打算是要女兒隨便在h市上一個大學,然後一邊上學一邊進公司實習,等到畢業的時候,就可以直接接手家裡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