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二章 起點(三) 文 / 意千重
第二十二章(三)
心情好,無理由加更,o(n_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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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郎官來啦!」喜樂自窗外響起,鑼鼓索拉震天的響,鞭炮響起來,人們歡呼著,忙著關門堵新郎,喜悅而忙亂。!!明菲痛苦的揉了揉太陽穴,繼續沉浸在往事裡。
父親火化的那天媽媽一夜白髮,第二天就有些不對勁了,剛開始只是有些糊塗,每天都問她爸爸到哪裡去了,什麼時候回來,接著有一次出去買菜後,就連回家的路都找不到了。醫院最後確診是得了老年癡呆,她痛苦的抱著頭在街邊花園裡大哭了一場,卻看見了那對狗男女的新婚花車。好熱鬧,紅的玫瑰和白的百合配在一起真的很熱鬧。
他們沒有人和她說過對不起。同事和她說,如果不是她的脾氣太好,凡事總往好處想,是個濫好人,人家也不敢把她欺負到那份兒上,把她的父母活活氣成那個樣子,她也不會家破人亡。她們鼓動她報復,她無奈的說,怎麼報復?把他們殺了嗎?
同事狠狠的說,那也不能就這樣便宜那對狗男女,你爸爸被氣死了,媽媽成了這個樣子,醫藥費,精神損失費什麼的,總得讓他們出點吧?她搖頭,她開不了這個口。同事說,你不成,我去幫你!那男人真的送了兩萬塊過來,她拒絕見他,讓他拿走了。同事恨鐵不成鋼,隱約是說她活該。她難過的想,的確是怪自己太廢物了吧?
才五十多歲的母親病況很嚴重,她不敢留母親一個人在家裡,只有請了保姆貼身照顧。失去了父親的那一份退休金,要給媽媽治病,要請保姆,她機械的奔波在公司裡,醫院裡,家裡,面無表情的面對各種各樣,同情的,鄙視的,幸災樂禍的,怒其不爭的目光。她的腦海裡只想著賺錢,賺錢,重新買套房子,帶母親去大醫院看病,同時也離開這個鬼地方。
那時候,她心裡還幻想著要換個環境,重新開始,所以別人不樂意加班,她很樂意加班,因為加班有加班費。她也很樂意做兼職,常常為了一百元錢,可以利用週末站在冷風凌厲的街頭派發一天的傳單。
有人說她可憐,同情她,譴責那對狗男女。但那對男女逢人便說,其實是她不懂得看眼色,只會一味的裝好心,裝好人博人同情,人家捨不得傷害她,所以才被逼無奈,不得不拖到不能再拖了才上演那一幕,他們也很冤枉。她想辯解,又覺得這個時候說這些有什麼用?
於是就有人說她蠢,自找的,她現在拚命賺錢這個樣子明顯是倍受打擊瘋魔了,把她當作是失敗後走了極端的範例,警告小姑娘們一要防備身邊的白眼狼,二要防備失敗後心理變態。
閒言碎語就像無法躲藏的,鋒利的小李飛刀,嗖嗖的插在她的心上,她不是不難過,但她想,否極泰來,否極泰來,她只要努力,還能翻身的吧?還能找到那個真心真意對她好的人吧?她沒有兄弟姐妹,之前最親近的除了父母,就是那個狠狠給了她一擊的女人,她累了困了,卻找不到可以傾訴,可以依靠的那個人。她只能安靜而努力的忙碌著,等待新的開始。
但是賊老天沒有給她這個機會。更壞的事發生在她氾濫的同情心之後。
那個冬天的夜裡,她又是公司裡最後一個走的,已經是最後一班公交車,明明已經看到了小區大門,離溫暖的家只有幾十米了。但那個人躺在地上直打滾,看上去痛苦萬分。
她有些驚慌,猶豫了很久,還是上前去問他怎麼了?需不需要幫忙?可是那個人用刀抵住了她,顫抖著聲音讓她把包遞給他。
大概是遇上了吸毒的,毒癮犯了,她還算冷靜:「好,我給你,但手機和鑰匙不值錢,把它們還給我吧?」
她當時只想著,失去了手機和鑰匙,會非常麻煩。沒想到那個人什麼都沒說,一刀就刺進了她的小腹,然後迫不及待的奪走了她的包。他跑得比兔子還要快。
她跪倒在地上,感覺到腹部那個傷口流出的血把她身上的熱量慢慢帶走。她聽見小區的保安大聲喊叫,聽到了「120」急救車「完了,完了」的聲音由遠而近,她甚至已經聞到了消毒藥水的味道,但她始終還是沒能再睜開眼睛。
她即將失去意識的那一刻,想的全是家裡已經成了小孩子的媽媽。真是諷刺啊,爸爸媽媽從小就教導她要做一個善良的好人,可是善良不但害死了媽**丈夫,還害死了媽**女兒,扔下媽媽一個人混混沌沌的活在這世上。她拉著那個最後陪在她身邊的,不知姓名性別年齡身份的人的手,喃喃的說了一聲:「媽媽,對不起。」
那個人和她大聲說了一句什麼,她沒聽清,但她恍惚記得好像是說,就算是想學雷鋒,也要懂得判斷,把命都送了,實在太蠢了。這是個什麼世道啊,不過想學一回雷鋒,就把命給送了,她想笑,卻只流下兩行淚。
她沒想過她還能重新活過來,但她清醒過來的第一個念頭,就是再也不做濫好人,因為好人不長命,禍害遺千年。假如她不是濫好人,她的媽媽又怎會受那喪夫喪女的孤苦淒涼?她那時候可真蠢。做了明菲後有整整一年,她看向所有人的目光都是漠然防備的,被*待到了難以忍受的時候,她也曾忍不住想砍汪氏幾下,想了很久卻始終沒下手,反而在兩年後砍了自己一刀。
「三小姐在想什麼呢?這麼入神?」嬌桃把一杯溫熱的蜂蜜水遞給明菲,輕輕摸了摸她的額頭:「趁熱喝吧。」
「好。」明菲彎起嘴角笑起來,蜂蜜水入口,甜入心肺,這一世她要別樣的活,好好的活,她會記得隨時提醒自己不要心軟的,心軟就等於害自己,濫好人可是世上最危險的一種職業。以前的事是無法挽回了,可這一世她既然叫明菲,就要明辨是非,以直報怨,以德報德,快意恩仇一回。
女兒酒一般都是中午,眾人吃完午飯,新娘被接走後這事就算進入尾聲了。
送親接親的人走後,吳家的小院子裡就只剩了些幫忙收東西的婆婆大娘,明菲關了半日,覺得氣悶,便趁花婆子飯後打盹,悄悄把窗子掀開一條縫看出去,只見汪氏和芳兒立在門口,看著遠處,一臉的悵然。特別是汪氏,難過得什麼似的,偏還要強顏歡笑,那臉看上去怎麼都彆扭。
嬌桃見明菲打開窗子往外偷看,便瞧了花婆子一眼,生怕她會出聲制止明菲。誰知花婆子睜了眼,道:「人走了?」得到肯定答覆後,也上前湊上去看,還歎道:「唉……這可憐天下父母心,都是一樣兒的。養個女兒,期盼她有個好婆家,臨出門了吧,又捨不得,還得強顏歡笑。有時候還連哭也不敢哭。」
聽花婆子這意思,似乎也是嫁過女兒的,可這種話題不適宜一個小女孩和一個老婆子交流,更何況是個位居管教之職的老婆子和一個被管教的小姐。
明菲只笑笑,離開窗前拿起花婆子帶來的那本類似於三字經的啟蒙讀物,又取了石板,用毛筆蘸了清水在上面寫字,努力做出一副認真識字的上進表情。書上的文字是繁體字,幸好她當初上學的時候古代漢語一向學得不錯,這些繁體字儘管不是很會寫,閱讀卻是沒有大問題的,只是她不敢暴露自己認識很多字的真是情況,而是根據花婆子的教授的進度適當的表示出過目不忘的聰穎。
她來到的這個大豐朝,不同於中國歷史上的任何一個朝代和國家,但文字差不多,風俗文化也差不離,不過萬幸女子是不用裹小腳的,所以她也不必擔心被弄成了殘疾,或者被人嘲笑有雙難看的大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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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章插敘了明菲前世的事情,算是對她性格發展的一個必需的交代。不過大家放心,女主的名字叫「明菲」其實就是取「明辨是非」的意思,以直報怨,以德報德,不會走極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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