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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十二章 極刑 文 / 大碗麵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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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個前撲,趁李文華躲閃不及,狠狠地咬在了他的右耳上。這一刻,我什麼都不管了,任憑旁人如何撕扯就是不鬆口。一時間槍托、警棍、拳頭、紛紛砸在了我的後背上,圍觀的群眾都被這突如其來的變故驚呆了,全場鴉雀無聲,氣氛顯得很是詭異。

    我只覺得我的心跳瞬間加快,嗅到李文華身上傳來的汗味,更激起了我的一股彪悍之氣,下顎用力,越咬越緊。李文華也算得上是神經堅韌,我都可以感覺到他頸部雞皮疙瘩都起來了,硬是沒有叫出聲來。越是這樣越是令我心頭狂怒,鼻孔裡發出呼呼地喘息,嘴裡不顧一切的加大力度!我已經能清楚地覺得鮮血已順著我的嘴角流下……

    押送我的武警,和那個現場維持秩序的警官嚇得臉都白了,要是在這出個什麼事情,他們難辭其咎。所以是拼了命的想分開我們。那個警官緊緊抓住我本不長的頭髮,用盡力氣想把我從李文華的身上扯下來,但是不能奏效。那一瞬間我想起此前的林林總總,想到今日我極有可能判處極刑,想到不遠處身心煎熬的父母,不禁悲慟莫名。而這一切,都是拜此人所賜,叫我如何不怒火中燒?現在他的耳朵就在我口中,我又怎能輕易放過?新仇舊恨,一起湧上心頭,現在我恨不得能食其肉,啖其血,寢其皮!腦海中只有一個聲音:「咬死他!」

    最後還是那個武警,咬牙舉起槍托在我兩隻環抱的手上狠狠一砸,我吃痛不過,這才略微鬆開了了一點,隨著警察的用力,我的嘴很勁的向後順力一扯,李文華終於哎喲一聲叫了出來。隨即捂著臉蹲在了地上,半隻耳朵就掉落在他腳下,驚得眾人一片輕呼。幸而我的父母被向前圍觀的人擠到了身後,沒有看見這血淋淋的一幕。

    我顧不上身體的疼痛,看著李文華血流不止的面頰哈哈大笑,神情幾近癲狂。場面非常之混亂,警官們個個惱火異常,顧不上呵斥,趕緊架著我向法院裡面走去。走出幾步,我努力回過頭去,只見李文華從身上正掏出衛生紙,小心翼翼地包起他的半隻殘耳,這一刻好像有心理感應似的,知道我在看他,突地抬起頭也向我望來來,我們四目相對,只是一瞥,卻好似歷盡千秋,彼此眼中的深意只有我們自己才懂。

    一直到了法庭上,我的情緒依然很激動,整個庭審程序我腦袋一片空白,期間法官讓把我們一個個分別帶下去侯傳。在等候審理的那間大廳裡靜坐著,我才略微平靜了一些。那天的場景我幾乎都記不清了,腦海裡像跑火車,根本無法存下記憶,只記得當時那間大廳裡有台電視機,裡面正放著韓紅的《家鄉》,那是我第一次聽這首歌,歌裡那種淡淡的惆悵,和濃濃的鄉愁深深地打動了我,一時間竟忘記了一切,生出了不知身在何處的虛幻……

    我們的案子因為是在看守所裡發生,本身就很簡單,在大量的事實證據和材料卷宗下,整個庭審進行得很快。一般的案子很少有當庭宣判的,但我們的案子由於情節惡劣,手段殘忍,加之又是看守所內的二次犯罪,故而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l縣看守所早就成了街頭巷尾議論的談資。為了盡快消除社會影響,恢復民眾對司法系統的信心,故而我們的案子罕見的採用了當庭宣判---

    曹成偉,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合併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秦寒,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罰金三千元。合併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終身,並處罰金3000元……

    當我聽到死刑二字時,儘管心裡早已有了準備,但還是腦袋裡『嗡』的一聲,像是有什麼東西突然炸開了!我不敢相信這是真的,猛的抬頭,向法官看去。只見他手捧判決,嘴巴一開一合,說的什麼我已聽不見了。目光漸移,望向他頭頂的天平國徽,只覺的越來越模糊……罷了,就當一切是個笑話吧,我揭發了此事,使他大白於天下,而我得到的,竟然是一顆子彈?這不是他媽的最大的諷刺嗎?一直以來,我所不願相信的,一直刻意迴避的,在這一刻居然都變成了現實!瞬間,我的眼前又浮現出了過往的種種和母親那日漸佝僂的身影,一時間悲從中來,淚灑法庭。

    宣判結束後,按照法律規定,要問我們上不上訴。李文華因為他提出了分屍的犯意,又親自參與切分屍體的行為,本來是不會輕判的,但是因為他檢舉了狗娃哥哥的逃匿去向,認定立功情節,所以判了個無期。他顯得很滿足,第一個表示不上訴。還有老侯,我估計是為了封住他的嘴,拉我下水,故而曹成偉承認是他強迫老侯分屍的,結果給老侯認定了被脅迫的情節,只是輕判了十二年。他也是表示服從判決。除此而外其他人均表示量刑過重,表示要堅決上訴。

    問到我的時候,說實話,我是心灰意冷根本不再相信所謂的法律,正要說算了,反正死刑上不上訴都有覆核程序的,但我一抬頭看見李文華那輕蔑而又得意的笑容,彷彿在說:「你怎麼撲騰都沒用了,」我一時怒從心起,張口就說:「上,為什麼不上?」我剎那間突然想明白了,這是一種態度,我要是不上訴,就等於向所有人宣告:我心中有愧,我認罪!不管怎麼樣,我是不能接受這個強加於我的罪行的,所以我一定要上訴,不但要上,還要加大力度,大張旗鼓的上!

    出法院門的時候,我四處尋覓,看了一圈,不見我的父母,我心裡又高興,又難受。就這樣懷揣著一種我自己也說不清道不明的情緒,被一眾人『擁簇』著回了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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