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十五章 正是少年縱情時 文 / 劉天軍
十五章正是少年縱情時()
佔地眾多、門戶森嚴的太尉府,從佈置上來看,就如一座城中之城,堡中之堡。
其實,要是仔細算來,在這太尉府中,可以分成三個主體院落,分別是內庭院、後庭院,和邊廂庭院,內庭院裡住得太尉大人的家眷子女,還有一、二等的丫環們,佔地最大,境致也最是優美,一般是不允許男僕出入的,就算有些粗重的活,也是由健婦、老媽子們去做。
後庭院則是親衛、家將的住所,有些人成家立業了,如果太尉大人覺得此人還堪造就,就會給他在府內安排一些差事,或者派到關下農莊去,如果有更加看好的,還可能會推薦給以前軍中的老部下,為其謀個差事,將來便會有個出身,總之,成為太尉府的親衛或家將,就等於把一生榮辱放在了太尉大人的手上,雖然朝庭已不允許公開養士,但就算朝庭律法,也承認主人對手下人等,有生殺之權。
強權的人物總會有人來依附,依附者便喪失了自由的權利,當然,他們也可以選擇逃跑,只是被抓住的逃跑者,不但會受到處罰,或被殺死,還會得到大家的鄙視。
門閥之風仍然存在,只要進身門閥之內,便烙上了此門閥的終身印痕,就是一些地位較高的士子也不能倖免。
而邊廂庭院則是一些做雜事的庭院了,最沒有身份地位的僕役,便是在那裡居住。
陸恆身著黑色勁裝,登薄底快靴,氣宇軒昂的走入了後庭院的廣場上,此刻天色微亮,已是中秋的時節,吹拂而來的風,帶著幾許微寒,旁邊的水榭彷彿籠罩在一層淡淡的霧氣之中,而歡快的嬉戲聲,卻使這裡顯得極為熱鬧。
太尉大人陸平以軍法持家,雖然他老人家早已不再領軍了,但仍然保持著當年的嚴格,在自家的府中,還堅持的命令,所有男丁都不得懶睡,在清晨之時,必須出操習練武藝,每年都要進行一次府內大比,優勝者可得高額金銀,為此還專門在府內劃出了幾個地方,分別給親衛、家將、和這些親衛、家將們的子弟來習練武藝。
這觀荷水榭旁的廣場,便是那些子弟們習練武藝的場所,這些子弟,都是一些十五、六歲的半大少年,有六、七十個之多,聚在一起,一邊叱喝聲聲的弄刀弄槍,一邊吵鬧嬉戲,自然顯得熱鬧非凡。
陸恆的忽然出現,雖然只是那麼不發一語的站立,卻使這熱鬧的場面一下安靜了下來。
對於陸恆,這位太尉府的恆少爺,所有少年都抱有一絲敬畏,且不說陸恆的身份,和深受太尉大人的寵愛的事實,也不說這位恆少爺在十四歲時,是如何殺死那只巨大的、讓人心驚的獒犬,就說前些日子,在眾少年心目中,那強壯可比獅虎的昆利大叔,被這位恆少爺打的,最後連北都找不著了,這,就足以使他們仰望。
陸恆的雙眸從這些少年的臉上掃過,有著說不出的冷銳,這些少年都下意識的閃避陸恆的目光,他們感覺到,這位平常喜歡揍人惹事的恆少爺,今日似乎和往常有所不同。
「我要選幾個人,選幾個有本事、有能耐的、將來有出息的傢伙,笨蛋我可不要。」
陸恆一邊說,一邊挑選起來,很快便選出了二十多個少年,都是十四、五的年紀,看上去機敏聰慧、身強力壯、有一技之長者優先,最後他宣佈道:「少爺我決定,要領你們一起出去打獵。」
之所以決定,找一幫年齡和自己差不多大小的少年,跟自己去打獵,陸恆心中的想法卻是,培養屬於自己的嫡系人馬。
既然打算,要有所作為,那麼,就必須要有一些得力的手下,「欲行非常之事,必有非常之兵勇」,陸恆跟方仲行學了這麼多年的軍略,畢竟不是白學的,他清楚的知道,要想在任何一個地方,闖出一番天地,都離不開強大的戰鬥力,而一個人就算再有本事,力量也是有限的,你可以打得過十個人,二十個人,但一百多個人上來,壓也把你壓死了。
同時,方仲行常常給陸恆講述,當年太尉大人手下的黑雲鐵騎,最是精銳,雖然只有三千人,但和南魏的一萬大軍在戰場上相對,也能輕易獲取勝利,這時候的方仲行,往往在講述的時候,情緒又會回到當年金戈鐵馬的歲月中,面色潮紅,神情亢奮,陸恆竟從方仲行的身上,感覺到了那種,馬鞭一指,千軍萬馬呼嘯衝殺的豪情。
那是一種什麼樣的威風啊,想想都讓人覺得熱血沸騰。
打獵,就是檢驗一個人的素質,和戰鬥力的最好方法,如果有膽小怕死,不對自己心意的,便可以從隊伍中剔除,以此來選拔出,屬於自己的嫡系成員。
這,便是陸恆的得意算盤。
少年熱血,激盪飛揚,更何況這些少年年日日舞刀弄棒,那一個不是好事、好動的,聽說小少爺要領著大家去打獵玩耍,被選中的少年們一時間歡呼雀躍,而那些沒有被選中的,則眼金金的望著這些被選中的少年,羨慕不已。
「你們都回去,拿上襯手的兵器,還要帶上一些用具,這次打獵,可是要在外面露營的,一柱香時間,必須準備妥當,到這裡來集合,遲到者,將從隊伍中開除,對了,你,幫我拿一柄好刀來。」
陸恆站在那裡,乾脆利落的命令起來,卻也是頗有條理。
這時一個胖子,從沒有被選中的少年人群中,顫悠悠的走了過來,拉著陸恆的衣袖,求告道:「恆少爺,你去打獵也帶上我吧。」
「你?為什麼要帶上你?」
陸恆打量著這個少年胖子,覺得有幾分眼熟,不過府中之人,平素如果見過也很正常。
陸恆微皺眉頭,在心中便已經把這少年給否了,太胖了,連脖子都看不見了,那身子,就如一座肉山,足有自己的兩個粗,帶上他去打獵,怕是給那些猛獸送食去了:「要我帶上你,你有什麼本事呢?」
「京都的獵場,我大多數都去過,我知道那裡的獵物多,而且,我還知道,那一個酒館,能把獵物做的更加好吃,那一家旅店,服務質量最為上佳。」那胖子一臉驕傲的自我介紹道。
一個被陸恆選中,叫駱義的瘦高少年,湊到陸恆的身邊,說道:「恆少爺,這是衛豐衛副總管的兒子,叫衛元,這傢伙平時跟衛副總管外出採買,到是把京都的周圍都逛了一個遍。」
「而且這衛元還有一個本事,那就是跟他老爹衛豐一樣,極會討價還價,從來都是,有便宜不吃虧的主,不過,和衛元一起到外面吃飯,雖然這傢伙每次都喊他來請客,但從來沒有真正的掏過錢。」
「不是我不掏錢請大家,是我真的沒帶啊。」衛元一臉無辜的說明道。
想不到這胖子,竟是這樣的一個活地圖嚮導,和採買人才,這時陸恆方才發現,為什麼他會覺得這衛元很是臉熟,原來這衛元和他那個胖子老爹衛豐,長得幾乎是一個模子刻出來的,當即便決定:「行,你也跟我們一起去,得找一匹壯點的馬馱你呢。」
聽到陸恆答應帶自己去狩獵,衛元立刻進入角色,竟然在那裡指派起人手來,儼然已有他老爹衛豐衛副總管的風采:「林三,你去邊廂西房,那裡有簡易的帳篷,簡飆,你去拿十來個水囊來,都要灌滿了……」
「恆少爺,您看我這樣安排可有什麼遺漏?」狐假虎威的胖臉轉眼間,又已變成了一派謙卑諂笑。
算上陸恆、衛元,一共二十七人,攜刀拿弓,更搶劫般的從後院馬棚中,牽出了二十七匹駿馬,縱身躍上,呼嘯而去,急得馬房的管事,衝著升騰而起的煙塵,跳著腳,哭一般的喊叫道:「小少爺,你,你這叫我怎麼跟老爺交待啊!」