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都市小說 > 我在服刑那些年

正文 6116 調院 文 / 大碗麵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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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林緊鎖眉頭,並沒有參與到我們的嬉笑中來,我看了看他的臉色,示意姚康不要再鬧了,等大家完全安靜下來後我問李林:「林哥,怎麼了?」

    李林看看我,有點起了一支煙,在裊裊的煙霧中,說了句讓我很擔心的話:「胖子,不是我打擊你,要我估計,你這案子最終不會輕判!」

    我聽了心裡一緊,追問道:「為什麼林哥?有什麼根據嗎?」

    李林搖搖頭說:「你想啊,你們其餘兩個已經落網的同案,都是公安局的常客,屈明聽你說還是剛剛從監獄假釋回家,按照法律規定,這屬於從重情節,要按最高上限判的,你們這案子的最高上限,是什麼知道嗎?」說著,他狠狠地把那截抽了沒兩口的煙癡按息在煙灰缸裡,吐了口唾沫說:「死刑!」

    看我一下子緊張起來,他又急忙說:『我說的不是你,你肯定不會這麼重,我是說,照你說的這個情況,你那夥計屈明就危險了!「說著他對姚康說:『康娃,把那本《在押人員必讀》來出來讓胖子看下。百-曉_生」

    姚康聞言很快翻出一本綠色封皮的書,這時全市看守所統一印刷的《在押人員必讀》,這東西還需要花錢買,看守所裡賣十元錢一本,還是必須要買的,家裡送來的錢直接就給你扣除這筆錢了,但是一般一個號子幾十本,除了前面睡的人能看到之外,其餘的人花了錢卻從來不會讓你看一眼,因為這是號裡的管理的一種方法,意思就是,你不用懂國家法律法規,你只需要知道號子裡的規矩就行了。開玩笑,當然很多人也無從知道自己有哪些權利和義務了。我還見過一些人,他們甚至天真的以為,號子裡的一切規矩都是看守所官方規定的,這種愚昧和無知,真是令人啼笑皆非。

    我翻開這本早就花了錢,但是以前沒機會,後來是沒有心情看的書籍,順著李林給我指向的地方看去。

    《刑法》第六十五條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

    犯罪除外。

    前款規定的期限,對於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

    我看了看李林,李林又給我翻了幾頁說:「你再看看這裡。」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我越看心裡越驚,啪的一聲合上了書,心裡想:真是凶多吉少啊!屈明毫無疑問按照法條是如假包換的累犯。那是要按照最高上限判的,而下面這個最高可以判處死刑的量刑要件,更是讓我驚出一身冷汗。八條我們居然佔了四條!!

    我們既是持槍又是入戶,而且人最後還死了,價值數額按照估算也是十幾萬!看著這些,我覺得就是不判死刑,也最少是個死緩或者這無期,不然我都覺得這法律是形同虛設了。

    李林彷彿還嫌我心不夠亂,又加了一句:「胖子,你看那個時候,你們把一切推給王平章,所以判的並不重,加上你以前的案子比這個大得多。但是現在不同了,王平章給抓回來了,他為了活命肯定會盡量推脫,辦案人員最喜歡的就是這樣,怎麼說來著,狗咬狗,一嘴毛!他們兩個量刑一上去,你肯定是跟著水漲船高。」說到這,他又壓低聲音伏在我耳邊說:「至於你說的那個事兒,就是你家裡和人家達成協議,頂多也就是給你認定個從犯,或者認罪態度較好之類的。也就好那麼一點,不過怎麼說呢?總比沒有強吧!所以你現在實事求是的交代是對的,法院現在就是要給你們辦成鐵案,只有這樣他們才會更加主動。你要是還按以前那樣胡說的話,你就麻煩了!」

    聽了李林的話,我不禁為自己今天所做的選擇而感到慶幸。我算聽明白了,以前判案子時證據不足,只有按照我們交代的結案判決,反正那時我也是一個死,那個案子根本不重要,但是現在,劉三軍的案子錯判在前,法院肯定會非常認真的審理的,加之王平章也會爭取機會,所以我現在再像以前那樣胡亂交代肯定不行了。

    我問李林:「那你教教我,應該咋辦?」

    李林手一揮:「你能有什麼辦法?該交代的都交代了,為今之計只有讓你家裡去活動了,看看能不能托托關係,走走路子,哪怕是花點錢,盡量給你稍判點。要知道現在不一樣了,以前是他們有求於你,現在是你小辮子攥在人家手裡了!不過沒事,聽你說的,你在這個案子裡頂多就是個第三被告,天塌下來又高個頂著,你活動的空間還是很大的,就是有一點,這關口,你可不敢在感情用事胡亂講哥們義氣了!做人有時候要給自己留餘地,你看你那個仇人李文華,就會鑽空子,我們都知道他才是一切事情的罪魁禍首!可是他幾次事情下來,自己活得好好的,曹成偉卻見了閻王了,沒辦法!律就是這個樣子。」

    我連連點頭稱是,心下稍微安定了一些。想起李文華就隨口問了一句:「李文華人呢?我一直沒顧上問他。」

    李林漫不經心的說:「早從禁閉室出來了,回了3院,就等執行通知書一來就送監獄了。估計年後就走了。」

    「咋又回3院呢?」我不解地問道,按常理要給他換個院子的。

    「有啥辦法?他的人把蔡所放翻了,蔡所管的二院所裡肯定不會讓他去,咱們院子這麼多死刑,所裡敢讓他來嗎?不去3院去哪?反正他在看守所呆的時間也不會長了……」

    這世上的事情有時候就那麼邪乎,正在這時,號子大門一下子被打開了。姚康趕緊把正在砸飛機的蝴蝶拉了起來。幾乎就在同時,張所和梁所還有3院現在的管院陳所長都魚貫而入。

    「秦寒,何森,胡剛,收拾你們的東西,調院子!」張所喲喝道。

    我並不感到意外,關在二院的屈明現在有了判死的可能,所以所裡肯定會安排屈明到一院來,作為他同案的我顯然不能在這裡呆下去了。

    「去哪?」我一邊收拾東西,一邊隨口問了一句。

    「3院!舊地重遊。別給我惹事喲!」陳所答了一句,順便給我提了個醒。

    「啊?」我不由得愣住了……

    各位書友,這兩章屬於過度情節,不要急,緊張的立馬就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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