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74節:我以後要把這女人搶回來 文 / 木木笙
傳言的內容大概是:雨神接單殺人,其向六歲孩子好的報酬居然是要求他與母親分離。/還說她最看不得人家幸福。由此,江湖人士大膽推測,雨神實際上是個年過半載,被情所傷的瘋婆子。
所謂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就是這麼一回事。
憑空一道驚雷滾滾,正巧劈在她頭上。
落雨現在,撞牆死了的心都有了。
瘋婆子!我靠!虧你們想的出來!
天殺的,不要讓姑娘我知道是誰的推測,不然我殺他全家!
左衣見她一副備受打擊的樣子,好笑道:「早知道這樣,當初怎麼還接呢?」
落雨白眼一翻,說了兩字:「我賤。」
我丫就是這樣,才會毀壞掉名聲的。但是不接,姑娘我吃不好,睡不飽!
所以說,人有時候就是這樣該死的賤啊。明知不可為,為了一定倒霉,還是要為。
最終,左衣答應留下月流。
分別的時候,月流與落雨做了約定,等他長大之後,就會找她算帳。在這之前,他要呆在左衣這裡。
就此事,兩個人終於達成了共識。
臨走時,月流對落雨勾勾手指,道:「低下頭來。」
落雨疑惑的低下頭去,月流掂起腳尖,突然親了落雨的唇。
空氣停頓了好一會。
月流紅著臉別開頭,拽拽的說:「蓋章,別忘了,我要找你算帳。」
落雨好笑的掩嘴:「好啦,好啦,忘不了的。」
夜晚風大叫:「色小鬼!」
該死的,別以為我不知道你在占村姑便宜!
月流得意的衝他做了個鬼臉。
佔了,佔了,你拿我怎樣!
落雨無奈的推著三個亂叫的大男人走了。
真是的,多大的人了,還跟小孩子計較!
遠遠的看著落雨離去的背影,左衣笑倚在門前,說:「她是個笨蛋女人呢。」
「沒錯,笨的要死。」月流眷戀著那一身的白上點染的紅色花朵。
她的背影,也這樣好看呢。
其實,他又怎麼會不知道呢。
自己的母親的怪異。那日,他在街上看到的,是母親從轎子裡下來,那個叫林穆的男人牽起她的手,她微笑的樣子。
他就知道,事情並不是自己所看到的那個樣子。可他終究是沒有勇氣,不能讓她殺了自己的母親。但這個笨蛋女人,卻以自己的方式,來隱瞞了那些骯髒的事實。
她寧願髒了自己的名聲,也要留給自己的一片天空。其實早在遇見她之前,那片天空就已經塌陷了。
她不知道,他也不會告訴他。
反正,她已經為自己撐起了另一片天空。
「我決定了,要做個厲害的山賊。」月流看向天空,燦爛的笑了。
「哈?」左衣一頭霧水。
這個小子,搞什麼啊。
「做山賊,把那個笨蛋女人搶回來。」月流又說。
萬里無雲的晴空,翠綠的山林,美好的一個午後。
左衣狠狠的敲了那個做夢的孩童一下,轉身回屋子:「不要瞎想了,給我老老實實的學醫術。」
「啊!臭老太婆!」小鬼大叫。
左衣的嘴角,掛著抹掩飾不住的笑。
落雨,看來,你的麻煩,又多了一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