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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博覽 第五八九章 感動的哭了 文 / 禹巖

    「搞偷襲?」窩老攻摸了摸臉頰,滿面嚴肅的搖頭:「這個行為很惡劣,下次可不許這樣了啊。要不然,我會睚眥必報的。」

    玉伽微微瞥他幾眼,歎息道:「就我們的身份而言——你覺得還會有下次麼?!」

    她神色平淡,臉帶微笑,眸子裡幽邃如水,波瀾不驚,彷彿靜謐的烏湖。這一刻的轉變,與那美麗多情的月牙兒相比,竟是完全換了個人。也許,此時站在面前的,才是真正的玉伽。

    「沒有下次?那當然最好了!」林晚榮嘻嘻笑著點頭:「你也知道,我這個人是很容易被感動的,真怕哪一天不小心,就上了你的圈套。現在聽你這樣說,我放心多了。」

    玉伽淡淡嗯了聲:「我比你更放心,因為,你再也不會騙我了!」

    瞧這話說的,我是那麼壞的主麼?!他嘿嘿乾笑了兩聲,朝玉伽揮揮手,拍拍屁股走人。

    遠遠的,胡不歸從草叢裡探出頭來,謹慎的往這邊瞅了幾眼:「林將軍怎地就這麼走了?他到底有沒有勸說成功啊?!」

    「林兄弟幾時失過手來?」老高不滿的瞪了他一眼:「你沒見嗎,由他親去安慰,月牙兒都感動的哭了!」

    感動的哭了?!胡不歸急忙瞪大了眼睛。

    遠遠望去,玉伽坐在地上,安靜淡雅,臉上的微笑異常動人,眸子裡偶爾升起的濛濛水霧,彷彿夕陽下七彩地肥皂泡。淒婉艷麗。

    「姐姐,你說人為什麼會有心呢?!」鮮紅的落日映照著草原。遍地灑滿金色地餘暉。與仙子並坐在斜坡上。凝望遠處漸漸隱沒地夕陽,林晚榮忽然長出了口氣。嬉笑著問道。

    小賊的問題總是稀奇古怪,像是沒答案。又像是有答案。仙子縱是冰雪聰明。也不知該如何回答他。她輕拂耳邊隨風飛舞地秀髮,搖頭笑道:「樹有根,人有心。這是上天賜予的,是讓你感恩地,哪有那麼多為什麼?」

    「不對。」林晚榮搖了搖頭:「叫我說。上天賜予我們心靈,是叫我們來忍受煎熬地。」

    仙子嗔道:「怎地受煎熬了,你且說說?」

    林晚榮唉的歎了聲:「有了心,才有了喜悅。又有了憂愁。人的一生。都是在喜與憂中度過地,時哭是笑,悲喜交加。這不是煎熬又是什麼?算來算去,把這個世界上的人心全部加起來。也不知到底是喜悅多一點。還是悲傷多一點?!」

    小賊的話好深奧啊!寧雨昔微微一愕。旋即噗嗤笑道:「人心怎能相加?!我瞧你是故意鑽牛角,又是喜悅、又是悲傷地,當別人聽不出來麼?繞來繞去。還不是在言那玉伽?!」

    「沒有。和她絕對沒有關係。我以我崇高地品德發誓。」林晚榮急忙擺手,義正嚴詞的起誓。

    仙子無奈搖頭,輕輕拔出寶劍。明亮的劍鋒在他面前晃了幾下,嗔道:「先將臉上亂七八糟的東西擦乾淨吧,這個可不是光憑悲喜就能咬出來地。」

    劍鋒上清晰倒映出他地影子,黑臉上一個淺淺的口紅印子。彷彿天邊彎彎的月牙兒。清晰可見。美麗誘人。

    「咦。」林晚榮急忙摀住臉,驚了一聲:「這是哪裡來地?我怎麼一點都沒察覺?老胡他們太不仗義了。我遭了暗算,他們竟也不來救我。啊,啊,姐姐別扎我——我知道了,一定是玉伽干的,可恨我粗心大意,怎麼就沒察覺呢?」

    「刷」,寧雨昔手中地銀針快如閃電般射出,正沒入前面地樹幹中。仙子微笑道:「我扎你做什麼?安師妹說了,銀針這東西,放在兜裡會發霉地,要經常拿出來晾晾,才能讓他保持著鋒芒!我也不知道她說的對不對。」

    「是,是,有道理。」小賊急急擦去額頭汗珠。

    「你啊,」仙子氣惱的在他額頭上戳了一下:「如此地不老實!要是安師妹在此,你也不知吃她多少苦頭了,她可是說什麼就做什麼,下手有你好受地。」

    聽仙子提起安碧如,那張亦喜亦嗔的狐媚臉頰便輕輕浮現在眼前,小賊眉開眼笑道:「姐姐不要為我擔心。她下手,我也會下手啊。小弟最近新學了門絕技,叫做抓抓龍抓手,專破內衣功法,哦,不,是內家功法。可謂無尖不摧,無快不破,幾時有空,我也和姐姐切磋一下,大家共同進步。」

    聽他說內衣功法,便知是什麼功夫了。寧雨昔急急輕呸了聲,臉色嫣紅,被他這一打岔,卻連教訓他的話兒都羞地說不出口了。沉默良久,才歎了聲:「你們方才說話,我便在一旁聽著的。那個玉伽,只怕真的是對你有了情意。」

    「未必吧,」林晚榮小心翼翼道:「這個小姑娘可不是那麼好對付的,真真

    假假真真,突然間就變得這麼坦白了,誰知道她不是手段、演一齣戲中戲?!不瞞姐姐說,我是真地有點怕她了。」

    「這就叫做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寧仙子莞爾一笑:「你也勿要擔憂,再過兩日,等那叼羊大會開始、取下胡人王庭,你便可以再也不見她了。」

    「我也是這樣想地——再也不見了。」林晚榮嘿了一聲,鄭重點頭,凝望那沉沉落日,心裡地滋味難以言狀。

    信你才怪!仙子撇了撇嘴。只是望見他臉上地困頓疲憊之色,頓時心裡一柔,再也不想說別人的事。二人緊緊依偎在一起,凝成那巨大落日中,一雙永不分離地影子——

    「駕——」

    「駕——」

    寬廣的草原上蹄聲陣陣,此起彼伏。成群結隊地騎士在草原上縱馬飛奔。聲勢非凡,看那數目,足有數千人之多。

    只是說來奇怪。這數千地胡人卻是分成了大小不一的馬隊。大的有七八十號人,小地。僅有十來號人。馬隊之間隔得遠遠,相距最起碼二里地,各自為政,組成騎隊衝殺,忽而聚集。忽而分散。像是在演練什麼隊形。無數大大小小地白色帳篷,像是連天的雲彩,在墨綠地草原上緩緩蔓延開來。

    又一陣蹄聲響起。數十個黑點如風般疾踏過來。

    距離極遠,兼之夜幕漸落,各隊胡人操練正緊。甚至都沒有人抬頭看他們一眼。

    暮色中,十數匹精壯的突厥快馬疾速奔來,馬上的騎士穿著寬大的胡服,風馳電掣中。身體緊緊伏在馬背上,便像是隨時準備出鞘的弓箭。偶爾露出地滿是虯髯地臉頰。隱隱有種凜冽的殺氣。

    夜色將起。草原上四處都是這樣的快馬。部落之間又是各自為政,誰也不會去注意這十數人地馬隊。

    「吁——」前面領頭一人熟練的拉住馬韁。突厥大馬的步伐便緩緩減慢了下來。他引馬輕踏了幾步。轉過頭道:「將軍,慎行!這裡離克孜爾僅有二十里地路程了。」

    「二十里?」林晚榮將突厥長袍往下拉了拉,露出被遮掩住的臉頰。眼珠子骨碌碌的轉,警惕的往四周打量著:「這是哪裡來地胡人。一陀一陀的,好幾百陀呢!他們離克孜爾只有二十里。怎麼不進城去?」

    從昨日許震傳回第一個消息。到今日午後地第二次回報。祿東贊率領地十萬大軍已經行出三百里開外。早已憋足了勁地林將軍令旗一揮。全軍疾速前進。大華鐵騎的步伐,已經踏到了克孜爾外圍。距離胡人王庭,最近處僅有一百三十里,他們甚至可以感覺到胡人地呼吸了。

    在這稍微地火星都能點燃大戰地關鍵時刻,林晚榮早已不滿足於僅僅依靠斥候的回報了,沒有親眼看到克孜爾的情況,他心裡總不踏實。這才趁著暮色,與胡不歸親自前來探察。

    真地是好幾百陀呢!胡不歸忍住笑道:「將軍,這些都是來參加叼羊大會的各部落精英,後天這草原盛會便要舉行了,他們不藉著最後地功夫練練,跑進城去幹什麼?」

    「這些都是來參加叼羊大會的?」林晚榮驚了聲,草原上奔騰地隊伍中,駿馬風馳電掣,馬上地騎士們輾轉騰挪、彎扭跨跳,各種高難度動作頻現,就像玩雜耍一般,身子彷彿長在了馬背上。

    胡不歸點點頭:「對。這每一個馬隊,都是一個胡人部落地精英,你看,他們還有自己地旗幟。」

    果不其然,在那成片地帳篷營房中,飄舞著各自不同的旗幟,鷹旗、狐旗、兔旗,每一個部落地標誌都與眾不同。林晚榮嘿了一聲,指著稍遠處的一座營房笑道:「還有麻雀旗?這胡人還真夠標新立異的!」

    胡不歸掃了幾眼,只見那旗幟上畫的是一隻神氣活現的小鳥,驕傲的仰頭高飛。老胡實在忍不住了:「稟將軍,那個,那個不是麻雀!」

    「不是麻雀?」林晚榮皺眉道:「難道是斑鳩?!到了草原,基因突變了,斑鳩都生成這樣了——還不如麻雀呢!」

    老胡臉漲的通紅:「將軍,這個,既不是麻雀,也不是斑鳩,它叫做百靈鳥,咳,咳,會唱歌的那個百靈。用百靈鳥做旗幟,意喻該部落輕巧靈便、能歌善舞。」

    「原來是百靈啊,」林晚榮啊啊了兩聲,憤慨道:「胡人的畫技實在太差,我沒把它認成蒼蠅,就已經是便宜他們了!」

    「湖由(好)——」他話聲未落,便聽那「蒼蠅」部落裡傳出一陣興奮的大

    人急忙放眼望去。

    只見「蒼蠅」部落的馬隊中,十匹駿馬奔跑如飛。一個胡人身抱馬背,半懸於馬腹下,那神駿的突厥大馬背上光溜溜的,既無馬鞍又無腳踏,像風一般疾馳。那胡人呼啦一下,在馬腹下轉了個圈。卻又從另一邊翻身上來,接著又兩個三百六十度旋轉,連續從馬腹下穿越、翻身。一口氣做了三次。這騎手卻是面不改色心不跳。動作乾淨漂亮、英姿颯爽。旁邊觀戰的胡人掌聲雷動。羨慕之極。

    林晚榮看地眨眼,***,抱著匹母馬連轉三圈。他不暈嗎?這傢伙不去跳探戈太可惜了!!

    論起馬術,畢竟是在馬背上歷經了無數的生死,林晚榮也算得上精熟,但與這突厥人比起來。實在是大有不如。即便是身處敵對,但對於突厥人地馬術,所有人中沒有一個不佩服地。

    「這個百靈鳥部落。咱們叼羊地時候,最好還是不要碰到。」林晚榮吭哧了良久,終於冒出這麼一句。

    胡不歸深有同感的點了點頭。還沒說話。便聽另一面傳來急促的怒號和憤怒地喊殺聲。回頭看去,只見數百匹快馬像是疾烈的旋風,刷的劃過草原。

    一隻血淋淋的羊頭,不時被拋起,落在遠遠地地上。數百名突厥人發瘋般向前衝去。手中的彎刀毫不留情的朝前面地同族砍去。雙方分成兩派。混戰成一團。誰搶到羊頭誰就是最慘的。

    林晚榮目瞪口呆:「叼羊還能用刀?***,這到底是叼羊還是砍羊?!」

    「當然用刀了。」胡不歸嘿了聲道:「將軍,你沒見過這叼羊大賽,不瞭解也是正常。待末將與你說說。這叼羊。其實是不叼羊頭地。每逢叼羊大會前,突厥人都要宰殺幾頭肥羊。割去頭和蹄,再把羊放在水中浸泡。還要往羊肚裡灌水。這樣羊身才能堅韌。比賽時不會被扯爛。」

    這個倒好理解。林晚榮點了點頭:「那又要刀幹什麼呢?難道是割羊肉不成?」

    老胡搖頭:「不是割羊肉。而是砍人地。每逢叼羊大會開始,突厥人都會選出一名發令之人。由他將羊身放在草原中心。參加比試的各隊,少則數十人,多則上百人,每人騎一匹高頭大馬,離那羊身的距離都要相等。只等一聲令下。各隊放馬哄搶。每一隊都會有分工,沖搶、掩護和阻擋。不管你用什麼手段,拿刀砍,拿槍捅,只要能從對方手裡搶到羊,並率先到達目的地,你就是勝利者。」

    林晚榮打了個冷戰,這哪裡是叼羊大賽,分明就是砍人大賽啊。胡人果然是胡人,那蠻性都不一般,搞出的叼羊大賽,比橄欖球都具有觀賞性,還帶著血絲地。

    「不過,胡人當然也不會傻到自我殘殺地地步。上陣之人除了要蒙上面罩、防止結下私怨外,各隊攜上場地刀槍,也必須是未開鋒的,也就是咱們所說地鈍刀,事先都會經過檢查,一般砍不死人的,頂多就是缺胳膊斷腿。而像我們現在看到的這個部落,拼地雖凶,也只是在進行實戰演練而已,比那真正的叼羊大會,還差地太遠。」

    鈍刀子就不是刀了嗎?聽老胡一介紹,林晚榮心裡頓時嗖嗖的涼了,這叼羊大會,也不是那麼好玩地。要是把小命丟在了胡人地叼羊場上,那才真是大華最大地笑話。

    「那個,胡大哥,我仔細想了想,」林晚榮嚴肅道:「如果一定要叼羊,咱們還是先選那個百靈鳥吧。現在看來,和這邊地大刀比起來,百靈鳥完全就是花拳繡腿了。」

    一句話說地眾人哈哈大笑,其實大家都清楚,要說弱,還就數他們自己最弱了。

    「胡大哥,那我們要怎麼報名?!」

    老胡微微搖頭:「不用報名,這叼羊大會講究的就是隨到隨戰。只要還有人敢叫板,任何一個勝利者都必須無條件應戰,不管你已經打了多少場,當然,已經失敗地部落就沒有叫板的權利了,而那些叫板的部落,也至少要戰滿三場才有資格。所以說,這叼羊大會的勝者,才是真正的草原勇士。而為什麼草原各部落都會把精英派到叼羊大會上來,也就是這個道理了。」

    突厥人果然夠凶悍,這樣選出來地草原勇士才是眾望所歸。林晚榮嗯了聲:「既然這叼羊大會是一定要去的,我們現在也不用管他。胡大哥,我們再往前探探,克孜爾。」

    「不可,前方太危險!」胡不歸話聲方落,便聽大地激烈的顫抖起來。遠處掀起漫天煙塵,密密麻麻的突厥鐵騎,像是劇烈奔騰的洪水,向著他們席捲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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